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到了,但这次中秋节很特别,我是在作文班度过的,就因为妈妈说我作文越写越差,让我去参加写作补习班试听下,试听后学不学最后由我自己决定。
当我走进教室时,发现桌子上摆了很多食物,有月饼、果冻、瓜子仁……让我的口水哗哗直流。当然,这些食物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可拿来吃的,可是要回答问题才可以吃呢。
老师走上讲台,让我们边吃边喝茶边听课,同时放了第一张图片,我看到时,不由自主地说出一段话:“一轮洁白的明月,稳稳地立在天边,在湖水的倒映下,好像浸在湖中,样子是那样的柔美,就像真的一样,我可不想打破这幅画面,只想在远处静静的欣赏着”。
当我说完时,就听到掌声如雷,我心里感到无比自豪,想:原来我也可以说得这么好,以前怎么不知道呢,当然,说明我写作也没妈妈说的那么差了?
接着,老师又放了一张图,我看到时,灵感突发,又写出一段话:“在无边无际的水面上,一轮明月好像从水面浮了出来,是那样柔美,那样动人。月亮在水中,好像身上湿漉漉的,还闪着银光,似乎刚在水里洗过澡似的.,在宽阔的宇宙中显得格外与众不同”。
我把我的句子拿给老师看,老师看了,不停点头,微微笑着说:“多好的句子呀!”
我想:我的潜力也不差嘛,认真想也可以写出不错的句子。想着想着,发现自己都变成自恋狂了,例如我妈妈经常批评我的一样:“你再得瑟下,自己飘上空了,妈妈找你得坐上飞机飞上空中才能跟你对话。”于是,我马上定了下神,心静下来继续认真听课。
下课后,我走在回家的路上,抬头望了望天空,忽然想起了一首诗,是李白的《古朗月行》: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边走边想,不自觉地笑了起来,因为我想着李白小时候指着月亮喊玉盘的情景可真有趣。
这是妈妈让我参加写作补习班的第一次试听课,也正好中秋节,但这次中秋节过得既快乐又有意义。
《简爱》这是一本外国小说,是一部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它的伟大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位坚持维护独立人格,最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命运屈服的坚强女性形象。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小小年纪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以至被抛弃送进环境恶劣的劳渥德学校。读到这儿,我既为简爱的不幸遭遇感到难过,又为这些人的冷酷无情而感到气愤。道貌岸然的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不但当着全体师生的面诋毁她,还让她在众人面前示众。可以说简爱的童年是不幸的。然而,在这些不幸和苦难面前,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顽强地面对,把它化为战胜不幸和苦难的动力。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同时也取得了全校师生的理解。
同样,她在那些贵族小姐和绅士面前,也始终保持着高贵的尊严。面对嘲笑和挖苦,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一样受别人尊重。正是因为简爱的正直、高尚和纯洁,深深地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使他感到自惭形岁,对简爱肃然起敬。最后,简爱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这篇小说里的主人公简爱身上有着作者自身的影子。作者幼年失去母亲,但她从小就对文学感兴趣。通过她自己的努力,写出了简爱。
法国作家维尼曾经说过:“平凡的人听从命令,只有强者才是自己的主宰。”从夏洛蒂身上,我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读书,想是和一位长者交谈,可以学到很多知识。在我小时候,书就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一件件读书的趣事浮现我的脑海。
记得二年级时,读书成为我们班的一种新潮流。同学们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本——《格林童话》大家以此为荣,互相炫耀,我羡慕不已,回到家就吵着让妈妈也给我买一本,一开始妈妈怕影响我的学习并不太乐意,经不住我的死缠烂打,妈妈最后还是给我买了一本崭新的《格林童话》。那时的我开心的像春风里的小燕子,每天一有空,就拿出来看,每一次看书前都把手洗得干干净净,生怕把书弄脏。
从那以后,读书让我变的快乐,我喜欢沉迷于书的世界里。有一次在家看《城南旧事》这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它记叙了林海音在北京四合院发生的一些故事,非常合我的口味,一看就爱不释手,那天阿姨,叔叔来我们家做客,谈笑声打破了我的“读书之旅”,即使把门关上也安不下心来,于是我来到离客厅远一点的小书房里,小书房里堆放着爷爷奶奶平时不用的杂物,十分零乱,我也顾不了那么多,在里面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小书房外有人敲门,我也一点没在意,直到午饭的时间,我才合上书仔细品味书中那些动人的画面,人也仿佛置身其中,不知不觉中我的肚子也有点饿了,我想打开出去,突然发现门居然被锁上了。我连忙大声呼喊,可这时大人们已经去饭店了,吃饭时妈妈才发现我没来,在家里面看书,她既心疼又开心。爷爷说我读书很投入,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
我还读过日本作家墨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它是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作者精彩的描述,仿佛让我亲眼看到了小豆豆在巴学园的一幕幕生活画面。我也好像成为她们其中的一员,与小豆豆一起去泡温泉,晚上听鬼故事,一起去捞钱包,和小豆豆一起开心,伤心,烦恼着,当我合上书时就仿佛和小豆豆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有夕阳,有大狗。这本书我读了无数次,每次都有新感受。它已经不是一本书而是我的一个朋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使我的生活变成轻松而舒适的诗,好像新生活的钟声在我的生活中鸣响了。”说真的,读书不仅让我增长了知识,同时也给我带来了快乐。读书是幸福的,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得到了一个好老师一样。书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吃苦耐劳的环境下,从小就受着与别人不一样的遭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看不起……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遭遇。她在洛任德学校对好友海伦伯恩斯这样说道:“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善良,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而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喜欢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无情的践踏,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当简爱回到特恩费得的时候,庄园如同梦境中的一样付之一炬了;来到枫丹,她终究选择同双目失明、一手残废的罗切斯特相拥此生。虽然圣约翰是个“个子高高,金发碧眼的美男子”,简爱却断然选择了真爱。这也是简爱独立的个性。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洁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冬天,冷的像冰库,或许说冬天的世界就是一个大冰库。人们把自己包裹在厚重的衣服里,像个粽子一样。冬天就是这样无聊,严寒连游戏的'机会都不给你。
还好有雪,虽然我从未见到雪,对于雪我却总有一种崇敬。一点点的水珠,慢慢的在空中变成白色的雪花,一瓣又一瓣。很快,整个大地都是白色的,石头的夹缝里也被它占据。一片雪花落在树梢,轻轻的,把树枝压断。雪便不从枝头落下,满满一个世界,宁静被打破了。雪飘起,和空气一起,一起飞向天空。雪很轻,像我的梦。但夜过了,梦醒了,雪沉寂下来,和它的伙伴一起看着自己的杰作。什么都是它们的,毫无声息的把世界征服。
远方,猎人归来。带着他的猎物和他的孩子,踏着雪归来。地上留下了两排脚印。茅草屋在不远处,他们走进去,脸上满是笑容。
小猎人把猎具忘了,他寻找着。地上只有一排弯弯曲曲的脚印。
我一直认为鹅毛雪很小,很轻。我错了,这雪很大,每片都像鹅毛一样,那么纯洁,那么大。我喜欢这雪,喜欢这不受束缚的感觉。我想把雪握在手中,一伸手,雪化了,只留给我一滴眼泪。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便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读书让人获得知识。
每一本书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都从中明白了以前所不知道的问题和事物,并不停的探索,追寻。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所获得的,便是新知。
第二,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
第三,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
第四,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不同的书,讲述了不同的价值观,但却都是极其宝贵的人生经验。从这些经验中,我们开始明白生活,懂得道理。
读书,潜移默化的改变着我。从古时就有“孙权劝学”,而现在,读书更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从书中,我看见了大好河山,也看见了世间苍凉,体会到了人生百态和冷暖亲情。读着书,整个世界,都好像在我的眼前。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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