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忆最深刻的老师是教我一年级语文的许小兰老师。
许老师扎着乌黑的头发,端庄秀丽的瓜子脸上带着一副眼镜。细细的眉毛下有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她一张嘴,便露出了一口整洁的牙齿,显的格外秀美。她那双温柔白净的双手,让同学的作业中多了一道美丽的字迹。老师的身材很苗条,也很漂亮。她穿的素净淡雅。老师很爱笑,让人看着格外舒服。她每次上课都是用甜美的语气和我们说话,让我们感到亲切。
老师喜欢在上课前讲故事。有一次,老师拿着一本故事书来到教室,她先说:“今天讲的故事是<<小猪唏哩呼噜>>。”然后带着生动的动作,娓娓动听的讲起来,我听着访如身临其境,老师的声音停了下来,就开始讲课了。下课了,老师们就陪我玩起了游戏。
我喜欢老师的温柔和开朗,许老师把同学们当作朋友对待,一起打闹,一起聊天,让我们很自在,老师平常作业布置的都很少,因为作业少了,我们才可以有更多时间看课外书。老师很负责,是同学们心中的好老师。
我有一个棕熊娃娃,我叫它“柯南”它是姐姐在鼎尚抓娃娃抓的。
它头、手和腿是棕色的,乌黑的眼睛像两颗极小的宝石。有一个三角形的鼻子,嘴巴那块是白色的,衣服灰色的,右边有一个粉色的小脚,脚心也是白色的。
它跟我玩,它跟我睡觉,它跟我起床,就像朋友一样,形影不离。
有一天晚上,我玩了一会儿,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忽然我听见了一个声音“啊,好疼。”我立马坐起来,心想:好像是柯南的声音呀!在我手边呢!我问:“你是谁?”“我叫江户川柯南,是名侦探,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柯南说,我才发现我变成了一个拇指般的小人。柯南又说:“走,别在这鬼地方住到,到我们动物城去。”我又想:在这要上学,去什么动物城,就不用上学了,太好了。”“去”我说,我跟柯南走进了大门里,我又成了一只小兔子,“报上名来。”门卫喊,柯南说:“我是江户川柯南,她是我的朋友,叫吉田步美。”吉田步美不是《名侦侦探柯南》里柯南的同班同学吗?怎么我是步美呀!忽然一群狼来了,把我和柯南吃了。啊,原来是一场梦,吓了我一跳,我清醒了,柯南还在我的身边。
我的柯南没有生命,可在我心里,它是一个有生命的娃娃,我喜欢它!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苏轼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旧书,它就是曹文轩先生纯美小说系列的《青铜葵花》。
这是一个城市女孩和一个乡村男孩的故事。女孩叫葵花,七岁时失去了双亲,成了孤儿;男孩叫青铜,五岁时在一场大火中丧失了语言能力,成了哑巴。也许定该如此,命运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在思念中青铜终于喊出了他心中一直想喊却又喊不出来的两个字葵花。
这本书写尽了真。兄妹的真情,嘎鱼父子送给青铜家鸭时的真心诚意,葵花和爸爸两人之间相依相靠的一种父女真爱
这本书写尽了善。这书中的人物哪一个不是善良的'人?我们看书中的苦难时,可能庆幸的是今日的美好生活,但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苦难,他们才更加团结,个个充满了大善。
这本书写尽了美。其中最深刻的就是人性之美,书中的人性之美无时无刻湿润和纯净着我们的眼睛和心灵。这种美,是极致的美。
这本书中的真善美,牵引着人们完成对生命中真、善、美的永恒追寻,所以,这是一本值得我们用一生去读透的书。这本书也让我体会到了真情与善良,让我更深一层地解读了美这个字,也立志以后要做一个以真心替人着想,以美好和善良待人的好少年。
《青铜葵花》,诉说着生命的坚强和美好,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否也想来读一读这本书呢?
我家里有许多的玩具,有特别大的骑士、非常暖和的超人、会叫的神仙,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种是非常暖和的'超人因为冬天来了!要多穿衣服,但是我有超人,就不会冷了!你们猜我为什么不喜欢骑士和超人呢?我来告诉你们吧!冬天到了,有大的娃娃又没用,有会叫的娃娃也没用。所以我喜欢超人。
星期四的晚上我在洗脸我就跟妈妈说:妈妈,要给那个很暖的娃娃取个什么名字呢?接着妈妈说:我不知道,你自己想吧!好吗?我骄傲自大地说:不好!然后妈妈说:我真不知道啊!我就说:好吧!最后我就看它像超人的模样,就给它取成超人了。
陆游说:“人能不食十二日,惟书安可一日无。”平时,我一有空便拿起书赖看。在看过的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病毒世界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主角有好动的智伍,活泼的皮皮,还有爱干净的凯恩哥。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有会诅咒的巫师爷爷,罗伯特摄影师,还有可怕的狼狗。
最开始,智伍前往原始部落历险,在机场遇见了准备回国的罗伯特先生。到了原始部落,他又遇见了好动的皮皮,结果导游看见了,就惩罚皮皮和智伍生火做饭。
第二天就要去历险了,可是凯恩却生病了,而且还得了一种怪病。凯恩告诉皮皮和智伍,他是被一种叫狼狗的动物染上的疾病。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解决这种怪病的方法。听到了这个消息后,皮皮和智伍马上搭乘直升机前往森林深处。幸运的是,智伍和皮皮很快就在森林的一处找到了狼狗,并且在一个瀑布下捉到了它。
于是,他们就使用了卫星电话,叫来直升机,把他们和狼狗一起运出了森林,运到了医院。到了医院,一些世界上顶级的医疗小组都来了,他们都是应约来给凯恩看病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他们绞尽脑汁都没办法解决问题,没能把凯恩看好。直到智伍和皮皮把捉到的狼狗交给他们,他们才研究出了解药,把凯恩给医好了。
这本书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有一本书,它能在困难中给我前进的动力,它能帮我选择正确的道路,它能给我活下去的勇气——它就是《风与树的歌》。
前两个月,我突然对阅读有了兴趣,便买下了它。翻开这本书,我就被一个个可爱的故事吸引了,所以我便兴致勃勃地读了下去。一开始,我就进入了小狐狸的悲惨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有点恋恋不舍,就像那处于幻想中的人,已经深深地陷了进去。
我突然发现生命是如此的可贵,如此的渺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在草丛中嬉戏着,可它们不会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也许是得到花粉,也许是飞到更高的天空中装做一只小鸟翱翔,还可能面对的是死亡……没有人知道。
可以说人生就像是一场旅行,说走就走。也可以说是一次航海,途中有大浪,也有美丽的海岛。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挣钱?为了养家糊口?还是为了去体验一下?不,其实上天给人一次活着的机会,是为让你好好地享受每一分、每一秒。人生不会有“第二次”,难道我们要让这世界来控制我们吗?不,上天的这一次选择是为了让自己创造出奇迹,下一步怎么走,还是由自己来选择吧!只要选对了一条成功的道路,那么你就是人生的强者,人生的赢家!
总之,人只要坚持,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难道我们会放弃吗?不,不是的。没错,这是人活着的道理,也是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叹!
它有一个很炫的名字叫龙卷风。是去年动画片《百变机兽》中的男主角机器人。我特别喜欢它。虽然现在它已经过时了,但是,我对它的喜爱之情却分毫未减。它是去年过年时,姑爹姑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一得到就爱不释手。它的身体主要有两种形态。一种是直升机形态,一种是机器人形态。我最喜欢它的机器人形态。它一变成机器人形态。就立马显得威风凛凛。特儿帅。流线型的身材。浩白的身子,橘红的手臂和腿。手拿一对双刀。机器世界的暗黑力量。见了它都要怕它三分了!它,龙卷风,我的忠实伙伴。有了它,又给了我的童年平添了几分笑声和乐趣。我会更加地珍爱它,保护它。湖南省津市市二完小四年级:肖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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