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生活在他人的看法中,如果得不到他人的认同,便对自己也无法认同,要克服这一点,教师就要时常鼓励学生对于自己的信念、价值观、和思维方式拥有理性的自我原创性,不依赖于他人思想上的指引和控制。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做一个终生不倦的学习者,吾生也有涯,吾知也无涯,随着知识的不断完善,看问题的角度也会与众不同,就会更为理性地对待自己的信念,从而个人的思想水平也会得到提高。
总之,从《批判性思维》一书中,我学到了许多,不仅了解了批判性思维的重要性,而且知道在历史学科中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的不可替代性,从而意识到
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在学科教学中更好地完成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的重任。
定理二主要阐述了幸福原则。虽然幸福原则不是康德所认为的普遍适用于每个理性存在者的实践法则,但是康德看不否认幸福的作用,并且认为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本性。康德花了大篇幅论述幸福原则、幸福与德行的关系以及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
1、幸福原则:一切质料的实践原则本身皆为同一种类,并且从属于自爱或个人幸福的普遍原则。即一切物质的、主观的实践原则都是从属于对幸福的欲求这股基本的原则。出自一个事物实存的表象的快乐,在它应当是对这个事物的欲求的决定根据范围内,是以主体的接受性为基础的,因为它依赖于一个对象的此在。即人们的快乐(幸福它是由人对所希望得到的对象而确定的它是人们的主观愿望、主观感觉决定的,是依赖于人的愿望的那个对象而存在的,倘若人们想要的那个东西没有得到,那么这种幸福便不复存在了。从而它属于感觉(情感,而不属于知性,后者依照概念表达表象与一个客体的关系,而不依照情感表达表象与主体的关系。即幸福是之于主体(人的一种感觉,它不是依赖客观实在而是依赖主体的感觉。
于是,只有在主题期待于对象现实性的那种愉悦感觉决定欲求能力的范围之内,这种快乐才是实践的。但是,想在一个理性存在者有关贯穿他整个此在的人生整个此生的人生愉悦的意识就是幸福,而使幸福成为意志的最高决定依据的那个原则,正是自爱原则。于是,一切质料得原则既然将意愿的决定依据置于从任何一个对象的现实性那里感受到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中,便在它们一并属于自爱原则或个人幸福的范围以内。即这种原则就人们的行动是以是否获得了幸福快乐为依据的。
2、幸福与德行的关系:尽管康德把德行看做人之所能得到的最高的东西,尽管他把先天理性和感性经验对立起来,但他并不排斥幸福原则。
相反,他认为幸福是一个完善的道德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幸福虽然和德行相关联,但它既不是德行的附属品,也不是德行的派生物,如斯多亚派所主张的那样:幸福就是对德行的认识。在康德看来,一个有德行的人,还不是一个道德完善的人。道德虽然是最高的善,但不是唯一的善也不是完全的善。一个有德行的人还应该得到幸福,最理想的情况是所得的幸福和他所有的德行在程度上相一致。不应得的幸福是无价值的,得不到报偿的德行本身虽然可贵。而伴随着应得幸福的德行却最为理想。德行是幸福的条件,其本身必须是无条件得善。所以,康德的德行论并不否认幸福为完满的道德生活所必须。他所着重的不是幸福,而是去研究怎样才值得幸福才配得上去享受幸福,研究幸福的条件是什么,以及这种条件是从哪里来的。
3、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由对幸福原则的论述可知,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是不同的,只有自己期待的对象得到了,才算的上幸福,而每个人的对幸福的欲求是不同的,因此,幸福是不可能适用于每一个人的普遍法则。
整体来说,康德对于幸福的阐述是基于道德法则基础上的,是辩证论述的,因此,很有说服力。
近来读了《批判性思维》挺有意思的。思维是什么呢,思维帮助我们认识世界。正确的思维有助于我们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更好的理解信息和了解他人。
思维并不是简单的发生在我们头脑当中的事。思维是一种能动的过程,思维和目的密切相关。因此,思维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有目的有条理的主观努力。
(1)对思维的反思:反复考虑我们所认识的世界的方法。即批判性思维——仔细检查我们的思维和他人的思维,使我们的理解能力得以提高。从而能更清晰更全面的认识世界。
(2)如何提高思维:主动地有意识的,主动的检查,主动的运用,多提问题。检查思维环境规则。
(3)批判性思维:能动性思维、独立思考、仔细研究、乐于接受新事物和不同观点、以论证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有条理的探讨我们的看法。
(4)解决问题:问题是什么→可供选择的方案有哪些→方案的有利和不利因素→解决问题的方法。
感知:
1、感官是我们通往客观世界的桥梁。
2、感知是一个能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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