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国家***,办事的标准,做为一个中国公民,知法,守法,懂法是衡量工民合格的标准。
据调查报告显示:知法的人占调查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五,而懂法的人却仅占调查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五。由此可见,我国公民的法制观念还不是很高,就拿过马路这件生活常识,在有叫警的情况下,绝大多数的人会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会走人行横道等规则,但还会有一小部分人会闯红灯,跨越街道旁的护拦;在没有交警的情况下,行人出行的情况与前者相反,,事实证明:我国民的素质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我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的母法,所有地方上的法律,法规都是宪法治定的;而地方上的`法律,法规,是国家对人民的规范。因此,人们应该尽可能地,自觉地,遵守这些规则,而不是去违反它,,把它当成空气,视它不存在。
作为一名小学生,自身的学习固然重要,但本身的综合素质也必不可少,因此,学生在学校里除了学习,还要遵守校纪校规。所谓校纪校规,无非就是:校内不准骑车,不准带与学习无关的的东西。这些对我们而言,做到这些并不是很难,所以,我们要认真自觉地遵守它,争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发面发展的小公民。
爱,无处不在。它也许就在你身边悄悄地围绕着你,也许它在离你不远不的地方,你想向它挥手,可它却头也不回地走了。而我,属于前者。
从小到大,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大家庭里,爸爸妈妈还有老师疼我,“家”就在我幸福的港湾。在自己家里,主角就是我。妈妈没天天放亮就起来做饭,等我起来,她就把早饭做好了等我来吃。每一次我生病了,她总是无微不至的照顾、看护着我,又是倒水、又是喂药。等我的病好了,妈妈不免就会有几声咳嗽……我一想起这些,就会感到妈妈是多么关心我,多么爱护我。母亲的爱总是围绕着我,而我也被浓浓的母爱所包围着,她的爱似一片大海,无边无垠……
接着,就是爸爸。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和爸爸去颐和绿园玩。我看见了五颜六色的喷泉,忍不住奔了进去,过了一会儿,喷泉停了,我全身都湿了,爸爸看见了,急忙把短袖脱下来让我穿上。他自己却只剩一件背心,什么也没说就和我回家了,当时我热泪盈眶,对爸爸的爱尽情流露,对我来说,爸爸的爱像一把大伞,伞下站着小小的我。
还有,就是老师,我是祖国的一朵小花,要靠老师来传播“花粉”(知识)才有成就。每天,老师的教育,让我懂得了更多知识;平时,我犯了什么错,老师一个会心的笑,是我意识到错误;遇到困难时,老师总是热心、耐心地帮助我,让我明白:遇到失败,不要灰心,要勇于面对……
我的生命中充满了爱,每一种爱对我来说都很重要,缺了任何一种,我的生命就会失去色彩。但我会好好珍惜每份爱,让我爱的小屋里充满爱的气氛,凝聚在一起让我快乐。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呀,法是治国之本。法将社会变得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居乐业,把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离不开法。虽然生活有法的约束,但是一些人却为了个人利益而去不择手段,去犯法、冒险。
有一天,我在电视上看见了一件事:一个寂静的夜晚,村子里静悄悄的,一对老年夫妇在睡觉。突然,院子里传来狗的狂吠声,一会儿又没了。后来,小羊“咩咩”地叫了几声,也没声了。他们没怎么在意。早晨,老爷爷正要开门,却怎么也开不开。原来不知哪个缺德的在外面锁了门。好不容易开了门,令他们惊呆的是,狗倒在血泊中,羊圈的门开着,一只羊也不见了。通过警方调查,原来是几个游手好闲的小偷翻了墙,狗感到有陌生人的气味,便狂叫起来,小偷拿药毒死了狗。然后又把羊赶走,还不放心,将门锁上。真是缺了大德呀!损失了别人的财产,触犯了法律,要受到制裁。生活中真是离不开法呀!
小孩子六岁就应上学了,可有些父母重男轻女,让男孩子上学,女孩子在家干农活,帮把手,认为女娃上学顶啥用;有些人为了图财,变着法卖掉小孩,甚至自己的亲骨肉,从中获利;还有些人让青少年赌博、吸毒,让我们加入他们小混混的行列,跟他们一起偷呀抢呀玩呀上黑网吧呀,引我们走上不正之路……这些例子都与少年有关,而法却维护了我们的利益。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为了迎接这个日子的到来,让我们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尊重法,维护法,是我们的职责。法律是一位慈祥老人,是一名正义之者,让法成为我们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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