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
人渴望完美而不可得,这种痛苦如何才能解除。我答道:这种痛苦本身就包含在完美之中,把它解除了反而不完美了。我心中想:这么一想,痛苦也就解除了。接着又想:完美也失去了。
外倾性格的人容易得到很多朋友,但真朋友总是很少的。内倾者孤独,一旦获得朋友,往往是真的。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远的。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在两个人之间,这种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确定的。
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界限。但是,一旦这个界限清晰可辨并且严加遵守,那么,交往的全部魅力就丧失了,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在任何两人的交往中,必有一个适合于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就会引起相斥和反感。
这一点既适用于爱情,也适用于友谊。
我发现越是熟悉的人到最后,话往往是最少的,我不明白原因出在哪里,是出在自己身上,还是对方身上也许,渐渐了解,慢慢熟悉会发现原来没有的矛盾,它就会这样悄无声息的出现,而且是没有任何预兆的。
真正的写作,即完全为自己写作,往往是从写日记开始的。当一个少年人并非出于师长之命,而是自发地写日记时,他就已经意识到并且试图克服生存的虚幻性质了。他需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岁月,留下它们曾经存在的确凿证据。
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过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的习惯的人罢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日记。
是的,我就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习惯的人,我之所以喜欢写文章,就是喜欢写日记,我喜欢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在案,也许,将来回过头来看,原来过去的自己竟是那样傻。
爱似一杯佳酿,散发悠悠清香,飘入古朴的屋宇,化作亘古的意韵。
流行和永恒,是爱的两种表达方式,那跟风似的爱,如同潮起潮息,风平了,水也就静了!流行式的爱普遍存在于广大轻少年当中!因为心的萌动,春的荡漾,空的寂寞,妒的狂嚣,从而导致这场错误,而生命又是何其脆弱,恋人似走马灯的换了一个又一个!总以为手牵着手,花前月下共相守;肩并着肩,西阁望月人倚楼,便是时尚先锋,流行的主导,时代的弄潮儿,殊不知,这也只是镜中月,水中花,当到了路,但流行式的爱便会崩溃。有的人躲避,有的`人悔恨,更有的甚至走上了绝路,但流行式的爱在某种程度上衬托了永恒,正是因为有了流行式的痛,才有了对永恒的探索。
爱传承千载,融于天地之间,是什么让它延续至今?是一颗颗至真的心!爱是心灵相通的产物,爱是生死不离的允诺,爱是白头偕老的系带,因为爱的真,才爱得深,爱得永久!
陆游的“春如旧,人空瘦”是对唐婉的爱情结晶,而唐婉爱的“晓风干,泪痕残”则是对陆游的无尽思恋,即使他们不能相守,但这份永恒的爱也胜却人间无数,永恒是双方相恋共创的的经典,而非溢于沿表的舞动。相顾泪千行,是苏轼对亡妻的哀思,人以消逝,事以成往,往事难忘,苏轼将自己的柔情化作了春水,涌动不息,即使他有着“也无风雨也无晴”的豁达,却也难逃爱的束缚,终究是泪千行,人们在体会到这份真爱时,那么爱字便化作永恒,插上历史的翅膀,飞向远方,但流行式的爱只是分手时哭得死去活来,随着时间的流逝,便又依旧笑春风,看花开花落,草长莺飞……
有时流行和永恒只是一念之差,便产生了相距甚远的距离,爱就一个字,却演绎了流行何永恒这两出相反的戏!人生如戏,也许人只有在永恒的爱中才能久存,那就共同呼唤爱,让世间充满真爱吧!让瞬间成为经典,让永恒取代流行!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
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人生唯一能够追问自身存在具有什么意义的生物,这就算人的伟大之处,但也正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没有明确的标准。”人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可贵的并不在于意义本身,而是在于寻求的过程!生或死,爱或孤独,自然或生命,真实以及美,等等,这些都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和不一样的思考,尤其是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不断玩味。
我想,夜巡寻求人生意义这条大陆从以开始就被分成了无数条小路,而每条小路只能走一个人或者极少数情况下一类人。
忙碌的上班族,节假日时抽空外出踏青,暂时抛开一切发烦恼,躺在草坪上,晒着温暖的阳光,也许他会得到这样的答案:“人生就是要像这样无忧无虑地放松休息才能叫做有意义啊!”整天无所事事在家的老人,某一天突然发现了一件事点燃了他新的兴趣与激情,便重新开始忙碌起来,也许会得到这样的答案:“人生就是要这样让自己忙碌起来,有事可做,才叫做有意义。”年过中旬的科学家,为了科研奉献了大半辈子,过年时和好久不见的家人团聚在一起吃年夜饭,也许会得到这样的答案:“人生就是要像这样和家人在一起才有意义啊!”
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有经历启示得出的答案也就不同;也许经历类似,但人和人的思维角度不同,由同一件事得出的答案也还是不同。其实“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这本不是一个针对既定事实发问是问题,而是源于自身生活经历,经思维加工凝练对自身人生的一种神话与概括的提问。因此,想知道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与其一味地抽象地思考,不如朝着自己的理想前进没好好地走完人生,也许拼搏后成功的那一刻,或是失败的那一刻,或是其他一些特殊的时刻,你也许就会恍然大悟——人生就是要这样才叫有意义。
我喜欢那些用随笔散文等形式写作的作家,仿佛徜徉在哲学的天地里。他们的文章里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感情和自然感悟,有更多的直觉以及洞见。
作者的伟大在意他的朴实。看了《人与永恒》后,更感觉他的欧式是我所向往追求的,水都会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感觉的。一直渴望恬静而平和的生活,不需要太多欢笑,同样也不要有太多痛苦;一直害怕遇到困难阻碍,害怕跌宕起伏,狂风大气的海面将我整个淹没。看了《人与永恒》才明白过来。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什么,是生命力居然如此乏弱!
书里说:“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大喜大悲,是海派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和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跪倒在了阻碍面前。
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换了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一定有无数的人追求过。但它却一直笼罩着一张神秘的面纱。不同的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会为他会绘制出了一张张不同的脸谱。而此刻展现在眼前的一张脸证在告诉你:“痛苦和换了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即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是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无论我的人生是否平淡,无论我前方是否艰难险阻,都会欣然接受。我一定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那种存在的充实和快乐!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
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人生唯一能够追问自身存在具有什么意义的生物,这就算人的伟大之处,但也正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没有明确的标准。”人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可贵的并不在于意义本身,而是在于寻求的过程!生或死,爱或孤独,自然或生命,真实以及美,等等,这些都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和不一样的思考,尤其是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不断玩味。
我想,夜巡寻求人生意义这条大陆从以开始就被分成了无数条小路,而每条小路只能走一个人或者极少数情况下一类人。
忙碌的上班族,节假日时抽空外出踏青,暂时抛开一切发烦恼,躺在草坪上,晒着温暖的阳光,也许他会得到这样的答案:“人生就是要像这样无忧无虑地放松休息才能叫做有意义啊!”整天无所事事在家的老人,某一天突然发现了一件事点燃了他新的兴趣与激情,便重新开始忙碌起来,也许会得到这样的答案:“人生就是要这样让自己忙碌起来,有事可做,才叫做有意义。”年过中旬的科学家,为了科研奉献了大半辈子,过年时和好久不见的家人团聚在一起吃年夜饭,也许会得到这样的答案:“人生就是要像这样和家人在一起才有意义啊!”
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有经历启示得出的答案也就不同;也许经历类似,但人和人的思维角度不同,由同一件事得出的答案也还是不同。其实“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这本不是一个针对既定事实发问是问题,而是源于自身生活经历,经思维加工凝练对自身人生的一种神话与概括的提问。因此,想知道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与其一味地抽象地思考,不如朝着自己的理想前进没好好地走完人生,也许拼搏后成功的那一刻,或是失败的那一刻,或是其他一些特殊的时刻,你也许就会恍然大悟——人生就是要这样才叫有意义。
我喜欢那些用随笔散文等形式写作的.作家,仿佛徜徉在哲学的天地里。他们的文章里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感情和自然感悟,有更多的直觉以及洞见。
作者的伟大在意他的朴实。看了《人与永恒》后,更感觉他的欧式是我所向往追求的,水都会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感觉的。一直渴望恬静而平和的生活,不需要太多欢笑,同样也不要有太多痛苦;一直害怕遇到困难阻碍,害怕跌宕起伏,狂风大气的海面将我整个淹没。看了《人与永恒》才明白过来。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什么,是生命力居然如此乏弱!
书里说:“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大喜大悲,是海派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和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跪倒在了阻碍面前。
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换了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一定有无数的人追求过。但它却一直笼罩着一张神秘的面纱。不同的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会为他会绘制出了一张张不同的脸谱。而此刻展现在眼前的一张脸证在告诉你:“痛苦和换了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即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是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无论我的人生是否平淡,无论我前方是否艰难险阻,都会欣然接受。我一定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那种存在的充实和快乐!
海子曾言:“当岁月饮尽,一滴不剩。”
我不相信。
我看见史铁生在地坛里留下了他的文字,那之后,无人能忘却他的名字;我听见邓丽君暖人心脾的歌声,到如今,她依旧是公认的甜歌皇后,她的声音无数次响起于耳畔。我知道,有些存在即永恒,我知道,我们能留下的有很多,一如文字,一如歌声,一如精神。
百年后,一切都将不复存在,惟精神得以传承。“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我们怎知李白的孤愁,他将无限情思寄予诗文,“峨峨兮若泰山,洋洋兮若江河”我们如何听得一曲,伯牙将无尽情韵藏于山水。“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我们如何欣赏王荆公家的腊梅,他将无穷情趣留于笔墨间。百年后,人会消亡,文字不会,音乐不会,绘画不会自然,藏于其中的情感与精神便能永恒。
我们失去了很多,但我们能留下的更多。史铁生有断足之恨,才留下了地坛文学,伯牙失去了心爱之弦,才使永久传颂,若非子瞻不得志,何来东坡之名?若非古希腊的衰亡,何来民主的再度兴盛?有时候,失去即永恒,永恒的失去才成就了永恒的存在。
诚然,所有人都不可避免的`奔向虚无,韶华不再,生命衰老,没有选择,无法回头。可我们注定无处可逃吗?我不相信,千年后累世情深还有人在等,千年后伊甸桃源还有人在寻。我们现在尽量走得精彩一些,潇洒一些,千年后,说不定你青春依旧在,说不定你的足迹让后人追寻。
是的,一切终将逝去,可容颜虽毁,不变我心,我的情思藏于笔尖,代代相传,我的足迹遍布天下,有人追寻,我的精神,就是永恒。
周老七年的随意点滴,猛然回首,竟筑成了一本《人与永恒》。
里面并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也没有华丽生动的词藻修饰。有的只是看似消极,却极具质朴的东西——“只有质朴的东西才能真正打动心灵”,因为它简洁地丰富,平淡地深刻。它只是需要我们用一颗安宁的心去细细咀嚼,并与周老对话,产生共鸣,亦或各抒己见。
书中,关于死亡、关于时间与永恒、关于幸福、关于男人女人、关于态度、关于精神现象……太多存在于“人与永恒”之中的关于。其中,全然都是生活的点滴,都是我们无意或有意刻下的颜色。
看时,感慨周老思想的独特与广博,但那毕竟是别人的人生感悟和体验,一直说着别人的理论和思想的博学家并非我、我们所追求和期待的(当然,我们也不一定有能力成为博学家
以前中学的课本中,毕大妈眼中的幸福是:如金色的马车,从我们身旁走过,而幸福就是掠过后,我们捡起的鬃毛。我们往往轻易与之错过。周老眼中的幸福是:一个心思诡谲的女神——眼光并不势利,权利能支配一切,却支配不了命运。金钱能买来一切,却买不来幸福。而我眼中的幸福呢?我只希望能常在云雾中还能看清自己,在短暂的本色中,多为社会做一点贡献,多为母亲增添一些笑容。忽然间,想起《大兵小将》中那质朴的民歌“一条大路哟通呀通我家…五亩良田哟种点啥……”
“人与永恒”我决不苛求自己本为人的永恒,但会努力让自己活得并不短暂。
一直在琢磨精心挑选哪本书来写下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我在无数次的抉择与舍弃中终于邂逅一本与我产生共鸣的书籍,其中周国平先生对人性的深刻剖析以及对人生的展望和总结,对于我这个正处于人生萌芽和发展阶段的大学生来说是颇有感悟和启迪的,我怀着无比崇敬和沉淀的心情细细咀嚼字里行间的深邃灵魂的洞悉,仿佛一个历尽沧桑的老人在他生命的尽头对人生经历和体验的呐喊和思量,周国平先生正由于历经生活与事业的不断磨练而羽翼丰满,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浓缩的精华—《人与永恒》。
《人与永恒》这本书对于周国平先生来说感到十分出人意料,他提到是他随笔写下的一些随感的结集,他根本没想到要发表,但后来却成了最受欢迎之作,许多读者包括我在内都十分喜欢这本书,都把它翻烂了,或者把其中的许多句子抄在笔记本。它对于作者而言,记录的仿佛是思念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着的人的脑里,很容易引起联想、勾连、撞击、共鸣、怀疑,因此获得了包括我在内的读者的喜爱。
《人与永恒》是作者许多年里陆续写下的,对于对于同一问题难免有不同的说法,会给人自相矛盾的印象,但恰恰是这种不想抹平矛盾,追求表面统一的不同寻常的做法深深的吸引了我,使我找到了在人性与人生之间的那一丝真实和平衡。人生种种大谜,谁也不可能找到最终的谜底,也许每个谜都有无数个谜底,因而就没有谜。似乎周国平先生的兴趣就在于猜谜,而当每次似乎谜底被猜中,却发现真正的谜底游离我们后退一步时,我们就觉得这谜底更有趣了。
而全书的标题来源于书中的第一个题目最后一个题目的合并。在世间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两极之间有幻化无穷的人生之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真实、美、哲学与艺术、写作、天才、女人和男人,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和体验。
或者就是在这些优美又朴实让我对人性与人生有了更加深刻的思考与重新定位,使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不断的探索与学习中更加的完善与改进,也许这对于我来说,已经十分满足,这也是我无比喜爱这本书籍和无比欣赏作者思绪的更加贴切的原因。
全书从做人与做事、生命与永恒、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都做了具体的阐述与表达,十分细腻而真实的表达了无数人内心的想法,使处于迷茫而困惑期的我们沉下心来仔细思考规划自己的人生,合理安排和利用自己的时间,理性的对待自己的生命,教给我们许多做人处事的方法,以及对自己学习与工作都保持良好的态度,它无一不一次次的直斥社会的许多现实以及社会的良知和人情的冷暖,启发我们更加清醒的审视自己的态度以及在对待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和技巧,是我们回归原始,在自己的心灵深处找一片净土,沉淀下来,扎根于此,找到真实的自我,而非是随波逐流,在高楼大厦、海市蜃楼的浮华和紧张拼命地为自己生存中因为某些利益而丧失了自我,淹没在人潮的海洋里,越陷越深,最后无法自拔。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良多。或许是其中不乏许多思想与我产生了共鸣,或许是读完某些经典句子给我的启迪和思考,或许是给我在人性与人生道路上披荆斩棘,使我重新审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周国平先生的书籍我个人觉得值得一看,虽然有些是随感,但浓缩的是精华,伴随着它成长,我想我会走得更远,更加地理智与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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