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浓厚的兴趣,有的人喜欢绘画,他们把一张张单调乏味的白纸渲染成一件件五彩缤纷的艺术品;有的人热爱踢足球,他们奔跑在空旷的球场上,洒下了太多太多的汗水,也得到了太多太多的欢乐;有的人喜爱阅读,他们啃食着“精神的粮食”,久久陶醉在心灵的盛宴里。而我,却对从那一张张报纸中剪下的“小窗口”情有独钟。
爸爸是个很喜欢阅读报纸的人,家里自然而然也就堆满了报纸,而我的任务便是从这报纸堆中搜寻“精华”,然后再将它们小心翼翼地剪下来贴进自制的小册子里。
日积月累,我的“报册”已经很厚了,里面真是应有尽有。什么优美诗篇,生活小窍门,经典作文,具有重大意义的新闻,甚至小笑话,小故事都被我分门别类地贴了进去。
在我的“报册”里,有一篇故事被我慎重地贴在第一页,它讲的是一个双手残疾,相貌奇丑的女孩,梦想成为一个著名的歌唱家。当别人知道她的梦想后,非但没有人支持她,一些不友好的人还对她热潮冷讽,说这只不过是个梦想,一个失去双手的女孩只能是个废人,可女孩不丧气,她说:“贝多芬双耳失聪,他都能成为歌唱家,为什么别人可以做到,我就不可以?”她靠着不懈的努力和悦耳的歌声打动了一所著名的音乐学院的校长,他破例录取了她,让这个特殊的女孩走进了大学校园。几年后,她终于成为了一位著名的歌唱家。在我第一次阅读这个故事时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你付出努力,不论你是怎样的人,你都能成功。
生活小窍门告诉我许多生活的捷径。通过它们,我知道了装修新房后用什么可以去除油漆味,什么样的植物放在室内,什么不能与牛奶一起喝等等。他们为我解决了很多生活中的难题。
每当我不开心时,我就会翻开我的“报册”,到一些有趣的笑话来读,然后放声一笑,不知不觉中,那些烦恼与不高心的事就被跑到九霄云外去了。小笑话,小故事看似简单,却总能在我需要时让我开怀大笑。
我感到很幸运我有这个爱好,在那一张张散发着墨香的报纸里,我剪下的是快乐,得到的是知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人喜欢看书,因为在书中可以学到很多知识;有的人喜欢滑旱冰,因为那样能锻炼他们的意志品质;还有的人喜欢下象棋,因为在对局中能开阔思维,而我的爱好是吹小号。
我从二年级就开始学习吹小号,到现在已经吹了半年了,而一些简单的曲子,我都能很熟练的演奏。在每周一的下午,其他同学都放学回家了,而我却还要留在学校练习小号。尽管这样很累,但是我依然每周坚持,因为我觉得上小号课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儿。在课上,我会认真听老师示范、演奏,并且学着老师的样子一丝不苟的学习。有一次,我发烧了,没去上学,妈妈说下午的小号课也就别去了吧,我一听这话就急了,对妈妈说:“那怎么行,我一定要去上课。”在我的强烈反抗下,妈妈终于同意了。我知道妈妈是因为心疼我才不让我去上课的,但是我不能因为自己不舒服,就耽误了练乐器啊。我不光只是在上课的时候才吹,在家我也练习。
平时放学后回到家里,写完作业,吃过饭,我就会迫不及待地拿起我心爱的小号。站在阳台上,看着乐谱,这样,纸上的一个个像小蝌蚪一样的音符,就被我变成了一首首美妙动听的曲子。当遇到很难的曲子或者是乐句时,我会不怕困难,学习“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知难而上,克服它们。以后还会遇到很多难吹的曲子,我都会超越它们的。我相信,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结果,毕竟彩虹总在风雨后才出现嘛。
我喜欢小号,是小号教会了我要克服困难,是小号陪我走过了这半年的时光,让我每一天都健康成长。
从小,我最大的爱好是画画,可是现在,这个爱好变成了大家熟悉的看书,是今年三年级我刚培养好的爱好。
爱看书的人一定有很多,我的班级里就有一大片的同学热爱读书。而我,一开始不喜欢读书,那时候,我就觉得读书很厌烦,每天都要读书,真是没意思。
可是一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偶然和作文交上了朋友,就觉得自己的作文写得不够好,就得看书。那时候,书架是我接触最多的地方,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呆子是我的同伴,图书报告单是我最良好的作业。那时候,我也在积攒零花钱,准备用钱去买好多好多的书。
那时候,我每天带两到三本书去上学,一有空就看书,做作业的时候有空隙时间,哪怕一秒种也要动一动我的书。大家都说我迷上了书,这些天一定会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的。
无论我再说些什么,无论我再说多少话,这些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时间在流逝,转眼间,我已经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成为三年级的学生,但是,现在我看书的爱好也并不是刚上三年级就培养出来的。
开学第一天,发新书,啊啊这个就不讲了。开学第二天,有了电脑课,我咵搭咵搭打电脑。有了游泳课,我在水里嬉戏。体育课来了,我得赶紧练习运动项目。终于到美术课了,油画棒被我的绘画精神打败了。
就这样,两周过去了,三周过去了,第四周的时候,我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一项作业——对啊对啊对,是统计阅读书籍数量,我是从一年级开始42本。
忽然,我想起了看同学的作业,小王,也就是晓玲同学,她是班级里名副其实的书呆子。晓玲的作业让我大吃一惊——81本书!对对,你没听错!九九八十一本书!每一本书的每一章的每一页的每一行的每一个字都读过啦~真是厉害到极点啊!
可是不管是张王李赵厉害还是周吴杨陈厉害,我总归不厉害。我想方设法让自己的读书量大起来(可我明明知道自己是读书全班第二名),但是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有堂堂正正地看完一本又一本书了!
我边看边写读书记录——麦琪的礼物:前三篇好感人,为了对方贡献出自己最棒的东西,买下了礼物送给对方,然而这些东西刚好是他们需要用在自己贡献出的物品身上的;
爱的牺牲很常见,但是这个很奇葩。想要为了赚钱,一对穷人夫妻便用自己的艺术爱好做创造;
琼西生病了,苏珊告诉贝尔曼,琼西觉得最后一片藤叶掉下来了她的寿命就到了。他们找来医生,医生说这必须让琼西有自信,就会好起来。可是贝尔曼还在想办法。
后来,最后一篇藤叶一直没有掉下来,原来是贝尔曼冒着风雨到窗外画上去的。琼西看见藤叶迟迟不掉,有了自信,病就好了。但是贝尔曼,因为得了肺炎离开了人世。
这天,终于放假了,妈妈叫我起床,我迅速地穿上衣服,然后洗脸吃饭。
爸爸妈妈快要去上班了,过了几分钟,他们走了,我跑到房间,把电脑打开,为了不让爸爸妈妈发现,我我把表放在我的房间里。我玩起了《植物大战僵尸》,玩着玩着我就忘记了时间,突然我听见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我赶紧把电脑关机了。爸爸来到我房间的时候,电脑正处于蓝屏。爸爸生气地说:“你是不是玩电脑了?”我摇摇头说:“没有”。可是电脑关机很慢,一直处于蓝屏,我没有办法,只好承认了。爸爸没有训我,就说要把电脑的电源线拿走。
又一个星期天来临了,我收拾完之后,眼睁睁地看着爸爸把线拿走了,我很无聊,当我转到厨房时,突然看到电饭煲的线,于是我拿电饭煲线代替电源线,又开始了《植物大战僵尸》,不幸的是我再一次被爸爸发现,他狠狠地教训了我一番。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那样痴迷地玩电脑了,我知道了我的这个爱好对自己的危害很大,我会逐渐改掉的。
终日的学习纵然是枯燥而繁琐的`,倘若能在课余时间里寻到自己的所好,那么也就不枉对此时的花样年华了。
写作是我课余生活中很大的一部分。我喜欢那些自己不经意间信手拈来的词句,喜欢那些仿佛律动起来的文字。
属于我个人原创的文章大致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自己觉得不满意而被销毁的;第二部分,是写在小纸片里不小心遗失的;第三部分,也是所占比例最大的一部分,收录在我的网博里。纵观博客里的文章,从稚嫩的语气到客观的态度,从小家子怨气到领悟所得的哲理。一点一滴,无不记录着我心灵的成长。
除了写作外,我的课余生活中还有一样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听音乐。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一日不听音乐,全身上下便像中了情花毒般地难受。我喜欢刺激听觉神经的摇滚和DJ。虽然我知道有很多人不喜欢这些听起来十分吵闹的音乐,但在这种情绪疯狂四溢的音乐里,我找到一种得以释怀的快感,好似抛开了现实的枷锁而飞向自由的理想天堂。我时常会陶醉在这略带散漫的音乐之中,金属碰撞的随意的律动……
通过这两个业余爱好,我想要给自己塑造一个简单、执着、积极向上的人格。就像我写的那样——“说太多是奢求,想太多是奢望。什么都别说,什么都别想,付诸实际行动。摔倒了,爬起来,大声地笑。”就如同丁当唱的那样——“全世界不懂无所谓,错了无所谓,我要笑着流泪,要放胆去飞;全世界不懂无所谓,伤了无所谓,管他谁错谁对,我有我的绝对;留个明天,为自己而活。”
这就是我的课余生活了。虽然形式很单一,但不失为一种好的休闲娱乐方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有的人喜欢在篮球场上奔跑;有的人喜欢畅读在优雅的书卷里;有人喜欢情不自禁地陶醉在琴声里;我的爱好是拿着五彩的画笔,畅游在绘画世界里。
我并不是从小开始学画画的,平时喜欢在画纸上信手涂鸦,喜欢拿颜料调出我喜欢的淡紫。我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美妙的音乐,令人回味无穷;杰出的画作,让人百看不厌。”是啊,艺术有着神奇的魅力,它吸引着每一个对它感兴趣的人。还记得有一次,学校布置了手抄报,对于喜欢画画的我,自然是欣喜万分,我便快马加鞭的写完作业,拿出我的4开画纸,画笔,颜料,尺子,把装备准备的全全的。我习惯的做法是先打上边格,然后找适合主题的样式,克扣到每一寸都要求精益求精。
我先到网上寻找资料,我把资料整理好了后开始排版,我选的板式还是我最拿手的书架花草版,我先开始画版头画,版头是一个书架和一盆绿植,我先画轮廓,书架的下方的绿植和书架的比例是很难掌握的。画了个大概后,在开始细画,书架是很好画的,它的线条大多数是直线,比较好下笔。书架画好后,就开始画绿植。这株绿植有一点荷花的味道,但又不完全是荷花。我从花盆开始画,例书中的花盆很有立体感,而我总是画不出来那种立体,我一寸一寸的改,终于有了一点照葫芦画瓢的感觉了。
花瓣是类似荷花瓣一样的花瓣,并不太好画。我还是先打出大概,然后在一点一点的细画,因为我平时喜欢随手画一些花草,所以还是有些把握的。叶子也是类似于荷花叶子的,荷花叶子还是简单的,几笔下去,就成型了。现在开始写字了,我现在打开刚才查的资料,但是发现了一点小问题,有些材料并不适合今天的主题,刚才的粗心大意使又白白浪费好一会时间,真是应该改改我的毛病了。先用铅笔写一遍,然后用钢笔再端端正正的写一遍,擦掉铅笔印。漂亮的内容就完成了,下面是插画,我选了向日葵和叶子,既象征生命力,又和报头首尾呼应。开始给报头上色了,书架和绿植都完成了,但我有些疑惑了书架上的书应该涂什么颜色呢?赶紧去咨询家中的“两位专家”这两位一个是手抄报拿过奖,一个是出了五、六年的黑板报,但对于我的作品就是自力更生。现在是最后一步,花边。我选了擅长的藤蔓。再漂漂亮亮的写上我的大名。哈哈,大功告成!抬头看了看床头的闹钟,早已高傲的走到9,什么?九点了?我真的没有感觉到,这可能就是兴趣的魅力吧!
我喜欢绘画,喜欢把绘画运用到所有的东西上,更爱生活,爱生活的所有乐趣。绘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因有了它,才使我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幸福,更加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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