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开友谊,无法谈青春,因为友谊是点缀青春的最美的花朵。 —— 池田大作
花落悄然本无声,谈起青春,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些为梦想奋笔疾书的霜晨月夜,和在那懵懂岁月里始终陪伴在身边的好友。友谊,便是在那段熟悉而又稍显陌生的时光里,留给我最深的青春印记。
大学前最后一次和溪桥在一起是我的升学宴,还记得那天晚上有我、门主、一帆和棍子,我们一起吃香辣鹅,玩流星蝴蝶剑,以暂时的欢聚来忘却即将离别的忧愁。九月二日,我和溪桥各自从襄阳出发,而目的地,却是南北两条相反的方向。我有些相信这是命运的安排,以襄阳为起点,以楚河为界,让我们各自去征服半壁江山。出发是一种很复杂的心情,有惆怅,有不舍,有些许兴奋激动,也有对未来的憧憬和命运的担忧,冥冥之中,命运之线牵引我们向相反方向开始千里之行,终有一天,线将汇聚,而那时,我们将踏遍中华的万里河山。
让我们回到命运之线的第一次相遇。那是二零一零年夏天,我们初三,班主任老李,那时世界末日的传说还未得到证实,卡扎菲还是革命英雄,拉登还未死。我们之间的感情如醇酒,经年过后,历久弭香。我们俩并不是没有闹过一点矛盾,也曾为了某个问题而起争执,或是因为各自看法不同而产生隔阂。但我一直相信,没有闹过一点冲突的朋友,不是真朋友。还记得那时溪桥和我一起玩《金庸群侠传》,他为此还写了一本小说,但却在某个课间被当时班主任收走。私下里,班主任曾对我妈说过:“陈溪桥这孩子,可比李文恒精明多了”。我想她的措辞有点问题,她本意想表达的是“能认清正确的方向以及具有坚定的意志力”,却误用了“精明”这个词。记忆像是一个没有出口的迷宫,你拉开一扇门,就会发现一片过往风景。那时,我和溪桥都喜欢写小说,他总是用俗不可耐的“升级流”,我总是用千篇一律的“灭门惨案”,而我们还自得其乐;那时,我和溪桥都很喜欢抢人东西吃,其实有时并不在真正抢了多少,而是一种扫荡般的习惯和乐趣。如今回想起来,真有点可笑,而我们当时的那种形象和状态,是永不复返了。
溪桥在我印象中一直是个勇往直前,意志坚定的人,从他当初前刷夜以及应试作文的文风就可以看出,锋芒闪烁在字里行间。其实这很好,我认为这是一种并不盲目的自信。高考之后由于目标被解构,溪桥一度有些散漫消沉,从微博日志上也可以明显感觉到和之前风格的差异。但他始终还是想改变,我记得他曾有一条说说“蜕变”,说明还并未真正向庸俗屈服。归根结底,还是我们自己太弱,在失去外力压迫的情况下会失重,并没有明确的内在目标以及强韧的精神。
在溪桥走的前一天,我为他写了一首诗《英雄再会》,这是我对他的希望,同时也是为自己自勉:“
恒河沙劫中
有一粒血
众生的轮廓
在谁的瞳孔里面
我们用青锋
划开世界的冰雪
说声再见
那拔剑煮酒的誓言
霹雳空弦
来自后羿的指间”
我忽然想到了那年八月二十八号下午,一帆请唱歌,我和溪桥两人手持麦克风,一首接一首唱,从《离歌》到《拯救》,从《生生世世爱》到《死了都要爱》,从《泡沫》到《我的好兄弟》,直到众人散尽,只剩下淋漓尽致的我们两人。多么像芸芸众生之外的思想者,骄傲并孤独。
想想时光真是神奇,六年光阴弹指即逝。还记得我们在三中时每天放学一起走过的那条小路,小路旁住宅区里有一只会说“早安您好”的八哥,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和溪桥再次并肩从那里走过,它是否能够认出模样改变的我们?
依稀记得儿时抱着童话书,席地而坐,似模似样地指着说:“小鸭子,小鸭子。”那段时光是我最快乐的时刻,每当爸爸妈妈在外工作,仅余我孤单一人在家时,这些活灵活现的小伙伴无疑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他们与我一起交谈,一起玩耍……
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
渐渐地长大了,逐渐接触到更多的书籍,每当有好书我都会如饥似渴地读起来,甚至于没看完在梦中也会梦见他。在《老人与海》中我对老人的顽强毅力和坚定不移的信念万分敬佩;在《巴黎圣母院》中我被卡西莫多和艾斯美拉达的矢志不渝的爱情深深感动;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我学到了主人公保尔那钢铁般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人格魅力……这些,都是我一生受之不尽的宝藏。
他们是我最好的老师。
时间如流水般淌过,昨天仿似还在妈妈的怀抱中吃着糖果,今天却插上翅膀即将飞翔,在这一阶段,莫名的感伤起来,什么都不想说,只想静静地,静静地一个人呆着,这样,无疑,能与我一样耐得住寂寞的只有书了,坐在古朴的窗台上,耳畔吹来风儿的低语,拿着书儿,在这炎炎夏日中,此刻显得是那么地惬意。也许是和自己的'心境有关吧,渐渐喜欢上了郭敬明的书《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夏至未至》等都成了我此时的最爱,我在此找到了一种共鸣之感,书,好似我的知己,听我诉说,我们俩竟如多年不见的好友一般,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感,我们,是何其相似的啊!
他们是我最好的知己。
正是有了这些亦师亦友的书籍,我的成长之路才不会枯燥,也正是他们,使我丰富了自己的阅历和知识。
人是善变的动物,可多年以后,再看看这些“老朋友”是否能找回当初的自己。
此时我在故乡,这是生我养我的一片土地,在这片土地,我曾经爱过,也恨过,曾经爱恨交织过。这片土地给了我无限多的爱,给我温暖、理解、宽容和抚慰,但也有寒冷、伤害、压抑和仇恨,我曾经有过一段人生平坦的路,也有过因为少年失祜而经历的漫漫坎坷的路,可如今到知命之年,所有这些都变得云淡风轻,故乡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符号。
生命中有许多值得回望的地方,大学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停靠站。昨天在班级微信圈中看到我的室友幸福地成为公公,大学同学中有不少人拥有了第三代,我确切地感到我们这代人已经老了,可同学相聚,我们又重回了青春时代。
毕业三十年聚会的时候,我们跟随视频回忆我们的青春,朗诵我们自己创作的诗,人人眼眶挂满泪花。其实我们的大学时代并非充满诗情画意,由于时代给予我们的机遇,我们这代人多数是土鸡变成金凤凰,身上打着鲜明的贫困的印记,背负着沉重的自卑的阴影,在城市的角落里蜷缩着。
我们也相互嫉妒过,彼此伤害过,甚至大打出手过、反目成仇过,为了点鸡毛蒜皮斤斤计较过,可这些都化成了一辈子的友谊。我们重走了校园,那里面的一草一木都留下我们的记忆。我们如数家珍。临别的时候,我将我读大学的城市重走了一遍,记忆一一复现。我从内心真真切切把她认做我的第二故乡。
我的第三故乡是海南。我虽然在那里停留的时间不长,但它是我第一次青春放逐的地方,我第一次出什么叫自由,什么叫检验和实现个人价值,以及为了这些所付出的代价------街头流浪、四处碰壁、希望与绝望的交织、成功与失败的碰撞,以及在这块热岛上我们这批拥有同一理想者所缔结的人间最珍贵的感情。
如今我已在上海定居二十年。每一个新上海人都可能写一部自传体小说。过去有《北京人在纽约》《上海人在东京》,如果让我写的话,就写《乡下人在上海》,分三部曲,第一部难,第二部苦,第三部甜。人心归处是故乡,我现在确确实实把回上海说成回家了。
小时候,最讨厌的事情便是写作文了。一写作文时,思绪就特别混乱,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字都挤不出来。一写作文时,就没得过高分,基本上就是二三十来分。那是,写作文根本就没有自信,直到六年级……
老师刚教我们时,我们就仔细打量他。那副熟悉的眼镜,那熟悉的夹克衫,还有他那锐利的眼神,处处深印在我的脑海里。老师那里曾有一把软尺,可他却不常用,平常只是严厉的说教两句,之后便风平浪静。有人看到这里就说:”这不就是一位普通的语文老师吗!”但他们错了,正是因为他,我的写作水平才显著提高。
那一堂课,他领着我们一起写作文。看老师讲的炯炯有神,我也不想把它当做耳旁风听,但是我的确是听不懂,真是件没办法的事情。开始写作文了,我就像一只迷失方向的小破船,不知所措。正当我抓耳挠腮写不出来时,老时健步走了过来,亲切的说:”同学,你不会写吗?”他说的声音很小,生怕旁边的人听见。我羞愧的低下了头。他又说:”别着急,我来教你。”他亲自拿起笔来,叫着我怎样能写得好一些,怎样去修饰一句话,要注意哪些细节。他所说的,我至今还在用。在老师的帮助下,一篇作文便大功告成。
随后,他拿起我的作文来,清了清嗓子,说:”接下来让我读一下这位同学的作文。”要知道,只有是全班最拔尖的作文老师才会念给我们听。再看看老师,几乎把所有的感情读了出来,他从未如此认真的读过学生的作文,再看看同学们,个个都被怔住了,都惊讶的看着我。老师刚读完,全班响起热烈的掌声,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的甜,也自然露出了甜蜜的微笑。再看看老师,用一种赞许的目光看着我,眼神里充满着喜悦,更是喜笑开颜。那堂课,我永世不会忘记,在那灿烂的下午,伴随着喜悦的欢笑,走向未来!
再过了一年,我上了初中,也离开了老师。直到现在,如果我的作文水平有所提高,如果我的语文成绩有所上升,我都得感谢我的老师!感谢您的用心良苦!感谢您对我的期望!感谢您给予了我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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