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前看过许多的漫画,像什莫多啦A梦什莫乌龙院我都看过,可是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着名漫画家:华君武的一幅具有讽刺、批判意义的一幅漫画,叫做《假文盲》。
《假文盲》主要画的是在意个母子候车处的护栏里站着几个穿着整齐,知识分子的男人。却把瘦弱的母子俩排挤在外,妇女只得抱着孩子默默地流泪,而这些男人真的是文盲不识字吗?不是的。那为什莫要装作是目不识丁呢?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能早点上车,抢到一个好位子。却一点不顾及被人的感受。这样自私自利的认知社会中随处可见。
在一个公共汽车座位上醒目的写着老弱病残座,可上面却坐着年轻的小伙子,漂亮的阿姨,却冷落了站在一旁的老奶奶,在城市的街道旁立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此处不要乱扔垃圾可上面却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垃圾袋和果皮纸屑,在一块刚开辟出来的草坪上写着:小草有生命,请不要践踏!可上面却热闹非凡,有的在打羽毛球,有的在打毽子,有的在拍皮球。
我想高声对全世界呼吁:世界拒绝假文盲,这些人自私自利,不把被人放在眼中,为了自己的方便,却不顾及他人的感受,社会不需要他们,这些人最后是会被社会淘汰的,所以我们一定不要做假文盲,要做一个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人。
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动物大王沈石溪的小说,《狼王梦》。《狼王梦》虽然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动物的故事,但是它让我明白了两件事。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实现死去的丈夫黑桑想当狼王的遗愿,培养自己的孩子去实现这个愿望。但这个世界是残酷的,紫岚看着自己的孩子相继死去,最后为了保护唯一还活着的女儿和孙子,让它们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当我看到紫岚为了女儿媚媚和它肚子里的狼崽的安全,和金雕周旋最后同归于尽这部分时,眼里不禁热泪盈眶。紫岚身为狼,应该是自私的,是狠毒的。但是,因为紫岚对媚媚和狼孙的爱,对它们的期望,所以它用自己日渐衰老的生命换取了媚媚和狼孙的安全。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像紫岚一样为了我们牺牲了很多。我们生病了,她不顾自己的身体,彻夜守在我们的身边照顾我们,生怕我们有半点不舒服。正是因为因为母亲,才有如今的我们,我们应该感谢她啊!
每当我读到紫岚培养自己的孩子狼王应有的特质的时候,总是不由得想起一句话:欲戴其冠,必承其重。为了让黑仔比同龄人更有胆魄,所以让它过早踏入森林,致使黑仔被金雕捕食;为了让蓝魂儿明白狼与狼之间弱肉强食的法则,让它去与其它的小狼抢食,以致于失去右耳;为了让双毛脱离自卑的阴影,紫岚失去了一只前脚,成为了一只跛脚狼。而让紫岚这么培养它们的原因就是黑桑的狼王梦。因为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所以,它的孩子所接受是的教育注定与其它的狼不同。就像你想当班长一样,你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玩耍,你要多花一点时间去学习,去和处理同学们之间的小矛盾。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是班长,所以,你要做的比别人多,你要承担的责任也比别人多。
《狼王梦》以动物的视角让我明白了:天下的父母都一样,会为了孩子掏心掏肺,所以,好好对待他们吧!还有,权力多大,责任,就有多大。
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曾说过: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正因为我们有理想,才会永不停息地奋斗,才能从中获取成功的喜悦。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一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书中的母狼紫岚在追梦之路的执着与坚定。
《狼王梦》主要进述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当狼王的遗愿而不懈努力把后代培养成狼王。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然而紫岚并没有放弃,她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生命的结束就是故事的结局,但她逐梦的.信念永不磨灭,我相信她的子孙后代一定会实现她的狼王梦。我们也要有梦想,而且要用实际行动去追求,并不是无所事事地空想。在逐梦过程中,少不了妖魔鬼怪的阻挠,它们会用失败来打击你,它们会用挫折来阻拦你,它们会用困难来考验你。因此,有些人会被它们打败,从此垂头丧气;有些人坚定自己的梦想,把它们当作垫脚石,勇敢地跨过去。然而这些执着追求梦想的人,不屈不挠,不断奋斗,一定能收获成功的喜悦。
谈到梦想,我想起了我国女乒乓球运动员邓亚苹。她曾经是个默默无名的丑小鸭,经过执着与坚定的追求,实现了梦想,成为美丽的白天鹅。邓亚萍从小酷爱打乒乓球,梦想有朝一日能站在世界最高领奖台上,可是因为身材矮小与手腿粗短而被拒之国家队门外。她没有气馁,不断地苦练球技,终于到达成功的彼岸,如愿以偿地站上世界最高领奖台。邓亚萍在20xx年的运动生涯中,共夺得了18个世界冠军,创造出辉煌的战绩。
我也努力追逐我的太极拳梦。我学习太极拳已经两年,最难忘莫过于备战比赛的那段日子。上、下午都要训练,师傅要求很严格,每个动作都要做标准,眼睛炯炯有神地平视前方,马步要深蹲,落地声音要铿锵有力,面部要略带微笑,用一个词来概括便是柔中带刚。每个动作都要求全体队员做得一模一样。这时,淘气的汗水在脸上捣乱,我的手、腿也开始抖动,传来一阵阵酸痛。每当快要坚持不住时,我便想起我的座右铭一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便咬牙坚持。学习太极拳,我付出了汗水与艰辛,终于收获了几次大赛金牌,上了几次常平新闻,还被邀请去多地表演。逐梦,无惧,我付出的一切终于收获了成功的喜悦。
中国首富马云说过: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人不能没有梦想,没有梦想的人是没有灵魂的。有了梦想,还要为实现梦想而努力奋斗。
逐梦,无惧!
在暑假里,想看动物小说《狼王梦》,我嚷嚷着要妈妈买。终于借这个读书征文活动的机会,去书店买了一本《狼王梦》,我激动坏了。
买了《狼王梦》,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坐下来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很有名。
这本书十分有趣,看了令人回味无穷。内容写的是母狼紫岚培育黑仔、蓝魂儿、双毛成为狼王的故事。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在故事中我真切的体会到母狼紫岚对她自己的孩子的爱和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独领风***为万狼敬仰的狼王时付出了许多的心血,还有恨铁不成钢的感受。这本书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紫岚付出了许多的精力、感情、时间在培养自己的孩子,感受到她深深的舔犊之情,让我对爱有了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它是一匹优秀、慈爱的母狼。
再来说说狼崽,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其中,前三匹是公狼,媚媚是母狼。我最喜欢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它抢到了一块羊胎,随后却被一只叫黄犊的幼狼给抢去了。黄犊比蓝魂儿体型要高半个肩胛骨,但它并不逃避,而是向黄犊发起了挑战。在战斗中它被咬下了一只耳朵,而黄犊则被咬下了一大截尾巴。蓝魂儿虽然失去了一只耳朵流血不止,但一点没有罢休的念头,死命地向黄犊冲去。黄犊见蓝魂儿这么不要命的架势,那还管得了那块羊胎啊,转身就逃。蓝魂儿打败了黄犊,叼起羊胎向母狼紫岚奔去。紫岚看到蓝魂儿得胜而归心里可高兴了。从这里我可以看出,蓝魂儿十分勇敢、不畏强暴、勇于拼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紫岚对自己的孩子十分关爱,她每次捕食回来总是让自己的孩子们先吃,等到它们吃饱了才自己吃,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她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朝思暮想地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不停地培养着自己的孩子;她还是一匹永不放弃、坚定不移、说到做到的母狼,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并没有成为一纸空谈,一次次地告诉自己的孩子要成为狼王该怎样努力,一步步向前进。但她的孩子在一个个离她远去,黑仔被金雕捉去;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丧失了生的可能;双毛在争夺狼王宝座的战斗中战败身亡,孩子一个个离开了这个世界,她难道不悲伤吗?母狼紫岚当然悲伤,但她心里一直在对自己说:死去的,再悲伤也无用,而是应该让活着的更好,更有价值!她是一匹深明大义的母狼。
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后我要多看书、多阅读,增加阅读量和课外积累,使自己学得更高、懂得更多、知识更广!
当阳光从窗前照过,
当麻雀从房顶掠过,
当花香从盆里飘过,
我捧着书,静静地细读……
身临其境的美妙,山与水的萦绕。在这个神奇的故事中,一切都很美好。
这是一部惊秫而又美丽的小说﹕
年近十一岁的温妮,家境尤其的好,她家有一片林子,但是谁也不知道在这个林子里有一个不老的泉水,如果人喝了的话,时间就会停止不前。
很多人都做梦想长生不老,可这般好事,却让塔克一家给遇上了。这件事令塔克一家百思不得其解。这天,温妮在林子中游玩,走到了那棵白蜡树下,饥渴难忍的她望见了树下的一眼清泉,她仿佛见到了面包一样,捧起一捧,便想往嘴里倒。这时,迈尔斯急速跑过去阻止她,温妮很惊讶。梅﹑杰西和迈尔斯奋力将她带到了山顶,又把他们一家的神奇经历告诉了温妮,温妮似信非信,因为她从不相信长生不老这一说。梅一家告诉温妮,这事万万不可外露,不然,生态就会被破坏。可谁知,正有一双邪恶的眼睛盯着她。
梅一家把温妮带回了她家,一向干净的温妮很不适应这肮脏的环境。
当然,温妮的失踪也令她的妈妈十分着急,而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却知道温妮的下落,并提出用温妮家的林子交换温妮。第二天,警察赶到了,非说塔克一家绑架温妮。梅怕此时泄露,便打死了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因此,梅要被视为死刑,但塔克一家都知道,梅是不会被打死的。
塔克一家再加上温妮,4个人齐心协力,终于把梅救了出来。
几十年以后,因为一场大火,林子被毁于一旦,温妮最终也没喝那泉水。一切仍是那样平静、祥和……
是的,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一样。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不能虚度光阴。珍惜生命,让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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