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只小兔,它穿着雪白雪白的衣服,真惹人喜爱。
它的耳朵是粉红色的,记得上次我从市场把它买回来时,我还很疑惑:它的耳朵怎么会是粉红的?为什么不像我们人的耳朵是肉色的呢?于是,我急忙回家问爸爸:“爸爸,小兔子的耳朵为什么是粉红色的?”爸爸想了想回答:“因为它的皮毛薄呗。”哦,原来如此,这使我又懂了一个道理。
小兔有暗红色的眼珠,棕红色的眼球,虽然它模样乖巧可爱,但是你要养好、打理好它可得花些心思呢!别看它体型小巧,饭量可不少,它每天都要吃四餐饭,早饭、中饭、晚饭,还有夜宵。它吃的时候很文雅,好像真是在细细地品尝美味佳肴。要是吃光了,它还不忘记发呆。我们人坐着发呆是心不在焉地坐着,兔子呢,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耳朵垂在背上。有时,我会观察它怎么吃菜,我仔细地看着它,只见它先在菜上走一圈,大概在挑选最鲜嫩的美味吧,然后用锋利的爪子抓过来送到嘴边,开始津津有味地享受。
看,这就是我的小兔!
你喜欢我的小兔吗?
着迷蚂蚁的生物学家D博士,一天突然给我打电话说:“你快来吧,我这儿有重大发现!”“一向稳重的D博士竟然这么激动,这个发现一定很重要!”我心里想着,双脚已经跨出了门。
到了D博士的住宅,刚进门博士就迫不及待的说:“我发现蚂蚁的基因和人的基因能够相吻合,人注射了蚂蚁的基因就能变成蚂蚁!”我现在才知道D博士已经疯了!人的基因怎麽可能和蚂蚁的基因吻合呢。我刚想逃走却已经被D博士给打昏了。
醒来以后,全身疼痛难忍,刚想舒展一下筋骨,却呆住了。眼前的事物被放大了一百倍!灰尘、细菌看的清清楚楚,一个凳子好像有二三十米那么高……原来D博士那我做了实验!我异常愤怒,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没有目的的走着,为了躲避巨人(指人类的大脚我左闪右闪,累的满头大汗,原来当蚂蚁这么辛苦啊!我发誓如果我还能变回人类,我绝不会再踩死一只蚂蚁。
我继续走着,突然我看到了另一只蚂蚁,身体比我巨大得多,他的双眼闪烁着饥饿的光芒,我不敢多想,赶快逃跑,幸亏我跑得快,不然我可能已经被大蚂蚁吃了。原来蚂蚁的世界这么凶残啊。
我走到了一片丛林,就像《草虫的村落》那样,我也看到了许多甲虫,作者是快乐的,但我不仅不快乐,还很恐惧,我急忙找了个隐蔽的草丛躲了起来。
到了晚上,我饥寒交迫,想吃点东西,但一想到蚂蚁吃虫子,胃里就一阵翻江倒海。渴了就喝点露水,勉强维持着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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