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耷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第二天,凡卡刚睡醒,就听见老板在房间里骂骂咧咧的。原来,老板发现自己的墨水和钢笔被动过了,就在那里大吵大闹,说是要把那个小偷揪出来,抽一顿。早饭刚吃好,老板就把所有人叫到他的房间里去,准备一个一个盘问。老板先说明了找他们的理由,然后一个一个问昨晚都干了些什么,有谁作证。伙计们一个个都有理由,而且都有人作证。伙计们都走了,只有凡卡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儿,一句话都没说。
老板看伙计们都走了,只剩下学徒凡卡,就问:“凡卡,是你***吗?”“不……不是我。”“那你为什么那么结巴?”“我……我……”凡卡有些急了。“算了,你昨天晚上干什么?”“睡觉。”“我做礼拜的时候,你在干什么?”凡卡一下子紧张起来,两腿发抖,一个字也说水出来。老板怒气冲天,说:“还不是你,你给我去死!”老板说着,就拎起凡卡的衣领,一把把凡卡扔到了院子里,拿皮带狠狠地揍了凡卡一顿,并且不让凡卡吃饭、睡觉。晚上,老板强制凡卡不睡觉,凡卡身边都是蚂蚁,凡卡只有不睡觉才能不让蚂蚁爬到身上来,因为这么小的虫子,踩也踩不死,只有一个个捏才弄得死。
凡卡没有办法,只好一个晚上不睡觉,如果蚂蚁爬到身上来就完了,那是很痒的。三天以后,这件事总算过去了。凡卡又继续忙他的活,随着一天天过去,凡卡渐渐忘了爷爷,忘了他给爷爷写过信。就这样,他在鞋店过完了他的那个童年。凡卡不曾知道,他爷爷其实得了不治之症,为了不让凡卡伤心,只好把凡卡送过来,而且在把凡卡送过来的一天半后,爷爷就离开了人世。凡卡寄出的信也因为没写准确地址被销毁了,正是这样,凡卡才忘记了他有一个爷爷。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我在寒假里读了《三中演义》、《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兔子坡》、《昆虫记》,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时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令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以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任它们穿透我的心灵。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奋不顾身地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步推断毛毛虫毒性作用的时间与效果;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再做一次。
《昆虫记》让我的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书中的滋味,一定可以知道更多。
格列佛他是18世纪一个普通的英国人,同时他也是一个不寻常的鲁滨逊,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人。他是一个勤劳勇敢、机智善良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和观察,善于思考,有独特的思维,性情温和,对人态度友好,举止善良,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也会随时准备抗击一切对朋友不利的人。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见机行事,抓住一切机会追求自由,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他为人坦率,爱国,也十分顾惜自己的面子,对敌视他的人充满了仇恨、厌恶与鄙视,但敬重高尚的人、知识丰富的学者。总的来说他是一个具有质疑精神,酷爱真理,有忍耐力的勇者。
书中的第一部分“小人国之旅”中的小人国,描写了小人国王国中最高的职位要通过跳绳(不是以人的能力品德)来决定,谁跳得最高,谁就能获得最高的职位,实际上反映了在当时的英国平常人难以凭真才实学获得其应有的地位。
书中的第二部分“大人国之旅”中的大人国则充分暴露了大人国国王对英国如此喜好战争也表示出极大的憎恶,这也正是作者借大人国国王之口来谴责战争带给人民的恶果。
书中的第三、四部分也分别表达了作者赞成和平制度和反映出由于历史的限制,作者无法找出摆脱人类丑恶的态度。
在朦胧的睡眼中,凡卡看到了一个高大的身躯。是爷爷吗?他揉揉眼睛,看清楚了,发现那是怒气冲冲的老板,正在挥舞着皮鞭,一股火烧火燎的疼布满全身,疼的饭卡直打滚。
老板边打边骂道:“小兔崽子,老子供你吃、供你住,还偷老子钢笔墨水,看我不打死你……”就这样,委屈至极的小凡卡难过极了,心想:爷爷怎么还不来接我,是什么出错了吗?。他心里这么想但却不敢这么说,因为他怕别人会变本加厉的折磨他。“老板,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老板直到打累了,才罢手,这时听到小崽子的哭声,凡卡连忙跑过去哄孩子。边摇摇篮边想:难道我没有写具体的位置,天啊,我该怎么办。
他在一家人的折磨下心生一计,不如我去找爷爷。于是白天把能省的吃的都省下来,并在收拾碗筷时把剩饭剩菜都装在饭囊里,当做干粮;把老板的旧衣都存在一起取暖;并在出去买东西时干些杂活赚卢布。于是,日积月累,干粮多了、衣服多了、有了钱,这样他就可以放行的逃离这里。
这一天,凡卡把所有的衣服都套在身上,由于太兴奋了忘记摇摇篮,老板想狠狠的教训他,于是便让伙计叫他过来。在后院,有一个水缸里装满了水,旁边放了一个板凳,老板一边摆弄着浸在水里的树条一边不停地舞动着。凡卡过来了,那些伙计不分青红皂白把他绑在板凳上,他以为露馅了,慌忙地说:“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老板不由分说,“瞟”得一声,带有荆棘的树鞭落在了饭卡的屁股上,随着老板手中树条的挥动凡卡的号叫声陡起,***猪似的声音震耳欲聋。十几鞭过后便猛的晕倒了。
醒来后,发现自己竟然在大路上。原来,老板怕他已经死了,坏了鞋店的名声,便把他生在大陆上。喜出望外的凡卡带着这是先准备好的几样东西登上了归乡之路。一路上省吃俭用,甚至一整天只吃一口饭、喝一口水,经过好几天的苦战,终于,回到了自己土生土壤的家乡。来到大街上,拿自己赚来的钱给爷爷买了些礼物,便去找他。凭着记忆,进了屋子,发现爷爷正在炕头上,泥鳅扑在他的身上,凡卡把经过叙述一遍之后,又开始了新的生活,祖孙俩永远的呆在一起了。
话说,凡卡的老板自从看了俄国作家契诃夫所写的《凡卡》之后,一直十分纳闷。在今天,他在一个发布会来了一个特别声明。
阿里亚希涅:大家好!我就是凡卡的老板阿里亚希涅。我知道自从俄国作家契诃夫写了一篇《凡卡》的文章以后,我的名声一直很差。现在他的文章还在小学语文课本十一册出现,当每一个学生读过后都在咒骂我,说我没有人性。其实我对凡卡这个孩子可好了,犹如亲生骨肉一样。
记者:如果你对凡卡犹如亲生骨肉一般,那么他为什么会被你打呢?
阿里亚希涅:哎呀!我可真是冤枉啊!凡卡是一个乡下的孩子,心地特别善良。我知道善良是好的,但是他太善良了。其他人打他怎么也不还手,只是把痛苦积压在心里。正所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我打他其实也只是为了锻炼锻炼他,让他在沙皇统治最黑暗的时期里的这个大城市――莫斯科不被别人欺负。谁知他怎么都不理解,还以为我们夫妻俩虐待他呢!
记者:好!既然你们打他是用心良苦,那又为什么不让他吃充足的食物呢?
阿里亚希涅:这个更加冤枉啊!在沙皇统治最黑暗的时期上,凡卡在我家是当一名学徒。在当时我们的生意也不大好,万一不幸***了,凡卡就得投靠另一户人家。如果我们让凡卡吃得好好的,他就会像蛀米大虫一样不会干活,每天只过着少爷般的生活,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我们不让他吃充足的东西,也不过只是用心良苦吧!
记者:原来如此!还有一点,你为什么让他在过道里挨冻呢?
阿里亚希涅:那可真是天大的冤枉啊!让凡卡睡在过道里是为了让他增强体质,并不是虐待他。要知道,万一凡卡体质不好,老生病,可要花上一大把钱去看医生。增强体质对他也有好处啊!
记者:呀!原来这一切一切都是对凡卡好的,看来不少人要对你作出改观了,同时小学语文课本十一册也要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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