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春天的使者。她饱含着深情,悄悄地来到人间,轻快地奔跑着,送来了温暖的阳光,逗笑了冰冻的小河,唤醒了冬眠的小生灵,吹绿了大地,吹艳了各色的花……
不信么?请看:田野上,一朵朵花开了,红红的,白白的,黄黄的……像赶趟子,姥紫嫣红,争艳斗妍。这时节,可把蜜蜂忙坏了。它们呼朋引伴,欢快地唱着,和彩蝶一起,在花丛中跳集体舞,这朵花上闻闻,那朵花上吻吻。
山上,树木被春风摇醒,睁开了睡眼,张开了柔嫩的臂膀,扭着腰肢。一群活泼的少年儿童,擎着各色各样的风筝,奔跑着,呼喊着,他们的童心随着风筝,飞上了蓝天。人们在春风中,心情舒杨,笑声更朗。他们深信,洒下的汗水愈多,收获便愈丰硕。
啊,春风,你不但吹绿了大地,更吹暖了人们的心。现在,人们的腰挺得更直了,信心更足了,干劲更大了。他们决心用自己的双手妆扮山村,多养畜、禽、鱼,让山水在春风中活起来,闹起来。看到这种情景,我不禁从心底里谱出一曲赞颂的歌:
啊——春风!
妈妈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是真实无私的。
我的妈妈今年35岁了,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特别漂亮,脸上总挂着美丽的笑容。她平时工作很忙,但为了我,她总能挤出时间陪我学习,陪我玩,而且一丝怨言都没有。我很庆幸自已有这样的好 妈妈,给了我无穷的爱!
妈妈的爱是那深夜的背影。为了能给我一个幸福舒适温暖的家,妈妈不辞劳苦的工作。记得有一天晚上,妈妈辅导完我功课,我就去睡觉了,等我一觉醒来时,夜已经很深了,我看见妈妈还伏在桌前忙 碌的工作,望着妈妈的背影,我眼睛湿润了,心里暗暗发誓:我要好好学习,等我长大了,我也要好好回报妈妈的爱。
妈妈的爱是那焦急的目光。有一次夜里我发烧了,脸烧得像红苹果,妈妈就立即起床给我喝水,吃药,一会儿摸摸我的额头,一会儿给我按摩,非常焦急地望着我,直到等我的烧退下了我睡了,妈妈才 去休息。虽然这件事看似平平淡淡,但我深深体会到了妈妈对我浓浓的.爱。
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最快乐的小孩,因为我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好妈妈。每当我有一点进步,妈妈就为我高兴,为我鼓掌;每当我受到挫折时,妈妈就为我加油鼓劲;每当我上学,妈妈就站在窗前 ,目送我上学,直到看不到我为止……
妈妈对我的爱是用多少语言都无法形容的,妈妈我想对您说:“谢谢您!我会在您的厚爱中不断进步,不断长大的。”
春天是个好季节,它没有夏天的炎热,秋天的孤寂,冬天的凛冽。春天就是上天赐给大地的礼物,使大地变得丰富多彩。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里,万物都苏醒了,也正是因为它们,才能够呈现给我们这么色彩斑斓的春天。
看,小草露出了小脑袋,使着劲的向上成长着,生怕有人忽视了它的存在。
看,月季花开了。甜美的花苞在一夜之间绽放,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味,让人们心情舒畅。
看,柳树抽出了新芽。那绿色的小辫子让柳树姐姐高兴坏了,柳树姐姐自豪的与春风跳起了优美的“华尔兹”。
看,小溪流动了。那奔流不息的溪水是在感激春姑娘为它解冻呢!
看,淅淅沥沥的春雨落下了。俗话说“春雨贵如油”,可不是吗。它像牛毛,像细丝,像花针,落在大地的每个角落。
看,公园里的小朋友多起来了,他们打打闹闹,仿佛是在庆祝脱掉春装后的喜悦。
看,公园里的风筝多起来了,一只只五颜六色的风筝,仿佛是在祝贺春天的降临。
看……
“万紫千红总是春”,可不是吗,春姑娘披上彩色的外衣后格外高兴,于是她欣喜的带着我们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动物的奇幻世界。
看啊,冬眠的棕熊苏醒了,它伸了一个懒腰,准备去储藏新年的食物。
看啊,小蜜蜂们小蜜蜂一个个都跑出来了。它们提着装蜜的\'小桶,辛勤的为大自然劳动着。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其实都是在赞美它们啊!
春天,就是因为它们而美丽,就是因为它们而散发出无限的生机。它们衬托了春天的美,让春天不是单调的,不是冷清的,它们为春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春天是万物苏醒的季节,到处都是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气象。一听到妈妈要带我去乡下踏青,我直拍案叫绝。
到了乡下,我顿时傻了眼,感觉自己不是到了乡下,而是在一片茂密的森林里一样,到处都被绿色所覆盖,生机勃勃的。我在那一瞬间的时候,心情顿时豁然开朗起来。
最令我留恋的,就是那片绿油油,上面金灿灿的油菜花地了。远看那油菜花地就像一片金色的海洋,风一吹动像一波波金色的浪涛奔流过来,金灿灿的仿佛能把人的眼睛照瞎一样。阳光照射,花瓣黄色的,好像就是太阳的光芒照在上面,油菜花就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过来,照在我们的心上。近看油菜花地像一把把金黄的小雨伞,微风乍起,这一把把小雨伞仿佛都像一位位美丽的少女,欢快地跳起舞来,我走到油菜花地中,仿佛自己也变成了一朵油菜花,在微风中摇曳着,春光明媚,鸟语花香,身边的春意越来越浓,我的兴致也越来越浓了。浓浓烈烈地从心中传递到嘴中:“真美啊。”我不禁倒在花地中,享受着春天的温暖和带来的欢乐,我细细地闻着,一股菜花香从空气中飘进我的鼻子里,我瞧了瞧手上,满是花粉,我闻了闻,真香啊!这时我又看见一只蜜蜂飞过我的眼前,我不由地感叹起来:大自然真美丽啊!
还有那一望无际的麦田。绿油油的,像一朵含苞未放的花一样,当我把手伸过来的时候,她好像又害羞似的退了回去,她好像有感情。当绿油麦田和金灿灿的油菜花相结合,像是一块翡翠上镶了一块金光闪闪的金子,蔚为壮观。
如果你也想寻找春天,那你就到乡村来吧,那里会让你看到生机勃勃的景象。
小溪
我的家乡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小溪,它四季美如画。
春天,小溪旁的竹林刚刚吐出嫩芽,看上去小小的,好像轻轻一掐就会流出汁来,嫩得我不敢去碰。小溪的水冰冰凉凉的,把手泡在里面,似乎可以闻到春天的气息,十分舒服。
夏天,小溪旁的野花引人注目,像磁铁一般,将我的目光吸引过去,花儿有的开得很大很圆,颜色单一,有的开得较小,但颜色十分艳丽;有的花儿茎比较短,便使劲伸长脖子,想让自己更高,有的茎较长,便高傲地举着头,想办法吸收到更多的阳光。
一旁的蝴蝶们看着娇媚可爱的野花,也不甘落后,飞到花儿的上面迈起了轻盈的舞姿,似乎要花儿看见它们蝴蝶那彩霞般的颜色和那青花瓷般的花纹;可爱的小蜜蜂们看见了,便找到了自己的“舞台”,跳起了八字舞,嘴中还不时地发出“嗡嗡”的叫声,似乎在说:“怎么样?我们的八字物比你们的舞蹈更美吧!”“哗啦哗啦”小溪看着精彩的演出欢乐地鼓起着掌,水中的鱼儿也不闲着,不时地发出“嘟噜嘟噜”的响声为“演员”们伴奏。
秋天,田野的麦穗成熟了。小溪波光粼粼,金黄的麦穗映照在小溪中,美丽的小溪顿时变成了金黄色的,乍一看,像金子做的,仔细一看,犹如金黄的水晶印上鹅卵石似的,让人陶醉。而那股秋天的气息也被小溪吸了进去,-掬一捧,品一口,那清凉可口的溪水就盛满了我们心灵的酒杯,使人们沉浸在秋天的梦幻世界中。
冬天,苍翠的松树显得格外显眼,它们为即将“冬眠”的小溪盖上了一床绿色的大棉被,让小溪的冬天更加温暖。
我爱家乡小溪的一草一木,我爱家乡小溪的春夏秋冬!
比如:李时珍到三十五岁时,读了古代医学书籍八百多种,单摘下的笔记就装满了好几个柜子。此时可以说李时珍已经进入医学的大门,尝到了其中的乐趣,再大的挫折也阻止不了他后来撰写《本草纲目》一书。但如果他只是单纯地读地记,而不着手整理,编著成书留给后人,那么读了再多,记了再多,也只有他一个人清楚,对社会并没有什么贡献。
我们虽然都已成为一名中学生,也还有少数同学至今没有寻着学习的门路,尝不到学习的`乐趣,因此觉得学习枯燥乏味,打不起精神。我就是其中的一员,常常在茫茫的知识海洋里随波逐流,稍不留神就弄得头昏脑涨,着实受不了。不过自己也正在竭力寻求新的航道,争取早日摆脱目前这种进退两难的困境。
但也有不少同学寻着了门路,对知识的海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的学习方法井井有条,学习起来轻松自如,并不感到怎么吃力。偶尓自修的时候,也能听到突然爆发的欢叫声,当大家把眼光扫向欢叫者时,欢叫者才如梦初醒。可以说欢叫者是由于一时兴奋,而忘乎所以;也可以说他们是有所入迷,而忘记身在教室。
在日常的生活中,入迷者数不胜数,特别是那些伟人。想必同学们都知道牛顿吧!有一次,他的一位家人拿了一个鸡蛋叫他去炉子上煮了吃,过了几分钟家人再进来时,看见蛋仍然在他的手里,一看锅里却是他的手表。从表面看是个大笑话,其实仔细想想,特别是我们,难道看不出是牛顿研究问题入迷所致。他把一切都忘了,别的事情都丝毫无法在他的脑海里占据一角,倘若我们能达到这个地步,学习一定能有所提高。
朋友们!无论你们做何种事,只要你们已经入门,就应该勇敢地闯下去,不要再退缩。要相信自己,坚持不懈就有可能达到入迷的境界,进入崭新的领域。
如果你们问我家乡哪里最美?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是七星河了。”
传说,七星河,那里曾经有七个仙女,一起来到七星河玩耍。结果不小心掉进河里。她们非常害怕,就变成了七颗星星。从此,这条河便起名叫做七星河。
刚进七星河,首先进入你眼帘的必定是五彩缤纷的花朵,有粉红色的、有黄色的,花的颜色千奇百怪,数都数不清,所有的花为大地镶上了一颗颗美丽的宝石,这也是自然界最美丽的风景线。
走过美丽的鲜花群,来到清澈见底的河,七星河清澈的连水里的泥沙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河中有一群调皮的鱼儿时而在水里嬉戏,时而吃人们扔到河里的食物,时而探出头来在水面上吐泡泡。鸭子有时看见鱼儿玩的开心,它们还会调遣一支“大军”来占领水面,鱼儿们只好逃之夭夭。
离开清澈的河水,一直往前走就走到游乐园了。那里有智勇大闯关,还有坦克开呢!玩的、吃的数不胜数。我玩了智勇大闯关,让我明白了:生活中虽然有很多挫折,但,只要坚持不懈,就会获得成功。开了坦克,也让我明白了:前方的路即使再艰难,也应该克服种种困难。
游乐园的旁边还有一片茂盛的树林。树林里有松树、有银杏树,还有枫树。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松树,因为不论严寒酷暑,它都像警察一样坚守自己的岗位上。最令我感兴趣,还是它的树叶,树叶像一根根银针,令我十分敬畏。这扎在身上谁受得了呀!
七星河真美啊!它让我终身难忘,令我流连忘返。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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