家乡的风味小吃作文200字(我最喜欢的小吃作文200字)

家乡的风味小吃作文200字(我最喜欢的小吃作文20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2-11-10 13:48:21
家乡的风味小吃作文200字(我最喜欢的小吃作文200字)

家乡的风味小吃作文200字【一】

“肉冻子”是我家乡的一种风味小吃。尤其是在冬季,只要你随便走进一户农家,就常常可以在餐桌上见到这一道佳肴。自从冰箱普及以后,即便是在烈日炎炎的夏季,人们也能吃上美味爽口的“肉冻子”。人工冷冻的“肉冻子”由于保持了原汁原味,既下饭又解暑,因此倍受淳朴乡民们的欢迎。

关于“肉冻子”的来历,据说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呢!从前,有一位富翁吃猪肉时,往往把猪皮扔掉。他的厨娘看见这猪皮扔了怪可惜的,便把它拣回来,怎么吃呢?她大伤脑筋,最后决定熬汤喝。那时恰好是冬天,到第二天,汤给冻住了。厨娘尝了尝,觉得味道非常好;就端去给富翁喝,富翁喝了也说好;于是厨娘又把剩下的拿去给别人品尝,大家吃了个个称赞。这样,“肉冻子”这道菜便传开了。

传说归传说,但在故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高贵品质和劳动人民伟大的创造精神。把废弃的肉皮进行“深加工”后,又成了一道难得的美味佳肴,这实在是“变废为宝”的典型范例。

其实,做“肉冻子”并不难。农家腊月里是做这道菜的最佳时间。猪***以后,用烙铁烙尽猪毛,然后把猪皮剔下来,用热水洗干净;再用快刀把肉皮切成萝卜丁状;接着,准备佐料,肉冻子需要七种配料:辣椒面、生姜、麻油、精盐、花椒、香辣粉、味精、白糖,一切准备好了;就开始炒肉皮,等香味扑鼻后再用水煮,值得注意的是:不要把肉皮吵糊了,否则味苦;把肉皮煮烂后,把它端下来冷却,到第二天,就冻住了,“肉冻子”也就做成了。

等到食用时,便用刀把它切成小块,看起来晶亮晶亮的。夹起一片“肉冻子”送进嘴里,抿一抿吞下去啊,怎一个“爽”字得了!那可真是香、甜、麻、辣四味俱全,口感爽滑脆嫩。你顿时会觉得神清气爽,精神振奋,食欲大增!据说,“肉冻子”还有“驱风御寒、化食清淤”的功效呢!因此,“肉冻子”当之无愧地成为了家乡人民待客的上乘佳品。

朋友,你不妨试试吧!“不怕不品,就怕上瘾”哟!

家乡的风味小吃作文200字【二】

在我的印象里,最具地方特色的小吃就数家乡的山药鱼了。每次想起它那令人难忘的味道,我都会垂涎三尺。

“樱桃好吃树难栽,不下工夫花不开。”山药鱼也是如此,做这道佳肴,是需要花费很长时间的,但是,有时为了一饱口福,还是要不惜代价。

今天一大清早,妈妈便起床忙碌了,好奇的我不由得问:“妈妈,你起这么早干什么呀?”谁知,妈妈还卖了个关子:“保密!”

只见妈妈把两只衣袖往上一搭,便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先将土豆蒸熟打成泥,与筱面和在一起,再放人一个结实的袋子里。这要干什么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接着,妈妈开始用撰面杖反复敲打袋子。就这样过了二十多分钟,妈妈将弄好的面团倒出来,一一捏成类似小鱼的形状。噢!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妈妈是在做我最喜欢吃的山药鱼呀!

做完一个个“小鱼”,妈妈又将大块的猪肉切成小丁,放人各种调味料:酸菜、酱油、盐、葱、姜等,与山药鱼一起下锅蒸。与此同时,妈妈还熬出一锅骨头汤,这是为了与出锅后的作料相调拌,使山药鱼风味更浓。

对馋嘴的我来说,蒸的过程是很漫长的。我不时地问妈妈:“熟了没有?快了吗?还剩几分钟了?”妈妈不断地说:“别急,还早着呢!”

就这样,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着,转眼间已是正午了,妈妈这才揭开山药鱼的“神秘面纱”——一个个山药鱼并排躺在蒸屉里,热气腾腾的,晶莹、透亮。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山药鱼夹到碗中,就着骨头汤和猪肉丁吃起来。一口咬下去,令人回味无穷:山药鱼的筋道,猪肉丁的嫩滑,骨头汤的香浓……美味至极,无与伦比。

我的筷子不断向碗里夹着,最后吃得我肚皮圆溜溜的。我的一声长长的饱嗝,逗得全家人哈哈大笑。虽然已经这副模样了,但是我还意犹未尽,“此肴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尝”呀!

山药鱼——堪称民间一绝。

家乡的风味小吃作文200字【三】

今天,我打完篮球,爸爸为了犒劳我,就带我去吃芝士排骨。

一进餐馆,一阵芝士的香味飘入我的鼻子,顿时让人食欲大增。我立即在座位上坐好,等待着芝士排骨的“光临”。开胃菜是“金枪鱼海苔饭团”,热热的米饭上面铺满了金枪鱼肉和海苔。服务员熟练地将它揉成了6个胖乎乎、香喷喷的小饭团。我一下子就吃了两个,真好吃!我的肚子更饿了,更加期待芝士排骨的到来。

等了好久,端菜的服务员终于来了,真像个万众瞩目的明星。我的目光像聚光灯似的,一直追随着他。菜一上桌,我就看见餐盘上的玉米沙拉、紫薯泥、鱿鱼饭团、南瓜汤,众星拱月似的围绕着中间的八根酱色排骨和奶黄色的芝士粒。接着,服务员打开了电源加热佳肴。随着温度升高,芝士粒逐渐融化。它变得黏稠,变得香气扑鼻,变得秀色可餐。待芝士粒完全融化,服务员再夹起一根排骨浸在芝士里面。排骨的身体被黏黏的芝士裹住,仿佛穿上了白色的风衣。服务员将这个穿着“白色风衣”的小鲜肉夹到我的碗里。

光看看,还没有吃,口水就“汹涌澎湃”。我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排骨,轻轻地用齿尖划开芝士,切断肌肉,最终咬住了骨头,顺势一撕。芝士排骨一下子就进入了我的口腔。先是一股热气唤醒了我的味蕾。紧接着,浓烈的奶香味开始弥漫。我的舌尖和大牙研磨着排骨。鲜美的肉汁混合着芝士,相互交融又层次分明,让我觉得舌尖开了一场交响音乐会。

多么鲜美的芝士排骨啊!我一口气吃了三块,仍然觉得意犹未尽。我爱这芝士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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