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没有人,不敢说所有人,但至少是绝大多数人,想成为一个傻子。但阿来笔下的“傻子”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看法,让我们对这个“傻子”充满了向往与期待。
“傻子”很傻。“傻子”是父亲醉酒后让母亲怀上的,到了五六岁还不会讲话;“傻子”对于大家都理所当然的东西总会提出一些没头没脑的疑问;“傻子”做事总是出人意料,让所有人都为他捏上一把汗;“傻子”傻得都不知道这个世界在每个人出生之前就给他们定下了诸多规则;甚至,看完整本《尘埃落定》,他都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呢。可能,“傻子”就是我,是你,是他。
“傻子”虽傻,但却很有傻福。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生土司之家,却不知争权夺位,让麦其家没有了那无声的硝烟;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身高贵,却能和家奴们和臣民们平等相处,尊重他们的一技之长,最终获得了他们真心的拥戴;正因为他傻,所以没有那些聪明人的自以为是,金规玉律,以一颗平常心看待纷繁人事,偶尔做出个正确的决定,然而却是生死攸关的;正因为他傻,所以敌人不把他当回事,疏于应付,结果往往败得措手不及,糊里糊涂;正因为他傻,所以他不计较名利,不顾虑得失,这最终决定了是他,而不是别人,总能看到事物的真实面目,总是出人意料,总是在创造新事物,新现象。
“傻子”真傻吗?我看不是。如果他真傻,那为什么连那英明的麦其土司也不敢说他真傻,为什么连他那聪明的少土司哥哥都胆战心惊的怕输给他,为什么连那睿智的黄特派员,书记官和管家以及广大民众都发自内心的誓死效忠他,甚至连当时还站在时代最前沿的中国共产党人都叹服他的.创造力与先进性呢。可是,如果他不傻,那为什么同样是英明的麦其土司最终选择他哥哥做接班人,为什么连他那些毫无地位的家奴们也敢当着他的面说他是傻子,为什么他对自己当初一见钟情的绝世无双的妻子可以不闻不问,为什么他最终不***掉那几乎可以说是囊中之物的敌人而选择被***呢。对于这一切,我们无法解释,我们只能说,“傻子”是一个奇迹。
是的,“傻子”是一个奇迹,他的存在让很多身虽活的人死去。他的“傻”让那自以为是的哥哥相形见绌,他的“傻”让那很美,也知道自己很美的妻子丑态不出,他的“傻”让有真才实***黄特派员显得冥顽不灵,他的“傻”让其他土司变得更加骄奢淫逸,鼠目寸光。
“傻子”,死了。因为他的人生已经太完满了,再没有比他更充实,更完满,甚至说更长的人生了,因为那个世界已经没什么能让他留恋的了,因为上帝和天使想他了,所以他死了。他不得不死,他太具威慑力了,他稍微抖一抖,就已经将那个时代翻了一片天,他改变了那个肤浅,鄙陋,陈旧的时代,并还将继续。
“傻子”,是死了。谭嗣同君云,各国变法,无不流血。那么,“傻子”的血,便是为那个时代的变革而流。在小说的结局,“傻子”望着自己的血慢慢流淌,闭上了眼睛,而我们看到的却是那旧时代的结束,新社会的开始!
一个不知道是不是真傻的“傻子”死了,同样不知道的是,还有多少真正的傻子还在现实的舞台上活跃着。我只想对那些不知道是不是真聪明的“聪明人”大喊一声: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
人生就像是一朵朵艳丽的花,这花,可蓝,可黄,可红,可粉。每朵花不一定要一样,但人们都会品味到她的芬芳。
品味人生,人生如花,无论花瓣是什么颜色的,那花儿都有着诱人的'芬芳。美丽的人生,无论你在哪里做着什么,不都如芬芳的花朵吗?
勇敢的人生,正如一朵朵凌寒独自开的梅花,坚韧不拔,傲霜斗雪。美国现代小说家马克.吐温的小说《热爱生命》中的主人公,在奄奄一息的情况下,淘金回家时碰到了与他一样饿的狼。当狼疲惫地走来准备吃他的时候,他用手臂一挡,与狼一起晕了过去。第二天早上狼死了,而他却活了过来。一个美国的船队,在海边沙滩上发现了奄奄一息的他,才把他带回家。故事里,主人公在一息尚存的时候,并没有放弃生的希望,仍然义无反顾地向前爬,在遇到狼的时更是勇敢的殊死拼搏,为的仅是能活下去,而那四十多斤黄金早已经不知去向。这正应了一句俗语“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就拥有了希望,只有活着,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而这伟大的生命正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奉献的人生,正如缤纷的玫瑰,芳香四溢,光彩照人。“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一上玉关道,天涯去不归。”古代的四大美女中,王昭君为了平息战乱,远嫁到匈奴。牺牲了自己的幸福,换来了边境人民的安全,免除了战乱。昭君的风险,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奉献了全部。
生命不仅仅是那坚毅不拔的梅花和芳香四溢的玫瑰,更是那茵茵的芳草。
默默无闻的人生,正如那遍及天涯的小草,平凡而不可缺少。道路上的环卫工人,每天早起晚归,维护着路面,清洁着街道。每天早上,月明星稀的时候,他们就拿着工具开始清扫了,晚上,月色朦胧时,他们依然坚守在岗位上。他们不怕他人轻蔑的目光,也不会想得更多,正如一段歌词: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
人生的美丽,在于坚韧不拔,在于牺牲自己,在于默默无闻。于是,我们的生活中,人生之花芬芳四溢,香满天涯。
读完《尘埃落定》的最直接感受是,到底怎么样的才是真正的傻瓜,怎么样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到底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其实根本都不存在。
傻瓜也好,聪明人也罢,只要说话办事是遵从了大多数的意愿那么你就是一个正常人,如果在出彩一点就是做到了别人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其实只要别人够一够就能办到的事,那么你在别人眼里就是聪明人。而要是你违反常规了,就是别人认为你不该说的不该做的,认为幼稚毫无意义的事情你做了,那么你就是一个傻瓜!
而在自己眼中了,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并且周围的人说你傻,那么你自己认为自己也是一个傻瓜。
如果你自己知道自己再做什么,并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并且周围的人都说你是聪明人,都以崇拜的眼神仰视你,那么你也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是一个聪明的家伙!认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别人认为你是那你就是,认为你不是你就不是。但是是与不是又有什么关系,最后的结局不都一样,就像书里两兄弟不都死在了别人的刀下,一切不都尘埃落定了嘛!
所以,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只要你是个人,最后最终的归宿都会随土而安。
虽然出生时活着时不一样,不平等,但是当你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的时候一切都是一样的都是平等的。说白了,一切都是虚空的,活着的时候就好好的享受当下,享受生活的芳香和甘甜或苦辣吧!
其实,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
记忆不肯说清一切,留下沧桑扶尽眼泪。
所有的画面在心中发酵成思念,酝酿接着泛滥,当一切一切都在记忆深处放肆地汹涌,退潮之后,剩下你的模样,也早已面目非,我一再努力地追寻曾经快乐的故事,却总以悲伤的总结告终。我们的故事没有一个完整的结局,看似未完待续的事情,都在昨天被一阵寒风吹散了。
脑海中你的笑脸依稀可见,你的笑声隐约回荡,雨中共撑一张广告海报的你我飞奔街头,凭汽车的喇叭声轰鸣刺耳,还是任性地踩着积水一笑而过。路口黄昏的灯光映在积水上,又被雨水打碎,所有金灿灿的碎点都在水面上跳跃,如白天斑驳的阳光掉落在地面。
可如今,我又如何迈着脚步逆回到已成定局的故事里。那些碎片是记忆中最美的片段,稀稀落落地演绎着曾经的童话。有些时候一点点差错,便让原本存在彼此人生中的时光朝着不同方向续写,那么,在以后的时光里,我们是否会以不同的姿态整装待发?
大雁掠过的枝桠浮在风中徐徐发抖,站在枝干下的我裹得严严实实的,小心翼翼地伸出装在口袋里的手,认真接下每一朵雪花。从不奢求什么,但每一次都只能失望地看着一滩雪水在指缝间流尽,那种味道真的很刻骨铭心,似洁白的雪花白得耀眼。
辉煌的街头,突然袭来一阵寒流,五彩的霓虹霎那间黯然,宛如白昼的夜空被路口散乱的电缆分割,层层叠叠出街市中央拥挤的潮流模样。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里,我们也会已不同的方式被这纷扰淹没。当整个城市在深夜中宁静下来,站在街头的我竟会如此荒凉,失去表面热闹的嘈杂声,原来也是这么脆弱,经不起时间的打磨。
倘若我们的自己灵魂不理不睬,任它们在黑暗中哭泣?那会怎样?当岁月的泪水打湿心中被尘埃覆盖的画面,那流溢出来的又是一种怎样的味道?如果所有丢失的日子都下落不明,我们还会借着勇气执着地找下去吗?当人们孤独地哭泣时,墙角的悲伤是否又厚了一层?我们之间没有正式地告别,就失去了彼此,那么曾经发誓守护一辈子的友情,那又由谁重新开启呢?
那些一个人走过的时光,逃逸出的芬芳,有你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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