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动物大王沈石溪的小说,《狼王梦》。《狼王梦》虽然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动物的故事,但是它让我明白了两件事。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实现死去的丈夫黑桑想当狼王的遗愿,培养自己的孩子去实现这个愿望。但这个世界是残酷的,紫岚看着自己的孩子相继死去,最后为了保护唯一还活着的女儿和孙子,让它们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当我看到紫岚为了女儿媚媚和它肚子里的狼崽的安全,和金雕周旋最后同归于尽这部分时,眼里不禁热泪盈眶。紫岚身为狼,应该是自私的,是狠毒的。但是,因为紫岚对媚媚和狼孙的爱,对它们的期望,所以它用自己日渐衰老的生命换取了媚媚和狼孙的安全。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像紫岚一样为了我们牺牲了很多。我们生病了,她不顾自己的身体,彻夜守在我们的身边照顾我们,生怕我们有半点不舒服。正是因为因为母亲,才有如今的我们,我们应该感谢她啊!
每当我读到紫岚培养自己的孩子狼王应有的特质的时候,总是不由得想起一句话:欲戴其冠,必承其重。为了让黑仔比同龄人更有胆魄,所以让它过早踏入森林,致使黑仔被金雕捕食;为了让蓝魂儿明白狼与狼之间弱肉强食的法则,让它去与其它的小狼抢食,以致于失去右耳;为了让双毛脱离自卑的阴影,紫岚失去了一只前脚,成为了一只跛脚狼。而让紫岚这么培养它们的原因就是黑桑的狼王梦。因为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所以,它的孩子所接受是的教育注定与其它的狼不同。就像你想当班长一样,你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玩耍,你要多花一点时间去学习,去和处理同学们之间的小矛盾。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是班长,所以,你要做的比别人多,你要承担的责任也比别人多。
《狼王梦》以动物的视角让我明白了:天下的父母都一样,会为了孩子掏心掏肺,所以,好好对待他们吧!还有,权力多大,责任,就有多大。
大家都可能认为母爱没什么了不起,没有了妈妈的爱,孩子照样能吃得饱穿得暖。
可是我却不这么认为。记得有一次,妈妈要到保定去考试,并且一去就是四天,在这四天里,我也就成了孤儿。
第一天早上,我7点才起床,然后匆忙的洗脸刷牙,连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去上学了。到了学校还好,总算没有迟到。可是,第一节课上课时我的肚子就向我发起了抗议,咕噜咕噜使劲叫。谁曾想这只是开始,在上数学课的时候,我又被饥饿之神给打昏了,可把老师吓坏了,赶紧找人把我送到医院看病,等吃了医生开的药之后才有所好。我心里一个劲的念叨:我真是倒霉透顶,妈妈,你早点快回来吧!
第二天,我病得更厉害了――――高烧不退。我先给老师打电话请了病假,然后又吃了些退烧药才好点了,但还是感觉昏昏沉沉。之后,妈妈打来了电话。我一接才知道是老师把情况告诉了妈妈。妈妈知道后赶紧给我打了电话。我一听到妈妈的声音,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一边哭还一边向妈妈诉苦,把妈妈心疼得不知什么是东南西北了。妈妈等我哭完了,对我说:“宝贝女儿,别哭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妈妈考完试了,今晚正在收拾东西,明天就能回去。”我一听,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刚才被烧糊涂的我一下子就清醒了很多,病一下好了。
第三天,我到车站去接妈妈,把这几天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原来你对我是这么重要,”我搂着妈妈的腰说。我想到平时妈妈在我身边,我没有感受到妈妈的重要,反而总嫌妈妈爱嘟囔。现在我体会到了什么叫世上只有妈妈好,我后悔以前不听你的话,我以后一定好好学习,理解你,关心你,,帮您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减轻您的负担。
妈妈听了说:“行!我女儿长大了,懂事了!”
这件事,使我深深地感到母爱的伟大、无私。一个孩子如果没有母爱,那将是世界上最最烦恼的孩子。在这里我也要对全天下的父母说,你们的爱不会白白付出的。
我与同伴一起来到田家湖——这里是专门帮助鱼儿繁殖的地方。我们打听了一下,就直接向人工取卵(精)的屋子,我们似乎慢了一步,精子已经准备完毕,我们来时正在取卵子,喔!原来卵子就是我们吃的鱼籽啊!工作人员对我们说:“取卵时卵不能沾水,如果沾了水,卵子就会马上死亡,取完卵后把精子和卵子倒在一起,加入生水再用羽毛轻轻搅拌,这样,就成了受精卵,卵受精后,再把它倒入孵化桶内,孵化桶中的水会把每颗受精孵分开,这样成功率要高一些……”啊!多神奇啊,多有趣啊!那可爱的小鱼就这样从受精卵中出来了!我已经迫不及待地要看看刚孵化出的小鱼儿了!如我所愿,工作人员又把我带入了孵化小鱼的`屋子,这屋子里有二十多个蓝色大桶,都孵化着受精卵,工作人员从一个桶中随意弄了一盆水,我认真一看,啊!
这里竟有数不清的小鱼!他又告诉我:“这里有10万多条小生命呢!说实话,听到这个数字我很吃惊,这盆中的小鱼儿都这样的小,大约只有1?5毫米,而这个盆中竟有如此多的小生命,它们多可爱啊!”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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