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上小学起,每年春秋双季,攀上山顶,满天星总是一个个不停地、一个劲儿地往上冒。在平旷的山顶,在大片草原的周围,就可以看到好几十丛满天星,满地的小花,发射出一丝丝香气。虽然很小,但更让人神清气爽,它们挨挨挤挤,一直挤到世界边境,让我想起在咔嚓盐湖天上大片的云朵。
有一回,正值暖春,花开得最旺盛。我们一家人登上“无名山”。这是我见过最平旷的山,上山没有一棵树,阳光直射着这片原野,中间缠绕着一条蜿蜒的小路,原野上只有一大片成群的野草,眼前全是暗淡的绿色;超强的紫外线让人有些眩晕,像天塌下似的,爸妈也都挺不住了,停在半山腰休息。最终,我们还是登上了高峰,这时,我们几乎不相信眼前的一切——成片的满天星尽收眼底,清爽的香气打破了可怕的暑气。
这香气如同清凉油,如同炎暑开16度空调。
“好香啊!”妈妈满血复活。
“是啊,是啊!”大家满血复活。我竟在花的天堂中奔跑起来。
“咱们采花吧!”
“干什么?”
“等着瞧!”
一把,两把,三把……十七把……一百把,我们采了满满三大袋花,来到车上,一直到家,这是唯一一次大家都没有晕车,可能是花香的缘故吧!
一把,两把,三把……七十七把……一百把,唯美的花香一直冒出来、冒出来!
南瓜出身贫贱,在乡村土路旁、猪圈边,以及地头场院里随处可见。但南瓜的野心很大,颇有《红与黑》小说主人公于连的劲头儿。
南瓜的势扎的特大,不管结不结瓜,都要占老大一片地方,且毫不客气的把其它植物排挤在外,无时无刻都在争抢着阳光和水分,就连一片普通的南瓜叶,它也要长得比蒲扇还大。
当然,南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也有谦虚的时候。因为它总是把手脚伸得老长,该抓住的东西它绝不放过,就是只有一根救命的稻草,它也得拼命抓牢。如果附近有什么可攀附的势力,那南瓜就特兴奋,那怕碰破头皮也得拉上关系,从此找上个可以依靠的主儿,然后再踩着别人的肩膀向上爬,越爬越高。
南瓜站稳了根基,又占了那么大一片地儿,便俨然成了一方诸侯。然后,它便搞开了与论宣传攻势,到处都开满金灿灿黄艳艳的南瓜花,仿佛在向整个世界庄严宣告:看呀!我是南瓜,我是南瓜!我的花朵开得多么鲜艳,我将会结出千千万万个南瓜!
因此,南瓜根本用不着向谁学习,便天生了一种招蜂引蝶的本领,吸引得南来北往的采花使者翩翩云集。亦因此,有南瓜的地方,就红红火火,就容易产生一个又一个的新闻,但最令人遗憾的是:南瓜开的大多数花朵都是谎花,是不结瓜的,只能供人欣赏的。真正能结瓜的花,简直少而又少,微乎其微。就像某些领导对基层干部的承诺一样,答应给你办十件事,而且信誓旦旦,但后来能给你兑现一件事,就算你烧高香啦。
你说南瓜张狂吧,但南瓜又分明很讲艺术。而且它的艺术是行为艺术。它做足了文章,轰轰烈烈的出尽风头之后,半亩地里必竟还是结出了几个南瓜,而且一个个南瓜都皱皮苦脸,一副故作思考者状。但是当你剖开南瓜的内瓤,却发现它腹中空空,只留一把泡沫状的废料。一个南瓜充其量只能吃上一半。但南瓜就是南瓜,看谁有能说它不是瓜呢?
我家养了一盆仙人掌,我非常喜欢它。
仙人掌的外表是圆形的`,浑身都是刺,仙人掌的刺可尖了,稍不留心,手便会被它刺得流出血来。
仙人掌一般生长在沙漠中,所以养仙人掌的盆里全都是沙子,这样,就不会让仙人掌死掉了。
仙人掌和别的植物不同,别的植物需要每天都浇水,可是仙人掌却不需要每天都浇水。那是因为仙人掌长期生活在沙漠里,早已习惯了干旱,水分多了,它反而会死掉。如果你每天都给它浇水,不到两个月它的根就会烂掉。
我觉得仙人掌是一种坚强的植物。它克服了困难——炎热的天气,不管有多热,它仍然在坚持,绝不放弃。慢慢地,它便习惯了沙漠里的炎热,使我非常佩服它,它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也使我明白了做人一定得坚强。
自从养了仙人掌以后,我明白了两个道理:我明白了如果不按大自然的规律办事,往往会产生与我们愿望相反的结果。我还明白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任何困难都不怕,只怕你克服不了。
自从搬家到星河湾家园,每年秋天,我都会在小区里散步。这个季节,小区里弥漫着清香。当我抬头的那一刻,就能看到缀在树上的桂花,有金色的,有橙色的,还有淡黄淡黄的。停留在一枝金黄的桂花下,鼻子凑上去闻一闻,一阵阵的清香扑鼻而来,让我想起儿时在妈妈怀里闻到的似曾相识的味道。
黄昏,妈妈也下来了,她站在我的身边,对我说:“这么多的桂花啊!还记得我小时候最喜欢桂花了。”
“你为什么喜欢桂花啊?”
“以前,在这个季节,我每次放学回家都能看到家门口有一棵很大的桂花树。花开得旺了,外公外婆就会给我香甜软糯的桂花糕。每次吃桂花糕,我和哥哥姐姐们都非常开心。”
“妈妈,你真幸福!”
“是呀。所以今天我也准备用桂花来做食物。嗯——就做桂花汤圆好了。”
“好呀,妈妈。我现在就帮你摘些桂花。”
夕阳下,我和妈妈一边笑一边摘桂花。还打电话跟爸爸分享,今天有好吃的,让他早点回家。
晚上,我终于吃到了妈妈做的热腾腾的桂花汤圆,用勺子盛了一粒,放在嘴里。我想起了儿时用五毛钱买的白糖冰棍,吃在嘴里,甜在心头。
我的家乡在西联,那儿有让人流连忘返的草莓世界-----草莓园.
园里的草莓果酸酸甜甜,清爽可口,尝一尝准叫你回味无穷.
每次我到那儿去,都会舍不得离开.
每当金秋时节,家乡勤劳的人们就会把地翻好,弄成一列列,再把草莓苗种上去,给它们浇水,施肥,除草,***虫.
这样虽然很辛苦,但他们的脸上始终露出甜蜜的微笑,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劳动将会带来收获.
每当我看见这情景,心情就会特别好,仿佛我也得到了快乐.
冬天到了,人们用大块大块的透明的白色塑料膜盖在预先支好的竹片上,给草莓造温暖的"家".
在这暖的"家"里,草莓苗快乐地成长着,花儿开得挨挨挤挤,可热闹了.
我喜欢在里面看着它们,我很开心,公园也没有这样美的景色,我都不想走开了.
一段时间以后,落英缤纷,随着美丽的花姑娘投向大地的怀抱,一个个圆圆的像绿豆似的小草莓果出现了.
明媚的春天到了,到处万紫千红.
草莓果由青变成青白色,再由青白色变成红白色,慢慢成熟了.
完全成熟的草莓果是红艳艳的,形状有点像荔枝.
站在园里向远处望去,就像一块绿色的地毯中点缀着红色的宝石.
红红的草莓果在阳光下是那样的娇嫩,我总会忍不住弯下腰用手轻轻托着它用鼻子去闻,酸甜的香味真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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