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个体,生存似乎永远是我们探讨的课题。而在这条艰难的生存之路上,对“生”的渴望,常常让我们忘记了种属。巴克,便是这样一条努力生存,练就一身吃苦本领并最终成为狼群领导者的狗。但不管是巴克,还是作者笔下的其他小人物,他们内心都对“生”充满了渴望和向往。而就在这极端环境和人性坚韧力量的碰撞中,我们直面了竞争的残酷,见证了生命的真实意义。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会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他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偷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他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教会了他狡猾与欺诈的意义,后来他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利用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后终于确立了自己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从中我们可以领略不同的人的精神面貌。也就在此种辗转中,巴克与最后一位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他又多次营救了他的主人。最后,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他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他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也多次向往的那种远古的野性呼唤。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他艰苦卓绝的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在这条道路上,在如此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如果缺乏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就有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在自然法则面前,人是渺小的、无奈的。而且在生存竞争中,什么道德观念,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道德的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原始的***、道德的沦丧、文明的失落,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因此,如果生存是人类活动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相见、相互残***的过程。只有通过弱肉强食的斗争,才能保证具有竞争优势条件的“精英”或“强者”的继续生存。因此充分的表现了作者的自然主义思想。
人类愈文明,生活也愈安定,因此在文明社会里,事情都摆得清清楚楚,很少遇到意外。不过,一旦发生了意外,而且情形相当严重,那些不能适应的人就要完蛋了。而巴克的经历也告诉我们:生活常是激烈和痛苦的,但实际上它更多的是充满生机和活力而我们则要做生活的强者。
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千万要小心,绝不能倒下。人生路上,没有一帆风顺,也没有一成不变,他常常会变着花样来教会我们坚强,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接受他的安排,在坚忍中度过寒冬,最终迎来春天。我们常说,成功者只是比常人多想了些,多做了些,却没有仔细的去搜索他们为什么会多想、多做。其实,这多想、多做的行为正是一个人具有积极进取意识的表现。一个人只有在这种意识的驱动下,才能更有计划、更有方向感去积极做事,继而最终实现质的飞跃。
好词:泯灭 防御 大吹大擂 府邸 宽敞 蜿蜒 高谈阔论 大模大样 高视阔步 孤陋寡闻 诡计 铜颈箍 望尘莫及 咆哮 耷拉 宽阔 徒劳无益 卑鄙 虐待 不省人事 茫然 颠簸 郁郁不乐 大发雷霆 恍然大悟 狞然一笑 蹒跚 殷勤 妥协 无动于衷 不胜其烦 无所事事 野蛮 突兀
好句:宋顿立起身来,它的眼睛泪汪汪的。眼泪肆无忌惮的在两颊流着。
没有一点贮备力量,连最后的一点一滴都用掉了。每块肌肉,每一根筋,每个细胞,都疲乏了。疲乏的要死。
有时,当它蜷缩成一团,做梦般望着火焰,眨着眼睛,就仿佛觉得火焰是另外一堆火的。
主要内容:有一条名叫布克的狗,在经历了种种惊心动魄的遭遇后,终于野性复苏,成为了一头“狼”。布克在野性的嗥声中本能的引起了对远古祖宗的回忆,逐渐复活了狼的野性,并在狼的引诱下,一步步走向了荒原。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杰克。伦敦。书中描写了一只狼狗布克的生命历程,经历风雨过后一个狼群的首领,让我们有着深刻的感受。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昨天,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荒野的呼唤》,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对主人公巴克的敬佩之情。佩服它的坚持和勇敢精神。
文中讲述了巴克原来是米勒法官的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北方一个寒冷但盛产黄金的地方。进入北方后,它看见自己的伙伴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知道了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挺住,决不能倒下,它原始的野性被唤醒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使它克服了许多困难。
在生活中,每当遇到困难时,我们往往选择的是退缩或者让爸爸妈妈等其他人帮忙,缺乏自己主动克服困难的精神。通过读《野性的呼唤》之后,我们无论生活中、学习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开动自己智慧的闸门,像巴克一样把一个个困难克服掉,作一名生活的强者。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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