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时光匆匆流过。这六年里,有多少事情值得我回忆,又有多少事情使我难以忘怀。母校的每一栋楼、每一棵树、每一位老师……都令我深深怀念。最令我无法忘记的就是校园里那一棵棵丁香树。
在学校的大操场的一旁有许多棵丁香树。六年了,它们每年都是这样默默地陪伴我们。
每当春天到来的时候,丁香花便露出了笑脸。那一朵朵白如雪、红似霞的丁香花开满枝头。远看,就好像丁香树的绿叶上浮起了一片片彩云。在教室里上课的时候,春风轻轻地吹进教室,夹杂着几丝丁香花的香气,给严肃的课堂带来了几丝温馨,使人又一种很舒畅的感觉。
夏天,丁香花慢慢凋谢了。这时,绿绿的叶子下的树阴便成了我们休闲的好场所。上完体育课,我们便坐在树阴里的蓝凳子上聊天,常常是到打了上课铃才回班。课间,常常有一些淘气的小男孩爬上树,摇着树干让树叶落下来,一边说:“天女散花啦,天女散花啦!”
秋天,丁香树的叶子慢慢变黄,伴着秋风飞旋着落下,就好像一只只枯叶蝶在空中翩翩起舞。这时,同学们便用落下来的叶子做成了一件件精美的叶贴画。还有的同学,踏着落叶练习长跑,脚边就好像激起了一朵朵金黄的浪花。
冬天,下雪了,丁香树的叶子已全部落下,光秃秃的树枝上盖着的白雪显得格外耀眼。晶莹的雪花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远看,那一片片似云的雪宛如丁香花在开放。
在小学学习的时间只剩下不到一个月了。以后,我可能会出国、会远走高飞。但是,无论我走到哪里,也不会忘记那一棵棵丁香树,更不会忘记我的母校——丁香。
大地上到处都回荡着一个声音――春天来了,春天来了……
看啊!大地复苏,万物萌生。在那操场的一角,有春的足迹;在那大树的枝头,有春的生机。人们脱下厚厚的棉衣,穿上了春天的盛装;孩子们放起了风筝。春的脚步无声无息的走近了人们的生活,她的脚步轻捷,优美,走到哪里都会用绿色来迎接她。她的品格是高尚的,无私的,她把自己的生机毫无保留的奉献给大地和人类,她用绿色装点大地,用彩色点缀大地,花儿见了她,张开嘴笑了,草儿见了她羞涩的钻了出来,大树见了她也伸出枝芽了。晚上,看那皎洁的月光和那淘气的星星,会让你觉得天空是如此美丽,宇宙是如此神秘。月亮,就像一个玉盘嵌在天空中,美极了。
春天是无私的,她每年来一次都会给大地带来生机,使大地变得生机勃勃,万物变得欣欣向荣。她也会给人们带来喜悦,人们多么希望她能够永远存在。
春的脚步走过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她用自己所拥有的慈爱,无私,善良,让大地也为之所动,她用自己所拥有的魅力,把大地装点成一张绿色的毯子;她用自己所拥有的魔力,让人们尽赏这五彩缤纷的季节。
我盼望来年的这个时刻。
春的来临,使我的心情焕然一新。那是因为它赶走了令人畏惧的寒风,它请走了冷漠孤僻的冬雪,春也带走了四季之神的冬,让大地之母找回七彩的颜色,重新散发温暖的光芒。
春使者的到来,使森林里的花草树木都欣欣向荣,枯黄的草地恢复了翠绿的生机,垂死的大树长出嫩绿的枝叶,可爱的花儿再度绽放光彩,除此之外,动物们也跳起了「迎春舞」,小鸟们唱出清脆婉转的歌曲,蝴蝶成双成对的舞动翅膀,想在舞会里脱颖而出,也使春天更加有趣。
对人们来说,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也象徵着新的希望。农夫忙着犁田,插秧,学生准备开学用品,希望今年有个好的开始,就如同洒下的种子般,能够成功的发芽,开花,结果,不论有任何困难,都要勇敢面对。也因为人们是这麽去思考的,所以春天才象徵着新希望。
我喜欢春天!她给大地带来多么大的生机啊!我希望永远都是春天!
昨天晚上下了杭州城的第一场雪,当时我正在去少年宫学自然英语的路上。大雪纷纷扬扬挡住了开车的视线,妈妈不得不一再放慢车速。我的心里确在暗暗期盼:“雪再下的`大些吧,希望明天一早看到的是白茫茫的一片,这样我就能和同学打雪仗了。”想着想着,我噗哧笑出了声。
今天一早,我迫不及待地推窗望去,楼下车棚顶上果真是白乎乎的覆盖了一层,虽然没有积得很厚实,但也呈现一派冬天的景象。还有花坛丛里,树木稍上,草坪里,都零星洒满了薄薄的积雪,好似调皮的孩子不小心把棉花糖撒满一地。让我觉得特别想伸手去抓一口尝尝。
不一会,院子里就到处是小朋友们的身影了,个个欢声笑语,满脸兴奋。如果恰好碰见是同班同学的,更是亲切的不得了,貌似雏鹰小队又开始活动了。只不过,这次的主题是:“雪”。
我们一路踩着积冰追追打打,听着喀嚓喀嚓破冰的美妙音律,偶尔会去抢抓一把别人车上那不多的一点点冰雪,但足以让我们开怀嬉戏。我特意双手捧了一块巴掌大的冰块,让妈妈给我拍照留下纪念,因为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
冬天的早晨真的很美丽!
很享受待在阅览室里的四十分钟,似乎是屏蔽了所有的喧嚣,听得见的只有不次序的翻书声还有轻细的写字声。这是一周中最轻松的一节课,好久好久的紧张与忙碌终于能在此刻平静下来,不用记单词,没有方程式,只需抱着“小博”摘录句子,那些美的掉渣的散文微小说,逐字逐句抄下来,放在笔记本里,再轻轻读给自己听,便有一种满足感和幸福感,可能美好就是这样简单,就是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无视周围的一切东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阅读课是坐在靠窗的位置,早晨那抹金色的阳光透过窗子斜射下来,正投在我所读的书页上,温润的,暖暖的颜色和着温润的,暖暖的文字,那是种不真实的美感,就只有单纯的文字搅拌着阳光,胜过一切花花世界的妖娆。阳光懒散地打在书页上,纸页上,字迹仿佛也安静而和谐,少了做数学题时的潦草与轻浮。
静静地靠着椅背,手中轻捧着“小博”,头微微低垂,刘海半遮住右眼,阳光照在刘海上或许也成了金色,又或许是其他一种颜色,只是我又想起了那个记忆中的少年。被老师罚站在座位旁,刘海低垂,手中拿着课本,也就是像这样早晨的阳光,将他的刘海染成了金褐色,没错,就是金褐色,那样符合他青涩的面颊,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我痴痴地望着他的那一头“金发”,以至于老师叫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时,我脱口而出:“阳光,是最好的染发剂。”也因为这句话被同学嘲笑了大半个学期,总拿这句话用来调侃我时常地望着天空。
看到过很多种阳光,透过枝杈的斑驳树影,照在墙壁上的大半个光点,映在水中的波光粼粼,在欣赏那些阳光时,却忘了周围的环境。而现在安静的阅览室里流下的缕缕阳光,成了我爱上它的所有理由,甚至忽略了窗外的风景,只是在享受着那抹阳光。
以至于投入到忘记时间,忘记一切,常常下课铃打响,唏嘘声一片时,才反应过来已经下课了,只能无奈时间为何流逝的如此之快,要知道数学课可不是这样的。
总是想阅读课永远不要下课,时间永远凝固在那个午前的早晨,坐在靠窗的位置,左手翻着“小博”,右手做着笔记,阳光懒散地洒在桌面上,把一切都涂成金色的。
峥嵘岁月,它是在逆流中挣扎站起来的勇士;
车水马龙,它是在繁忙里奔走着的城市丽人。
她美丽,因为她的每一滴变化都折射出耀眼的光;她美丽,因为她的每一声响动,都震彻长空;她美丽,因为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部神话。
我陶醉了,嗅着一路的芬芳,我醉倒在那万里飘香的土地——泸州。
“城下人家水上城,酒旗红处一江明。衔杯却爱泸州好,十指寒香给客橙。”他亦醉了。当酒杯从鼻前飘过,已大有醉意。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他闭上眼,仿佛眼前霎时百花齐放。浅品,只觉香味在唇齿间萦绕,满口余香;撮上一小口,立刻暖彻心肺,流经血脉,舌底生津,烈中带柔,恨不得连舌头也一起吞下去。
上天是如此青睐,馈赠了他群峰挺立,靠着鬼斧神工,有如笔架,有似玉蟾,锋芒毕露。山上的树郁郁葱葱,削减了山的庄严,却增添了山的妩媚。红色的土壤,高耸的山峰,那一种来自原始的热情,一种四射的活力。但纵是群峰叠起,绵延不断,也挡不住酒香万里飘。
上天是如此钟情,赋予了她数江齐流,那是上天从云里拧出的水吧,清澈透明。在她的脊背上流淌的水,削减了她的沉稳,却增添了她的灵动。那一种来自远古的纯净,一种亘古不变的沉静,但纵是千沟万壑,也阻不断酒香万里飘。
李白是在这儿饮了一口,才爱上酒的吗?陶渊明是嗅到了这儿的酒香才解巾盛装?我也闻到了,“斗酒百篇”身旁的酒香,“带锄归”身旁的佳味。
我开始找寻,荆棘划破了我的脚,树枝挂坏了我的衣,我依然坚持着。我一路嗅着芬芳,越高山,跨长河,我找到了那飘香的土地——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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