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科林·费尔斯、裘德·洛、妮可·基德曼强强联手主演的电影《天才捕手》,在制作之初就引起诸多关注。这是部传记电影,讲述的是美国大作家托马斯·沃尔夫与他的图书编辑麦克斯·珀金斯之间的友谊。不过影片在今年的柏林电影节首映时,场刊评分不高,之后在美国、英国等地上映,反响也一般。无论是影评人还是普通观众,都觉得电影拍得太过规矩、太过四平八稳了。纵然如此,《天才捕手》仍值得一看,科林·费尔斯、裘德·洛、妮可·基德曼互相飚戏令人过瘾,并且,电影关于伟大才情与伟大友情的阐释,颇为触动人心。
裘德·洛饰演的是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天才作家托马斯·沃尔夫,他的代表作《天使,望故乡》(1929、《时间与河流》(1935是美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杰作。科林·费尔斯扮演的则是美国出版史上最杰出的编辑之一的麦克斯·珀金斯,他曾一手发掘了菲茨杰拉德、海明威等作家,当然,也包括影片所要讲的沃尔夫。
电影伊始,珀金斯收到沃尔夫《天使,望故乡》的书稿(这时书名是《O LOST》,他慧眼识英才,认定了沃尔夫是个天才小说家。在此之前,沃尔夫收到无数出版社的退稿信,珀金斯的认可令他欣喜若狂。《天使,望故乡》大获成功,沃尔夫一举成名,他与珀金斯的友谊由此建立,珀金斯青睐于沃尔夫的天才,沃尔夫信赖于珀金斯的睿智和洞见。
影片大篇幅刻画的是沃尔夫第二部长篇小说《时间与河流》的出版过程。沃尔夫写就的《时间与河流》草稿达5000页,整整三大箱,珀金斯认为小说太过繁冗,必须删减。为了完成《时间与河流》的修改,两人整整9个月几乎是吃住在一起,每天就一个章节、一个段落、一个句子乃至一个词的修改进行无休止的讨论和争吵。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在这一过程愈发牢固,甚至严重影响到了他们各自的家庭,但他们却浑不在意。
沃尔夫的爱人和珀金斯的妻子不免对他们产生误会,他们两人如此黏在一起,难道真的仅仅是一个编辑与一个作者之间的工作?
的确不是,他们因为工作而相识,但这两个男人吸引彼此的,却是各自的才情——就如本片英文名“genius”所言。沃尔夫不顾爱人的苦苦哀求,因为“不管哪一天,只要他(珀金斯一开口,你(沃尔夫便随叫虽到”,他完全信任于珀金斯的权威;而珀金斯面对妻子的不满时,这样向妻子解释,“像托马斯这样的作家,我可能一生只碰到一个”。他们都太沉浸于对方的才情了,乃至牺牲什么都在所不惜。凡夫俗子的我们,肯定是不会将友情与才情联系在一起,大多数男孩选朋友的标准是可以一起喝酒撸串打游戏,大多数女孩选朋友的标准是可以一起逛街看剧聊八卦,怎么还有人会将友情建立在才情基础上?
但翻看一部世界文艺史,因才情而走向彼此的深厚友谊太多太多,中国古代的白居易和刘禹锡,李白和孟浩然,李白和杜甫,韩愈和孟郊,苏轼和黄庭坚;外国的歌德和席勒,拜伦与雪莱,普希金与莱蒙托夫,还有兰波和魏尔伦、艾伦·金斯堡和Lucien Carr这种最后互相掰弯的……我们并非说才情是友情的充分条件,但却可以这样说,伟大的才情很可能催化出伟大的友情。才情之于友情的魅力到底在哪?
贺拉斯说,“对于思想健康者,什么也比不上一个令人愉快的朋友”;
培根说,“讨论犹如砺石,思想好比锋刃,两相砥砺将使思想更加锋利”;
巴尔扎克说,“一个有天才的朋友可以通过友情、领会,和他并驾齐驱”;
哥德说,“像席勒和我这样两个朋友,多年结合在一起,兴趣相同,朝夕晤谈,互相切磋,互相影响,两人如同一人,所以关于某些个别思想,很难说其中哪些是他的,哪些是我的”……
在先哲的语录里,我们可以窥见才情交锋给人带来的巨大愉悦感和成就感,这种快感不仅仅是智识上的探索和游戏,也包括才情交锋对彼此的砥砺,以他人之长改善自己所短,让自己不断成为更好的人。而这也是珀金斯和沃尔夫在彼此身上投入如此多时间、精力和感情的原因,因为相知,所以相惜,因为棋逢对手,所以欲罢不能。
《时间与河流》出版之后,沃尔夫的自大自傲让他与珀金斯分道扬镳。不久后,沃尔夫在旅行中患上恶疾,并最终英年早逝。沃尔夫下葬之后,珀金斯收到他的遗信,沃尔夫告诉他,无论发生了什么,他们的感情从来不曾破灭。事实也是如此,几十年后我们通过影像见证了这一切。在我们这个友谊越发流于功利和庸俗的时代,那种纯粹生发于才情的欣赏、智识的交锋以及对完美的共同追求的友情,真的太稀缺可贵,太令人心向往之了。仅凭这一点,《天才捕手》值得一看。
小白今年7个月大,是只干净的小狗。一身洁白的`毛,卷卷的,如同烫过一样,主人亲切地唤它——小白。它长着一双奇怪的耳朵,一只朝上,一只向下,十分有趣。在长长的睫毛下,有一双乌黑、亮丽的大眼睛。似乎会说话,能告诉你它的喜怒哀乐。再看它的小鼻子,黑黑的,湿湿的,那么可爱。最引人注目的要数那条小尾巴了,短短的、粗粗的,一摇一摇的,总是朝着天上,好像一根小木棍。
从我第一眼见到小白时,我就喜欢上了它,小白见了我,直往我腿上扑,我有点害怕。它的主人告诉我,它这是喜欢我,想找我玩呢!那时,把小白抱回家愿望便悄悄诞生了。
狗王小白
刚刚旅游回来,爸爸宣布了一件令我兴奋的事情:明天把小白抱回来。这真是喜从天降,爸爸满足了我梦寐以求的愿望。好伟大呀!明天,就在明天,为了之后的快乐,耐心地等吧!
第二天,激动的我早早起来,一路上,我想象着小白可爱的模样。终于到了,我顾不得妈妈的阻拦,飞快地冲到小白的面前,好好跟它亲热了一番,高兴得不得了。小白的主人依依不舍地抚摸着小白说:“小白,到了龙儿姐姐家要听话,不许乱叫。”小白似懂非懂的看看主人,再看看我。
一路上,小白在车里上蹿下跳,显得很兴奋。可到了楼下,它却不肯上楼,仿佛要回去找以前的主人似的。我们千方百计地把小白抱回家,把它放到笼子里,它一直低声的呜咽,好像想家了。
傍晚我带它下楼去散步。刚一下楼,只见一只叫“皮皮”的狗迎面走来。以前,皮皮是这里的“狗王”。不管大狗小狗都敬它三分,有的小孩见了它都要退避三分。如今小白来了,狗王会欺负小白吗?我为小白捏了一把汗。
说到同桌,我有种特兴奋的感觉,因为我的同桌,是一个很善良的女孩,可就是总和我吵架,她叫孙明慧。
自从她成了我的同桌,我们不是吵架,也就没有别了。她的学习很棒,每次考试的分数总是比我多,而我也已经进入了不及格的行列。她经常助人为乐、关心集体。比如:帮助老人、关心同学,看到教室地面上有了脏的东西,她可以毫不犹豫地伸手去捡起来。可是她对我却截然不同。有一次,我忘带钢笔,问别人有没有多带一支笔,可他们都说没有,因此,我感到很失落。我鼓起勇气,想求助于我从来没有借过东西的同桌,这时,我感到心里十分紧张,因为我这样的想法:一旦话说出去,如果她不借我,那我该怎么办呢?她到底会不会借我?她要是借我钢笔了,我会对她说什么?以前对她,我总是说这说那的,我该怎么办?哎!,我的脑子里有100多问号。算了,还是等她说是借还是不借吧,于是我小声对她说:“你借我一支笔吧!”她想了想,张嘴说了一句:“我不借。”“什么?”我大声说道。哎!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她写着作业,我只有苦苦地呆着,她看我实在可怜,没钢笔而苦恼,便把她的钢笔拿过来,递给了我。这时,一种暖流涌上我的全身,此时我的心里像吃了蜜蜂似的,充满了对她的感激。就这样,我们以前的战争就如同一盆脏水一下子都泼出去。这件事让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现在虽然我们已经不是同桌了,但是我们还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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