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责任,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各种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工业损害,环境污染,产品致损等现象大量存在,传统的过错原则使此类侵权难以举证和认定,为了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出现了所谓的无过错责任,即在特定的情况下,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这里有一个逻辑上的悖论:在行为人没有过错时,我们以什么理由要求他承担责任呢?事实上,无过错责任只是立法者对特殊情况的一种技术处理:一方面,此类情况出现频率高,过错举证困难,不给受害人以补偿有违公平;另一方面,此类过错专业行强,难以抽象出共同的标准,不以过错为要件也是效率的要求。况且,无过失并非指行为本身无过失,而是不以确定的过失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而不以过失为要件的原因不是对过失的否定,只是法律已形成对过失的推定,所以不必再去考虑过失的具体形式。[15]
严格地说,无过错责任并不能作为一种归责原则与过错责任并列。其真正作用不是解决责任的归属,而是解决损失的分担。其在立法上的表现也以列举式的规定出现,事实上也 是作为了过错责任的例外情况。由于侵权行为法是将法律调整的视野局限在一对一的责任归属争执之中。所以,当依侵权法的过错归责一方不应承担责任,而另一方又确属无辜并值得同情时,无法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这在工业事故上表现尤其明显。受私法公法化理论影响,既然社会选择了工业化,受益于工业化,那么由社会承担损害后果也是理所应当。用王卫国教授的话说,致损风险是工业化的必然成本。[16]既然只是为了分配损失,那就必然要选择有能力承担损失的人,即所谓的“大钱袋(deep pocket)”理论。因为它们不仅本身有负担能力,更重要的是,它们有提供保险金的能力,即将损失分担社会化。这样,就有效弥补了侵权行为法自身的缺陷。但无过错的适用必须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特别是不宜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侵权行为。因为这会导致人们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才能不承担责任。而当履行义务的成本过高时,往往会走向它的反面-不履行任何注意义务。这就如同一座设置不合理的人行天桥,为了方便人们甘冒风险。
婴幼儿和中学生无疑都属于未成年人,那么,他们一旦不幸出事,我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媒体进行呼吁,希望家长和他们的亲人如何如何。而根本没有做法律层面的思维,更没有付诸行动。即,为什么不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也许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甚健全,那为什么不赶紧从立法上从速补上这一课?也许中国社会太注重于伦理及家庭管理,但是,孩子并非是家长们的私有财产,他们更是国家的`未来。有鉴于此,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从法律层面给予婴幼儿和中学生以更好的保护呢?
诚然,当今社会应该属于法治社会。但是,既有观念与思维却一再左右着我们的行为方式。譬如,最近一再报道的恶狗伤人事件,这方面应该有法可依。可依然是狗患成灾!而像藏獒一类的凶恶畜牲在全国泛滥,难道有关部门事先就不能进行约束严加管理,非得等到出现灾难时才大张旗鼓的予以治理?既如此,法律当然也就失去权威与尊严,从而让位于习惯与关系。很明显,后者绝非是构成法治社会之要素。
再说自今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立法初衷不能说不好,更是鼓励做儿女的要常回家看看。但是,如果有人置老年人权益于不顾,不遵守怎么办?能够依法惩处吗?不能。就连有关人士也解释说,目前只能从这个层面进行呼吁和引导。既如此,那这样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能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呢?答案是:不能!可想而知,这样的法律、法规又有多少约束力?
结论:虽然我们现在好像是法治社会无疑,但我们的观念和思维,以及观念和思维等等之外的东西,却依旧停留在既有模式上。观念不变,则灾害不断。各行各业,莫不如此。
而粗放式法律、法规,粗放式社会管理,更是我们这个社会最严重诟病之一!
即在尊重学习者的观念的特性的基础上,创造条件,使学习者投入学习并产生精彩观念 。
伴随着中世纪对罗马法的否定,侵权责任规则也变成了一套野蛮、严酷的刑罚,不追究过错,不要理性和正义,没有权利和自由。这段时间被看成是侵权法上的“黑暗时代”。
罗马法的复兴为过错原则地位的重新确立提供了契机。17世纪法国的让??多马在他的《自然秩序中的民法》一书中指出:“如果损害是作为一个无害行为的出乎意料的结果而发生,那么鉴于没有任何过错可以归咎于行为人,他就不应当对这一结果承担责任。”到了18世纪,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学界得到了公认。
这一过程是近代理性哲学在法律上的体现。自由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为我们带来了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思想。“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任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6]“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各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权得由法律规定之。”[7]由此,损害赔偿这一法律关系,也必须是当事人主观意志的结果。正如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所说,道德意志只承认对出于它的意向或故意的行为负责任。“行动只有作为意志的过错才能归责于我。”“毕竟我只是与我的自由相关,而我的意志仅以我知道自已所作的事为限,才对所为负责。”[8]康德在此问题上的阐释同样精辟,足以为过错观念存在的支撑。在他看来,行为是自由意志的结果,每个有自由意志的人应对其过错行为负责。人是一种自由的道德的力量,他能够在善与恶之间作出选择。康德认为:对行为的责难,应以理性的法则为基础,理性是完全自由的,而行为就应该由个人的疏忽负责。[9]所以,应从理性世界、从内心意志出发来评价过失。同时,法律上的过失责任又是对滥用自由的制约,其价值在于协调人们之间的意志和意志自由。“一个人和别人相处时必然会滥用他的自由”。[10]法律正是以否定的、强制的形式限制个人的滥用自由的行动。在此,我们再一次看到了过错概念的魅力,将权利行使的自由与合理完美结合,体现了理性与正义。
至此,对过错的认识已基本成熟,其产生发展呈现出一条独立的曲线,他给了人们一个自己的行为应受非难的理由,是理性的必然要求,也将法律的正义融入了个人的行为之中,让我们对法律的敬畏油然而生。然而,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到来,却将这样一个和谐独立的概念打破了,客观过错、无过错的概念相继占据了我们的视野,过错的前面不得不加上两个字-主观,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个误解。
在××年“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昌吉市国家税务局谨向你们致以节日的问候!
回顾××年,昌吉市国家税务局在州国税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廉政纠风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服务质量,创新廉政纠风工作措施。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较好的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廉政纠风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丰收的硕果中,有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也凝结着每个家庭的辛劳和汗水,凝结着广大家属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此,谨对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形形色色的诱惑随时都会侵蚀着我们的.每一位干部、职工,稍有不慎就会迷失方向,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极大损害,这不仅会毁掉一个党和国家多年培养的干部,而且给美满幸福的家庭留下巨大的心灵创伤,这是我们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俗话说:“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你们是干部身边的特殊人物,你们的思想言行会对干部产生最直接的影响。“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一个稳定繁荣的社会是人们向往的,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是令人羡慕的。大家要珍惜干部的今天,守住美满的家庭。作为家属,你们不仅要当好生活上的“贤内助”,还要当好工作上的“廉内助”,做好“守门员”。时刻保持家庭的清廉本色。
为保证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安定的节日,现将中央出台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规定摘录如下,以此共勉。
第一、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卷和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第二、不许“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记录在案,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予提拔重用。第三、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四、不许参与赌博。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严肃处理。第五、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提醒: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不接受下属单位和企业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不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其它贵重物品;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生活方式;不参与、支持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不过量饮酒,保重身体,切勿酒后开车。
年是充满希望与挑战的一年,让我们同心携手,用真心与真情牢固构筑一道家庭的“反腐堤坝”,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自觉抵制各种不廉之风,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在新的一年里创造出更好的业绩。
最后,衷心祝愿市局党员、干部、职工及家属们“节日快乐、幸福平安”。
达克沃思对她的学生(教师或者教育工作者的要求是:“每周大家要做的工作有四项:
第一,观察月亮的运动,并用你喜欢的方式记在笔记本上,别忘了每周上课时把笔记本带到课堂上来,因为我们要分享你的观念;
第二、阅读指定的'文献,这些文献将会在课堂上讨论,尽管并非每次课都讨论它们;
第三,具体研究某人的学习,并写成研究报告;第四,写日记,记下你关于这门课的感觉和想法。”她的这种观察月亮的课程成为她教学的一大特色:从中,她的学生们不仅理解自己如何学习,而且理解小组中同伴如何学习。因此,她所教授的“教与学”课程又被称为“月亮课”。
与我们倡导的新课程对照,我认为这本书中关于智力本质和教学本质的描述是非常合适的。特别是作为教师,我们往往比较多的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但是常常忽视了自己的学习过程。其实,我们自己的学习过程应该是学生学习过程的最好的样板,我们也常常忽视了真正意义上的儿童(婴儿的学习过程,其实,在婴儿的学习过程中,蕴涵了人类学习过程的共同特点。达克沃思从教师自身学习过程和婴儿学习过程出发,对于学习过程的机制进行了深入的探索,我想这样的探索是很值得教师来学习的。
教学过程就是一个研究过程,让学生在研究过程中产生与研究过程相关的各种体验,并在体验中形成自己的观点,获得自己的知识。她用这样的例子说明学习过程的个性化特点,每个孩子在学习数学和形体时都是通过不同的方式,借助不同的材料与情景,使用不同的语言的,而他们都能获得正确的知识,因此,知识的学习过程应该是一个充满个性的研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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