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50字作文10篇

六年级50字作文10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3-20 02:25:34
六年级50字作文10篇

六年级50字作文10篇【一】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了伴侣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的厮***中艰难地产下了五只小狼崽,紫岚希望他们成为狼王的梦就此开始了。

可有一只狼崽被寒冷夺去了生命。在剩下的三只公狼崽中,胆子非常大的黑仔,常常擅自跑出野外。有一只饥饿的金雕,在紫岚觅食时,俯冲下去,抓起黑仔……紫岚悲痛难当,但也不落魄,因为还有一只同样优秀的蓝魂儿,可就是因为太过自信,中了猎人的陷阱。

当紫岚把目光落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叹了口气,因为双毛一副天生奴仆样。但双毛勇敢地挑战头狼洛夏。就在双毛即将胜利时,洛夏的悲号唤起了双毛的自卑,双毛被洛夏活活咬死……

在我们眼里,狼是凶残的,冷血的,那口尖尖的牙齿和狰狞的面孔,让我们谈狼色变。可是,沈石溪的《狼王梦》,让我感受到了一只截然不同的狼。一只为狼王梦想而奋斗,不惜付出生命代价的母狼紫岚。

虽然紫岚的狼王梦破灭了,但她为梦想而奋斗,永不放弃,永不言败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那我们如何让梦想照进现实呢?从紫岚的励志故事里,让我感受到梦想让我们拥有了永不放弃的的力量,当紫岚在四个孩子身上都没有实现狼王梦时,它又把梦想寄托于孙郎身上。马云说,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但绝大多数人死在明天晚上。而这正是他自己的写照,马云正是在经历无数次的失败后,才有了今天家喻户晓的阿里巴巴。

在《狼王梦》里也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让我感受到梦想让我们拥有了奋斗的力量。紫岚和媚媚经常欺侮双毛,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也不能让青蛙逃跑,可怜的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个下午,狼毛都差点让初夏炙热的阳光烤焦了……读到这里,我很震惊。为什么紫岚会忍心让双毛受如此的屈辱?原来,走在最末尾的狼完全有可能被健壮的狼吃掉。如果不提高自己,锻炼自己,不与别人竞争,命都保不住,还提什么狼王梦?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自己学习书法的历程,从小学一年级,爸爸妈妈就让我学习书法。可是我常常三天捕鱼,两天嗮网。爸爸妈妈说我就像一颗陀螺,需要不停地鞭打才能旋转。我知道,任何梦想的实现都需要付出努力,想到紫岚的狼王梦,我真的感到脸红。

梦想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我们都应该为梦想勇于挑战,有不放弃,永不言败,用汗水浇灌绚丽的成功的花。

六年级50字作文10篇【二】

近期,我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先生写的《骆驼王子》这本书,我对这本书感兴趣倒不是因为这本书作者有名,主要是因为里面讲的故事很生动,好词好句多得如同沙漠里的沙子,如:急中生智、龇牙咧嘴、不知好歹、溪水淙淙、绿草莹莹、鸟语花香……还有些我不懂的词语,我想不愧是大作家,好词好句海一样多。

我觉得骆驼王子的依赖习惯很不好,没有学会独立。故事有一段讲的是骆驼王子刚出生时,才一岁多,便成了一只青春期叛逆的骆驼,现在正是不让骆驼王子依赖的好时期,可是骆驼群仍在执迷不悟地超级关心骆驼王子,骆驼王子的依赖心又被唤了回来,又成了一匹温顺、依赖父母的无能骆驼,虽然它长得跟成年骆驼一样,但是胆魄却在幼儿期,不足以对付狼、豹这些动物,最后在大自然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死了。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有胆量,学会独立,不要依赖父母,让我们一起做个有胆量、会独立的人吧!

六年级50字作文10篇【三】

我读了《骆驼王子》后,觉得这是一本特别是富家的家长、孩子必读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成年骆驼在三只中年骆驼的溺爱下,虽然成年,但心灵却还未成熟,最终导致了一只中年骆驼的死和另外两只相继离去的悲惨下场。

的确,现在溺爱孩子的现象越发严重了,什么事都包办,代替决定,使孩子逐渐养成了自私自利、无情无义等不良的心理。记得书上曾经写到过:一位母亲与丈夫离了婚,孩子判给了母亲,母亲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但这其中的爱却是溺爱。这位母亲一直以孩子为中心,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一天,富裕的丈夫将孩子接去他所在的城市上大学。终于有一天,那位母亲尝到了溺爱的恶果&&她为孩子送去保暖的衣服,他的孩子见到她后,认为自己现在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所以要求她做地下妈妈,否则,就不认她。母亲知道后嚎啕大哭……

是的,如果像这位妈妈一样,那么,孩子肯定会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爱,自然好,但也要是正确的爱,错误的爱只会适得其反。

爱,也是一门学问,只有把握火候,适度的爱,才是健康,正确的爱。

六年级50字作文10篇【四】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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