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上网络面授课的时候,老师突然夸了我说:“你数学是学霸,也非常棒,朗诵也特厉害,会弹吉他还是乐队主唱,看来你的学习氛围很好嘛。”我听完特开心的笑了笑。但是,下一秒,眼泪就流出来了。
还记得小时候的我,很叛逆,特别野,不管妈妈说的什么话都不想听,草草敷衍了事儿。只有天快黑的时候回家,剩下的时候都是和我的好哥们儿在一起玩。那会儿学习还特别差,尤其是数学,每次一考就是不及格,我爸还看了看我的数学卷对我说:“我的理科排全县第三,怎么到你这儿一点儿也没显现出我的基因啊!”我倒也不理他,自己找同学玩去了。
就这样在小学混了五年。
20xx年12月25日姐姐接到了父母的电话。妈妈说他们昨天从北京回来的时候发生了车祸,现在还在医院,爸爸正在拍片子,说明天下午就回去。这通电话是姐姐接的,我并不知道。等我回家的时候听见姐姐正在给同学打电话说父母的情况。我呆住了,时间似乎也都停在了这一刻,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只能听见姐姐一直在不停地和同学说,说完就一直哭。我的眼泪止不住嘀嗒嘀嗒的掉落在了地面。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感觉。心痛吗?不是。比心痛太还让我难受,我感觉快喘不过气来了。今天明明是圣诞节,昨天明明就是平安夜,怎么会发生车祸?我飞奔到楼下,在大街不停地跑,周围的景物被我抛之在脑后,跑到公园就蹲下来大哭了起来。我嘴里一直在说姐姐说的一定都是骗我的,她骗人。
可是这就是现实。
突然,听到一个稚嫩的声音对我说:“姐姐,你在哭什么?你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吗?看,我爸爸在那儿,他带了手机,你要借吗?要是姐姐的爸爸找不到姐姐肯定会很难过的。”我摇了摇头,对她说了声谢谢。朝她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那是一个父亲在给他女儿买棉花糖的场景。
这个场面是那么熟悉,记得那会儿我还拉着爸爸的手舔着大大的棉花糖对他说:“我长大要开个棉花糖的厂子,让没有钱买棉花糖的小朋友都吃上棉花糖,把赚下的钱大部分捐出去,我还要挣很多很多的钱,这样就算爸爸妈妈以后老了,生病了,我还可以支付得起。”我记得爸爸那会儿哭了,他对我说:“我们一起开厂子好不好?”我用很洪亮的声音回答他说:“不可以,爸爸妈妈以后要去很多很多的地方旅游,要是跟我一起办厂子,就不可以去很多很多地方了。”回到车上上我一直看着一言不发的爸爸,我问:“爸爸,你干嘛不说话,是今天琪琪有说错什么惹得爸爸不高兴了吗?”爸爸说:“不是,是因为今天觉得琪琪懂事了很多,很高兴。”现在想想那一次跟爸爸的对话是自己小时候最懂事的`一次了吧。
小朋友跑过去抱住她的爸爸,把手下的棉花糖一下子揪成两半,把那团整齐的给了爸爸,自己吃了那团褶褶的棉花糖。嘴巴鼓鼓囊囊的,可爱极了。看着他们离去的身影,心里释怀了很多。在心里说这就是现实,这并不是最糟糕的结果,还好他们还活着。我们还不是孤儿。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爸爸妈妈在圣诞节的第二天回来了,父亲的腿骨折了,叔叔断了两根肋骨,母亲没什么事儿。
我发现,我渐渐地变了。我变得不再满大街的疯跑,变得不会故意考得不好引他们生气,也变得不会故意找姐姐的茬儿了。
日子总是像从指尖流过的细沙,在不经意间悄然滑落。那些往日的忧愁和悲伤,在似水流年的荡涤下随波轻轻地逝去,而留下的欢乐和笑靥就在记忆深处历久弥新。
时光老人,我很好,谢谢你让我懂得生命的美好。
童话流传得太久,遗忘得太多,再记起时候,一切已是新的样子。天使已不再是那个天使,海豚已不是那只海豚。深爱着海豚的珊瑚,不忍海豚伤心,用生命为海豚打造了一对珊瑚翅膀;我找风狠狠地干了一架,然后我们握手言和。他一脸凝重的感谢我:谢谢!因为太珍惜而不敢拥有,这是我的愚蠢,我会让他幸福的。童话将完的时候,我已去了远方。离开朋友,再见爱人。因为太执着,所以选择放弃,因为记忆太深所以选择遗忘。而今淡淡的回忆,淡淡的感触。风和梦是不相容的,只是我懂,你不懂。当风起的时候,梦又伴着他流浪;相容,不相容,终归还是相邻的,正如记住得,与遗忘了的。童话遗忘在海角天涯''
我走到窗边,透过玻璃窗,发现对面远处的山上真的落了一大片一大片的白雪。那山上的雪似有非有,一会儿像一位身穿白衣的医生,一会儿又像一位正在打伏击的重装战士。 如果从下面往上看,又感觉山和天是接在一起的.。就在我看得入迷时,突然,一大朵像藏羚羊的云从雪山上面飞来,像一只顽皮的藏羚羊在雪山奔跑着。
我又看向我们的对面,那里有一幢四层楼的建筑。最下面一层是卖物品的店铺,上面那三层的窗户一模一样。窗户的上半截是半圆形,下面则是长方形。最引人入胜的还是屋顶上的两个盆栽。盆栽种出来的小绿叶垂下来,形成了一片大绿,像房子的两道眉毛。
再往旁边看,你会看见一个抽油烟机,它把上面的房子给熏黑了,像一个人的脸左半边是黑的,半边是白的。
往房子的左边看,你会看见一棵大树。它像一个弹弓的发射器,下面是粗粗的干,从中间变成两根细细的叉,两根细细的树枝边还有许多黄色的叶子,那树枝就像弹弓上的手把,而那树叶就像一个个弹珠。
尘封的黄梨木书架里有 几本被细灰浅浅覆盖的蓝色封皮的书,很古朴的那种。不像有人动过,因为一层灰土没有浅浅的漩涡状——就是大圈套小圈的形状的背印。
我想推开那玻璃质的书窗,只推了一点点。细小的灰尘又把我包围住了,我拿洁白的手帕纸抹灰,把它变成了青黑色,总算明亮一些了。我想主人怎么这么大的忘性:一段时间忘开书窗惹得书上全是灰,或一段时间关上书窗忘记来看看书。再推书窗,玻璃在轨道上发出沉沉的声响,但总是欣慰看到了那蓝封皮的书,晒了几年太阳,明显有点发白嘛!我不在意那书上的小拂尘,也不在意那吹出一口烟的装饰烟斗。
我在意的是众多书中最蓝的一本,我想去拿,忽然飞出一只小飞虫,我暗惊:这虫是不是“书呆子”专啃书,拿出了那本书,啊,是《庄子》,就是那本《逍遥游》、《秋水》的集册,我在被世俗遗忘的角落里发现了曾经高雅的它。
我想这本书之所以比别的书蓝,是否因为庄子的“自然之道”所保护——嘿,这只是想想。
爸爸原来给我说过一个庄子与惠施的“安知鱼之乐”的`故事,庄子与惠施辩论到底庄子知不知道鱼的乐趣。这种道自然比世俗美丽的多,有趣的多。
随便翻翻,“庄生化蝶”对于自己的疑惑也好像很具思想性,不知是蝶梦我还是我梦蝶,世俗之人儿,你可对自己认识吗?
作为《庄子》里两个最具代表性的文章,是思想家高深的道中道,不难说,世俗之人是“道”不出来的。因为,世俗遗忘了这些高雅的文化——古典文化!
这个被世俗遗忘的角落,被书香熏陶的圣地不是被娱乐八封所能攻陷的,最起码有人关注文化,最起码没有别人还有我。
灰,灰四散,灰四散的房间,那已不是灰,是道!
我并不喜欢无聊的娱乐,它带不给你文化和内涵,其实它就是世俗,世俗是肤浅的,而道是无形的,它可以让你听见鸟鸣都微微一笑,首先,这不是被人逗笑的,面对世间美好的东西,你就会觉得天地之大,容纳万物,心中生出的是欣喜。
不经意的往后一靠,是那黄梨木的书柜,多么质朴无华啊,《庄子》在群书中如此闪烁不正因很质朴吗?其实,其他的书也有它们闪光的所在,只不过我从来都注意特别的,如果有空,我还是有可能去博览其他的书,诸子百家不是一般人所能模仿的,因为每个人的思想铸造出一本书,当你吸收每一本精华,将思想亦正想想,亦反想想,正与反的结合不正是更高更远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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