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师带领我们看了一个关于消防知识的影片,使我受到了很大的震动.
火灾是非常可怕的,近十几年来火灾吞噬了上万人的生命,经济损失达5.2亿元.要知道水火无情,可是大多数火灾却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很多原因造成火灾,如蜡烛,蚊香,用电不当都可以引发火灾.前几天发生在上海商学院几位女生因火灾失去了年轻宝贵的生命.她们就是用违规电器造成电线短路造成的.在生活中我们要时刻注意不要玩明火,还要监督周围的`人.在片中我看到一个实例,在某个周末,小王在实验室里做实验,老师叮嘱他要注意安全,然后就走了.由于这个实验很简单,小王一下就完成了.他离开公司的时候忘了关酒精灯,结果酒精灯点燃了化学品,化学品引发了整个大楼着火.还好是周末,没有人员伤亡.小王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面临着法律的惩罚.仅仅是因为一时小的疏忽而酿成了大祸.
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消防知识,深知烈火无情,生命是宝贵的.一个小小的错误可能会失去生命,要养成防火的好习惯,如检查家里的用电安全。.我们不仅要学习预防火灾的知识,还要学会火灾后如何应对逃生的知识.,例如出门旅行住酒店,看电影等,要先知道安全通道在哪里.。在影片中我还学到了火灾自救的知识,要及时逃生,不要有半点犹豫。要用湿毛巾捂住嘴。我知道在日本每个学校的学生都会经常做消防演习,在这里我想向学校提建议,能否也给全校师生每年年定期做消防演习,防患于未然..
1.当发生火灾时,我们首先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在迅速撤离现场。
2.如果大火当住了门,无法逃离现场时,我们可以用窗帘、被单等物品把一端固定好,沿着窗户爬下。
3.如果身上起火了,赶快躺在地上打滚,不用撕破衣物,以免受到二次伤害。
“一慢二看三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这些儿歌时刻提醒我们青少年牢记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小时候听了这些童谣,我都会莫名其妙的有一种害怕出门的感觉,那是因为自己并不是一个真正了解交通安全的含义的人。直到今天,我终于知道了交通安全的含义。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提高通行效率;道路交通法在交通安全方面对车和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这一节告诉我们遵守交通法规,就是要求我们做到行人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必须靠路边走;过马路时,要走有斑马线的地方,注意来往的车辆,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灯或交警的指挥,在通过未画人行横道的地方,不要突然猛跑、后退;不准穿越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还要认识一些交通标志。看着交通法规,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以前我很喜欢骑自行车,经常骑着自行车猛冲猛撞,还载着朋友上街,开玩笑似的拐来拐去,让后面的车辆不知怎么走,还怕撞到我。当时并没觉得怎样,只觉得很开心。但我看了交通法以后,知道了:12岁以下不能骑自行车上街,也不能载人,如果做了这些事,那就违反了法规,是违法行为。我打定主意,以后不能再这样做,和违法的事说再见。
交通安全法就像一堵墙,耸立在危险和安全的边缘。在这里,我要大声呼吁:“让我们小手牵大手,共走平安路吧!”
我们一起聆听了消防知识普及专题讲座,受益匪浅。主讲者从鲜活的案例入题,讲述了近一两年发生在我国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及其引发的原因,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消防安全在日常工作中往往被忽视,我们往往存在侥幸心理,直到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才后悔莫及。这就是我们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做好预防工作的关键就在于提高对安全的重视程度。
缺乏防范意识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这次学习让我对安全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譬如燃烧与灭火的常识、安全防护及逃生设备的使用、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和安全培训的重要性等。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不再是口头文章,要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主讲者告诉我们,发生火灾后要学会自救,在火势越来越大、不能立即扑灭的情况下,应尽快设法脱险。如果通道、楼梯已被烟火封住,确实没有可能向外突围时,可向头部、身上浇些冷水或用湿毛巾、湿被单将头部包好,用湿棉被、湿毯子将身体裹好,再冲出险区。当通道已被堵死,应保持镇静,视具体情况设法从别的安全地方转移,住在比较低的楼层可以顺着结实的绳索(如果找不到绳索,可将床单或结实的窗帘布等物撕成条,拧好成绳爬下。
这次培训真正让我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丰富了我的消防安全知识,让颇有收获。
火是人们的生活里一天也离不开东西,假如没有了火,人类不知将会怎样?火让人们在黑夜里有了光明,在寒冬来临的时候有了温暖。人们常说“水火无情”,火灾—一个可怕的词语,比如一只香烟、一根蜡烛、一个蚊香不小心,在生活中对火的运用不当,火随时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灾难,可要小心,一定不要让这些事情发生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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