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有三大地块拍卖均以底价成交,调查发现三地块的条件门槛都很高,此事被业内质疑拍卖为“内定”。对此,土地交易登记中心新闻发言人予以否认,并称只有一家公司参与竞标。
别以为公开招标、公开征集受让人、公开交易就没有暗箱操作。“聪明”的操作人,照样可以在“公开”中寻找到能够暗箱操作的“通道”。而设置门槛,则是操作者们最为常用的一招,这也被称作是公开招标的“潜规则”。
就拿广州市最近的三宗土地交易来看,从表面上看,公开挂牌、公开招标、公开交易,程序一项没减,手续一个不少。但是,仔细分析,这些所谓的“公开”却被门槛这个“潜规则”牢牢地控制了。在三宗土地的交易中,不仅从资质、资产规模、开发能力、经营实力、办公条件、信用等各个方面设置了“照人画像”的高门槛,更重要的,还在不同地块附加了诸如“竞得人须在出让地块成交后30日内,按照琶洲村全面改造的要求与琶洲经济联合社签订《琶洲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和开发建设协议》”、“必须是拥有石油化工国家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而且其企业总部应设在或迁至广州”、“开发商还应确保地块上大型商业中心于2010年10月底前开业”等的特别条款。
试想一下,如果不是此前与相关地区、部门进行了长时间的接洽和商谈,不是对相应地块进行了长时间的精心研究,如何能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拿出令招标方满意的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和开发建设协议呢?又如何能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在一年时间内建成大型商业中心?毫无疑问,这样的条件和门槛,就是为事先商定好的开发商设定的。而“必须是拥有石油化工国家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而且其企业总部应设在或迁至广州”这样的附加条件,就更是明目张胆的定向转让、内幕交易了。
这种以设置门槛方式控制公开招标的“潜规则”,又何止是发生在土地交易中,在企业改制、股权转让、政府采购、行业准入等很多方面,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为了让已内定好的投标方、让自己的下属企业或亲朋好友以及关联人能够顺利地拿到某一企业的资产转让权、股权、产品供应权、商品服务权、土地开发权、经营权等,招标方一定会按照“取长补短”的方式,把“意中人”的长处充分发挥、充分突出、充分表达,而对其他投标人的长处则无限回避、无限掩盖、无限抑制,从而确保“意中人”能够顺利中标。
在公开招标、公开交易等活动中设置门槛、附加条件,说底就是限制竞争、限制阳光操作、限制公平,此种行为,不仅与市场经济完全背道而驰,与社会公平与正义也是格格不入。
退一步讲,如果这样做完全是从工作出发,是为了在城市建设和改造、产品质量和服务、企业经营等方面,选择更具条件、更有实力、更能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参与,到也可以理解。问题在于,很多类似的做法,其出发点并非如此,而是为了某方面的关系、某方面的利益,甚至夹杂着太多的个人利益、个人行为。
为什么近年来围绕土地交易、产权转让、政府采购、产品经营等发生了那么多的违法案件、一案件,很大程度上与公开招标中的这种“潜规则”也是分不开的。把这种“潜规则”比喻为“阳光下的罪恶”可能并不过分。
我们说,公开招标、公开交易、公开竞争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避免暗箱操作、私下交易,防止一和一。很显然,在设定招标条件中,照人画像、设置满足“关系人”的门槛和条件,是公开招标、公开交易、公平竞争所不允许的,也是市场经济所无法容忍的,更是党纪国法所禁止。
所以,对目前实际工作中比较严重的设置门槛这一“潜规则”,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禁止,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以还公开招标、公开交易、公开竞争以本来面目,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李大进:对诈捐骗捐者应加大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
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王溪“有的人打着天灾的幌子,骗捐数额能达到数百万元甚至更多,我认为慈善法草案中提到对违法者处于‘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的罚款不足以震慑违法者。”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对慈善法草案提出三点建议。
有句俗语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是如此,我们的生活里无处不存在规则,规则正是人生的指明灯。
所谓规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去遵循着相同路线,而是告诉你,人生中有哪些事情是不可以触碰的,会受伤害的,当你触碰到这些不可触碰的危险时,为了保护你,为了不让你受到伤害,规则将你保护起来,予以你一定的惩罚。这种惩罚是一种善意的提醒,为了让你记住这种事是不能做的,并不是为了惩罚你而惩罚你,而是为了避免你受到伤害而惩罚你。
当你触碰到过多的误区的时候,最高管理程序——法律就会出来警示你,将你限制起来,不让你继续犯错,这种提醒,是善意的,是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都不再受到伤害,对待这种提醒,我们要将注意力放在他限制的内容和用意上,而不是埋怨,沮丧甚至想要挣脱开他的限制。
实际上,这个世界上没有规则。这些所谓的规则只是源于民间习俗和多年的习惯。结果,有人将他们整理出来并制定规则。在王朝建立期间,那些君主是制定规则的人。首先,不说他制定的规则是否对人民有利。但是,有资格和有能力制定规则的人们背后的努力值得我们尊重。
文本有法律,法律有惯例。规则构成了世界。在自然世界中,草木无意,遵循四个季节的规律。河流向东,恒星西落,它们遵循物理规则。生活中的有形法律和无形道德也是支持社会运作的规则,该规则让所有事物以有序且安全的方式并排运行。一旦违反规则,世界将变得混乱。康德说,世界上有两件事随着您对它们的思考变得越来越厉害: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人们心中的道德准则。道德准则与灿烂的星星并列显示了规则的永恒价值。
尊重规则吧!
规则,一个人人熟悉的字眼。可是,规则究竟是什么呢?
是修饰白板的颜色?是花中心的粉?是有或是没有都没关系的无聊事物?还是不可消失的重要东西?
昨天,我看了一部香港的电视,其中有一部分讲到了一名女子被他人先奸后***的悲惨故事。这种血腥场面让人看了,不禁不寒而栗。看,在香港这个这么讲法制的社会,居然发生这种事情,可想而知,在其他地区,类似的事情更多了。因此,规则在生活中有着很重的地位。
有人说,要自由就不能有规则;有人说,有了规则才有更好的生活。两者互相比较,其实都有道理。
前者
规则,控制了人们不能干这个,不能干那个,限制了人们做事的范围,对人们来讲多少都有些牵制。但是,只要反过来想想,如果没有了规则,你活在世上是否就会得到百分百的自由,也就是所认为的快乐。
假设,你走在大街上,有人向你冲来,把你刺伤了,你问他为什么,他却说了一句这是我的自由就走人了。那么,这时候,你会服气吗?你会接受吗?当然,凭人的本能,你决不会让这件事就这样算了,而是会跟他理论。这样一来,不能随意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这一条规则就可以帮你解决,让你上街是有了几许安全感。
后者因为在规则的保护下,好好地生活,有了人身安全的保障,所以活得更安全,更快乐。因为他们不会受到他人因为有自由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事。
两者这么一进行比较,我想曾经坚持要自由就不能有规则的人也应该明白了规则对自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
规则,让我们生活得更安全。因此,我们作为合格市民也应该好好地遵守每一条规则。让不规则远离我们幸福的生活。
近来,孙杨在雅加达亚运会的颁奖仪式上穿着自己签约的赞助商361的服装上台领奖,与身边队友穿着国家队领奖服赞助商安踏提供的运动服格格不入,这不仅引起了安踏的不满,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在我看来,孙杨此番举动,不仅是对体育规则的无视,更是对商业规则的践踏,作为一个顶级运动员,规则意识却是如此淡漠,的确荒诞无比。规则不仅仅作用于个人,更使得社会乃至一个国家能够平稳发展。
规则,使得个人的利益得以保全。孙杨多次穿着个人赞助商的服装品牌上台领奖,不仅仅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更是使得自己的利益受损,君不见,孙杨被体育总局处罚,君不见,格格不入的形象,使得中国形象受损。抗战时期,刘少奇散步至一炮兵营地,想要进去看一看,随行的人便对站岗的人说到:“少奇同志想去看看阵地”,然而却被站岗士兵以没有上级指示不得入内阻止了,随后刘少奇便回去了,还多次对其上级领导说,不要批评他,他做得很对。试想一下,战争时期,没有上级指示便可以随意出入兵家重地,岂不是营地的一切机密都被他人探知,这对军队来说,无疑是致命的,这名士兵遵守规则,不仅仅使自己的利益得以保证,更是使得军队的利益得以保证。
规则,使得社会不至于溃败。一个社会的溃败,就是从不遵守规则开始,建立在规则之上的,无论是体育,宗教,亦或者商业和文明,都将无情崩塌。孙杨不穿国家队服而去领奖,不少网友还力挺孙杨,认为他拿了很多金牌,就可以不穿国家队服,可是深想一下,倘若人人都是这个思想:我为国家做了贡献,我便可以无视规则,那么这个社会还如何运转下去?延安时期,***同志去医院看望关向应政委,两人便在病房里面交谈甚欢,被护士劝告说,病人需要安静,两人便停止了交谈。***同志对于中国的贡献可是孙杨可比?可***同志却仍然遵守规则,孙杨却相形见绌。
规则,使得一个国家形象得以维持。孙杨不穿国家队服,被人说是中国特色。难道中国特色便是不遵守规则?一件领奖服,不止于成绩,更象征着国家荣耀,是国家形象,孙杨此番举动无疑使得中国形象在外界大跌,孙杨哪怕是对国家做出了贡献,也要为外界的国家形象做出考虑,不能使得外界认为,泱泱大国却尽是些不遵守规则的人,如此国家还如何发展。
规则,不容践踏,一切的活动都有自己的规则,我们只有遵守规则,才能使得事情向对我们有利的方向发展。
“没有规则,不成方圆。”这样的话每个人都应该知道,规则其实是社会的总管家,如果没有他,世界将是一片混乱;如果没有他,会有多少人会因事故而丧命;如果没有他,同学和老师还能够像今天一样遵守规则,教学活动能有条不紊吗?如果我们不遵守规则,那么世界还会如此的美丽吗?
大家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人与车各行其道才会安全有序,但有些人爱酒后驾车,只因一时贪杯,却换来了家人的眼泪和自己的痛苦。还有些人爱开快车,又是绿灯只剩下2,3秒的时间就直冲过去,轻者倍罚款,重者有的出车祸,有的丧命,有的坐牢,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是多么可怕呀!
社会的中小学生也有规则,在学校见到老师要问好,课上,发言要举手;课余,进老师办公室要喊报告,应允许后再进;大会发言要严肃,发言结束要鼓掌对到老,幼,妇,残和军人,行走让路,乘车让座,尊重帮助残疾人……
同学相处也有规则,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一个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也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在校园生活了,同学之间要相互尊重一个不懂尊重别人的人,也不会得到他人的尊重。在校园生活里,同学之间朝夕相处,友好气氛,互爱的精神和和睦的关系,不但对学习十分重要,而且对每个人的人格成长和心灵健康也十分重要。
玩游戏也需要规则,最重要的就是公平,如果玩藏猫猫抓住了某人,而他硬说没有,让别人重新开始的话,那这种游戏还算公平吗?这种游戏玩起来是多么无聊啊!
同学和老师也需要遵守规则,不能给老师取外号或直呼其名,古语说的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母。”也就是说,老师如同自己的父母一样,是必须无条件的尊敬的,请大家想一想:学上的每一点进步,有哪一点不渗透着老师的点点心血呢?
我们生活在社会大家庭中,为了让这个大家庭更加和谐美好,我们遵循规则,我们遵守法律,规则给我们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课,那是花多少钱也买不来的。
近日,曾在全球引起轩然大波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已被正式定为非法行医罪。大快人心的宣判结果令不少人感慨“正义犹存,公道自在”,但反观这一荒唐的闹剧我们更应该意识到真正可怕的并非科幻大片里的“黑科技”,而是毫无敬畏利欲横流的所谓“自由”。
何谓自由?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它早已不是“面朝大海”的“春暖花开”,也绝非“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纯粹,它逐渐成为了心怀鬼胎之人的枉法借口,成为了打着科研大旗之人的贪婪卑鄙,甚至成了践踏法律之人的冠冕堂皇。因此,用规则拉紧驰骋的自由,用规则约束自由的界限,用规则保护真正的自由,才是我们应该共同努力的目标。
诚然,贺建奎等人的研究对“基因工程”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诚然,作为专家学者他们有着充足的科研自由;诚然,作为中国公民他们有着追求财富的自由。但是,研究就要遵守科研领域最基本的伦理规则;但是,做实验就要遵守最基本的道德规则;但是,想生财就要遵守最基本的法律规则。因此,任何所谓的辩白在法律的理性与人伦的感性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掩饰。况且,在践踏生命与枉视规则的泥沼中绝不可能结出真正的科研成果,更不可能开出真正的自由之花。
你看,漠视与人为善的传统美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将那鲜活的生命埋葬在了无情的江水之中;漠视文以载道的治学规则,“写出十万加我们就是王”的自由将曾风靡一时的“咪蒙体”打到了不见天日的黑暗角落;漠视绝不趁人之危的君子之约,“有便宜不占是傻瓜”的自由将一时失误的淘宝店主逼得下跪求饶。试问,这样的不堪难道就是真正的自由吗?还好,当我们反观这个社会时,我们还看到了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规则守护了我们呼吸新鲜空气的自由;看到了***对贵州省人大代表所提的“茅台酒的定价应遵守市场价格”的规则保证了中国酒业经济健康发展的自由;看到了始终奋战在一线坚守着“一个中国”的国家底线的香港警察用法律的规则保护着香港人民正常生活的自由。
正如康德所言“有两种东西最能震撼人心,一是头顶的灿烂星空,二是心中的道德准则”,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我们更应该在那轮叫做规则的月亮的照耀下,去捡起那枚真正象征着自由的六便士。无规则,不自由,让我们一起用规则拉紧驰骋的自由,让自由在法律与道德的草原上肆意奔跑吧!
如果说,一个人、一个国家是楼房,那么规则便是它的砖瓦。没有规则,人难以为人,国难以立国。
没有规则为尺度限制自己行为的人,不算是完整的人。规则是每个人心里的一把尺、一杆秤,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以此为准。朱自清,宁死不接受美国的救济粮,只因他心中有规则,名曰“爱国”;居里夫人,将提镭方法公诸于世,只因她心中有规则,名曰“无私”。按规矩行事,会使整个人焕发出独特的魅力,那是规则的魅力。因为坚守自己心中的规则,而做出对他人有益的事情,这种行为在任何时代都值得尊敬,只得景仰。漠视心中的规则,只会让人丧失人格,在*中迷失自我,在安宁中甘于沉沦。因为抛弃规则,他们或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或做出不当之事,为后世所不齿。没有规则于心的人,就像是没有树心的枯木,行尸走肉一般,没有活力,也不完整。
没有以规则为准绳的人难以完整,没有以规则为依托的国家也难以长存。我们的国家曾经有过一段动荡的历史,那时,人们可以投靠任何有权势的人,可以无视现实做出不合实际的言论。全社会的规则意识一点点泯灭,趋于崩溃的边缘。这时,鲁迅站了出来,以他犀利的文字为枪,击碎了他们的伪装;以他深刻的思考,挖掘出社会的不堪;以他振聋发聩的疾呼为火,拼命燃着全社会仅有的规则意识:正是因为他和其他仁人志士的拼命挽救下,社会才开始走向觉醒,国家得以长存。没有规则意识的国家,就像处在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没有对、没有错,夺得便是好,可怕而残酷,一片狼藉。此时此刻,谈什么国?
规则,本就是社会为维持自身正常运行而制定的,随着历史的发展,渐渐深入忍心,成为每个人心中的一根弦,触动它,便会引起人的警醒。因此,规则,不管对于个人或是社会都是至关重要的。
可是,规则在现代社会有时会沾染到不正之气,像所谓的一系列“潜规则”。要做人,要离过,还应从根本上纠正规则,以正确健康的规则来教育个人,成就国家。
以规则为准绳的人才是完整的人,以规则为依托的国家才能长存。规则,给予人向善的力量,是社会的血液,是社会稳定的依靠。
10月7日,广西涠洲岛一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引发网友愤怒。监控画面显示,该男子用脚连踹5次后,将一棵仙人掌景观踹断。附近商户表示,当时两名游客在景区的候车点,该男子在母亲已明确阻止的情况下,仍踢断了仙人掌。目前这对母子已被景区当面批评教育并赔款500元,而在此过程中,母亲却辩称自家儿子“还只是个孩子”。
又是熟悉的“还只是个孩子”,又是尴尬的“护犊式辩解”。在不少父母眼里,孩子似乎永远长不大,无论“孩子”犯了哪种错、惹了多大祸,哪怕已经违法,一句“还只是个孩子”,便可遮羞掩错。但在此事中,其说辞明显违和:从画面看,这名游客比他母亲高出几乎一个头,妥妥一个青年,故意踢断仙人掌景观,绝不是他这个“孩子”该有的玩法。
诚然,从情感角度考量,子女在父母面前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但跳出情感范畴,在相关的责任关系中,就得依据法律和文明规则来说理、定性,无论是谁,只要触碰了规则底线,都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民事领域,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概念,刑事领域也有追责年龄线;但在文明范畴中,是没有也不该有减责或免责年龄线的。换句话说,文明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孩子”只有“公民”,谁都没有豁免权。
同样是在此次长假期间,另一段跟孩子有关的视频也引人关注。视频中,一个小朋友在影厅内空座位上爬来爬去,多次用脚踢电影银幕。据报道,被其损坏的影厅银幕制作费用要一万多元,影城已联系家长商谈相关赔偿事宜。
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年龄虽不同,但家长却都因其行为付出了代价。这也再次给家长们提了个醒:文明教育理应从小抓起,家长需承担教育孩子的第一责任、主要责任,通过言传身教培育其文明意识,教育管束孩子心存敬畏、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这样才能让孩子摆脱“巨婴依赖”,真正长大,在规则社会中找准自己的责任定位和行为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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