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常常向天空望去,一轮皎洁的月亮孤独地挂在天空上,没有成群结队的星星陪伴着它。它每天夜晚等待着它的朋友们来陪伴它读过漫长的夜晚,但只有几颗稀疏的星星在天上,离月亮很远的地方挂着。
假如,我是一颗星星,我将挂在离月亮最近的地方,畅聊着我在人间看到的种种趣事。因为这样,世界上就少了一份孤独。
假如,我是一颗星星,我将会为许愿的人们祈祷,希望他们那些只是为了家庭团聚,平平安安的简单的愿望可以实现。因为这样,世界上就少了一份那种妻离子散的绝望。
假如,我是一颗星星,我将用我那仅有的亮光,去尽力照亮一个没有方向感的人的路。因为这样,世界上就多了一份希望。
假如,我是一颗星星,我将守护着那些在外留学的中国栋梁,让他们知道,在国外,也是有星星在远方默默地守护着他们。因为这样,世界上就多了一份欣喜。
假如,我是一颗星星,我将在白天收起我那微弱的光,把那最耀眼的一点留在太阳上。因为这样,世界上多了一份自信。
假如,我是一颗星星,我将会和那些躺在草坪上、趴在窗台上仰望星空的人一起对视着,告诉他们,其实,在他们的眼里还有星星可以陪伴他们,他们不像月亮,身旁没有一棵小小的星星陪伴着它,因为这样,世界上就多了一份安慰。
星星,在人们眼里很不起眼的东西,却在一些时候,能给人带来安慰,带来欣喜。现在不也是一样吗?平时一个很不起眼的东西,可能可以支撑起一个比自己大好几百倍的东西。人就是这样,像星星一样地沉默,像星星一样地奉献。
每天,我们能够看见明媚的阳光,美丽的花草树木,高远湛蓝的天空。已经得到的总是无足轻重,于是身边的一切仿佛都失去了应有的动人风采,那五彩斑斓的世界似乎都只剩下黑白。
假如失去了为习以为常的光明,一切将会怎样?
我的生活将不再方便,一旦失去视力,我只能像一个可怜的虫子那样,摸索着墙壁缓慢地前进,我无法像以前一样快速地打开水龙头,无法轻松自如地使用筷子。在我面前的不会是鲜明、清晰的图像,只有永远望不到头的黑暗。
我将没有办法进行娱乐,即使我能磕磕碰碰地拿到书,笨拙地打开它,我也不会看到一排排整齐的字符。那些平日里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会在这时弃我而去。没有了光明,那一本本装帧精美的书籍都成了摆设,嘲笑着我的无能。
我将看不到生活的魅力。早晨叶片上微微颤抖的晶莹露珠,树林那一片片茂密的翠绿,穿过云层的金色的阳光,滋润大地的雨丝,如水般温柔的月光,甚至我最鄙弃的可恶的小虫,都会被单调的黑色代替。
亲人、朋友,平日最亲切熟悉的面孔,生动活泼的表情,都会消失不见。他们说的话,只有与丰富的面部表情、肢体动作搭配,才会那么令人愉快。
我无法再想下去,没有了光明像是失去了半数生命,让人无法忍受。我无法想象海伦·凯勒是如何在黑暗、死寂中生活的,无法想象她如何走出这片阴霾的。
无论如何,我要珍惜已有的光明,重新去审视那些被我遗忘的实物。我要从无休止的忙碌中抽出空闲,享受光明所带来的快乐、幸福。
我最心爱的物品是一条小狗,它是我哥哥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那圆圆的小脑袋,那胖胖的身子,那黄黄的绒毛,那长长的尾巴,哟,没错,这就是我家的小狗。
有一次我给他洗澡,我先准备了一个小小的脸盆,里面装满了温水,再放了一条毛巾,又拿了一块肥皂,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小狗过来了。我跑到小狗身旁,想抱它走,谁承想,它拼命地奔跑,我就使劲地追。小狗的速度太快了,如果去参加运动会准能拿800米冠军。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蹲下来有气无力地说:“可不可以别跑了呀?”小狗听了,反而跑得更快了。我灵机一动,它现在跑得这么快,肯定会跑累,等它跑累了,我再去抓,我为自己这聪明的想法正洋洋得意呢。果真,过了一会儿,小狗伸着长长的舌头,趴地上不动了。我走过去,它也只是用无辜的眼神瞅瞅我。我轻轻抱起它,把他滚圆的身子放入脸盆中打湿。他太淘气了,趁我不注意,扭动滚圆的身子,用力甩着身上的毛发,满身的水甩得我脸上、身上都是。然后,又想从盆里跳出来,真是被它搞得筋疲力尽。脸盆倒了,肥皂不见了,地上到处是水,我的身上也被溅得一塌糊涂。怕它感冒,我把小狗放在沙发上,去找吹风机。等我回来,已经不见小狗的踪影。找了好久,才在冰箱后面发现了它,原来小狗很冷,它躲到这儿取暖来了。
这就是我的心爱之物——一条可爱、淘气、聪明的小狗狗。
在闲暇无聊的时候,在空闲自由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情不自禁地拿起一卷书来品茗。想像一下,假如世上没有了书,我们将会怎样?
假如没有了书,我们在生活学习中所能拥有的,也许只能是听别人一味的空讲或者高谈阔论吧,可能现在有人对于经常拥有的东西熟视无睹,但一旦失去了就会觉得珍惜,书便是这样的一件东西。
假如没有了书,我们就无从知道古人历经沧桑所沉淀下的智慧的结晶,从夏、商、周到春秋战国,从魏晋风度到大唐盛世,这一切如果没有了书的承载,也许也只会像一件渺小的器物,在历史的风沙里被掩埋。没有了书,我们就无法知道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光辉路程,也就被夺走了那一份十四亿人心中都存在着的自豪感,书是我们最宝贵的记忆。
假如没有了书,我们就无法传承数学家、科学家费尽周折甚至是生命所得到的成果,也就让许许多多的学术理论成为了仅仅是个人的发现。如果成就是一滴水,那么这点成就只有融入了大海才能被人们所熟识——书就是这样的大海吧,书本身并没有什么光彩照人之处,那其中的内涵确是足以让人受用一生。
假如没有了书,在无聊时也只能空坐着望着窗外,这样的沉默会使人呆滞,而在休息时看书,不仅消遣了一些看似无所事事的时间,也将这份空闲变废为宝,充实了生命。现在不断地评选着最伟大的发明,而书却没有被人们从摆满了金银财宝的脑海中拾起,如果没有了书,发明也不过成了一片浮云,最伟大的也当属第一个在纸上用笔记叙思想的那个人了。
假如把书从生活中拿走,你会发现生活失去了颜色——就像早期的黑白电影一样,给人的只能是一点短暂的记忆,而书这里程碑一般的产物能给我们的确实是一座无价的宝库。
假如世上没有了书,会怎么样?一切都只能是原始而无法进步的,所以我们应该珍惜书籍,认真品味,用敏锐的眼睛读出历史的沧桑,捡起一片宝藏中最精美的一颗宝石吧。
这篇作文又是“友谊”,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自己又能要什么,只是每天都很寂寞,希望有朋友的陪伴。可是,现如今这已是我的苛求,不论我怎么写,怎么说,怎么做,都无法澄清我内心的痛苦,对这个冷酷而又无知的世界,我以疲惫不堪。
也许我们还无法真正理解,没有一个朋友在身边的痛苦与荒凉。看着这片阴霾的天空,我的心情也随之混沌,朋友在我们身边的时候,我们无所谓的玩耍,觉得一辈子都不会分开,还记得我们彼此都是坚信:只要下过苦功,谁都能肆无忌惮做一回先锋;依旧记得还是那个地点那条街,我们静静的在原地等候彼此,然后傻傻的牵着手走远;知道你喜欢生命里只有单纯的盼望,一种安定和缓慢的成长,也知道你喜欢岁月漂洗过的颜色,也喜欢没有唱出来的歌,总是记得你的笑容,如同弥漫的花香。
她在我的身边,不需要太多的承诺誓言,怀念和小R在一起的无忧无虑,海阔天空,生活没有课本,幸福也不再满分,可能我们都好笨,于是,比别人都认真,像这样的年轻和放肆也许将来不再有,我们只能交换生活的点点滴滴,还好你也是简单的脑筋,翻遍口袋只能掏出真心,交换一本,让我们的生活没有秘密,怀念过去,怀念回忆中往事。
我的世界是一个“无声的”,没有喧哗的极像“贝多芬”的世界,在自己孤单寂寞的时候,就想到向日记陈述,可是,此时内心的寂寞,
失落就像蒙上了一层薄纱,若隐若现。在你想哭的时候有人陪你,在你想笑的时候也有人陪你,这才是幸福。
天下的人们,当你认为你身边的一个人是最平凡的,最普通的,这个人会成为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当她离开你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没有好好珍惜,当你独自站在路灯下,看着穿梭的人海,他们匆忙的从你身边走过,有的人会视你为空气,而有的人会停下匆忙的脚步,对你相视而笑,这个人你要好好珍惜,因为她一定会成为你生命中的挚爱,会不离不弃地照耀着你,变成你生命中的光源。
高山,因为有流水的陪伴,才显得生机勃勃;
而我,因为有书籍的陪伴,才能健康成长。
年幼时,不知是出于好奇,还是出于欣喜,挂图上的唐诗三百首,早已背的滚瓜烂熟。在家人的称赞声和小伙伴羡慕的眼神中,我的心比吃了蜜还甜。
刚上小学时,《365夜童话》把我带入了一个美丽的童话王国,那里有善良的公主,聪慧的王子,有人间的真善美,自然也有我对童话仙境的期待。书籍,让我浮想联翩。
小学高年级,喜欢上了《小学生四库全书》,每次读完后,总有意犹未尽的感觉,在它面前,我就像一个正在寻找面包的饥饿孩子,每次捧到它我都如获至宝。怀着对文学的期待与好奇,我畅游在文字的大海。
升入初中后,随着功课的逐渐增多,我很少去看望书这个朋友。每次放假回家,都恨不得钻进书里,让心灵与书交融。怀着淡淡的忧伤读完了《红楼梦》,《葬花吟》那凄惨的诗句:曾经葬花人笑痴,他今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令我痛恨封建制度。封建制度造成了多少黛玉焚稿的'悲剧?使多少宝玉发出“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的悲叹?书籍,让我痛恨不平的封建制度。
升初二的那年暑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带我走进了一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人的内心,让我感受到了与生命搏击的最强音。海伦凯勒那句“我一直在哭,哭自己没有鞋穿,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有人没有脚”让我受益匪浅。是啊,我们不是最幸运的人,也不是最不幸的人。书籍,让我乐观。
一路书香,伴我成长。
记得第一天上学,我梳着妈妈给我梳的“冲天辨”,兴冲冲地背着书包拉着妈妈的饿手往学校走。在路上,碰见许多送孩子的家长,他们一看见我就说:“个子这么小,能背动大书包吗?”听后我挺直了身体。我那时虽不足90厘米高,可书包是完全能背得动的。
从一年级到三年级,都有人送我上学,有一次,妈妈试着让我自己走,可却暗中“跟踪”我。老师知道后,在周一的“卫生纪律大比评”中,在我的名字上贴了一颗大大的红星。
上四年级时,我一个小女孩喜欢上了足球,天天跟爸爸看足球赛,有时还出去踢两脚,嘿!老爸干脆管我叫“儿子”,直到现在还是。
上五年级时,我转学了,临走的那天,我哭了。我的好朋友,以及全班的女同学都哭了。晚上,我坐车去新家时,她们把我送到车站。从那时起,我懂得什么叫不舍之情。
上六年级,妈妈把我送到“净士”来学习,学了一阵,作文有了不少得进步。妈妈说,要一直在那儿学,上中学时作文就不用愁了,还能学会怎样做人。
再见了,老师,我向你们鞠个躬。
再见了,同学,北京相聚。
再见了,美丽的108,愿你永远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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