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在学校附近的图书超市看到了一本书,《读大学,究竟读什么》阅读之后感觉作者实在是非常优秀,作者在书中推荐了一些书籍,我就按着作者的推荐,开始了阅读,作者推荐了一本金融类书籍《金融的逻辑》,我就在当当网上买了这本书开始看,因为图书超市当时找不到这本书。阅读之后感觉作者的一些观点非常有见地,深受启发。
在分析英国崛起的原因时作者指出英国之所以在18世纪开始远远超过法国,并最终在世纪末战胜法国,其关键之一就在于英国有更发达的金融技术让它更能将未来收入提前变现,正因为英国有着比法国远为发达的证券市场,是英国不仅能以未来收入为基础融到更多国债资金发展国力,而且需要支付的融资成本也比法国低一半。更强的证券化能力使英国可以筹到更多的钱用于发展国家实力,使英国从18世纪到20世纪初都一直拥有世界最强大的海军,让不到两千万人口的英国主宰世界两个世纪。正是由于金融的发达,导致了西方的崛起,而反观中国,当时落后的金融也造成了近代中国的苦难,分析的很深刻。
作者另外说中国的儒家文化其实是一种保险,因为在古代社会个人经济风险交易功能主要由家庭来承担,那就对家庭文化有相应的要求,在中国就有了儒家文化;如果这种功能主要由市场来承担,那么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必须有相应的内容,在此背景下西方发展出自由、民主与法制,与此同时,西方的“家”越来越成为一个单纯的精神生活细胞,以兄弟姐妹间、长辈与晚辈间的感情交流为基础。因为西方有发达的金融市场,保险就可以用市场来取代,市场使个人更加自由,不再受儒家文化的影响。父母在退休后仍然可以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不需要受后代的支配。对于儿女来说,他们也不用感到“孝”的责任压力,但他们出于爱父母还是可能选择自愿去照顾父母。但是没有了压力,人会更加的轻松。
作者在分析公司时提出,公司不举,则中国终不可以富,不可以强。西方之所以强大,在于他们有汇集大量资本、“集中力量办大事”、分散创业风险的方式,亦即公司。因为公司的强大,带动了整个社会的繁荣。作者从经济角度对于国家发展的分析非常到位。
在谈到创新创业时,作者说到创新、创业成就的实现是由于资本市场培植、催化的结果。尤其是股市,股市给社会提供的不只是表面上的融资,更重要的是提前估价创业者的成功,并加速实现创新者的成果,给社会贡献活生生的创新榜样。没有金融市场,就没有股市,没有股市,就没有风投、PE投资,那么创业、创新风险就无法在更大范围内分散,也就不会有国家的强盛。
这本书使我对于金融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在没读这本书之前我就是个金融小白,这本书算是金融的启蒙教材,其中的以上观点使我深受启发,影响了我以后的决策,也许一本好书的作用就是可以改变一个人,往好的方向改变,而这本《金融的逻辑》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
时间顺序是按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说明事物的。介绍事物发展变化过程的说明文常使用这种顺序。一般以时间先后及发展阶段为序进行说明,比如写生物以繁殖生长过程为序,写事物以形成演变过程为序等。
逻辑顺序是按照事理的关系来安排先后顺序的.,这样安排符合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介绍比较复杂的事物和现象,以及介绍事理的说明文往往使用这种顺序。一般按由浅人深、由易到难、由具体到抽象、由简单到复杂、由主要到次要的顺序进行说明。
集团是与具有相同利益的人构成的,而这里所说的利益是只针对他们个人的,那么我们如果说追求集团的利益也就能推出我们是在追求个人里的基础之上的。但是我们把追求个人利益为前提,是不能推出个人是自愿实现共同利益的。而这一切都是在严格坚持经济学,承认经济人和理性人存在的情况下。就如奥尔森所说“除非在强制或者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共同利益行事,以实现他们共同的组织或集团的利益。”而不去实现共同利益的组织往往会消亡。而又由于我们都存在的利己性,(集团的群体成员对获得某一集体利益有着相同的兴趣,但他们对承担为获得这一集体利益而要付出的代价却没有者共同的兴趣)
而这就导致了一些组织因此止步不前达到瓶颈。而这我觉得才是“集体行动的困境”。
沃尔森则发现了这个问题,他便开始思考各种因素与成员为共同利益的出力程度关系,他觉的存在着一种选择性激励——赏罚分明机制可以让集团成员在想获得集体利益的.成果的同时也同时付出努力,而我觉得这必须建立在一种各成员都通过的预定,而我认为这便是一种契约。将此种思想放入一个企业之中,这种机制我认为便是绩效管理,绩效管理的好坏绝对是一个企业是否成功的标志。有效的绩效考核能帮助企业达成目标,而这种考核是与利益相关联的这便是绩效工资。但是再好激励方法和游说都是需要花费的,就如书中所说“让个体生产者承担任何费用都是违背其利益的。而我们会发现绩效管理时出现于相对较大的公司和企业。确实,上述的观点有很多事不适用于小集团的。
在研究时沃尔森便发现企业趋近于大则那么成员就越不会为集团的共同利益采取行动,组织成本也会水涨船高,而他提供的集体物品的数量就会最有数量,也就是说,集团越大就与不可能去增进他的共同利益。
而沃尔森提出另一个新的观点——以上观点并不适合于小集团,集团变小,我们会发现不仅其规模在变小,与之匹配的,为了实现共同利益的组织成本也在变小,这是成员便发现他获得的收益会比他为之付出的成本要多,而如果他不行动,他对其集团的影响也会更大
但是小集团又出现了很大的弊端,那即是小集团中存在着少数剥削多数的倾向,一旦少数免费获得共同利益,而他便会丧失激励来提供另外的物品。
而对此我们又有很多方法可以借鉴,例如大国要不成比例的分担多国任务,并且联合国的经费其中各国的会费主要是依照各国的经济实力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来决定的,联合国会费缴纳比例每三年修改一次。
而这我又想到如果大集团有如此弊端为何不将大集团分为若干小集团个集团,,当然过多个小集团会增加更多的组织费用,但如果适中又何尝不是一种办法
除此之外,在我看来解决也可以另辟蹊径
上文中提到,在“特殊手段”下成员会自愿付出努力。我认为其中包括暴力强制,盲目崇拜,民族主义,宗教信仰等等。而我觉得企业文化也可算作一种手段促进一些集团成员为了共同利益做出努力,这种文化管制并不适用于国家间的组织,更适用于经济范畴的企业例如品牌公司或者跨国公司。这种手段不是说成员放弃个人利益而是说促进人们更好的为集体利益出力。这何尝不是解决大集团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瓶颈的一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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