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我们就看了一部感人的电影《千与千寻》。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女孩千寻与父母搬家准备去一个城市生活,却因迷路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因为贪吃,千寻的父母被变成了猪,千寻惊恐万分时遇到男孩白龙,白龙叫他想在这生活务必到汤屋的主人-汤婆婆那里要一份工作,汤婆婆给千寻赋予了新的名字——之后,千寻在汤屋里发生了一连串的故事。可有一天白龙受伤了,千寻为了白龙去钱婆婆那里,那次经历中白龙找回了自己的名字,千寻与父母又找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其中千寻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还记得片名吗?《千与千寻》。其实不难理解。就是千寻的两个名字小千和千寻。与其说是两个名字不如说是两个身份,与其说是两个身份不如说是两种性格。一开始的千寻胆小怕事,遇到一些事就惊慌失措。被恐惧与害怕冲昏了头脑。再看汤屋里的小千天真善良,做事一丝不苟应对腐烂神一样的河神,她也丝毫没有懈怠。应对妖怪无脸男捧给金子时,她丝毫没有想要的意思。而是去做自己应做的事情。最后为了代白龙对钱婆婆说声对不起,自己显得义无反顾,没有什么能阻止他的前进。透过比较前者与后者真是天差地别。
这部电影让我感到爱的力量真伟大,它能让一片幼小的心田强大起来,让千寻为了白龙有勇气去钱婆婆那儿,让白龙为了千寻付出一切。让汤屋的其他人对千寻渐渐有了新的认识,把他慢慢融到这个群众中来。
其实,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做一个勇敢,率真,认真,善良的千寻,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人每个人都有千寻优秀的影子。
奇怪的是,我印象挺深刻的是那个“小”宝宝变成小动物后出现在钱婆婆家里,千寻要求婆婆让他们变回原样,而婆婆也说了只要他们想变就可以变回来因为已经没有魔法了,可是“小”宝宝却摇了头表示拒绝,当看到这画面的时候我很惊讶,心想他们不想变回原样因为了解了懂了。可是在最后的部分,“小”宝宝变回原样帮助了千寻说服掌管人,也就是ta的妈妈。
虽然还有其他的感想也看了别人的一些,真心觉得这部电影拍的好!
一些电影中的经典语录:
—有些事情是不可能忘记的,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已经走到尽头的东西,重生也不过是再一次的消亡。就像所有的开始,其实都只是一个写好了的结局。
—用善意的心情去理解别人的话,会让世界单纯美好容易。世界如此之大,我却能幸运地遇见一些人。
—很多事情不能自己掌控,即使再孤单再寂寞,仍要继续走下去,不许停、也不能回头。
—不要吃太胖噢,会被***掉的!
—一直向前走。千万别向后看。否则就永远回不去那个世界了。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看了宫崎骏的《千与千寻》我觉得他的想象力真是太丰富了。
我最最欣赏的是,一个小女孩的父母由于吃了“那个”城市的食物且变成了猪。我觉得她的父母真是既可怜又可恨。就因为他们的贪婪而变成了猪,真是不值得!
试想一下,当一个只有十岁的小女孩,她的父母变成了动物,那她还有活下去的心吗?而她却不一样,她变得更加坚强,虽然这个世界让她麻木了很多。但她始终坚持要救出自己的父母。我对她的行为感动万分,而且是一个仅有十岁的小女孩。
千寻到了汤婆婆那里工作,在汤婆婆不要的时候,钱婆婆要求千寻交出白龙,并交出徽章。
如果说千寻用丸子救白龙是因为爱,那么给无面男吃就是本身为对他的真诚。明知道河神给的丸子能救自己的父母,却依然拿出来帮助需要它的人。千寻此时的心胸只用浅浅几笔就跃然眼前。
最后,千寻终于独立。钱婆婆告诉千寻,无论是什么事情,包括与父母回到原来的世界,救白龙等等,都要靠自己。这也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游戏规则。千寻已经脱胎换骨,懂得感激,关心,想着为别人做件事。再不是那个吃着饭团、无助地流泪的小女孩了。
最终千寻救出白龙和父母,并与父母离开了小镇,父母却忘记所有,至于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令人陷入深思。
现在正值暑假,而暑假则是一个读书的大好时光。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昆虫记》的书,它很有趣,最重要的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有很大的感想,这个感想要从开头说起。
我翻到第一个故事,叫“大孔雀蛾家族”。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作者法布尔是这么细心观察的。我坚持看完了整本书,就感受到《昆虫记》行文生动又非常活泼,它还是一本为人间留下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还充满盎然的情趣。
我记得法国的埃德蒙·罗斯丹说过:“像哲学家一般地去思考,像艺术家一般去观察,像诗人一般去感受和表达。”这句话就包含了《昆虫记》本来就要给我们的正能量,所以我们看的每一页都是作者法布尔用眼镜观察到的,然后用大脑去想,再用笔表达出来的,最后成就了这么一本充满正能量的书。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习法布尔的这种多观察多想多表达的精神。
更令人赞美的法布尔的写作精神。在法布尔的笔下,蟋蟀们的和鸣就是一场音乐演唱会,“我的花园里夜间歌唱的蟋蟀非常多,每一簇红花岩蔷薇都有其合唱队员;每一束薰衣草中都有自己的乐队。而狼蛛宝宝们就像杂技演员,这些空中飞人踏上吊桥组成一串花环,即使再轻微的风也能优雅的荡起花环。”啊!这些昆虫的生活是多么多彩、多么闲适啊!看着看着,真希望自己可以体验它们的人生啊!
在这一本《昆虫记》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昆虫的大千世界,我们还学会了法布尔的写作方法与“追求真理”“探索真理”的精神。这也是真正值得我们所学习的重要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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