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孙悟空西天取经之后,整日在天上游荡。俺老孙取经回来,妖怪都不见了,这根金箍棒都生锈了悟空气得抓耳挠腮。天上一日人间一年不知凡间成何景象。
于是,悟空拔云往凡间一看。忽然,一阵阵喧闹声从人间传来,嘿,人间的‘鸟’都炼成了‘金钢不坏之身’,(其实这是汽车)。连屋也都快长到天上了,俺老孙倒要去看看。想罢,悟空便化作一位身着古装的青年下了凡间。
天哪!凡间人真多,一片热闹声,孙悟空不由地在心里赞美了一句。路边有一个个‘柱子’,它的上面有类似灯笼样,一大片用石头铺成的大路,大路上一辆辆像厢包像的,头和尾都尖尖的,后尖下的一个洞里吐着浓浓的烟的‘怪物’在路上面飞驰。其实悟空不知道这就是现代化的.汽车。大路旁边,一座座用石头碟成的高房子真插去霄,人们穿着一件件与古服大不相同的衣服在路上走着……悟空看到人海楼山的景像,看得眼花缭乱,乐不暇接了。这时,一位中年男子看到悟空穿着打扮很奇怪,于是走到悟空面前,说这位先生,您可以去参加时尚达人了。说完,便用手指着一个舞台,悟空听完,便走向了舞台,他大大咧咧地走了上去,顺手拿了一根打狗棒,使了一套打狗棍法,台下观众连连拍手叫好,他又来个少林棍法,只叫人眼前发亮,随后,悟空又是举重又是耍猴戏……最终获得了牛人,红人二项奖励,悟空更是乐得哈哈大笑。
在悟空准备下台时,只听得一声,‘快来人,我的东西被抢了’,悟空往远处一看,只见一个人一边喊一边追赶着一个拿着包的小偷。悟空连忙腾身而起,像蝙蝠侠一样,飞向远处的那个小偷。使出定身术,说了声‘定’,那个小偷真的一动不动了。于是悟空把包还给那个追赶小偷的人。后来,警察也来了把小偷抓走了。悟空心想,人间虽一片繁华平和,但当中也有偷盗事情发生。
时候也不早了,悟空回到了天霆,把看到人间的景象告诉了师父,师弟,让他们也去观赏这一片繁荣的世界。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书海里徜徉,你才能发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而这“大千世界”里,无奇不有,其中,最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奇人是生活在《西游记》里称王称霸的 ——孙悟空。
在《西游记》里,作者描绘了一个机智勇敢、天不怕地不怕的孙悟空。在和唐僧等一行人去往西天取经时,他是表现得那样的英勇无畏,全心全意地保护着师傅和两位师弟,一路过关斩将。面对一路妖魔鬼怪的袭击组成的九九八十一难,也是那样的勇往直前。其中,最令我印象深的就是“大闹天宫”。说那大闹天宫,那必定和放诞不羁的\'“齐天大圣”有关,天宫对于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来说当然不值一提,所以不一会,王母娘娘的蟠桃园就被这厮猴弄得一片狼藉。孙悟空玩的不亦乐乎,而掌握大权的玉皇大帝却拿他这般放肆没有办法。
于是,孙悟空又返回了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不过,圣人也会犯错,重要的是能学会认错。这不,孙悟空就为他之前所犯的错付出了代价——被压五指山下五百年。他也深深的反省了自己。因此,才成就了与唐僧西天取经的神奇故事。
所以,我认为,一路与唐僧师弟们的同甘共苦和他那大无畏精神足以证明孙悟空就是一位真正的大英雄!在我眼中的孙悟空,是那个一个跟斗翻越十万八千里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是舍身为师父的孙悟空,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大英雄!
《西游记》中的孙悟空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他武艺高强,会七十二变。三根毫毛……很多人都喜欢他,我也不例外。
在我眼中,孙悟空是一个忠心耿耿的人。在三打白骨精的那个回合,唐僧把孙悟空赶走,可是孙悟空并没有离开师傅,最后孙悟空把师父救了回来。他的忠心耿耿真令我佩服,在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人,不论什么时候都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为人民服务。
孙悟空还是一个聪明机智的人,每次遇见比他强的妖怪,他不会贸然行动,每次都会变成小苍蝇,小蚊子,去打探敌情做到万无一失在再行动。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事情做到十拿九稳再行动,不草率做事,做一个聪明机智的人。
孙悟空不仅忠心耿耿,聪明机智,他还敢做敢当。如果犯了错误他也会主动承认,在被镇元大仙抓住的时候,镇元大仙要鞭打他的师傅,孙悟空主动让镇元大仙鞭打他。我也要学习他的精神,犯了错误主动承认。
忠心耿耿,聪明机智,敢作敢当的孙悟空,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假如我是活泼可爱、变化多端的齐天大圣——孙悟空,我就要为民除害。
瞧!神气的我坐在位子上,探测敌情。因为我正在完成佛祖交给我的重要任务。敌人来了!我一个跟斗来到人间,飞快地向公交车站飞去。我上了车,发现一个扒手正伸出邪恶的手向一位女士伸去。我立刻拔下一根毫毛,变出一根绳子,“抓住了!”我大声呼叫。狡猾的扒手拿出小刀割断绳子,火箭般逃下公交车。我看形势不对,大声呼叫跟斗云。“啪!”的一声,扒手被我用脚踩住了。警察赶到了,把扒手捉住,对我说:“孙悟空大侠,多谢你!”
然后把扒手捉回警局。接下来我又拔出一根毫毛,召唤我的猴子猴孙来到人间,我们齐心协力,把所有的黑的社会团伙全部歼灭,世界充满了和平、安定。
我又一个跟斗来到了沙漠地带,只见一位衣衫褴褛的人正在找水喝,他面黄肌瘦,就快要在这个无情的沙漠中死掉了。我飞上天庭,请求玉帝下一场大雨,和蔼善良的玉帝答应了。我来到沙漠,那个人正在挣扎着,嘴里不停地叨念着:“水!水!我要水!……”我再也忍不住了,大叫一声:“风雨召来——!”“轰!”的一声,一场大雨滋润了他,他变得强劲有力了,看着他迅速地跑出了沙漠,我高兴地笑了……
假如我是孙悟空,我要成为大英雄,为人们做更多的好事。
孙悟空一直是大家喜爱的电视人物,我也一样。
有一天,突然射出一道光,我就昏昏入睡了,我突然听见有人在和我说话,但模模糊糊,一点都听不都,仔细一听,才发现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在和我说话,他对我说:“想不想和我一样和我有法力啊。”“想啊。”我说。“那我就让你和我一样有法力,不过时间只有两天,还得做我两件好事,可不能破坏我齐天大圣的形象。”我连忙答应。我踏着筋斗云在天上飞着,四周的白云在我身边飘过,太阳就在我面前。我看见有许多小朋友在草坪上玩耍,但有一个小孩在屋里静坐着,我飞过去问:“你怎么不出去跟他们玩啊?”“我看不见啊,不能和他们一起玩。”“那你想不想和他们一起玩啊?”“想啊,可我看不见。”小男孩低落的说。我用法术变了一粒药丸,让小孩服下。马上就重见光明了。为了不让他知道孙悟空在人间,只好用记忆消除棒消除了他对孙悟空的记忆,然后我就驾着筋斗云飞走了。然和我又敏捷一跳,结果太用力,自己也不知道在哪.那里很热,这难道就是人间地狱————沙漠?
我叫龙王在沙漠里下了一场雨,又在沙漠里洒满了种子,变出迅速生长药水,洒在沙漠上,沙漠立马变成绿洲了。假如我是孙悟空该多好啊。
我喜欢看书,最爱看的书是《西游记》,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取得真经的故事,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
我眼中的孙悟空性格坚强,在取经的过程中,遇见了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他们有千变万化的魔法,即使让悟空感到头疼,但是孙悟空始终没有低头,最终降服了一个个妖怪,帮助师傅完成了取经的重任。
我眼中的孙悟空本领强大,他有七十二般变化,可以变成各种各样的模样来迷惑妖怪。在《通天河妖》中,他就把自己变成小男孩来骗灵感大王,使灵感大王再也不吃童男童女。他还可以驾斗云,一个筋斗翻出十万八千里,以最快的速度除妖保护师傅。
我眼中的孙悟空很重情义,对师傅很忠诚,他牢记观音菩萨的嘱咐保护师傅去西天取经,无论师傅遇见什么磨难,悟空都会尽力降妖除怪,直到师傅取得真经。
我眼中的孙悟空简直是太神奇了,什么磨难都难不倒他,我也要向孙悟空学习,学习他的智慧,学习他的有情,学习他的坚强……
宇宙,我们称之为能量来源的太阳只是其浩瀚无边空间中一颗普通的恒星;于太阳,我们称之为家园的地球只是其常规轨道中一颗普通的蓝色星球;于地球,我们自称高等动物的人类只是其崎岖不平地表上一种平凡的生命体。然而,即使再普通的物种,也有其漫长复杂的发展过程,好比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
很难想象,50亿年前的地球竟是由引力聚集尘埃和岩石而形成,地表温度高达1200℃,没有二氧化碳、氮气、水蒸气,更别提空气了,炙热的熔岩覆盖着每一寸表面,火炉般的炼狱。那时候的太阳3小时便落,一天仅6小时,一切都变化得很慢,生命的迹象为0。好在,39亿年前,内部含有小水滴的盐粒般的流星雨降临地球,赋予地球生命的关键要素——水。一滴水并不能对地球带来什么影响,但水滴既然能够穿石,那流星雨持续2000多万年的轰炸,使得地表降温也不足为怪,地壳也随之形成。紧接着,地球内部熔岩喷出地壳,冷却成火山岛,岛屿形成,地球进入婴儿时期,有水,有陆地。但大气仍是毒热,温度仍是高,生命迹象仍为0。与此同时,陨石的猛烈攻击带来了水、矿物质、碳和氨基酸,沉到海底,决定性的一刻诞生:单细胞细菌出现,微生物出现。几亿年过去,在前海的叠层石菌落以阳光为食,发生光合作用产生葡萄糖和氧气,并不断积累,地表温度30℃,星球开始活跃。
按下快进键——7.5亿年前,地质活动激烈,火山时长喷发,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并与水反应,生成酸雨,而岩石又吸收酸雨和二氧化碳,结果二氧化碳浓度下降,无法留住太阳热量,几千年后,地表温度降到-50℃,地球进入“雪球地球期”,也称史上最长冰河期。然而,地核内的熔岩仍是躁动的,沉了许久后,火山再次大规模喷发,二氧化碳重新产生,温度渐渐回升,到6亿年前,原始细菌诞生,并于约一亿年后进化,植物也随之产生,新一代复杂多细胞体兴起,寒武纪大爆发期来临,海洋里生机盎然。让我们放眼陆地,地表温度30℃,氧气充足,但仍无生命迹象。究其原因,太阳致命的辐射阻碍了生物的\'产生。又过1亿年,这个聪明的星球形成臭氧层,挡住辐射,水里的怪鱼们渐渐进化成脊椎动物,爬上陆地。原本燃烧着的灰色星球有了现在的模样。之后,地球上的生物开始多起来,但霸主却不停地更换,让我感受到生命的无常。恐龙是最好的例子,庞然大物的它,无所畏惧,本能存活很久,却因小行星的撞击,消失于历史的长河中。但生命总是伴随着死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永恒的道理再一次得到验证。一个故事的结束,必定意味着另一个故事的开始。恐龙的灭绝,给我们哺乳动物带来了发展的机会。身居地底的我们,躲过了高温,不挑食的我们,躲过了饥荒,成为新一代霸主。
论我们人类的成长史,与地球想必,甚短,但也是个漫长积累的过程。约于400万年前,我们的祖先,猿猴,因喜马拉雅山挡住了水,雨林沦为荒原,不得不直立行走,早期的人类也应运而生。地球似乎也进入了稳定期,不再有大规模的灾难,人类得到了良好的生存环境:适度的温度,充足的水,足够的氧气,并通过人类独有的智慧,一点一点解决生存时产生的各种难题,经过几百万年的磨练,最终诞生了现在的我们。
此外,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我们现在所用的每一滴水都是数亿年前,数百万公里随着流星才到达地球;我们现在用的每一毫升石油都是数亿年前,数百具古代鱼类和生物的遗体经过许久的沉积而形成;我们现在踩的这颗星球,是数十亿年的不断演变而产生?一切都来之不易。我们应学会珍惜,感恩祖先给了我们一切成形了的东西。
最后,科学家研究表明,地球所围绕的这颗恒星,大概还能存活50亿年,这50亿年里,人类会进化成什么新模样,或者会不会同一代霸王恐龙一样灭绝,我们谁也不知道答案。
在那神秘未知的宇宙里,能有的猜想太多?地球成长史的道路还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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