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狼名叫紫岚,它有三个公狼和一个母狼崽。它在以前就策划好了要夺取狼的王位,所以,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上风,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这时,紫岚又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但愿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觉得紫岚也太可怜了,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前两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书了,然后大力说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牛虻》,对他影响很大,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书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没有拜读过。当年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提到过保尔·柯察金曾经受过牛虻的影响。
因为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就没有怎么出门。我觉得下雨天和小说更配,于是便寻了《牛虻》来读。
作者是位女性,难怪笔触能那么的细腻与优美了。对场景描写简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笔下“一只微微抖动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润湿的微风中飘荡,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银色蒲公英”,蔷薇花在闲静的白云底下垂着头做着好梦,湖水在靠岸的鹅卵石中间喃喃低语。
这本小说很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却感觉它更像是一个儿子为了夺回父亲的爱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但是却知道他母亲不光彩过去的家庭,导致很凄凉很敏感。最后在母亲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过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险家带回欧洲,从此投入革命反对教皇的统治。很多人认为他是因为被神父欺骗而选择报复。可我觉得他应该是感觉自己的父亲在还没见到自己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抛弃自己了。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动都是为了夺回父亲的爱,因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就是虚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岁离开家时一锤一锤砸碎钉着耶稣的十字像时,就已经不可饶恕了。
当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艾德勒在美国学界和出版界都是个传奇性的人物。范多伦是1950年代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一位博览群书、才气过人的出身书香门第的年轻教授。艾德勒在1940年出版了《如何阅读一本书》第一版。在1970年艾德勒找到范多伦改编《如何阅读一本书》。这也是我现在看到的这个版本。
读得快、读得多就是读得好吗?读得慢、读得仔细就是读得好吗?
这是这本书解答的第一个问题。那就是引用了弗朗西斯培根的名言“有些书只需浅尝辄止,有些书该囫囵吞食,还有少数的书则当细嚼慢咽。”不管是速读还是仔细读,读者要有自己的选择。作者认为可以仔细读的书不过一千本。另外读得多也不见得就是读得好,读得越多,却没收获的这种情况叫可怜。作者认为只有读者从书中获得了营养才算读得好。
在这本书的作者看来阅读分成四层次: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题阅读,基础阅读就相当于小学生的阅读能力。检视阅读是速读的能力,分析阅读是指读者能从书籍分类、书名知道作者想表达的是什么,并能从大概上了解到作者的写作思路。
主题阅读是指读者能用带着共性的话题感强的问题从一本书中找出自己想要的答案。一个读者要带自己的主动性去选择自己想读的书。作者在这本书的最后提出不同类型的书的阅读技巧。实用型、想象文学、故事、戏剧、诗、历史书、科学、数学、哲学书、社会科学。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发就是读得多就不一定是读得好。有些书必须要精读,即使读不懂,也要找到自己能找到的切入点来坚持下去愉快阅读。
我的好朋友也跟我说有想法就要写下来,不然就是纸上谈兵。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所以我就在这的最后一段给他致谢。谢谢你哦!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楷模。
《如何阅读一本书》是美国作家莫提默·J·艾德勒和查尔斯·范多伦合著的一本教授阅读方法的书籍,被许多读者奉为阅读圣经。
本书的开篇指出了任何一种阅读都是一种活动,因此必须要有一些主动的活力。很多人在阅读的时候,常常没读多久就开始出现双眼停滞、头脑昏睡的状况,这种精神不济的状态根本无法将阅读进行下去。作者认为,人们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阅读缺乏主动性。
完全被动的阅读只会越读越疲惫,越读越乏味,直至放弃阅读。所以,预备开始阅读的人首先要认识到的是:阅读是一件主动的事情,阅读越主动,效果越好。
既然阅读是一种活动,那么也必有活动的目的。阅读的目的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为获得资讯而读,第二种是为求得理解而读。
阅读与自身知识水平相当的书,那么阅读的目的就只是为了获得这本书所载录的信息而已。阅读高于自身知识水平的书,并试图读懂读透它,向自己现有的理解力发起挑战,则是阅读的另一种目的——提升理解力。
这本书所针对的读者就是那些想把读书的主要目的当作是增进理解能力的人而写。在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的情况下,只凭着内心的力量,玩味着眼前的字句,慢慢地提升自己,从只有模糊的概念到更清楚地理解为止。以一己之力来提升自我,从粗浅的了解推进到深入的理解,认知自我破茧而出。
好的阅读者应该具备敏锐的观察力、灵敏可靠的记忆、想象的空间,以及训练有素的分析、省思能力。然而并不是所有阅读的人都拥有这些阅读能力,但好在这些能力和技巧是可以通过学习和训练而获得的,答案和秘诀就藏在这本阅读圣经里。
记忆。多美的一个词。
只是,我不是一个适合活在记忆之中的人。
可我偏偏又容易活在记忆之中。
一安静下来,思绪,就会徘徊到曾经,曾经的悔恨,寂寞与苍凉。也不知道为什么,回望过去,我居然感受不到一丝快乐。真是悲哀。
既然不适合拥有过多的记忆,那么就放下吧。也许,我只适合淡然。
只是淡然,又谈何容易。遗忘吧,既然,你已经毫不在意。可是,谁说,我不在意。漂浮的记忆,到底在想什么呢。也许,连记忆的主人也不知道。但我知道自己在乎,真的很在乎,却又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乎什么;知道自己渴望淡然,却又不知道自己如何得到淡然;想要找回自我,又不知道怎么的容易迷失;想要遗忘记忆,又不知道该怎么遗忘。
也许,我拿不起淡然,也放不下记忆。
也许,我不适合淡然,也不适合记忆。
但是没有办法,我必须淡然。虽然,我还是很眷恋曾经的曾经。虽然,曾经没有什么值得我眷恋的。那里,只有悲伤,没有欢颜。那里,只有苍凉,没有温暖。只是这样割舍,难免舍不得。毕竟,那是我的曾经,毕竟,那曾经是我的生命,与我的灵魂,骨肉相连。
思绪,依然游离在淡然与记忆之间,只是没有那么凝重,却又那么深沉。恍惚间,思想滞留了。哭过的,笑过的,留恋过的,放弃过的`,遗忘过的,铭记过的。开始重现。交织。盘旋。沉浮。然后,慢慢地被黑夜吞噬。夜,还是这样,黑暗到可以包容一切丑恶,掩盖一切善良,埋没一切幸福,沉淀一切残忍。
而这些,却往往,只是一念之间。
事到如今,拿起什么,放下什么,真的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也许就是那份飘摇不定的思绪,何时才能安定下来。也许是一瞬间,或者需要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或者是几百年,几千年,几生几世,甚至是永劫不复。
也许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记忆与遗忘的交锋。
可我又恍惚听见大地叹息着:我,不能超脱生死。
所以,我体会不到那种释然的孤独。也许在几世的轮回之后,我会相信,一念之间的感悟,需要永生去理解;也许一辈子的记忆,可以用生生世世来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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