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我隐隐约约听见了一阵哭声,出门一看,原来有一群小动物正围在一起,诉说着自己的苦衷呢!
我好奇地走了过去,只听,小蛇痛哭着说:“呜呜呜,原来,我们是庄稼地里的一把好手,而现在,人类想方设法四处捕捉我们,使我们整天提心吊胆,生怕被人们当成宴席上的美味佳肴,虽然,我们有时候对人类造成了伤害,可是,我们的功劳也大于对人类造成的灾难啊!”小鸟听了,也诉说到:“以前地球上鸟语花香,森林是我们鸟儿栖息玩耍的地方,而如今,人们过度地乱砍褴伐不说,我们还被狩猎的枪整天吵得不可安宁。”听了小鸟的哭诉,青蛙也忍不住开了口:“以前,我们青蛙是田里的好帮手,现在,科技发达了,人类用化肥替代了我们,这到不算什么,最可恶的是,人们大量捕***我的兄弟姐妹以及同胞,使我们的生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不得不整天东躲西藏,想出来放松放松,也只能选择在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可真是生不如死啊!”大鲤鱼也开了口:“我和妻子还有孩子,原本在小河里过着无忧无滤的生活,可是,人们将大量污水排入小河,使河中的鱼虾都生存困难,没办法,我只好带着妻子和孩子一起逃入大海,可是在路上我的孩子因为受到风寒感染,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我又只好带着妻子背井离乡,谁知,在路上妻子被人类的鱼网给网住了,最终成了桌上的美味佳肴”
月亮姐姐听了动物们的哭诉,难过的躲进了云层。
人类啊!好好反省反省自己吧!也许,从现在开始挽救地球并不会算太晚!
(一保障经济权利的相对自由
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是, 以财产权为核心,以维护经济自由为目的,排除国家权力的越界侵犯,体现经济自由的内涵。以财产权为代表的私权在得到尊重和保护的同时,不应无限扩大和推崇。当私权损害或可能损害其他人的权利和公共利益,甚至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时,国家就应当对这些行为进行适度的干预和规范,让私权在法律秩序下实现相对的经济自由。经济权利的相对自由不仅彰显了国家在法治社会里的价值目标,也是经济法调整和干预市场秩序的重要平衡点。
(二促进市场竞争秩序的相对公平
自由平等的市场竞争决定了市场经济的效率和发展水平,而经济法的终极价值目标之一就是要确保司法环境的平等公正和市场竞争秩序的自由公平。
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来源于自由竞争能否发挥主要作用,经济法的存在和发展正是为了保障这一基本需求而设置了均衡的调整规则,以确保市场竞争者之间公平竞争。通过经济法的约束和调整实现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使个体行为和国家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从而促进市场竞争的自由公平。通过市场诚信和符合规则的竞争,维持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约束和制裁,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竞争秩序的自由公平。
(三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利益平衡机制
经济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其法益目标,以“社会本位” 为其核心价值, 在确保市场自由选择和个体利益得到充分尊重与满足的同时,也应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利益的基本平衡。规定国家机关在各个经济领域的权限范围,不得超越公民基本权利是国家干预权行使的底线,是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之间维持平衡的标尺,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前提。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民权利和义务之间维持平衡的重要体现,不可为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而侵犯他人权益,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超越经济法的规定和边界。个人自由、社会正义、民主法治、社会福利及建立利益平衡机制是经济法的重要目标。因此,对部分公民权利和政府职责进行的必要限制和约束是经济法发展的应有之义。
(四实现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辩证统一
自由和秩序作为自治和他治,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超出一定秩序范围的自由从来都是不存在的,而社会经济发展又不断引出新的自由要求,对旧的秩序时时构成挑战和冲击。经济法作为调和、平衡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矛盾,实现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统一的必要手段,目的是建立起一个相对稳定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经济自由和民主,凭借国家干预和经济法的约束来限制个体的无度自由和滥用权利。同时,经济法的设定必须符合一定的经济规律,必须建立在经济性和专业性的基础之上,并通过协调、引导来实现经济自由、经济平等和经济民主的辩证统一,进而为建立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自由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18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经济运行几乎完全凭借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其中价格机制的调节则影响着经济运行的始末,市场在自由竞争的观点主导下蓬勃发展。然而,绝对的自由竞争,只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理想化模式,非完全自由竞争逐渐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常规态势。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入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广泛开展,市场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在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的全球经济大危机中,市场失灵给全世界的社会化大生产带来了重创,价格主导、自由竞争等相继失去了调节作用,市场也无法克服和弥补自身的弱点。此时,“外力”介入市场,拯救日渐萎靡的主要经济体,维持经济运行就成为了必然需求。“需求”决定“供给”,国家以其特有的优势当仁不让地成为介入干预市场失灵的供给主体。然而,如同市场失灵一样,当国家充分介入经济生活调整经济秩序、决定资源分配后,政府同样会出现失灵。政府本身的有限性使其在对市场进行过分干预和指导时,必然导致市场自由和竞争的弱化,加之政府本身不追逐经济利益,当面临公共政策失效时,对市场问题处理不恰当会带来后续诸多严重问题。为此,需在法律的框架内约束政府行为,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并促进和实现市场的经济自由。
一切法律都是基于某种利益而生,依靠维系社会上某种利益而存在的。经济法就是维护社会利益的法的部门。经济法的产生源于市场长期无序竞争导致市场普遍失去活力。伴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崛起, 市场不正当竞争现象愈演愈烈,在传统的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调整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出现困境并失去优势时,经济法以其特有的功能担负起调整其他法律难以克服的“市场失灵”的历史使命,同时经济法通过维护和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价值选择,最大限度地担负起抵减和弥补因政府干预过大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率下降等“政府失灵”的历史使命。因而,经济法的出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经济法是国家根据社会整体的经济发展阶段,针对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更多地强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并以此为基本价值目标,通过对公权和私权的平衡协调,促进社会整体效益的提升。这与民法和行政法的价值取向有着非常明确的差异。国家通过经济法的实施来调节社会资源和利益的分配,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不正当的市场竞争,使市场经济秩序回归自由、公平、合理与安全。
事实上人类无时无刻不在讨论征服自然,呵呵!那些无知的人们啊!他们应该记住人类援永远不是自然的.对手。
众所周知,水滴是不能用来代替大海的!正如人类的智慧是不能与大自然的智慧相比的!
人类的智慧飞上了太空,可在自然看来!人类上下翻飞的巨大空间不过是咫尺之间罢了!我们的航天飞机在自然看来不过是个非常简单的玩具。
人类的智慧发明了很多工具,开采了很多煤矿,石油,天然气,可谁能断言,这些矿坑不是人类自己挖的陷阱呢!
人类的智慧看到了模糊的自然,而自然早看清了人类,孰不知,我们只是自然观察自己的工具罢了,我们实际上就是自然的一部分。那里有资格去征服它!
或许我们只是演员,而大自然才是真正的导演,它唤醒我们是为了让我们表演一场,而我们表演完了。它就会叫醒其他演员,来代替我们,人类不也是从非生命开始的吗?
人类啊!觉醒吧!我们对自然不能有征服之心!只有珍惜自然,爱护自然,我们才能长期立足于地球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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