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定了要相遇,注定了要成为回忆里最美的沉淀,这是一场梦,却是一场注定了要结束的梦。梦里的碎竹还为野幽弄舞,当年我执笔落拓,笑谈一纸风华,如今却衣袂摇曳人笙笙,只叹似水年华。原来,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声叹息。
叹息庭前古椅犹在,阶前老树换新装,叹息河西长廊上的颠簸,叹息洋溢着的维也纳的忧伤。我想我是醉了,醉在那找寻不到的梦幻的世界里,任凭那亘古的钟声一遍遍涤荡着我的身体,带着我的血液共鸣。醉在了这厚重的心雨里,化作大地的沉淀,最终侵入那难割难舍的.回忆里。我醉在回忆里,原来只因为有你。
“春花那堪几度霜,秋月谁与共孤光”,似水年华等闲过,盼不到的是初装。不知那楼旁的碎石坡是否已被磨平棱角,不知那窗台上信笺里的诗句是否还有人推敲。心犯涟漪,雨压叶难起。谁说蝴蝶迷恋着花,是一曲千古佳话;谁在篱笆边弹唱,思念远方牵挂。昏黄渐染,红瘦嫣然,不总会赢得遍绿,熬得花开。原来我以为,只是我以为,种子都会像那田里庄稼,总会收获一茬又一茬。
于是,那种“当年相知未回音,空叹年华似流水”的情感迸发而出。于是,我记起了那一年,那一天的雨中我埋下的那一颗看似生机盎然的种子,我盼它生根,盼它发芽,却不知它不完整,他不成熟,它只是水中月,迷恋着镜中的花。唉,风华,风华,风华经得几度折,似月如勾,似水悠悠。原来,我还在探究,探究那指尖无法透过的清秋,探究那秋千上笑靥下的担忧。原来,放不下是因为我看透了你,却没有看透我自己。原来,我什么都不懂。
如今,我还是我。一个人的生活懒懒散散。闲来无事时,便学一学老人家的沧桑,沏一壶淡茶,静静沐浴在阳光下,轻阖双眼,在这繁华依旧的流光里,静悟一个人的细水流长。我想,这何尝不是一种另类的风华。
注定了要相遇,注定了要成为回忆里最美的沉淀,这是一场梦,却是一场注定了要结束的梦。梦里的碎竹还为野幽弄舞,当年我执笔落拓,笑谈一纸风华,如今却衣袂摇曳人笙笙,只叹似水年华。原来,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声叹息。
叹息庭前古椅犹在,阶前老树换新装,叹息河西长廊上的颠簸,叹息洋溢着的维也纳的忧伤。我想我是醉了,醉在那找寻不到的梦幻的世界里,任凭那亘古的.钟声一遍遍涤荡着我的身体,带着我的血液共鸣。醉在了这厚重的心雨里,化作大地的沉淀,最终侵入那难割难舍的回忆里。我醉在回忆里,原来只因为有你。
“春花那堪几度霜,秋月谁与共孤光”,似水年华等闲过,盼不到的是初装。不知那楼旁的碎石坡是否已被磨平棱角,不知那窗台上信笺里的诗句是否还有人推敲。心犯涟漪,雨压叶难起。谁说蝴蝶迷恋着花,是一曲千古佳话;谁在篱笆边弹唱,思念远方牵挂。昏黄渐染,红瘦嫣然,不总会赢得遍绿,熬得花开。原来我以为,只是我以为,种子都会像那田里庄稼,总会收获一茬又一茬。
于是,那种“当年相知未回音,空叹年华似流水”的情感迸发而出。于是,我记起了那一年,那一天的雨中我埋下的那一颗看似生机盎然的种子,我盼它生根,盼它发芽,却不知它不完整,他不成熟,它只是水中月,迷恋着镜中的花。唉,风华,风华,风华经得几度折,似月如勾,似水悠悠。原来,我还在探究,探究那指尖无法透过的清秋,探究那秋千上笑靥下的担忧。原来,放不下是因为我看透了你,却没有看透我自己。原来,我什么都不懂。
如今,我还是我。一个人的生活懒懒散散。闲来无事时,便学一学老人家的沧桑,沏一壶淡茶,静静沐浴在阳光下,轻阖双眼,在这繁华依旧的流光里,静悟一个人的细水流长。我想,这何尝不是一种另类的风华。
有人说,风华是一指流砂,而苍老是一段年华。风华褪去,遗留下的只是万点邪魅的腥红,妖冶,美丽。我从未相信,历经过撕心裂肺的痛,便会牵得天荒地老的伤感。风华褪尽,一指流砂,落拓的是繁华哀伤的悲,遗落千年,亘古不息。
我一直都是情感的奴,跳不出痴心的迷途。生死之间,始终以醇酒香车惶惶度日。这一世,拱手山河,不为来生,只为觅到自己许心的那段情缘。我在流年里,一个人静静的行走,一个人写自己喜欢的文。盈亏往复,人生如是。我一直在等,等一个诗影弄情的机会,一展宿命中的绝代风华。可惜,岁月蹉跎,任何执念都会随年轮苍老。当惊艳天涯的芳华不复,遗下的便只是嗜血妖魅的凄凉。当岁月允许的是一袭嫁衣红裳,是否就一定能披露深埋多年芳香?一指流砂,风华褪尽,余下的便只是血染红妆的落寂与孤凉。
时间蹇促,年轮不休。从生到死,只是一段距离。黄泉碧落,道不清思念的苦楚;红尘天涯,诉不尽离落的残殇。奈何桥畔,总会有人倚栏回首,因为此生未够。时光来得总是很仓促,一切都是那么的来不及。我们总是在辗转流离,缓步相遇,转瞬别离,然后相忘于江湖。以至于我们都无法知道,到底是谁在谁的故事里反复沉沦。取一纸墨染,书下这经年的记忆。我把岁月紊乱,打翻前世的琉璃灯盏,想要将过往埋葬。殊不知,历史又怎能让人轻易涂抹?往昔的天天年年,辉煌绝艳,撒落万里荣光。江山易主,王朝更迭。在时间的铁蹄催逼之下,我们都无法守住那年岁的城池。因为,红颜倾颓,本就是一场命定。命定在此时,命定在此地,我们与苍老不期而遇。褪尽往日的风华,我们,只是最普通的凡尘俗子,没有过去,没有以后。有的只是,一点点恬静的淡定与心安。此生,不求光芒万丈,更不求富贵荣华,只要有一份安稳的生活,细如流砂,便已足够。风华褪尽,不为年轮所累,或许正是宿命的回报与施恩。
三千繁华,错付流水, 惹得一世离愁。倾心无涯,透彻得如散落尘世的烟花。我是一个假剧作真的戏子,戏里风华无限,戏外沧桑落寞。故事,总在昨天的瞬间。往事一片一片,仿佛已不是梦幻的思念。我以天为鉴,用名字镌刻诺言。我用风云做砚,写下了无关岁月的诗篇。痴人一梦,横过万里黄沙,从此了无牵挂。逝去多年,我早已满头华发,而谁又在何处到老?转过三千佛塔,我却始终参不化前尘的风沙。抚一曲流水清风,我的指尖便落下过往的残红。思念太浓,却远离了旧时的悲喜枯荣。我将墓碑留白,却始终不见昔日的风华再开。岁月无端,有些过往,只能挥墨来铺陈。一个人的一生太短,却总有太长的那么一瞬。星夜沉天涯,你在彼岸等待繁花的开落。一曲嘲哳,唱得好与坏都无他,只要你在,我便无惧青丝白发。我总在一段海棠下沏一壶茶,等待岁月的无端变化。我一觉醒转,流年就在我的左岸,作一副参商渐暖的画,安慰错落的风华。风吹沙,埋藏一段段佳话。缘分总是阴错阳差,转身便会相忘天涯。多年的风华,经不住万里的尘沙,被岁月削去了鬓发。满纸画卷墨横干,清微诗书弄苍凉,我早已没有了往日的绝代风华,又岂敢奢望时光待我如初。当年眉目无双,如今旧梦一场。再回望,亦只得半生思量。
把酒愿图疏狂,若能白头,何妨一醉千江。去而未往,箫声不断,想那年嫁衣红裳。一伤便是刻骨铭心,时间太远,已不愿去记起,今夕何夕。彼时相许,念自如昔,低眉信手,是谁喃呢。恍惚梦里,是谁的笑意,拂袖而去。我早已身心异域,换得一生相许,便可足矣。可岁月踏乱了痕迹,侵蚀了我一世绝伦的美丽。青丝成雪,迟暮当年。打翻前世的轮回,我焚香祭奠,让青史成灰。红线千匝,我却只愿那一把。看尽盛世的烟花,谁有为我倾尽天下?眉间一点朱砂,我颠覆了三千繁华。功也好,罪也罢,此生便已无瑕。一夜浮华,风流不假,画船轻荡颠倒容华。将岁月隐藏,舞一曲水袖霓裳,纵是流魂也长出了枝桠。最后总是温柔的决绝,洗去了,我今生所有的罪孽。逃不过俗世的劫,我从花开走到花谢。琴声起,我挽过薄纱而去。只留下,越传越奇的佳话与传奇。丹青写意,风华褪去。翻手是千年绵延的细雨,让人无法去忘记。当年,我身着琅琊金羽,横吹长笛。前世歉疚,我尽将曲意付予风沙,留得一指的芳华。
青空杳然,白鬓相拥。我希望有一个人,不在乎岁月的更替与消融。洗尽双瞳,把滚滚红尘倒进杯中,我愿饮思过之酒一盅。改过这年年岁岁的错,求一隅安歇之所。涉过千层雪,唤醒了旧梦。但我早已不是当年的狂妄少年,韶华逝去,我的风华亦早已枯萎难荣。红尘变成坟冢,兴衰一瞬相溶。恍惚间,沧桑便逝,转过身,一场盛世年华轻如昙花。看尽人间悲喜交加,余生便无心红妆。很多故事,泅于相思的河畔。你信,便好,不信,便权当路过。在故事的扉页里,我们都是时光的枝桠,一点一点零落,化作微尘。无论你有多么耀眼的芳华,亦不过是匆匆过客。走进岁月的断章,耗尽风华,一指流砂而已。
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天地为证,就算风华殆尽,我亦要优雅地活。我是尘土之外的孤星,天荒地老,一刻不曾更迭。风华褪尽,一指流砂,余下的是三千水墨,一世繁华。风华褪尽,一指流砂,遗下的是闲情千载,宁静淡泊。
看过《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吗?这是我这个寒假里看得的最有趣的一本书了。
这本书里有三个主人公,分别是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流浪猫亨利。柴斯特是一只极赋音乐天分的蟋蟀;塔克是一只聪明、富有的老鼠;亨利是一只可爱、善解人意的猫。柴斯特原本住在遥远的乡下草地里,但因为它太贪吃了,跳到了一群正在野餐的人的篮子里,偷吃了腊肠。因为不小心被压在烤牛肉三明治下面,所以才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它在那里认识了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发生了一连串有趣的故事。柴斯特曾磨牙吃掉了白尼太太一家用血汗挣来的两块钱。塔克为了朋友,将自己珍藏的两块钱,交给了白尼太太。在这儿,我看到了:真正的友谊比金钱更贵重。柴斯特还邀请了两位好朋友,到它的家—报摊去参加生日晚宴。结果碰倒了一盒火柴,引起了火灾。白尼太太因为这件事,要让柴斯特离开这里。后来,柴斯特用美妙的歌声打动了大家,并因此继续留在这里。最后,柴斯特在朋友地帮助下,回到日夜思念的家乡。
这个故事充满了友爱和温暖。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努力了,没有什么做不到的。只要真心付出,就会得到真挚的友情。就像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一样,老鼠和猫本来是一对水火不容的“敌人”,但在这本书里,它们俩是密不可分的好搭档。总而言之,它们永远不会分开。玛利欧说的每句话,柴斯特都能听懂。他们彼此心灵的交流,成为了真正的朋友。所以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很重要,特别是朋友之间要坦诚,那样的友谊才是坚不可摧的。
由优酷、好酷影视、悦凯影视、北京世纪伙伴、吉翔影坊共同出品,姚昱竹担任总制片人,张黎监制,张挺执导,汤唯、朱亚文、邓家佳、乔振宇领衔主演,吴越、梁冠华主演,张艺兴特别出演,俞灏明特别主演,王学圻友情出演的历史电视剧《大明风华》,已于12月17日起登陆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并于优酷全网独播,会员抢先看。
汤唯饰演的孙若微经过大明的坎坷和繁华,全面深入的切入了王朝的转折期,本剧如同给了观众显微镜可以深入观察大明。开场经过简单地回顾靖难之役,时间点来到永乐十年。王学圻饰演的朱棣,成为最重要的存在。孙若微与朱瞻基的相遇,便是在刺***朱棣失败之后。处于历史夹缝中的她,在经历朱亚文饰演的太孙朱瞻基的指引、囚禁、逃脱、反抗后,最终相知相爱。
众所周知,朱棣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帝王,他与父亲明太祖朱元璋、侄子建文帝朱允炆之间的往事,充满着足够的张力。在午夜梦回时,他也会梦到逝去的朱元璋因为自己所做之事而痛骂自己良心不安。他是一个手握江山的帝王,但与此同时也是一个母亲的儿子以及儿子们的父亲。他心中对侄子的愧疚使得他即使躺在病榻上也要让朱瞻基想办法找到建文帝的下落,也会在看到猛虎图中关于亲情的题诗后心中被触动。王学圻塑造的这样一个多面的明成祖让人更能体会到身在帝王家身不由己的无奈,也能启发观众主动思考历史的多面性。在最初的孙若微眼中,朱棣是让自己九族被灭、与妹妹走散的.罪魁祸首,她与朱瞻基处于截然不同的阵容,然而孙若微的立场并非那么坚定,她跟随着朱瞻基的目光,见识到了更广阔的山河沟壑。
所有的错综复杂,所有的纠葛与纷争,其实都是一出标准的大戏,明世祖目的当然是希望朱家事业能够千秋万代,家事处理不好,未来朱家的事业也是岌岌可危。但是朱棣又一次遇到了和父亲朱元璋一样的困境,他的儿子们和自己一样不省心。梁冠华饰演的朱高炽和俞灏明饰演的朱高煦这对性格完全不同的皇家兄弟,彼此之间又爱又恨的互动让人忍俊不禁。朱高炽可以说是一个非常"佛系"的太子了,崇尚仁政的他心性善良,对权力并无太大野心,还一心想将太子之位让给弟弟,自己修身养性。
而朱高煦则是一个崇尚武力有野心的人,兄弟两人的斗嘴经常以朱高炽落于下风结束。因为二人的争吵而导致父亲朱棣生气后,二人又共同跪在寺前求父亲原谅,结果又因骄阳之下要不要打伞而起了小争执,这不就是日常生活中兄弟姐妹们的斗嘴日常吗?如此真实的生活场景让帝王之家的两位皇子多了几分烟火气。剧中两位演员的演技着实精彩,太子的扮演者梁冠华将一个可爱善良有点妻管严的皇子形象塑造得立体又生动,而俞灏明更是让人惊喜地在他帅气的外表之外看到了他娴熟的演技,可谓是偶像派与实力派兼具的存在了。
历史剧《大明风华》通过江湖与庙堂的双重叙述,建文帝余脉既有为其争夺的一面,也有诸多私心杂念。而坐拥天下的朱棣,总是自疑真的就坐稳了吗?更何况次子、三子与太子的不合昭然若揭,怎样才能让未来的历史起码有五十年太平,高处不胜寒的心态和雄霸天下的睥睨,王学圻将这个角色诠释得很有滋味。孙若微与朱瞻基的相遇,就是从帝王中的帝王朱棣为天下、为天子之家运筹谋划的紧要历史关头,他们也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悦耳的音乐,受益匪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富有的家庭,有的时候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割舍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损失两美元。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合上书本,我揉了揉疲劳的双眼。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因为我的爱好和它的爱好一模一样,不过学习其他课程也要有特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市民!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要吧这种精神发扬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成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亲爱的同学们。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这本书我一个小道理:懂得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爱惜友谊,都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