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森林里,住着许多动物。它们在那里自由自在的生活着,经常开会,举办比赛等等。
一天,一只灵敏的猴子在树上悠闲地晒着太阳。忽然,森林想要地震似的,摇晃起来。猴子觉得很奇怪,便想走过去一探究竟。原来是一头大象,正咋扬着鼻子,喷着响鼻,跺着脚呢。只见它拼命的吃香蕉,而它后面有纸老虎正准备吃它。猴子想:嘻嘻,这不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吗?他就笑着问:“你们在干什么呢?”大象惊恐的望着老虎说:“我们两个在比赛吃香蕉啊!”
“是啊,你也来吧!”老虎说道,其实它在想:哦,又来了一个猎物!油炸呢,还是清蒸呢,用烤的也不错啊……
比赛开始了,三只动物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吃着,吃着,成绩出来了:猴子吃了六十二个,第一。大象吃了三十八个,第二。不用说,老虎第三。猴子和大象都以为自己赢了,很高兴。老虎见状早有准备,它大叫到:“哇,肚子好痛!”把猴子和大象都下了一跳。
于是,猴子陪它回家,可好久也没回来。这下大象很着急,也急急忙忙的跑去看看究竟出了什么事,可它这么一去,也就再也没有回来。
傍晚时分,老虎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摸着胀鼓鼓的肚子,舔了舔舌头,说:“现在,我终于赢了,真没想到原来奖品是那么丰厚,一份猴肉,一份大象肉,外加甜点,它们肚子里有一百根香蕉。
说明文体是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文章,是对事物作客观说明的一种文体。
记叙文的人称有三种:第一人称(我,我们,以当事人的口吻和身份叙述,写起来亲切自然。而有的文章中运用了第二人称代词(你,你们,一般多是出现在用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的叙述里,实际上仍然是站在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的角度写的。
有一个男孩喜欢一个女孩,他想邀请女孩与他共舞。
女孩说:“给我一支红玫瑰,我就与你共舞。”
笨笨的男孩不知道这里没有红玫瑰,他便慢慢地找。
一只夜莺被男孩感动了,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一支白玫瑰。
男孩看到了红玫瑰,心里很激动。
他找到了女孩,对女孩说:“我找到红玫瑰了,请与我共舞。”
女孩一脸嫌弃地说:“红玫瑰算什么,珠宝都好过它了。”
男孩一脸疑惑,周围的人告诉他,女孩已经嫁人了,是一个比她大20岁的富豪,拥有了无数的金银财宝。
男孩回到了故乡,拿起家里的书读了起来,终于成了一名著名的戏剧家。
而女孩却被一帮盗贼***了,因为无数的金银财宝。她死时十分丑陋,抱着钱躺在地上。
美好的一切都只停留在了一朵红玫瑰上,一朵由夜莺的鲜血所染红的白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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