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读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美得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
看了矛盾的评价,使我很好奇作者萧红笔下的故乡的故事和人们?她的故乡是什么样子使他怀念?很想知道关于作者故乡呼兰河城的人、事、景、也就是所说得风土人情,人情世故。在那个时代,没有通讯设备,信息工具人呼兰河城人们的生活娱乐又是怎么打发的?带着这些问题,怀揣着好奇心我走进了她的故乡。
作者总共用七章篇幅描述呼兰河城里的故事,
1、讲述了故乡呼兰河城的大环境、
2、故乡呼兰河城的精神面貌,娱乐。
3、故乡呼兰河城的自己家里的故事,和祖母祖父亲戚间的故事,
4、故乡呼兰河城作者的邻居街坊的故事,
5、因为跳大神团圆媳妇的死,
6、在城里四处游荡好吃懒做的有二伯,
7、工人冯歪嘴子的生活。
通过,第一章介绍的故乡的整体环境,轻轻松松把读者引进故乡呼兰河城,让读者感受到呼兰河城是一个自然,美丽,可爱的地方,“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的走,那是自古也就这样的了,风霜雨雪,受得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就寻着自然的结果。”在当时没有出现信息工具,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娱乐方式,晚饭后大家(邻居们围坐在一起,看天上的火烧云,唠唠家常。
每一章读后感受如同矛盾评价的“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读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美得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
读完第五章,因为跳大神团将一个如花的少女活活整死。我的眼角湿润了。因为人们的愚昧和无知,在那个时代女性的地位始终不可以和男人平起平坐,他们的行为举止一定要附和当时人们所认为的规矩,说话小声小气,走路慢油油,一旦不符合标准一传十,十传百,都认为你是外星人来的怪物,没有自我可言,更无法谈论女性自己的想法,要么使用酷刑(暴打让你顺服。
团圆媳妇因为平时大大咧咧,为了把活做完,走路如风,平实说话口无遮栏,只有12岁的她,受不住婆婆的暴打,而喊回家,暴打的程度更变本加厉,团圆媳妇受不住,倒下了,本是一场小小的感冒,在左邻右舍的胡乱猜疑下,团圆家给团圆媳妇请来了大神,没病都被整出病来,跳大神里的各种奇怪、病态的动作,吓坏了团圆媳妇,半夜常常被噩梦惊醒,又哭又叫,吓坏了团圆家,不断的请大神,就这样来来去去,跳大神中各种病态的举动,将一个活生生的少女折腾死了。
一个如花的少女,就因为她的言行举止,对于现代的眼光去看待团圆媳妇的一举一动,她和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一样只是真实的表现自我,一个天真可爱的少女,但在那个封建,迷信,愚昧,无知,偏僻的呼兰河城里一个如花的少女就在这种无知,不科学的行为活生生的折腾致死,
而左邻右舍,面对团圆媳妇的死表现得麻木不仁,当初跳大神活动各种病态的举动,对于他们是再好不过的大戏,他们以看热闹的角色,在边上添油加醋,事后当成家常便饭后的娱乐新闻,家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团圆媳妇的进展。
我深深感受到那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在一个平平淡淡的小城里,因为那地方充满愚昧无知,在深处藏着一只吃人的野兽!
刚刚读完了沈从文的《边城》,感触颇深。
小说并不长,却把我带入了长长的思考当中。小说以川湘边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当时当地特有的风土人情为基本,以渡船人的孙女翠翠的爱情悲剧为线索而展开。
小说的主人公,也就是老船夫的孙女翠翠,其父母迫于内心的道德压力而殉情而死,留下翠翠与老人相依为命。虽然身世有些许凄惨,但也许是在美丽的大自然中长大的原因,触目为青山绿水,翠翠却依然长得天真活泼,单纯害羞,惹人怜爱。她不谙世事,只懂得乖巧地尽力帮忙爷爷守好渡船。就是这种朴素的美丽,也使得当地船总的两少爷都喜欢上了翠翠。
爱情是美好的,但却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能够轻易拥有的。大少爷天保性格豪爽,他本想退出成全弟弟傩送与翠翠,但却不幸溺死,在原本有发展机会的翠翠与傩送之间形成了隐形的障碍。守船老人因操心孙女的幸福而不断的向人试探,更加深了船总顺顺与傩送对他的误会,使得傩送好几次见面都表现冷漠。翠翠的羞涩,本应是翠翠美丽的一面,但却让傩送错解了。
猝不及防的大雨冲倒了白塔,爷爷的死让翠翠明白了更多,翠翠也许真的再也听不到曾触动她的歌声了,也许美丽的爱情终究注定在悲剧中让人留下遗憾。原本只要说清楚就能得到的幸福就这样在读者眼前生生地错过了。一切像是冥冥中自有安排,近在咫尺的幸福,本可以得到的快乐,却就这样在现实中硬生生地被错过了。
这似乎也在启示我们,很多时候,该勇敢时候就千万不要懦弱。
之前我听有些同学说过“《边城》,是沈从文‘理想主义的幻灭’”,我做不出如此深奥的评价,但我却能深刻感受到沈对他自己笔下世界的向往。那里的人民善良热情,淳朴勤劳,人与人之间没有猜忌,更多的是彼此之间的帮助与理解。
我仿佛可以看到老船夫把钱一一拾起硬塞回到渡客的手上,然后从腰间拿一小束草烟扎到渡客包袱里的场景;我仿佛可以看到老船夫善意的勒迫过路人使用他的药方,喝那一碗解暑的凉茶;我仿佛可以听到竹篁里黄鸟与杜鹃的叫声,和回荡在山间如竹雀叫声一般的傩送的歌声;我仿佛能感受到满眼碧绿,流水潺潺的惬意与悠闲。这是一个美丽而难以寻得的世界。
一年一度的寒假来了,在开头这几天,看了萧红姐姐的《呼兰河传》,这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全书共七章,描写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东北小城呼兰的风土人情,真实而生动地再现了当地老百姓平凡、卑琐、落后的生活现状和平庸愚昧的精神状态。第一章: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的交通要道上坐落着一个“大泥坑”。第二章:民俗民风: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等。第三章:写与祖父的快乐生活。第四章:荒凉的家、荒凉的园子。第五章:胡家小团圆媳妇的悲惨之死。第六章:我家的一个亲戚有二伯,他是一个光棍,他古怪的性格。第七章:邻居“磨官冯歪嘴子”的苦难生活,卑微的活着。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描写童年时的爱玩的花园: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他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我特别喜欢这一段,几翻就翻到,快背得出来了,童话般的意境,诗意的语言,又简单活泼,写得多么好!
如果童年的花园和爷爷带给了她许多的快乐,那么和她差不多年龄的小团圆媳妇那一章节,让人看得透不过气来!让人悲哀!12岁,一个天真烂漫的年龄,本该在父母面前撒娇,却千里迢迢到这里当童养媳,因为活泼,不像媳妇,所以受到婆婆的打,叫她变得更懂事更听话,这打持续一个冬天,不管白天黑夜,“一天打八顿,有几回,我是把她吊在大梁上,叫她叔公公用皮鞭子狠狠地抽了她几回。我也用烧红过的烙铁烙她的脚心……”她婆婆这样说,打她是为了让她懂规矩!后来女孩子给他们折磨得快发疯了,他们就听跳大神的话请人给她洗热水澡,滚水,昏过去用冷水浇醒再洗,洗了三回,就这样活活把人折磨死了!愚昧,可悲!
“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越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这美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惑。”推荐大家有空读一读。
小学刚升上初中那会儿知道这本书,那时候似乎是什么必读书目,只是大多数孩子在看完课文里的章节之后,也就丢下了。要做的题太多,要背的文言文太多,谁有这个闲心思看呢?偏偏我也就是个闲人。差不多是初二的时候,从家里的边角翻出这本积了薄灰的小书,于是就看着。
书不长,排版也不大精致,亦没有花里胡哨的各式推荐,是很容易被随意丢在角落里的,很不起眼的书。现在再看一遍,也是托了免费书的福。
关于这本书的背景,隐隐约约还记着一点,但也模糊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净是些八卦的,或是不好的事情。例如萧红并不是她的原名,她是为了自己喜欢的男人,才特地改的姓名;还有萧红的父母待她并不好,唯一疼爱她的祖父去世之后,萧红就过着孤单而苦难的日子。
书的尾声写道,“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以前住着我的祖父,现在埋着我的祖父。”,之后就是对于往事的最后一点留恋。她也不知道,那个曾经的小城里又发生了什么,里面的人儿现在又过的如何。
但是她前文的描写,相当有意思,像是一部灰白的老电影,虽然缺少色彩,却也能叫人看的津津有味。我也是小城市出生的人,知道那样似乎是蒙着一层灰色调的生活。平房的小院子,还有后来楼房,说来都算不上是有意思。大概萧红以前的生活也是这样,读书笔记.但在孩子眼里,什么都可以拿来细细琢磨一番,于是一小片天地也变得无限大了。一会跟着她的视角,一会再慢慢过渡到另一个人的眼中,小城的生活和庆典都慢慢展开了。可这一切大抵还是没有什么意思的,不然也不会随便出了点不一样的,就要引得百十来个人的围观。
叫我写什么淮安城里的事儿,我是不知道的,一下子会有点蒙圈。淮安不像上海北京一类的大城市,每天都有新鲜好玩的事情发生。住在淮安的平房楼房里,楼里之间是真的相互认识,也会关起门来讨论别人的家长里短的。这些在人看来有些俗气,有些市井气息的家庭琐事,都被我忽视了,然而萧红却能将它们一一记录下来。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对这些人民的真实生活不屑一顾,但我在这些记录面前,却生出了一点惭愧。因为我以前也是不屑写这些的,哪怕对着一株小草,一条河都要硬拗点什么文章出来。写人那也得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平平淡淡的东西,在我看来却没有什么意思。
这本书看完有一段时间了,不想写东西。总觉得回忆一遍内心要阴沉好长一段时间,欲哭无泪。书名虽是《活着》,却讲述着关于死亡的故事,并且是让主人翁福贵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死去,将这种苦难像解剖一样地赤裸裸、血淋淋地呈现在你面前。让你看到经历了所有的极致苦难之后,死去就是活着。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家的败家子,嗜赌成性。像所有的电视剧情节一样,嗜赌的最终结局就是败光家产。他的人生从此开始了像他放飞自我的青春一样,开始一场又一场的撕心裂肺的送别。先后经历了父亲因他败光家产从粪缸上掉下来摔死;母亲重病不治而亡;懂事的儿子有庆因为给县长夫人献血被抽血过多而死;吃苦耐劳的女儿凤霞小时候因为生病成了聋哑人,本来嫁了个歪脖子丈夫开始了幸福的人生,却因为产后大出血而死;妻子家珍本来是城里姑娘,嫁给他之后任劳任怨,对他始终不离不弃,却患上了软骨病,最后因病而去;女婿二喜的出现可谓是福贵后半生出现的唯一一点喜色,却因为在工地干活被水泥板压死;剩下了唯一的外孙,可爱的苦根,就像名字一样可怜,也因为吃多了豆子撑死了。生活将福贵的苦难推向了极致。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总是觉得作者是冷酷的,为了引起读者的悲愤、怜悯,将福贵的生活撕裂得面目全非,狰狞不堪。可是,最近的叙利亚战争,各种媒介用图片、文字、影像、声音等等,将这个国家里的普罗大众的困难排山倒海般地推到我的面前。除了感叹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国度,我能想到的这些可爱的人们就像福贵一样,就是《活着》。他们不得不面对无法躲避的生活苦难,忍受疾病、战争,亲人的离去,和不可知的未来。
而我也渐渐懂得,福贵是怎样活着的。这种活着是在他人生中比肩接踵的困难中偶尔的温情脉脉交替支撑着的。比如家道中落后家珍被岳父接回了娘家,可是半年后家珍给他生了个儿子有庆;比如瘦弱的有庆在学校的长跑比赛中居然获得了第一名,并且老师告诉他,读书笔记即使读书成绩不好,跑步跑的好也是很有前途的;比如凤霞在嫁给二喜的那段日子里,俩人牵手走在回家的路上。这些简单的快乐在莫大的痛苦面前显得多么的微不足道,但是,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这样的结论是多么的冷酷无情,却又是多么的真实。
有句话说:“上天只会给你过得去的坎”。大部分人或多或少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的人生有如此境地。可真是到了一定的时间之后,我们再回过头去看那些我们觉得痛彻心扉的那些坎,可能好多看起来其实已经微不足道了,比如某些难以释怀的失恋,比如不堪回首的高考失利。而那些加诸在我们身上的苦难,也会在悠悠的岁月长河中,说起来的时候云淡风轻,心里面隐隐作痛。
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珍惜眼前的幸福,珍惜这个不完美的国家提供给我们的一切,少一些社会戾气,多一些包容和理解,提醒幸福。
亲爱的叙利亚的孩子们,当你们的国家遭遇苦难的时候,你们要像福贵一样,直面惨淡的人生,敬畏生命,勇敢地活下去,因为活着就有希望。你们是国家最后的希望,是“国宝”,倘国之大器,皆化炮灰,将来国家形势必定更加严峻,你们应当为你们的国家和民族“死中求生”,一往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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