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
第1段:提出一种现象或某个决定作为议论的话题
As a student, I am strongly in favour of the decision. (亮明自己的观点是赞成还是反对
The reasons for this may be listed as follows. (过渡句,承上启下
正文:
第2段:First of all... Secondly... Besides...(列出2~3个赞成或反对的`理由
结论:
第3段:In conclusion, I believe that... (照应第1段,构成\"总—分—总\"结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逞妈妈不注意,赶紧问他说。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他还是卖着关子。
被冷落在一旁的西西很不满意地说:“小依,我说你最近上哪儿鬼混去了,结果——”还没等她说完,我蒙上了她的嘴,一风很愉快地大笑起来。
“来,一风,西西,吃橘子。”妈妈拿来剖好的橘子说。
“妈。”我叫了一声。
“小依啊,你都知道了吧,两年前一风帮了妈妈很多忙呢!就在你去美国的时候。”妈妈说。
“原来——”我马上堵住了嘴,因为我想说的是:原来那个人就是他啊?那不就穿绑了吗?
其实这并不是我认为一风能成功的原因,在下这个定义的时候是这件事情发生之前。其中的原因不仅因为他像我的哥哥,还因为他敢于放弃。
他曾今对我说过他喜欢的事情只有两件:一是打篮球,其次才是唱歌。这次有这么好的机会,他怎么能放过呢?教练说的,要打篮球,就要放弃其他的东西。
一风的事业已经很好了,他的歌迷成千上万。他本来可以就着原来的那条路走。我以为他喜欢篮球是真的,放弃唱歌也是真的,其实我错了。他是不得已才放弃他唱歌的事业,然而这更让我对他感到敬佩。
一风的妈妈不支持他唱歌,她说这个下流的人所***事业。一风不认为,为此他和他的妈妈大吵了一架。直到他把他的妈妈气地病倒。一风是孝子,他很后悔自己做的事情,他明白到底是妈妈的身体重要还是他唱歌重要。所以他选择了前者。他宁愿放弃唱歌,所以他选择了篮球。
说了这么久,我还没有告诉大家我和一风是怎么认识的。
5年前,我从美国回来。在机场的时候,剪票员怎么也不让我出去,他说我的通行证有点问题。我告诉他是因为我不小心把他掉进水里了就成这样了,不过那些手续我都是买齐的。他就是不信。
“一风!一风!”“签个名吧!”“一风,我爱你啊。”……一群鸡婆般的叫声涌入我的耳朵。那是一风刚从南美环游演唱回来。
“麻烦你了,这里很吵,这真的是通行证!”我不耐烦地说,那人还是不让我出去,于是我就这么站在机场的门口。“抱歉。”我的手不小心打到一个人,我看也没看就这样说了一声“抱歉。”
“一风!”……身后的声音越来越大声。
“让她出去,她的通行证是真的。”一个很富有磁性的声音说。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剪票员真的让我出去了,她说:“偶像,签个名吧!”随后递个那个叫“一风”的一支笔,不过她的笔很快落了下去,因为后面的粉丝很快就涌了上来,保安和那个眼镜怎么也拦不住。
“谢谢。”我说。转头看去,是一个戴着墨镜的.男生。他仿佛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于是拉上我就跑,他跑地好快,我跟着他大喊“停下!”终于他在一条小凳那里停下了。
“你好,我叫玄一风。”他很有礼貌地说,并且摘下了墨镜。
我当场就吃了一惊,其实我并不是那些花痴,只是因为他太像我的哥哥了。于是就这么傻傻地盯着他看,他咳嗽了一声,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
后来我们聊了许多,我告诉他我叫小依。
“我不要当歌星了。”有一天,他很严肃地对我说。我看见他的眼睛很干涩,红彤彤的,显然是熬过夜了。
“为什么?”我问。他没有告诉我。
就这样,他逃跑一直半年,这半年里,他就去体育场打篮球,我就守着他。
他说他不喜欢音乐,他说他喜欢篮球。我信以为真了。后来,西西告诉我是因为他母亲的原因。
我发现自己好傻呀,西西都知道的事情我为什么不知道?难怪他一直这样消沉。
直到那一天,一风告诉我说他要走了。直到那一天,西西告诉我一风的母亲去世了。直到那一天,我才明白原来他也是脆弱的,他和我们一样。
他上飞机的那一天我没有去,他真的很像我的哥哥。我在电话里说:“你很像我的哥哥,真的。”他“恩”了一声。他去了法国,他说他还是要当一个歌手,我替他高兴。
转眼之间,他已经红遍了整个法国,整个巴黎。他的专集被几万几万张地运到中国,我手中也有几张。我在专集里看到了他灿烂的笑容。
他的有一张专集,名叫《我是你哥哥》。很普通的名字,可是这却是广大哥迷最喜爱的专集。他说,是那个女孩带给了我重新站上舞台的勇气。
我流泪了。
我去了巴黎,但是我没有去见一风。也算是我没有勇气吧!转眼间,已经5年了。
从小到大,我找过很多照片,到现在可能有1000多张了吧。这些照片的内容十分丰富,比如:旅游、聚会、过生日、运动会......许多激动人心的时刻。在这些照片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和妈妈爸爸一起去青岛海边玩沙子和海水的那张照片。
记得那是一个夏天,我和老爸老妈一起坐9路公共汽车去金沙滩。我们到了那里,先去更衣房换好衣服。来到海边,我顿时感觉神清气爽,我的小脚踩在细细的沙子上,真舒服。突然我觉得脚下很硌。我抬起脚一看,哈哈,原来是一个蛤蛎皮。众人不禁笑弯了腰。我开始下海了。我先做了一些热身运动,12345678,22345678......我戴上泳镜,俯下身子,脚一蹬,跳到了海里,我开始表演我的游泳技术。
我伸开四肢,在水里乱扑腾。一个大浪打来,正好打在我的身上。疼得我啊啊大叫。这时爸爸按了一下照相机的快门,拍下了这张珍贵的照片。这是我在青岛最开心的一天,青岛我爱你。我一定要好好珍藏这张照片。
Last Sunday, Jim went out to fly a kite. The kite flew highly in the sky. Jim ran with it happily.
Suddenly the line was broken and the kite flew away. Soon it disappeared. Where was it?
Jim had no idea. So he had to run here and there to look for the kite. At last he saw it on the top of the tree. He tried to get it down. But he couldn’t. He felt sad.
I was born in a beautiful town with high mountains around it.The mountains are covered with all kinds of green bamboo.Through the town runs a small stream.It’s said that a new railway is going to be built to the east of the town and a bamboo factory to the west.All the children of the school age can go to school.If anyone is ill,he can go to see the doctor in the newly-built hospital.People in the town are hard-working and never take the backwardness lying down.Though they are having a richer and better life,they are not satisfied with what they have got.They are working hard to build their town into a modern one.
昨天,我写完了作业,随意地打开影集来看,忽然一张坐在藤椅上的小孩的照片,吸引了我的眼球,不由得仔细地看了起来。
照片上画了一个肥噜噜的小可爱,他穿着白衣服,坐在竹椅上,张着嘴巴,流着口水,挥着手臂,好像在要什么东西,他那双明亮的眼睛炯炯有神地直射前方。那不就是我吗,那上面画满了我的贪吃,画满了我的调皮。
听妈妈说,这张照片是我五个月大的时候,一位阿姨来我们家参观并拿来了一个大西瓜。妈妈把西瓜切开,和阿姨吃了起来。当时我想:那东西红艳艳的,水灵灵的,应该很好吃吧!于是我挥着小手争着喊着要尝尝。正好爸爸从外面回来看到了这精彩又可笑的一幕,就赶忙拿起照相机拍下了这个顽皮的我,从而留下了这张美丽的照片。
时间已经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七年,我也在不知不觉中长大,虽然现在的我还是那么贪吃,还是那么顽皮,但也还是像小时候那么天真,那么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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