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对你说:虽然我们是阴差阳错走在一起,没有多长时间的恋爱经历,但我们也平平平淡淡走过7年时间了;虽然你是一个特别不懂浪漫的人,但你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虽然你赚的钱不多,但你一直在为我们的家努力着。虽然我有时心情不好会向你发牢***,对你大吼大叫,甚至有时会莫名其妙发脾气,你从不会和我吵。感谢你对我的包容,感谢在我的生命中有你的陪伴,我爱你!
我们领结婚证的那年,正巧是润七月,有两个情人节。本来是第一个七夕情人节去登记的,可后来还是决定第二个七夕情人节去,因为它与众不同。如今,6年过去了,其中的沟沟坎坎、跌跌撞撞,不能说两人已经磨合得天衣无缝,但其中的相互扶持、包容、体谅和关爱,让我们的手越牵越紧,让这个并不富裕的小家充满了爱。这就是我们都最想要的呀!
亲爱的,我爱你!这些年因为有你,我改变了自己的人生道路(这是最重要的,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最懂我最了解我的人,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你不懂得浪漫,也不会甜言蜜语,可你对我的呵护和包容胜过所有的浪漫和甜言蜜语,我们相信我们会相爱一辈子!爱你,老公!
分隔两地,无法在一起过情人节,我趁着双休提前到你的身边过情人节,可是开开心心地去陪你,却满腹委屈地回来,你考虑过我的感受吗?从开始到现在,终究逃不过3年之痛,我们还能回到开心幸福的过去吗?
亲爱的,我想在这特别的日子里对你说:22年的朝夕相处同甘共苦,一路走来是不短的路程,记载着点点滴滴。再回首,却发现那平凡的片段是我生命里最温馨的画面!这份宁静祥和的幸福,还有马上要读大三的儿子,一直是我们的动力!我们所期待的不正是这样一种安然而简单的幸福吗!尽管平静的生活依旧会有未知的波澜,深厚的亲情已把我们紧紧相连,我依然在乎你!
情人节要来了,问你要礼物呢,你要说都老夫老妻了,其实你老婆不在意那些,就是想向你撒撒娇!虽然我们现在还在异乡闯荡,但是老婆要告诉你,亲爱的,你是我和儿子最在乎的人,你在哪里,家就在哪里!亲爱的老公,我爱你!
小年了,众人欢聚,我借着这个机会访问了我的外公。
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也过着平凡的一生。在1946年12月25号,我的外公出生了,作为家里的最小的孩子也是第十四个孩子,他的名字也蕴含着家里人对他的期望和爱,外公说:“我妈妈说年根年根,希望你不要忘记自己的根。”但是外公的乳名可能更加的蕴含着外祖母对他的爱吧,家里人都叫他如子,有如意安子的意思。
家中有十四个孩子,就有十多张嘴需要喂,外公说:“那时啊,家里连米的没有,又有那么多张嘴需要喂,每个小孩也只能吃到一点点东西,有的时候还甚至吃不到,哥哥姐姐都会把东西给我吃,他们总说‘如子最小嘛!’”说这话的时候我看见外公看着地下,抹了抹眼睛,又抬起头跟我说“不像现在,看,你都已经白白胖胖了呢!”。外公摸了摸我的头。在这样的条件下,存活下来的也没有几个,活下来的也全送给了别人,只留下了外公。
也就在那时,外公开始上学了,也就读了三年半,外公说:“当时上学啊可是很稀奇的,就几张小破桌子,几乎就是一个老师,上课呢,也就是把书上的东西都背出来。但我当时就觉得好玩,特别稀罕,每天都拿着书,每天都背,我还记得老师还夸我呢!”但是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允许,所以在上了三年半之后,外公就辍学了。
现在呢?虽然外公没有读过什么书,字也不认识几个,但他还是会坐在门口看报纸,遇到不认识的字,虽然不会写也不会读,但是他会来问我们这些孩子。我钦佩这样好学的外公也喜欢这样的外公。
“那你小时候都玩什么啊?”我问外公,“玩什么?只能玩泥巴啦,那时啊地面上是泥巴地坑坑洼洼的,我会和隔壁家的小孩子比赛,看谁的泥巴球能把坑填满,就是随便抓一把泥巴揉成一个球再往坑里砸,‘砰’的一下看能不能把坑给填满。”“那这样不是越多泥巴越好吗?”我疑惑道,“不是的,多了会溅出来,我们那时的规则是正好填满坑,虽然听着容易但是可是非常难的,但是你外公我啊每次都赢了隔壁的小孩子呢!”我看着外公得意的表情,笑了笑“外公那么厉害啊!”“那可是当然的!”对啊,那可是当然的,毕竟他可是我的外公呢。
辍学回来,外公就开始帮忙做家里的农活,“那你放羊嘛?”“羊?那个时候还没有羊哩!一头牛就是家里的全部了。”那时外公也十多岁了,这一种田,就种到了现在,他的驼背越发严重,竟显得比我矮了,手也变得粗糙起来,皮肤发裂。他对我“嘿嘿”笑了两下。外婆被吸引过来了,坐在外公的旁边“你们在说什么啊,让我也听听”外婆问。“我在问外公小时候到现在的事情呢!”“就你外公这点记性,自己生日不记得,什么时候出生还要看看身份证,他记得啥啊,都这么大把年纪了。”外婆笑着对我说,那可不呢!外公记得的事肯定不止这一些。
“那外婆,你记得你什么时候嫁给外公的嘛?”“那哪记得,都那么早以前了”
“那外公你记得嘛?”“1972年”外婆看着外公,一脸惊讶,而外公还是嘿嘿一笑,挠挠没有多少头发的头“有些事还是不能忘的嘛!”我看着外公,外公还是很喜欢外婆的,这份真情没有被时间冲淡真是太好了。
婚后一年也就是1973年,我的大阿姨出生了,本来我外公是打算要两个女儿两个儿子,名字都取好了,女生叫+花,男生叫贵+,四个名字春花,冬花,贵平,贵龙。而我的妈妈出生于1975年排名老二,也就叫做冬花了。但是出了意外的是,1978年,家里的老三出生了,却不是外公期待的男孩,所以我的三阿姨理所当然就被分到了贵平这个名字了。我问外公为什么不再取一个新的女孩名,外公说那样的'话如果又生了一个男孩子那他一个单独的名不是太可怜了嘛。我想,可能是名字有点像男生,所以三阿姨有着男性的勇敢和女性的细腻。在1980年,老四诞生在这个小家庭中,我现在的舅舅,不得不说他可是一个乐天派,虽然长相跟外公不是很相像,但是他的性格我觉得是四个人中最像外公的了,他会跟外公一样嘿嘿的笑,也跟外公一样对自己的妻子特别好。这就是外公的一个小家庭了。
“干什么呢,爸妈”,我的妈妈走过来“快吃饭了。”“好咯起来咯,冬雨啊(我外公经常把我说成冬雨),其他的外公老了也记不清了,走走陪外公外婆去吃饭吧!”我和外公外婆回到饭桌上,“你们干什么呢!就等你们两位啦!”大阿姨扶着外公外婆坐到饭桌的上座,舅妈把蛋糕端到桌子上,“蜡烛呢蜡烛呢?”舅妈茫然,“啊?没有蜡烛啊!我一定要去投诉他们”我妈妈气愤的说,“你再翻翻有没有”“没有没有翻过了”“诶诶诶,别弄了快唱生日歌吧”三阿姨说。家里来了个大合唱,许多人的声音混杂在一起,虽没有专业的水平,但一直环绕在我的耳边。阿姨们都拿出手机拍视频拍照片,“最后祝您生日快乐!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大家都开心的跟外公合照,我看见外公和外婆的笑中带着一丝泪光。
我的外公,非常平凡,要不是生日正好是小年,他可能都忘记有生日了,但是正是这样的外公,他却能记住他什么时候娶的外婆,我想真爱也不过如此吧,网上也有一句话“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陪你一起慢慢变老”。我的外公,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是他有着“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虽然我的外公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但,这就是我的外公。
亲爱的洛洛:
首先,我为这封迟到的情书深表歉意,因为当你向我提出这个要求时我只是当作一个玩笑一笑置之,认为你这是小女生的想法,很幼稚。但现在,我在很认真地写,我觉得很有必要给你一封真正发自心灵的情书,希望不会太晚。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邂逅,或者不能说邂逅,因为在网上相识相知。当时你正在网上问好吃的,我当时一个气啊,作为我贵州的爷们,这兄弟咋就是个吃货呢?于是在群里对你展开了攻击,这也造成了你私聊找我报仇的局面。后来我从你的语言风格中断言你是个女生,很单纯的一个女孩。这就是我们人生的'第一次交集。
很难相信,作为一个女孩,在认识一个陌生网友的第二天就敢要他在晚上见面,但是你做到了,你做事总是别出心裁,与众不同。你的这份勇气让我很敬佩,也令我很感动。记得有一晚我没吃饭,你生气地叫我立刻去吃饭,还跑到我们楼下等我,陪我一起。这让我心里的坚冰渐渐融化,心里对你的防线也瞬间崩塌——几年来,我一直是异地,过惯了风里来雨里去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学习,一个人奋斗……你的关心和信任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家的温暖,同时,也在我心底悄悄埋下了一颗爱的种子,那时,我就在想:这个女孩要能成为我的女朋友该多好啊。后来,你告诉我说,有一个男孩子向你表白了,还约你吃饭,我的心竟感到隐隐的心痛,但我不确定这是否就是爱,因为我一直坚信,我是爱小霜的,我的心里只有她,我不可能爱上其他女孩。当你又说你不喜欢那个男孩时,我又感到十分开心,并教你拒绝了他。其实,一方面我是为你考虑不假;另一方面,也是出于我的私心,我想让你做我的女孩,虽然我当时并不知道这样做是对是错,但现在看来,这是我在自己18岁来临之际做的最正确的一个选择了。
后来,我们经过深谈,都了解了彼此的过去,包括感情。我才知道,原来你我一样,心里都住着一个已经成为过去式的人。很难想象,一个弱小的女孩,竟能独自承受如此之多之久。也就在那晚,在公寓试验中心,我鼓起勇气向你表白,并一眼盯着电脑屏幕,等待着你的回复,不敢看你。虽然电脑屏幕下方显示着“洛上干桅——正在输入…”但那几十秒钟对于我来说却十分漫长。终于,电脑里传来了“滴滴”的提示音,你的回复过来了,很短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却是世上最美的字母组合。那一夜,注定我一夜无眠。
我们在一起不久,便赶上了中秋国庆放假,在那短短的几天假期里,我们在武大华师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在长江边上留下了我们的足迹,在东湖留下了我们的欢声笑语……再和你一起的那几天时光中,我收获了人生中最美好的初恋的回忆,相信也将是你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虽然我们有时也会吵闹,为过去的一些往事几乎走到了分手的边缘,但过去终究只是过去,不应该影响我们的现在,甚至将来。让我们记住那些美好回忆,抹去那些不愉的往事吧。
洛洛,从我们相识相知到相依,已有两个多月了。这一路走来,我们经历了种种,有悲有喜,有哭有笑,有为过去而伤心不悦,有为将来而迷茫忧愁……但无论怎样,我们都挺过来了,经历过,才会更加珍惜。洛洛,你的前十八年我未能参与,你的后八十年我奉陪到底。最后,我想用《北京青年》里面的一句台词来结束这封迟到的情书: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爱你的玉米
这是我第二遍看《血色浪漫》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对那个年代如此的着迷。那些出生于50年代,成长于文革的青年,那是怎样的青春,我不清楚,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比现在的那些非主流、颓废的、哀怨的年轻人要健康向上的多。我想也许正是这样沉重、阳光、经过岁月洗礼的东西才是那样值得我们去回味。
到今天,我第二遍只看到第11集,可是我就迫不及待的想写点东西了。这电视到了第11集,主要讲了两件事情:男主角钟跃民在北京城的顽主生活,以对付小为主要线索;第二件事情是他到陕北插队的知青生活。也主要讲了两段爱情:钟跃民和周晓白在北京纯洁美好的初恋和钟跃民在陕北时与秦岭知音般的热恋。
在北京,钟跃民他们在念高中,自从66年后就没怎么读书,整天混混,却也是充满欢乐和乐观的生活。印象最深的是钟跃民他们的口才,说话一溜一溜的,特别贫。他脸皮也厚,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却很义气,充满血性。感觉那个时候的钟跃民,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那样的男生北京城里多了去了。要说他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那也就是他比别人长的帅一点。那时的他像个不懂事的小男孩,其实,很多男生的普通就在于他们永远停留在了那个阶段,但钟跃民却没有。在陕北,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渐渐成长的钟跃民,开始成熟起来了。
当然,在北京的时候,钟跃民还是有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他在听柴可夫斯基的音乐时讲的那段话,真的很美。我觉得钟跃民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他会有那种不知名的忧伤,不管表面他有多么满不在乎,他是一个敏感的人。这样的忧伤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也许是来自生活,但这样的敏感却肯定是因为热爱生活。所以说,他是一个充满血性却有浪漫的人,那也就是最让我喜欢的一个词:铁汉柔情。
是的,不管一个时代多特殊,多深刻,最让我关注的'还是爱情。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因为爱情本身就代表了许多:美好、伤感、离别、现实、甜蜜以及结果。在钟跃民身上的这两段爱情,可以说很经典。
我喜欢周晓白这样单纯的女生,可惜爱上了钟跃民这样的男人。周晓白传统,钟跃民不羁,他甚至连承诺都不会给。就像歌中唱的,他们都没错,只是不适合。他们的感情从一开始就不公平:周晓白一颗心全在钟跃民的身上,他就是她的唯一。而钟跃民他的心在哪里他自己也不清楚,飘忽不定,他从来没把自己当做一个归人,他只是个过客。所以,不能怪钟跃民什么,因为他是真诚坦率的,他没有想过玩弄别人的感情。只是,爱了就爱了,不爱就不爱,转身离开。就像是他到了想谈恋爱的年纪,他却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的,遇见了周晓白,他觉得那就是自己喜欢的人了,所以就在一起了。而当他长大了,认清现实了,他就变得很理智,不会儿女情长。说到底,钟跃民就是没有像周晓白爱他那样去爱周晓白。
我也很羡慕周晓白这样可以执着的人。大多数男生应该都喜欢对自己如此痴情的女生,但你们也不应该怪很多女的不执着,因为执着的代价太高。不是每个女生都有像周晓白那样的资本,自己想要的就一定能得到的资本。可以不用担心工作、不用担心和你耗个几年青春没了,还照样会有其他人来娶,专心的只爱你一个人。如果周晓白父母也受过文革的拷打,她受过挫折,她有过很想要得到一样东西而不得的经历,那么,她便不会是像现在这样信心满满的执着着,任性着,骄傲着。我觉得周晓白就是一个非常理想化的女生,这样的女生实在太少了,我们不应该责怪这样的单纯,而且好的男人就是应该保护这样的女生,让她永远如此纯洁,美好。当然,也不是每个男生都值得拥有像周晓白这样的痴情。我觉得钟跃民也不配,他比周晓白现实多了,沾染了世俗气,而且他又不爱周晓白。我始终觉得单方面的爱情不叫爱情,不值得一个人去执着,特别对方已经明确拒绝了你。你有自信固然好,始终坚信对方会回到你身边。但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就应该让他自由,让他去追求他想要的,谁叫人家已经不爱你了呢。
风刮了整整一天,傍晚的时候下起了鹅毛大雪。他和她是两只狐狸,他曾经是个狐狸王,在狐狸中个子很大,很结实,目光锐利而有神,牙爪坚硬有力,她个子小巧,嘴巴黑的,眼睛始终是眯笑着。他的风格是山的样子,她的风格像水。他们在一起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了八年。
在他看来,他只是一只普通的狐狸,他和她在一起就是一种幸福。天渐渐地黑了下来,他们想尽快弄到裹腹的食物。森林里转悠了好长时间,雪把一切变得洁白,大地像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他们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只得朝灯火依稀的村子走去。走着走着,突然“轰”地一声闷响从他们的脚下传来。她发现他在她的视线中消失了,她的眼前呈现出一个洞。他有一刻是昏厥过去了,但他很快醒了过来,并且立刻弄清了自己的处境。他发现他只不过掉进了一个枯井里,他发出一声长叫,示意她不要往前走。她听见井底传来一声他信心十足的深呼吸,然后听见由近及远的两道尖锐的刮挠声,随即是一种东西重重的跌落的声音。他刚才那一跃,跃出了有一丈多高,但是离井口还差老大一截呢。她趴在井沿上,先啜泣,继而是呜咽。她想为他弄点吃的,那样,也许他力量增加了会冲上来。她离开台,消失在森林中。与此同时,他在紧张地忙碌着,把井壁上的冻土一爪一爪地抠下来,把它们收集起来,垫在脚下,把它们踩实,他想这也许是他出去的惟一的办法。他的10只爪子已经完全劈开了,不断的淌出鲜血来。但是就在这时,猎人循着雪地上的脚印发现了他们,发现了井底正忙着的、怀揣憧憬的亿,然后朝他的腿上放了一枪。他一下就跌倒了,再也站不起来。猎人没想打死他,因为猎人知道,给他留口气,他能发出声音,他的同伴还会回来的,那样,他会有双重收获。她是在太阳落山之后才回到这里的。但是她没有走近井台就听见他在井底嗥叫。他在警告她,远远离开他,她也嗥叫着,询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猎人在井边不远处守着,他弄不明白,两只狐狸叫着,只有声,为什么看不到另一只狐狸的'影子?但是猎人的凝惑没有延续多久,她就出现了,她说不清哪来的力量,跑的速度像飞一样,她没等猎人反应过来,就把衔着的一只小松鼠扔进井底,飞也似地离开,她想她不能死,只要她还活着他就有希望。枪声响了,可她早已消失在茫茫的森林中。枪响的时候,他在枯井里发出长长的一声嗥叫。这是愤怒的嗥叫,撕心裂肺的嗥叫。天亮的时候猎人熬不住了,打了一个盹。这时她出现在井边,尖声的呜咽着,她要他坚持下去,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她就会把他丛这口该死的井里救出来。
猎人醒了。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她一直在与猎人周旋着,猎人向她射击了九次都没有射中她。但是第四天的早上,他们的嗥叫突然消失了。猎人丛井下望去,那只受伤的公狐狸已经死在那里了。他是撞死的,头歪在井壁上,头颅粉碎,脑浆流了一地。他想:他们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她会死于猎人的枪口下,如果自己死了,她就不会再出现了,那样她可以继续返回森林深处。他的死就为了这个。猎人想:那只活着的狐狸不会再出现了,他想回村子拿绳子把这只狐狸弄上来,可没走多远就站住了。她站在那里,全身披着金黄色的皮毛,满身是血,伤痕累累;她精疲力竭,身心俱毁,皮毛被除数风吹动着,给人一种飘逸的感觉,仿佛是森林中最具古典性的精灵。她微微的仰起她的下颌,似乎是轻轻的叹了一口气,然后,她朝井这边轻快的奔过来。枪声响过,她顺势滑落到了井底。
猎人想等到第二天早晨风雪停了之后再去控囊取物,可这一夜,狂风卷着大雪早已填平了枯井,第二天清早,大地一片结白,猎人无论如何再也找不到那口枯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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