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是森林之王,它掌管着森林里的一切事物,而狮子负责看守草原,这两家的日子都过得还不错。
可是有一天,老虎想:如果我能当上整个世界的国王,那该有多好啊!于是,它向狮子下了一封战书,说要在森林与草原的边界上展开一场战争,谁赢了谁就是真正的国王。收到战书,狮子也答应了。
第三天的早上,战斗开始。因为老虎的军队精神饱、斗志昂扬,而狮子的'士兵不了解对方,因此大败。回营一点兵,20000名士兵只剩下800了。一个将领慷慨激扬地说:“大王,如今只有这么点兵了,不如以死相拼吧!”其他将官也附和着说:“对呀,对呀!”
“慢着。”猴军师不紧不慢地说,“这样做只有坏处,没有一点好处。”
“那按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呢?”
猴军师想了想,拿起一只令箭:“500名士兵上阵冲***,300名士兵用号角、大鼓发出声音,并用扫把扫沙土,使沙土飞起来。”
传令官十分疑惑,不过还是发出了命令。
战争又开始了,老虎发现对方声势浩大,还有“嘶----哐---”的响声。在队伍中还漫天飞沙,好象有千万匹战马踏地扬起了沙尘。老虎不禁想:狮子的军队怎么一下子变得威风了,还真有点吓人。老虎哪知它已经中了猴军师的“空城计”。老虎正想着,狮子的军队已经冲到了面前,活捉了老虎。
可是,狮子并没有自己当国王,反而把老虎松了绑,诚恳地说:“老虎,本来我们相安无事,你却没事找事。不要以为你很强大,为所欲为。这样受害的可是老百姓啊!国王可不该做这种事啊!你还是回去当森林之王吧!”
老虎低着头,若有所思,转身朝森林走去。
灾魔不甘心失败,它积累能量准备复仇。
灾魔使出吃奶的力气,把地狱撞出十八个大窟窿。顷刻之间,地动山摇,风光旖旎的山庄、生机勃勃的校园……统统被夷为平地。成千上万无辜的生灵被埋进了地狱,而灾魔却从地狱的裂口处钻出地面,它狂笑着要与爱神决一死战。
这一回,灾魔的`主打色调是黑色,它要将世界推进无边的黑暗之中,让善良的人们在漆黑的废墟底下耗尽心力。
它张牙舞爪、手舞足蹈,它狂妄地叫嚣着,以为这回爱神肯定要甘拜下风、肯定不敢应战。
其实,从灾难降临的第一时间,爱神便展开硕大的翅膀飞落人间,她化作了子弟兵的迷彩绿、化作了橙色的消防衣、化作了天使的白大褂、化作了深蓝深蓝的帐篷、化作了五颜六色的志愿装、化作了殷红殷红的龙子龙孙的血脉……
于是地狱被翘开,一束束阳光穿越了废墟下的黑暗,一个个鲜活的灵魂重新回到人间,一个个生命奇迹不断在创造、记录不断被刷新。
废墟中,还有那些不屈的英灵浇铸出各种爱的姿势:无论是楼道口指路的身影、无论是合抱爱生的双手、无论是张开双臂雄鹰护雏的身姿……都毫不含糊地在面临生死抉择的关头交出了光辉灿烂的答卷。
爱的颜色和爱的姿势感天动地、光耀千秋!
灾魔正在洋洋自得之际,猛见得废墟之上呈现了这许多爱的颜色和爱的姿势,它知道又是爱神与它化作针锋相对的抗争。
“毕竟邪不压正,”灾魔想,“我主打黑色,她却幻化出这么多爱的颜色;我只是一跺脚,她却变化出这么多爱的姿势;我是大灾无情,灾难无边,她却是大爱无疆,爱心无价……看来大势已去,我还是逃往深山躲避一阵吧!”
灾魔鬼鬼祟祟探出头来,只见爱神率领大家高唱《爱的奉献》。这时,悲壮肃穆的悼念警笛响彻云霄,响彻寰宇。
爱神深情地护送所有死难的灵魂悠悠飘向天国。
天空闪耀着八个金色的大字:众志成诚,多难兴邦!
“快起来!……”我睁开朦胧的睡眼,只见妈妈焦急地坐在床上,一边使劲地摇着我,一边大喊大叫“现在7:40了,你上围棋班快迟到了!”吓得我睡意全无,猛地坐了起来,开始和时间来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比赛。
要知道我可从来没迟到过,要是今天例外,那我一世英明可就毁于一旦了。于是,这种潜意识使我超迅速行动。我三步并作两步,飞奔到我的衣橱前,不假思索的扯出一件衣服和一条裤子,急急忙忙往身上套。真是越忙越乱,等我把衣服穿好走出房间,差点没把老妈笑出病来,原来我忘了脱掉睡衣,正好露出衣边,弄了一个搞笑的“二级干部”。等我调整好着装,看看时间,整整过了四分钟,要知道这时的时间可比金子还要珍贵(面子嘛!接着,我又在洗漱上和分秒开始了争夺战,忘挤牙膏——20秒!洗一下眼圈——20秒!以闪电般地速度穿好鞋,打开门,脑子里就一个字“快!”脚下踩风一般的我恨不得拥有瞬间转移魔法,好神奇的出现在老师面前。
为我提着早餐的老妈在我后面紧追,气喘吁吁地喊:“儿子……慢点!……”我又看看时间,离8:00只差10分钟,步行根本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我急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顾不上老妈,准备来一个百米冲刺!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向节俭的老妈及时拦下一辆摩托车,来不及讲价,便招呼我坐上。车子风驰电掣般驶向目的地。
下了车,好家伙!7:57!我接过妈妈手中的早餐,来不及给她一个感激的眼神,便大步流星地走进教室,坐在自己的位子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我似乎看见老妈在晨光中的微笑……
时间啊,我今天是个胜利者,明天你仍是我的手下败将!
小蜗牛一脸沉着,早早的在起跑线上等待着乌龟,刚才被一大堆记者围住的乌龟刚想走向起跑线,又被一大堆粉丝围住签名,蜗牛等了半天才见乌龟一脸傲慢的走过来,好像已经肯定他自己会赢,乌龟把手一伸,好几名服务员便把他那黄黄的披风摘了下来,乌龟瞟了小蜗牛一眼,并得意洋洋的说:哼,你这个小家伙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我可是赢过兔子的,现在放弃这场比赛还不晚,要不然到时候你可千万不要说我欺负你,这可是你自找的。小蜗牛却一本正经地说:是,你是赢过兔子,但是只要比赛还没有结束,我是不会放弃的,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也要努力抓住这一分的希望,因为我相信只要努力就没有办不成的事!蜗牛说这话时铿锵有力很有底气,乌龟被说的哑口无言,他的口气里充满了怒火:哼,到时候我要让你像我低头,承认我才是最强的。
砰的一声枪响,比赛开始了,大家分别为乌龟和蜗牛加油,乌龟和蜗牛同时向终点奔跑起来,几十分钟后,乌龟已经消失在大家的'视野里了,然而他的声音却在大家和小蜗牛耳朵里回荡我在山顶等你。那么小蜗牛呢?还在起跑线前努力的挪动着,大家都被小蜗牛那执着的精神所感动,纷纷为小蜗牛加油,蜗牛听到了大家都在为他加油,更加努力了,他争分夺秒,一刻不停的向前爬着。乌龟在半山腰上找到了一片西瓜地,于是毫不犹豫的找了几个熟透的大西瓜用力拍开,就抱着半个西瓜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那西瓜个个都冰冰爽爽、酸甜可口,好吃极了,不一会几个西瓜全都进了乌龟的肚子里,酒足饭饱之后乌龟伸了个懒腰,慢吞吞的向前走。天气好热啊!连树叶都晒蔫了,石头路上滚烫滚烫的,乌龟一不小心摔了一个跤,这是他发现路边竟还有个小池塘,乌龟看了看天上,又看了看小池塘,自言自语:我看蜗牛一时半刻也赶不上来,天气这样炎热,不如先去休息一下。说着说着就下了水,乌龟靠在岸旁一动不动,不一会就睡着了。而蜗牛不敢休息,看到湖泊也不去喝水,看到嫩叶也不去吃,当他经过那个湖时,看到乌龟睡的正香,一声不吭、更加努力的向前爬,终于,他离终点很近了,但他头昏脑胀,浑身无力,可是他一想到大家为他加油、乌龟睡的正香时,爆发出了浑身力气,到达了终点,再过终点的那一刻他躺下了,但他还是忍不住呐喊:我胜利了。这一声把乌龟惊醒了,他隐隐约约看到山顶上有一个小小的身影——蜗牛。乌龟惊呆了,接着地下了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大家可不要学乌龟一次胜利就十分骄傲,而蜗牛谦虚、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比赛开始啦!起初,我和王茜不相伯仲,胜负难分。我还时不时瞥一瞥王茜的进度,唯恐落在后头。我思如泉涌,快马加鞭,渐占上风,赢了第一场。
王茜脸上尽是惋惜与懊恼,但不想就此认输。我信心爆棚地说:“那就加赛吧!”
第二场比赛在更为紧张的气氛中拉开了序幕。我和王茜手中的笔不断地快速舞动着,仿佛两条银龙正在腾飞,令人眼花缭乱。而作业本上的字却犹如一个个静坐打禅的.和尚,坐得端端正正。
我用余光瞥见王茜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她居然超过我了!我加速书写,意图赶上王茜。王茜不愿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大好局势被推翻,也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快结束了,加油!”我暗暗给自己鼓劲。“呀,这最后一个单词是怎生翻译来着?”这道翻译题凶神恶煞,如同一只张牙舞爪的拦路虎,拦住了我获取奖品的脚步。
转头一看,王茜似乎也断了思路,焦虑之情溢于言表,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恍然,我灵光一现,想到了答案,仿佛拨开云雾见到了青天。
“啪!”笔被我顺手甩在桌上,如释重负的我看了看王茜的作业本——她也栽在了这个单词上,仅以一词之差惜败。一句几乎脱口而出的“王茜,愿赌服输啊!”还未说出口,王茜已从铅笔盒中掏出一枚替芯放在桌上。
今天,天格外地蓝,空气出人意料的清新,绿树和红花,向我微笑致意……
“在哪不遥远的地方,埋着你的梦想,散发出微小的光芒,那是属于你的土壤……”听着哼着vae的《在那不遥远的地方》,心中顿时异常的激动和愤懑。
我,一个21世纪的90后。处于青春期的我,难免有些叛逆,但是我想说一句:“姐玩的不是叛逆,是寂寞。”因为我有梦想,也有志向。我要跟自己赛跑,超越自己再超越别人!
“现在的90后啊,个个都是废物,拽又拽的要命,一个个都那么不听话……”听到70、80的长辈们这么说时,心中难免有些愤怒。因为他们看到的只是片面的,只是一小部分。对,我承认,拽、叛逆是90后的代表作,但是不是所有90后都是废物。我,我有梦想,有志向,也曾为自己的目标努力过,我不是废物,我要跟自己赛跑!
曾经的我是无知、幼稚,现在的我是懂事、成熟。我已经弄清楚生命里什么最珍贵。我一有两个自己定的理想——学音乐,考上音乐学院;学医学,考上心理学院,医治也许以后更叛逆的00后。也许这计划太长远,所以从现在做起,从现在开始超越。现在的我的成绩(排名属于中下水平。为了考上顺德的普通高中,我要努力加油,最少考进200名,因为爸爸曾经说过只有考进200名以内才能考上普通的高中。所以我要超越自己。
“Change”曾是奥巴马的,也是他当上美国总统的成分之一。然而,现在,我要change,改变自己,跟自己赛跑,超越那个无知、懦弱、逃避现实的'自己。
我知道,也许现在的我还没有那么的能力去超越自己,但我相信,只要有努力过,成功将与你挥手。也总有一天,我可以超越自己!改变自己。
多数考研同学的顾虑就是未来三年苦读是否有价值。商业社会,经济收入成为衡量人才价值的首要标准。而考研就意味着三年放弃工作,没有收入,受到众人的白眼和鄙视。多数在高校泡了四年的啃老族都希望立即找到工作独立,与美眉交往的男生更是囊中羞涩,充满了自卑感,考研似乎是一条绝望的迷途。但放眼社会,你会发现有志之士都在选择学习成长的道路。目前的付出也就是未来多倍的回报,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迄今为止,我所接触的研究生过来人无不在各个领域获得着不同程度的成功,很少有人对三年寒窗感到后悔或遗憾。三年的历练,造就了后来的大批的政坛、商业和职场精英分子。
本科到第四年,无论出国读研、还是国内奋斗,成绩出色的同学往往都不肯弃学就业。佼佼者必然目标直指哈佛、耶鲁、清华、复旦,职场打拼几年的有志之士,在残酷的职场竞争中更加清楚充电的必要,其中辞职读研和读MBA的更是逐年递增。欲做大事者,必先经过痛苦的积累。学无止境,大才和高能必然要经过比别人更多的苦读和积累,获得知识,修炼内涵,就像练武一样,花拳秀腿好学,而真功夫却要久练才成。本科阶段专业只学到了皮毛,各种诱惑让人缺乏定力,而读研才能专注地修炼出深厚的专业知识。比尔盖茨是个特例,非常人所能模仿,但未来的中国商业精英一定是张朝阳、李彦宏等众多的高学历人才。而未来的学术之星也必然是经过多年寒窗磨砺的才子。很多研究生表面上学术味浓,似乎不及本科生处世灵活,但高手往往后发制人,厚积薄发的底蕴会慢慢展示出来,在各单位和各行业大显身手,成为专家级人物和业务骨干。大学四年,我们尽管学会了为人处世,学会了独立思考,但我们也在茫然中消耗了不少的光阴。我们的知识积累确实还很单薄,刚明白专业的重要性时,不知不觉已然大四。走向社会,可以经过培训成为一名技术熟练的普通员工,而高难度专业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复杂并有深度,是不易胜任的。读完英语本科,我可以做一名口译译员,处理简单的`口译工作,也可以去一些部委公司做一名与外语有关或无关的小职员。环顾四周,令你恐慌的是,这种外语还算可以的同事无处不在,你又能胜出多少?一两年之内就会发现自己发展的瓶颈。那时再来读研或读MBA, 恐怕时间、精力不足,更丧失了持续学习的耐心和习惯。一旦结婚生子,踏上考研之路更是责任难推、苦不堪言。
所以我奉劝大四的学子,如果希望未来有更好的发展,或者有了必胜的斗志,就不要计较三年的付出。当然你还不能太阳春白雪,学成书呆子,以至于脱离了社会,忽视了市场需求。如果确定未来从事教学科研,尽可投入于读书论文,如果未来要走向职场,还要关注专业的实际应用。读书的过程并不意味着贫寒,完全可以边读书边打工,苦攻专业的同时获得满意的收入。我在读书的时候不断做一些口译或笔译的工作,细水长流,也在系里教大学英语,那时的收入已经足够自立了。当然,教学教研相长,这又为我读语言学和做论文提供了大量的宝贵统计资料。只要保证60%的时间在图书馆里,坚持阅读原著和参考资料,教学和翻译工作就不会影响我所投入的学术研究。我当时立志要做一名出色的英文教师,读研三年中除了学习外,这些工作也为我的成长积累了,所以三年奋斗,终生受益。
听了老师这番表述,你是否还在犹豫和徘徊?你是否还在问我读研好还是就业更佳?成功永远属于行动者,要知道,你犹豫的时候,有的人已经复习了一个单词,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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