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有的人喜欢在篮球场上奔跑;有的人喜欢畅读在优雅的书卷里;有人喜欢情不自禁地陶醉在琴声里;我的爱好是拿着五彩的画笔,畅游在绘画世界里。
我并不是从小开始学画画的,平时喜欢在画纸上信手涂鸦,喜欢拿颜料调出我喜欢的淡紫。我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美妙的音乐,令人回味无穷;杰出的画作,让人百看不厌。”是啊,艺术有着神奇的魅力,它吸引着每一个对它感兴趣的人。还记得有一次,学校布置了手抄报,对于喜欢画画的我,自然是欣喜万分,我便快马加鞭的写完作业,拿出我的4开画纸,画笔,颜料,尺子,把装备准备的全全的。我习惯的做法是先打上边格,然后找适合主题的样式,克扣到每一寸都要求精益求精。
我先到网上寻找资料,我把资料整理好了后开始排版,我选的板式还是我最拿手的书架花草版,我先开始画版头画,版头是一个书架和一盆绿植,我先画轮廓,书架的下方的绿植和书架的比例是很难掌握的。画了个大概后,在开始细画,书架是很好画的,它的线条大多数是直线,比较好下笔。书架画好后,就开始画绿植。这株绿植有一点荷花的味道,但又不完全是荷花。我从花盆开始画,例书中的花盆很有立体感,而我总是画不出来那种立体,我一寸一寸的改,终于有了一点照葫芦画瓢的感觉了。
花瓣是类似荷花瓣一样的花瓣,并不太好画。我还是先打出大概,然后在一点一点的细画,因为我平时喜欢随手画一些花草,所以还是有些把握的。叶子也是类似于荷花叶子的,荷花叶子还是简单的,几笔下去,就成型了。现在开始写字了,我现在打开刚才查的资料,但是发现了一点小问题,有些材料并不适合今天的主题,刚才的粗心大意使又白白浪费好一会时间,真是应该改改我的毛病了。先用铅笔写一遍,然后用钢笔再端端正正的写一遍,擦掉铅笔印。漂亮的内容就完成了,下面是插画,我选了向日葵和叶子,既象征生命力,又和报头首尾呼应。开始给报头上色了,书架和绿植都完成了,但我有些疑惑了书架上的书应该涂什么颜色呢?赶紧去咨询家中的“两位专家”这两位一个是手抄报拿过奖,一个是出了五、六年的黑板报,但对于我的作品就是自力更生。现在是最后一步,花边。我选了擅长的藤蔓。再漂漂亮亮的写上我的大名。哈哈,大功告成!抬头看了看床头的闹钟,早已高傲的走到9,什么?九点了?我真的没有感觉到,这可能就是兴趣的魅力吧!
我喜欢绘画,喜欢把绘画运用到所有的东西上,更爱生活,爱生活的所有乐趣。绘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因有了它,才使我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幸福,更加多姿多彩。
正拿着小画笔在书桌前准备大显身手的是谁呢?嗨!不就是我吗?我正准备露一手给你们看看呢。
画个什么呢?画景色吧。就画春天吧!不,还是夏天好看一些,不过秋天也挺好看的。哎,太伤脑筋!唉,不管了,就画秋天吧!可是我从来都没画过秋天,这可怎么办呢?哎,先看看画秋景的参考书吧。翻了几篇后,我心里胸有成竹了,这回我一定会画得很漂亮。我先画了几锞鲜红鲜红的枫树,树下是一条清澈的'小河蜿蜒流过,远处画上几座高高的山峦,山峰间露出一轮红红的太阳……我终于画好了,多美的秋景啊,我就给它起名叫“秋日即景”吧!
我不仅爱欣赏画,更爱自己动手作画。画画不但培养了我的动手能力,还培养了我的审美观。我喜欢你,美丽的画卷。
每个人都有自己浓厚的兴趣,有的人喜欢绘画,他们把一张张单调乏味的白纸渲染成一件件五彩缤纷的艺术品;有的人热爱踢足球,他们奔跑在空旷的球场上,洒下了太多太多的汗水,也得到了太多太多的欢乐;有的人喜爱阅读,他们啃食着“精神的粮食”,久久陶醉在心灵的盛宴里。而我,却对从那一张张报纸中剪下的“小窗口”情有独钟。
爸爸是个很喜欢阅读报纸的人,家里自然而然也就堆满了报纸,而我的任务便是从这报纸堆中搜寻“精华”,然后再将它们小心翼翼地剪下来贴进自制的小册子里。
日积月累,我的“报册”已经很厚了,里面真是应有尽有。什么优美诗篇,生活小窍门,经典作文,具有重大意义的新闻,甚至小笑话,小故事都被我分门别类地贴了进去。
在我的“报册”里,有一篇故事被我慎重地贴在第一页,它讲的是一个双手残疾,相貌奇丑的女孩,梦想成为一个著名的歌唱家。当别人知道她的梦想后,非但没有人支持她,一些不友好的人还对她热潮冷讽,说这只不过是个梦想,一个失去双手的女孩只能是个废人,可女孩不丧气,她说:“贝多芬双耳失聪,他都能成为歌唱家,为什么别人可以做到,我就不可以?”她靠着不懈的努力和悦耳的歌声打动了一所著名的音乐学院的校长,他破例录取了她,让这个特殊的女孩走进了大学校园。几年后,她终于成为了一位著名的歌唱家。在我第一次阅读这个故事时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你付出努力,不论你是怎样的人,你都能成功。
生活小窍门告诉我许多生活的捷径。通过它们,我知道了装修新房后用什么可以去除油漆味,什么样的植物放在室内,什么不能与牛奶一起喝等等。他们为我解决了很多生活中的难题。
每当我不开心时,我就会翻开我的“报册”,到一些有趣的笑话来读,然后放声一笑,不知不觉中,那些烦恼与不高心的事就被跑到九霄云外去了。小笑话,小故事看似简单,却总能在我需要时让我开怀大笑。
我感到很幸运我有这个爱好,在那一张张散发着墨香的报纸里,我剪下的是快乐,得到的是知识。
嗨!大家好,我叫夏卓凡,你知道我的兴趣爱好是什么吗?对了,我的兴趣爱好很广泛比如说,画画、踢足球、玩电脑等等。但你知道我最喜欢的兴趣爱好是什么吗?不知道了吧,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就是游泳了。
记得有一次,一个星期六的上午作业做完了,爸爸说:“夏卓凡,我们去游泳吧!”然后我点点头。于是我就把救生圈拿着,就走了。我们玩得非常高兴,有一次我还在水里翻了一个跟头呢!
我非常喜欢这项兴趣爱好,甚至爱得不知道东南西北。
它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而且还能给我带来很多帮助,比如说:“可以帮我脱身,如果有坏人来捉你,你可以跳到水里面,这样,你就很安全。
母爱,多么像哺育我们成长的宁静港湾。母爱是纯洁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只知道给予而不企求回报的。母爱像春天的暖风,吹拂着你的心;母爱像绵绵细雨,轻轻拍打着你的脸面,滋润着你的心田;母爱像冬天的火炉,给你在严冬中营造暖人心意的阳光。人世间的儿女们,望着两鬓斑白的母亲,哪一个不辛酸至极呢?
恍惚中,我的思绪回到了童年。我看见一个忙碌的身影,那是母亲在辛勤工作;我看见一个疲惫的.身影,那是母亲在为我编织寒衣;我看见一个欢快的身影,那是母亲在为我学习进步而高兴。
细细回想,在我的生活中,哪一天又少了母亲的身影?每当我哭时,妈妈就安慰我;每当我感到像一只孤弱无助的小鸟时,妈妈就张开她那宽广的臂膀,给我温暖和爱的气息。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里感觉不适,我母亲正在上班,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我的母亲马上打车过来,将我接到医院,医生说我发烧了,而且烧得很厉害,要住院我母亲陪在床边,整夜为未眠,在病床旁便给我了无微不至的关怀。我的病好了,母亲的白发却增多了……
母爱是爱里面最伟大的一种。儿女是母亲用自己的爱浇灌而成的花草,儿女的成长离不开母亲的每一滴爱。母亲,一生为儿女护航,默默在儿女背后为儿女导引方向。
母亲对我们的爱,是我们所能报答得了的吗?母亲,像一堵墙,遮住了风雨,挡住了烈日,好让我们这些被风雨吹打的小树苗能茁壮成长;正如《游子吟》所言: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卢向军超银中学(四方)初二一班
“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妈妈的吻,甜蜜的吻,叫我思念到如今……”这是一首曾经火遍中国颂扬母爱的歌曲。是啊,一首《妈妈的吻》,看出了母爱的伟大,表现出了母爱的唯一和不可替代。自打你“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母亲就注定这一生要为你操劳。我与众人一样,都拥有一个因平凡而伟大的母亲。是那一次,使我深切的感到了:母亲坚守的不仅是一种爱,更是一种责任。
母亲,一个伟大的称呼。在地震后的废墟中,一定是母亲才会为了你的性命而失去生命;在灾难之时,一定是母亲,才会舍生去你的命;在难过之余,想想不只是你一个人在难过,此时你的母亲也会因为你的难过而伤心。“在奥特曼风光的背后,总有一只默默挨打的小怪兽。”这是一句很流行的网络语,不要觉得好笑,静下心来回忆一下,每次你闯下滔天大祸,谁来为你收拾残局?是母亲,也只有母亲。因为爱你她才会这么做。老舍曾经说过:失去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我觉得这句话说明慈母对一个人是非常重要的,就想根对花一样重要。
不要以为母亲给了你物质的生活就是给了你幸福,精神上的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我爱母亲,因为他经历痛苦将我生下,并辛辛苦苦为我操劳,养育我长大。勾起往事的回忆,是谁,在深夜为你补棉衣?是谁,在你写作业时静静陪在你身边,即使他并不会你做的题目?是谁,总是在你放学回来看到你不开心,欢欢喜喜的吻一下你的脸颊?是母亲,更是一种母爱在驱使着她。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孟郊《游子吟》讲述了,在赤子临行前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与老母告别老母怕儿子身在异乡穿不暖,将亲手缝制的衣服送给儿子。这每一针一线都深深地蕴含了老母亲对儿子的爱。母亲,因平凡而伟大,因爱而亲。记住,无论到了什么时候,只要有妈就有爱
明远小学六年级:宋银萍
点评:从小作者在文中表露的对母爱的理解,可以看出小作者对于母爱有着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如写到母爱是种责任。
但是文章的中心似乎不明确,前面写到母爱不仅是爱,而且是责任,后面只在写母爱使母亲疼爱自己的孩子,前后文的联系似乎不大。
从小,我最大的爱好是画画,可是现在,这个爱好变成了大家熟悉的看书,是今年三年级我刚培养好的爱好。
爱看书的人一定有很多,我的班级里就有一大片的同学热爱读书。而我,一开始不喜欢读书,那时候,我就觉得读书很厌烦,每天都要读书,真是没意思。
可是一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偶然和作文交上了朋友,就觉得自己的作文写得不够好,就得看书。那时候,书架是我接触最多的地方,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呆子是我的同伴,图书报告单是我最良好的作业。那时候,我也在积攒零花钱,准备用钱去买好多好多的书。
那时候,我每天带两到三本书去上学,一有空就看书,做作业的时候有空隙时间,哪怕一秒种也要动一动我的书。大家都说我迷上了书,这些天一定会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的。
无论我再说些什么,无论我再说多少话,这些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时间在流逝,转眼间,我已经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成为三年级的学生,但是,现在我看书的爱好也并不是刚上三年级就培养出来的。
开学第一天,发新书,啊啊这个就不讲了。开学第二天,有了电脑课,我咵搭咵搭打电脑。有了游泳课,我在水里嬉戏。体育课来了,我得赶紧练习运动项目。终于到美术课了,油画棒被我的绘画精神打败了。
就这样,两周过去了,三周过去了,第四周的时候,我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一项作业——对啊对啊对,是统计阅读书籍数量,我是从一年级开始42本。
忽然,我想起了看同学的作业,小王,也就是晓玲同学,她是班级里名副其实的书呆子。晓玲的作业让我大吃一惊——81本书!对对,你没听错!九九八十一本书!每一本书的每一章的每一页的每一行的每一个字都读过啦~真是厉害到极点啊!
可是不管是张王李赵厉害还是周吴杨陈厉害,我总归不厉害。我想方设法让自己的读书量大起来(可我明明知道自己是读书全班第二名),但是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有堂堂正正地看完一本又一本书了!
我边看边写读书记录——麦琪的礼物:前三篇好感人,为了对方贡献出自己最棒的东西,买下了礼物送给对方,然而这些东西刚好是他们需要用在自己贡献出的物品身上的;
爱的牺牲很常见,但是这个很奇葩。想要为了赚钱,一对穷人夫妻便用自己的艺术爱好做创造;
琼西生病了,苏珊告诉贝尔曼,琼西觉得最后一片藤叶掉下来了她的寿命就到了。他们找来医生,医生说这必须让琼西有自信,就会好起来。可是贝尔曼还在想办法。
后来,最后一篇藤叶一直没有掉下来,原来是贝尔曼冒着风雨到窗外画上去的。琼西看见藤叶迟迟不掉,有了自信,病就好了。但是贝尔曼,因为得了肺炎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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