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这位初中同桌,大概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位同桌了。刚入学的这几天来,他给我的感觉十分糟糕。他是一位男生,皮肤黑黑的,个子不算高,中等身高,他的那双大眼睛给他的颜值加了很多分,但他的行为所扣的分远远大于加的分。
他可谓是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像无脊椎动物似的,话也不好好说,开始的时候脏话连篇,给人的感觉十分的像一个不良少年。自然,成绩在班上也是倒数第一,上课时的点名户就是他,作业完成情况的批评也有他,总觉得什么坏事都和他有那么一丝关系。经历过第一次期中考后,我以班级第一的身份和他作为同桌。此后,我和她也有了许多的故事与交集。我作为一根女生,自然是受不了他的坏习惯,什么上课讲话,睡觉,吃东西,顶撞老师……我都想一一给他指出来,但改变一个人总是需要过程的,不能急求,只能循序渐进。
第一次的事还是发生在周四,我很清楚的记得,是因为在课上我提醒他不要讲话,他来了句“你是谁啊,凭什么要管我那么多!”我觉得很心寒,下课就忍不住的哭了。但这件事过了以后,他也改了很多坏毛病,还是很值得的。再来呢,是到了下学期的事情。有一次他和英语老师顶撞,说了很过分的话,把英语老师气哭了,后来,他也哭了,我也是第一次见这个男生哭。他可能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吧,他和英语老师道了歉,这件事也就解决了。他也在慢慢的改变,也在慢慢的成长,性格上有了提升,成绩也慢慢进步了,我和他一起努力,他不会的都来问我,从开始的要人管着,已经渐渐自觉了,上课点名也少了,批评也少了,也很少让我们给他操心,反而原来比较乖的人都渐渐学坏了一般。
这位同桌,他给了我很大的影响,有了他,我也才能更加努力的学习,我相信在我们全班同学和老师的带动下,无论是他的成绩还是性格,一定会好过其他任何不努力的人。
刚离开学校将近一个月了。在没事的时候,我总会手托着下巴,回忆在学校的点点滴滴,有时,我甚至还会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
还记得五年级时,我们去野炊的一幕幕,那时我不仅感受到同学们对我的友情,还感受到老师的和蔼可亲。
去野炊的前一天,老师宣布了我们是去骑自行车去西江边。同学们个个兴高采烈,唯有我忐忑不安,因为那时候我还没有学会骑车,这可怎么办呢?我心急如焚,坐立不安。星期四了。哎,该面对的不还是得面对、、、、、、来到学校,我的好朋友就告诉我:“你别急,我来带你吧! "我一听,高兴的手舞足蹈。原来像十八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心也落了下来。
到了那里,大家个个欣喜若狂。站在高处看坑坑洼洼、一碧如洗的草坡,真令人心旷神怡!
快要回去了,可是我的好朋友却因身体不舒服被她爷爷接走了。我的心情也低落下来,整个人看上去愁眉苦脸的。同学们安慰我,还不是逗我笑,他们眨着眼对我说:“瞧,老师的自行车不是可以载人吗?我笑着点点头。老师走来对我说:“刚刚她被她的爷爷接走了,待会儿你就坐我车吧,别担心!老师心平气和。回去的路上是一个女同学带的我,她一向乐于助人,为人豪爽。
校园生活虽然让我感到温暖,但有时也让我的心里感到苦苦的。
在社会上是像“前”看,而在学校里却是向分看。还记得无数考不好的日子,老师对我严厉的眼神,父母对我的体罚,至今还有目共睹。
“你考得是什么,你自己看看。”老师一边狠狠地敲着我的\'卷子,一边恶冲冲地指责我。“我、、、、、、”我吞吞吐吐说不上话来。“好,现在什么都不说,但下次再考砸了,你知道是什么后果吗?”老师拍了拍我的头。“嗯。罚抄课文”我胆战心惊。老师哈哈大笑:“我想你应该不会熬夜吧?”老师笑里藏刀。我无奈地点头。心里苦啊。
老师啊,老师,我们都知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可是,你们知道吗?每个孩子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可是,在童年里,我们却没能像鸟儿一样,在蓝天中自由翱翔。老师的限制,家长的约束,使我们不能轻松地吐一口气。难带你们就不能释放着一群没有自由的鸟儿?
我该关上小学这本书了,迎面而来的是初中生活,希望在这儿,我们能学的轻松,学的快乐!
第一次知道王其人的是在足球场,他不踢球,在旁边观看,结果很不幸,一记臭脚正中一个小女孩,她是王的妹妹,只见一个男生上去抱住妹妹,就哭开了!还怒目而视我们这班臭脚,他就是王,当时我还不认识他。
上中学后,我们都在五班,慢慢认识并熟悉起来。王同学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有文化教养,所以他自小受到良好的呵护,有些娇气,也许他年龄小点有关,虽然个子很高,所以经常看到有些怪里怪气的现象:挺长的一个人还尽办孩子气的事,有次班级组织到烈士公园划船,可能打水仗打恼了,具体谁和谁早闹不清楚,只有那张合影,还纪录了几个生气的模样。当然,他的心地其实是非常善良的,性格也很率直,没什么那些花花肠子。
后来进入高考复习,我们没在一个班,虽有时在课余见着聊几句,但已来往少了,然后我上大学,他搬家到郑州,就断了来往。直到86年,我到科大参加一个培训班,在路上突然遇到他,原来他考上了研究生,我们彼此留下了联系地址。90年左右,一天中午,他突然来到我家,当时在洛阳。他是到洛阳开会,趁中午休会的时间来看看老同学,我们挺高兴,坐在家里聊聊分别后的各自情形,他大发感慨,说了一句我至今难忘的话:“高考真把我给考伤心了,连续三年,一年不如一年啊!”,我甚至一直记得他说这话的表情,装出一脸罕见的沧桑。我也回应道:“你现在不是很好吗?比我强”,那时研究生还算是熊猫,高学历人才。当时我留他吃晚饭被他推辞了,他说下午还要开会,等以后吧。没想到,这竟是永别!
前段时间听说王同学不在了的消息,顿感人生无常,非常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强留他吃顿饭呢?相与一场,连场酒都没喝过,我只有梦呓般地念叨着。
我的同桌个子高,长得瘦,看着像读书很好的,其实不怎么好,还贪玩,有着小孩子一般的调皮,虽然上了初中,但他还是没有改过来,他还喜欢制作一些小发明。
我的同桌喜欢上数学。虽然他的学习不怎么好,但数学他还是不错的。他的思维很适合做数学题,因为做数学题,他总是能想出与众不同的做法,让人难以理解。他做题的速度也不慢,只是写的不怎么好,每次都会听见老师说他的字太潦草,可以跟“草书”相提并论了,可是他跟没听见一样,并没有什么改进,也可能因为这样,他的作业不写名字也能知道是他的。
在一个他乐于助人,他学习虽然不好,但他的乐于助人比一般人可强多了。只要是同学有难,他都会去看看,能帮的就帮,就算不能帮的他也会帮。就拿一次上美术课来说吧。一位同学忘带彩笔了,他又只有一盒彩笔,他满脸皱眉,想了又想,结果想到了给他一些彩笔,他自己留一些,这种思维他复杂了。
还有,上体育课,同学忘带跳绳,那老师可是要罚围着300多米的操场跑几圈,可知道是很累的,一位同学忘拿跳绳了,他竟然把跳绳借给了这位同学,然后自己围着操场跑圈去了。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喜欢助人为乐啊!
除此之外,我的同桌还愿意制作小发明,比如用一些废旧物品来制作一些在他眼里的小“玩具”,有小枪、小磁铁、小发电机等等一系列的东西,在他眼里都是玩具。
我的同桌就是这么的淘气、顽皮,但是我并不讨厌他,因为和他同桌,倒觉得有趣,虽然他的学习不怎么好,但他上了初中竟能保持在小学一样的心理,我太佩服了!
父亲以前是一个懒散的人,他在家不会做饭做菜,不会打扫卫生,唯一做会的,就是解决家里的电器故障问题,这是他的爱好,也是他自认为的职责。每每他完成一项电器的维修工程,无论事大事小,他总是心中充满了成就感,得意洋洋地哼起根本听不出调的歌。
我见证了父亲由懒散变为勤劳的全过程,我也有幸成为唯一的见证人。
那是去年冬天,我刚转到长沙读书,人生地不熟的我一个人待在空旷的寝室,紧紧地把自己藏在被窝里,但绝对不允许自己哭出来,因为父亲在于我分开之前对我说“要坚强一点。”当时是半推半搡地嫌他罗里吧嗦的,然而回过头去,眼泪已禁不住差点落了下来。那是不善于表达感情的父亲第一次对我说那样的话。
第二天起来,窗外寒风呼啸,刚刚穿好衣服,便听到有人敲门,把门打开,是父亲,父亲的脸和耳朵被冻得通红,他递给我一件棉袄,要我穿上。接过棉袄时心里非常惊讶,因为父亲没有起早床的习惯,更何况是这么冷的天冒着北风给我送棉袄。
后来在学校不小心跌倒早成了手臂骨折,父亲放心不下,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照顾我的生活起居。父亲每天接送我上下学,他唯恐别人碰到我受伤的手臂,每次都如母鸡保护雏鸡般的姿势。
在外住的两个月,家里的地板天天都是拖过的,我早晨睡乱的床也叠得整整齐齐。渐渐地,父亲的宴会也慢慢跑到了烟灰缸。我也是在那段时间才明白,原来父亲的手艺这么好。
父亲最不爱做的事情就是买东西,尤其是不知道目的地还要买的.东西。但是我刚插班进去的那段时间几乎天天都要买书,各式各样的书。我很难想象一个不爱出门的人这样顶着寒流满大城地找书,但无论如何,每天我回到租的房子里,都可以我要的书工工整整地摆放在书桌的右边。因为我伤的是左手,父亲似乎考虑到了这一点。
快要中考的时候,父亲更是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有时候我真的怀疑眼前的父亲是不是假冒的。
父亲爱抽烟,这似乎是每个父亲的通病,但是父亲从来不在我面前抽烟,大概他知道我对烟极为敏感吧。但在同样对烟反感的母亲面前,他就没有这么好说话了。
再到后来,我习惯把租的那间不足30平方米的小房间称做家,因为我相信有爱就有家。
近两年来,我的同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频繁地被更换着,他们中的很多人,我都已经淡忘了,只有一位,令我记忆深刻,她叫张星华。
她长得很黑,乱蓬蓬的刘海下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时常戴着一副假眼镜,装出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一张得理不饶人的大嘴巴,可真是能说会道!
她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吃零食!一周七天,五天上学,她没有一天不带零食,在她长期的误导下,我也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我在吃货界可只是个“萌新”啊!但自从有了这个同桌“老司机”一切都改变了。有一次,我带了一包“香辣小鱼”,耐不住馋的我在课堂上打开了包装,一阵香辣味扑鼻而来。我怕这味道会惊动老师,一时又不知道该藏到哪里,巧中又巧,老师向我走来,我吓得手忙脚乱。这时,我的同桌急中生智,将这包“小鱼”夹在我的作文本中,连忙用手扑扇着,想赶走这气味,老师顿了顿脚步,又回到了讲台上,真是“虎口逃生”啊!只是,我辛苦写的作文可遭了殃!下课了,同桌向我伸了伸手,说:“我可‘救’了你一条命啊,把你的‘小鱼’分给我吧!不然,我就告发老师!”我大笑着说:“你自己不也带零食了吗?”“你想好退路了吗?别废话,给我吃一条总可以了吧。”我只好拿出了一条我心爱的“小鱼”给了她。她可真是一个“吃货”啊!
她还特别喜欢踢足球。我俩在一个辅导班学习,每晚7点半左右,我和她一起写完家庭作业,就去楼下的广场上踢足球,她每次都是我们队的守门员。那天,我们又去踢球了,踢了一会儿,对方获得了一次点球的机会,他们的前锋,一计猛球,没有打门,竟然踢到了张星华的肩膀上。她疼得龇牙咧嘴,等到要发门球时,她依然精神抖擞地将球传给了我。我信心十足地配合队员踢着球,经过我们队员的不懈努力,终于踢赢了这场比赛。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十足的“吃货”兼“足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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