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个人得失的事作文

不计个人得失的事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13 15:44:08
不计个人得失的事作文

不计个人得失的事作文【一】

成功与失败两种截然相反,不是说嘛“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成功了,便拥有了鲜花和掌声;失败了,只能自己一个人默默哭泣。但是成功与失败的背后都是同样的艰辛努力、辛酸痛苦。但得到的,失去的,其实很难说清楚的。

请以“成败得失”为话题,写一篇作文。文体不限,题目自拟,字数500字以上。 提示:

1、 我们每个人所做的事都无非两种结果:成功或失败,由此会让你得到或者失去某些东西。你从小到现在拥有过这样的经历和体验吗?你为此付出了多少努力和心血?最后的结果让你的心情如何?

2、 把事情的过程写清楚,你做了一件什么样的事?也许是学习上的,或者生活,或者别的方面,只要你收获颇多、感慨很深的事情都可以写,把起因、经过、结果都交代清楚,让你能跟着你的叙述进入你的故事里。

3、 其实,世间的事无所谓成功和失败,也许你最后成功了,你得到了你想要的东西,但是你也会为此付出代价,也许你最后失败了,没有实现理想和愿望,但是奋斗和追求的过程一样让你收获了某些东西。所以,结果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努力过、奋斗过、追求过。人生的过程才是最重要、最精彩、最值得我们回味的。

4、 因为写你自己的故事,而且是给你带来某些体验的事情。所以,心里描写就显得比较重要。把你在此事中的喜悦、快乐;或痛苦、悲伤;或释然豁达,都用你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有真情的文章才能打动人。

5、 最后,你在这样的经历中体会到了什么?懂得了什么道理?收获了哪些东西?让你有什么感想?这些在结尾可以用简洁凝练的语言交代出来,说不定可以感染别人、教育别人。

不计个人得失的事作文【二】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相传塞翁有一只很出色的白马,有一天,马不见了。乡邻都来安慰他,塞翁说:“马不见了,不见得是坏事。”过了几天,马不仅回来了还带了了塞外一匹骏马,乡邻都来恭喜塞翁,塞翁却说:“这未必是一件好事啊。”又过了几天,塞翁的儿子从马上摔下了,腿断了。邻里又来安慰塞翁,塞翁又说:“这未必不是好事啊!”一个星期后,国家征兵打仗,塞翁的儿子因为腿的问题,留了下来,得以避免得战死沙场。塞翁用得失之心去对待事情,失去了在他看来不一定是坏事。失去了不一定代表伤心,得到了不必太高兴。因为两者是相互存在的。

我们身边的事不也是这样吗?面对槽糕的成绩,没有了奖状的辉煌,却多了一个反思的机会;面对伤害你的人,虽然没有的疼爱,却让我们多了一份坚强;面对艰难的的`高中生活,没有了舒适的环境,美味的饭菜,却让我们学会了独立。这一切不正也是又得有失吗?面对生活,我们要从失去寻找得的痕迹,如荒漠仲的那一点点绿洲,却始终支撑这着我们。

失了我们要寻找得,那么得到了我们该怎样办,怎样处理?

西楚霸王项羽,成就了一番伟业后,就沾沾自喜。自认为功高天下。不听亚父的劝告,三次放过***刘邦的机会,最后落得自刎乌江的悲剧。得到了还是同时存在失去,他失去了做人原来的志气,失去了别人的爱戴,所以防治失去就要”不可沽名学霸王”,必须从得中察觉失,不断提升自己,更新自己。

所以,当你下次失去时,不要落泪,因为得在你得身边等候,不要埋怨,因为得失在一念之间。

得到了,要不要顾着自喜,因为失也许在不知不觉中向你靠近。

记住,有得必有失,得失并存。

不计个人得失的事作文【三】

个人得失,很显然是追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主义,而民族利益,便属于追求民族独立富强的民族主义(或是集体主义也无妨)了。讲讲它们的关系,便从刚学的两条“真理”说起。

第一条, 便是民族(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我想,之所以说民族地位更崇高,是因为它代表了更多数人的利益,反映了更多数人的呼声,一如甲午战败后的“公车上书”,各省举人在捍卫民族利益之时,早将个人富贵荣华抛之脑后。

而民族(集体)利益一直高于个人利益吗?

我想,我们个人与民族的关系极像民族与世界的关系。那世界利益要高于民族利益吗?恐怕不是。仅看我国外交政策,皆是以维护国家(民族)利益为根本,辅以维护世界和平发展等等,就清楚。究其原因,怕是世界各民族经济、政治、文化地位悬殊,民族利益错综复杂,大国政治博弈,热火朝天,小国隔岸观火,顺水推舟;富国珠光宝气,肆无忌惮,弱国狂打太极,左右逢源??

于是,所谓维护世界利益,维护世界和平发展,一句口号而已。

可是,庆幸的是,我们的民族利益还不同于世界利益,民族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下从事相似劳动,有着在习俗、文化、思想等人文环境上的认同感和凝聚力,有着共同的价值选择的人们形成的,比起世界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上,亲的不是一点半点,共同的积极的奋斗理想,紧密的趋同的利益选择,确保了我们的民族利益一直与大多数人的利益是相统一的,我们的民族利益因此也将一直高于个人的利益。

第二条, 便是个人利益与民族利益冲突时,个人利益要服从民族(集体)利益。 个人与民族利益冲突时,问题往往在于他人的利益。而要顾及他人的利益,首先我想到的人人平等的法律。若无法律之保障,则谈不上平等权利、平等利益。个人与民族利益冲突时,也必须服从民族利益。正如孙中山在阐释三民主义,驳斥世界主义者之时所说,当中国仍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民族仍是受压迫的民族,“我们是受屈民族,必先要把我们民族自由平等的地位恢复起来之后,才配来讲世界主义”。个人利益与民族利益也大概如此吧。 但是,毕竟不是法律保障的平等、自由赋予个人与民族这种关系的,相反,究其法律本身,是个体与个体的利益妥协。这种利益妥协,使得每个人与整个民族不再是简简单单的对立概念,而是一种交融的利益关系。那么,这种利益关系妥协还会有怎样的表现? 回溯历史,我看到了岳飞精忠报国,饥餐胡虏肉,文天祥心系南宋,誓死抗元,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在封建社会,有法律但无法治,毫无人权可言,又是什么让他们以民族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进行利益妥协的呢?

有人说是封建儒家思想的浸染,我基本上同意,但若推而广之,便是道德意识,民族意识。

一个民族,由其个体在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个人的意识、理想逐渐升华,凝聚成一种普遍的、至高的社会道德,这种集体观念必以其气势宏大给人以精神上的引导,这便是个人与民族利益的统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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