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买了一只仓鼠。它是白色的,毛绒绒的,肥肥的,睡觉的时候卷起来圆圆的象个乒乓球,差不多有四厘米长,尾巴一厘米长。它住在跑笼里。可我不喜欢它天天跑步,所以我和妈妈买了一个新笼子,里面有滑梯、小房子、跑轮、碗、洗澡盆。它是白天睡觉晚上玩。它不喝水,它把什么当水呢?它把蔬菜和水果当水。吃东西的时候,会把食物储藏在脸颊里,跑到安全的地方,再吐出来慢慢地吃。
昨天下午,我在楼前的草丛里捉了一只螳螂,饶有兴趣地把它带回家,放到一个鞋盒里面。我仔细观察它,发现它的腰很细,但很有力;腿很长,上面长着类似双面刃的锯齿。听说螳螂是一种凶狠恶毒的小动物,以各种昆虫为食,甚至蚕食自己的同类。 因为怕它孤单,我又到楼下草丛中提了一只蝗虫放到它的居所和它做伴,因此观察到一件趣事。
开始,它们好像分好了楚河汉界,和睦相处,互不侵犯。第二天中午,过了一天,螳螂开始用腿碰一碰蝗虫,好像在打探这位不速之客的底细。我高兴地想,这下有好戏看了!蝗虫吓了一跳,猛地往后退了几步,螳螂怕到嘴里的肉飞了,急忙扑了过去。只见它使出拿手绝技“瞬影锯齿爪”,两只前腿死死卡住蝗虫的头。为了活命,蝗虫不得不拼命用腿拨打,几个回合后,终于脱离了螳螂的魔爪。蝗虫不得不改变战略战术——跑,螳螂在后边追。蝗虫停下,六条腿拼命地快速摆动,突然,猛地一回头,想恐吓对手。螳螂没有退后,停下来,好像想起了什么。我兴致勃勃地看着,想:不知螳螂有什么手段? 原来螳螂用“攻心计”。
它的两个翅膀极度扩张,好像张开的船帆,眼中闪着凶光,死死地盯着蝗虫。这下蝗虫吓坏了,连连后退。这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奇特的是,蝗虫害怕时,还慢慢爬到螳螂的锯齿下,这真正是送到嘴边的美餐。螳螂用钳子夹住蝗虫,慢慢夹得更紧,蝗虫挣扎着,腿逐渐不动了,一场战斗就此结束,螳螂开始得意地享受自己的战利品。
我不得不佩服这只小昆虫:它不仅凶悍,还懂得心理战术! 无论螳螂多么好玩,它终究是益虫,应该回到田野中去捉害虫。于是,我恋恋不舍地将它放回草丛,让它回归大自然。
人人常说:“胆小如鼠。”我在妈妈商店里养了一只仓鼠。
这只仓鼠十分胆小。我刚把它放进纸箱里,它立刻缩成了一个“毛球”。我用手上的细纸卷碰了碰它,它却把纸筒当成了敌人,伸出头来向我手中的纸筒施展了“牙牙功”咬了起来。
第二天,别人把我养仓鼠的箱子当成了垃圾箱,往里扔垃圾,它毫不在乎,在里面悠然地睡觉。
一周、两周、……五周后我来看它。它竟然六亲不认,看见我,又缩成一个球,而且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把箱子咬了一个洞,飞快地逃了出去,藏在商店的角落里,不想出来了。
我很想念我的仓鼠。
我又去商店看它,可是没能找到。哎……看来它已经安家,不打算走了。听阿姨说,每当清晨和午夜的时候,还能听见它吃东西的声音呢!
早上起来,阳光明媚,我兴冲冲地奔向我的伙伴——小白和小灰,它们是两只可爱的小仓鼠。
我打开笼子门,把它们捧在手上玩儿。我的手忽上忽下,一会儿转,一会儿停,一会儿左,一会儿右,把它们吓得都不敢动了!我哈哈大笑。突然,我不小心捏了小灰一下,它大叫一声!还咬了我一口!我说:“咱们不是好朋友吗?为什么咬我呢?”可我又一想:一定是我吓着它们了,它们才会反击。
通过这件事,我悟出一个道理:我不能只为自己快乐,而给别人带去痛苦。我今后一定好好地对待自己的小宠物!
——马
马是一种勤劳,可爱又善良的动物马的颜色有很多种,棕色,枣红色,白色,黑色……
马,一双铜铃般的大眼睛,总是出神地望着某个地方。
马,睡觉的姿态与人不同,人是躺在床上,而马呢与其说它是在睡觉,还不如说它是在“站觉。”因为马睡觉的时候也是站着睡的。家马的祖宗--也就是野马,以前生活在森林或者草原时,随时会遭到猛兽的袭击,所以它们就站着睡觉,以便听到动静十能够快速地逃跑,虽然现在家养的马没有猛兽来袭击,但是站着睡觉的习惯却保留了下来,因此马总是站着睡觉。
马,是古代十分重要的交通工具。以前人们总是骑马上街的,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发明汽车呢。在那个时候,人们上街要骑马;搬家时,要靠马来驮运东西;上战场时,也要骑马作战。古代的人离不开马,现在的蒙古人也离不开马。瞧,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到处都是马的足迹。蒙古人喝马奶,赛马。他们还特地定了赛马日,把大家的好马都牵出来,一决胜负。从马身上,我们更能感受到蒙古人的豪迈气概。
马,对食物的要求并不高。它不象猫和狗,娇生惯养,它只要有一片青草地,就能解决食物问题了。
马,它的勤恳是出了名的。想必大家都听过这样一首歌吧:“白龙马,脖铃儿急,驮着唐三藏小跑仨徒弟,西天取经上大路,一走就
是几万里……”这首歌一开头就歌颂了默默无闻的马,可见马在人心中的地位高着呢!
马,还有许多好的精神鼓励着人们,现代成语中,有许多是关于马的:龙马精神,马到成功,快马加鞭……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马的重要性吗
马,一种勤勤恳恳的动物,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需要像马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做像马一样的默默无闻,忠厚善良的人。那样,祖国的明天会变得更美好!
“哇,好可爱的小兔子!”
小时候,我便特别想摸摸兔子毛茸茸的耳朵,可惜看到的可怜的小兔子被关在小笼子里。父母也不答应买。不过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来到外公家,外公便给了我一个大惊喜:可爱的兔子一家五口。外公家后边是杨梅山,靠房子一块,外公种菜、种竹笋、养小动物……
两只大兔子毛色为白色略带灰,而三只小兔子却是浑身雪白,缩起来就像一个小绒球,看着便让人喜欢。
兔子一家住在一个柜子的高层。我刚将手伸进去想抱一只小兔子出来观察。不知是不是因为有些害怕,一只兔子一不小心失足跌了下去,幸好我反应快,否则它就要“骨折”了。
抱着一起玩了一下,它们也意识到我没有敌意,对我顺从了好多。顺着兔子们的耳朵抚摸下去,感觉真舒服。我听说动物最不喜欢被人反抚毛,于是开始了恶作剧:我抱起了一只小兔子,反方向抚摸它的耳朵。小兔子反映很大,狠狠地甩了半天头。看着那可爱的样子,我忍俊不禁。
一会儿它可爱地皱了皱小鼻子,又拱了拱我的手。开始我还以为小兔子生气了,后来一问外公才知道它是肚子饿了。我将兔子一家放在地上,去摘了些白菜喂它们。当然,我也不忘逗逗它们,拿着一把白菜放在其中一只兔子上空,看看它能不能直立起来。结果小兔子身往回走,我跟上去。它立刻一个“漂亮”的弯,再一个“帅气”的跳跃,目标就是我手上的白菜。我一惊,手一松,白菜便落入“兔口”。我大怒:真狡猾,竟然还敢吓我。喂好别的兔子后,我专门“盯”着它,因为有了经验,折腾了半天,小兔子没有再吃到一点白菜,可怜地在原地圈圈“以泄愤恨”。最后我还是把它喂饱了。
那段时间每周我都会去“看望”小兔子们。之后便因为期末考试的紧张和冬天的寒冷,将其遗忘了。春天来了,我又来到了外公家,却得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因为冬天的寒冷,冻死了一只小兔子,便将它们都送给了别人……失落感顿时弥漫了心头。
小兔子们,希望你们都过得好吧!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这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作,不得不佩服他的才华,能够说他太有才了!今朝我读的是狗猫鼠,我对其有独特的见解从标题来看,为何将猫放在最中间呢因为作者仇猫,而狗与鼠与猫都有关联,这标题很诱人,其中一二只有读过才明白!
其次,那里不光是作者对猫的恨,对隐鼠的爱,还不乏蕴含着对人世间的虚伪,堕落,他曾说过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同时作者以猫喻人,揭露了当时迂腐的礼节,结婚愣跪3天!也揭露了有些人的无病***,扶媚怪作之态,将旧社会揭露得一干二净!
同时我对有的地方有些不解,像文章第一段和最后一段,望观此感者在评论处指点迷津,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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