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没有同学,你会不会快乐?要是我没有了同学,我就等于失去了快乐。快乐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没有它我生不如死。而唯一给我带来快乐的,无非就是同学。刚才,黄同学和张同学就给我带来了快乐:刚刚黄上完厕所回来忘了关门,他快到他的座位时,老师叫他关好门,他正准备去关门时,张同学站起来把门关了(张同学就坐在门边的座位上),全班同学都在笑:“嘻嘻嘻……”。
记得那天,上体育课,我们自由活动。我正觉得无聊时,看见我班一大群同学正在踢足球,越踢越有劲,我也觉得有趣儿,就参加了。我非常喜欢足球,梅西、乌拉多、等那些球星带球过人的动作帅呆了!我发觉郭总爱放“高炮”,总是能突破对方许多道防线。大家都只能让他踢。他重重的踢了一脚,球进了!得分!对方也不甘示弱,重重的来了一个“火球”,球飞了过来,也突破了多道防线!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郭把球抱住了!我接过球,放了一个“高炮”,眼看球要进了,可在这时,球却不偏不倚的被对方守门员梁接住了!
……
下课了。这场比赛才结束,虽然记不清比分,但我们仍旧无比的快乐……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给我带来无限乐趣。在无聊时,书充实了我的生活,带走了我的无趣;在气恼时,书安抚了我的心情,送去了我的怒气;在高兴时,书送来了我的欢笑,带来了我的欢乐;在孤独时书,书丰富了我的心堂,告别了我的孤单。读一本好书便是与高尚的人做心的交流,读一本好书便是一次对心灵的洗涤。
课间时分,我翻开《三剑客》,为达太安高超的剑术而喝彩;被安妮皇后善良的心灵所感动,被亚多士、波尔多士、亚勒弥士这三位在长枪队出了名的三剑客的友谊和胆量所征服,也为卡基纳首相最后的改变而高兴。书中主人公之一的达太安敢于向三剑客挑战,敢独身一人潜入敌国面会敌国首相白金汉伯爵,这种勇气,这种胆量,不得不让人佩服。读了这本书不但给我带来乐趣,还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收获。
中午,饭前的半小时总会被我抓住,再痛痛快快地到书海中遨游一番。翻开《闽都别记》,我的思绪便又被牵走了,临水夫人陈靖姑四处斩妖除魔;闽王谊公主林庆云智慧过人;冷家烈女冷应貂坚贞纯洁。一篇篇故事动人心弦,引人入胜。它让我认识了福州文化的精品,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这样一日复一日,一年又一年,读书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在书海中遨游成了我生活中最大的乐趣。
读一本好书,收获许多新的知识;读一本好书,便会有不少新的认识。既然“聪明人和好书交朋友”,既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为什么不做一个聪明人?为什么不踏上进步的阶梯?为什么不去体会书给我们带来的乐趣呢?
让我们走进书的世界,共同接受读书对我们心灵的净化吧!让我们走进书的天堂,共同体会读书给我们带来的无限乐趣吧!
要说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是什麽,那就是同学们了。从幼儿园到现在,每天都和同学沉浸在快乐中。
放假也不例外。有一次,我一人在家无聊的看着电视,心情非常不好,因为外面下雨,没有办法出去玩。
“叮咚、叮咚”,我马上打开门,外面站着张明珠,手里拿着雨伞,她来叫我出去玩,我一边穿鞋、拿伞,一边想:今天又是快乐的一天。
我们站在我家的樱花树下,天空中满是飘落的花瓣,我们在树下聊天异常惬意。
后来,我们又去了水泥操场,那里很滑,踩上去觉得很舒服。我和张明珠脱了鞋,走进水里,我们打着伞在操场上奔跑,水花四溅,好几次差点滑倒。
突然,我说:“几点了?”张明珠回答:“差不多五点二十了。”我急忙说:“快点走吧,不然被我妈看见了,准要揍我,把我从楼顶上扔下去。”我们俩穿好鞋,狂奔回去。太快乐了。每次想起,都希望天天那样。
到了学校,下课就和女生们打打闹闹,总是祈祷,游戏不要中断。
同学给我带来快乐,使我健康快乐地生活成长。
今天天气晴朗,万里碧空飘着朵朵白云。我和同学陈益益一起来到三甲街道办事处放风筝。我们拉开线,准备把线系在风筝上,可风太大了,把线卷吹走了,一丝丝细线像在跟我做游戏似的,东跑西追的,真叫人拿它没办法。风爷爷似乎看到了这场面,吧“风儿们”带回了家。风停了,我连忙跑过去把它抓住。
开始放风筝了,我把风筝往上一抛,然后我就往前跑去,当我回过头一看,“哎呀”!风筝不但没飞起来,线还散了一地。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我并没有泄气,就这样试了一次又一次,我有些不耐烦了,就不放了。而我的同学陈益益说我们放的方法不对,我想“我们应该一个拿着风筝抛,另一个拿着线卷顺着风跑,这样风筝自然会飞的很高”。于是我就照着陈益益的方法试了一下,没想到风筝还真飞上天了。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仿佛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在空中翩翩起舞……
夕阳已经斜着山巅了,我便收好风筝,在回家的路上还有说有笑的。我好久都没这么开心了。
——题记
还记得就在去年暑假,住在三楼的大伯伯买回了十只小鸡。大伯伯把小鸡养在小区里一块正方形的草地上,草地周围种着栀子花,那里就像一个小农场,寄给小鸡提供给了活动的空间,又能不让小鸡“逃跑”,而且里面还铺了石子路,种了树,人也能进去。每天中午吃完饭大伯伯就会带小鸡下来,然后他就回家了,小鸡很乖,一般都躲在栀子树下乘凉。
中午吃完饭,我趁家里人不注意,蹑手蹑脚的溜进厨房,抓了几把大米放进了口袋里,就大声喊:“我去下面散散步!”说着,我一溜烟儿跑下去了。这正是骄阳似火的夏天,我来到“牧场”里,寻找小鸡们的踪影,果然,它们正在树荫下打盹儿。
我走过去,从兜里抓出一把大米,一点一点地往下撒,小鸡见了熟人,便凑过来吃米,啄着啄着,它们来到了我的.脚边,我蹲下身,伸出手抚摸小鸡柔软的毛,我一伸手,小鸡一惊,往后退了几步,恐惧地看着,但见我不过去,便战战兢兢地走了过来。没办法,我只好用大米来拉拢它们了,我又掏出一把米伸过去喂它们,没想到它们毫不犹豫地啄了起来。原来鸡嘴也是不可小看的,它们并不是一啄一个准,而是乱啄一通,我的手顿时又痛又痒,但我看它们安静的吃着,还是开心极了。
我想把它们抓住,好好瞧瞧它们。但我一向它们奔去,它们总能迅速逃跑,钻进树丛中。我只能沮丧地坐在长椅上。这时,它们会一点一点向你靠近,好像在安慰我。我一下踩住它们的绳,因为小鸡很精,不好抓,所以大伯伯在每只小鸡腿上绑了一根塑料绳拉着它们在院子里溜来溜去,它们宛如宠物狗一样跟在我身后,我骄傲极了,也开心极了!
小鸡渐渐长大了,也被吃掉了,我既难过又高兴,小鸡——给我带来了乐趣!
我想我从未如此喜爱和感谢某一样东西,之前谈的梦想全是自己一时的***,因为翻开了它,我甚至认为我的人生发生了变化。
第一次看的漫画,是三大民工漫之一的《火影忍者》,我立刻就被那种成熟的设定和奇妙的世界观吸引了。那黑白灰的碰撞与速度线的激情,无一不让我沉迷。我开始把自己的那个小小世界的大门打开一点,把漫画拉了进去。
渐渐地,我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漫画,我把漫画中的人物当成了真实世界的人,会给他们过生日,常常拿着本书叽叽咕咕地与他们对话,妈妈都说我已经傻了,和书里的人说话怎么还能谈得那么开心?我笑了,因为别人并不知道这是我的世界,而在我的世界里,他们都是存在的,是与我们一样的。
漫画看多了就想画,我立志成为漫画家,但现在我并没有告诉我的家人这个理想,我要用实际告诉他们,我会实现心中那个小小的'梦。半夜灵感来了,手感对了,就干脆不睡觉了,先画了再说。其实现在我的家人认为,漫画家这个职业是不被国内大部分人认同的,成为这个职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承认,漫画家的工作压力是很重的,万一被腰斩,你的生活就维持不下去,所以,漫画家就等于失业了一样。
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不想放弃这个梦想,就算不被理解,就算只能过流浪一般的生活,就算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我也要咬咬牙撑下去。就像《食梦者》中的真诚最高和高木秋人,他们在初三下半学期立下了当漫画家的梦想,从那一天开始努力,每天睡眠时间不足三小时,为了画出稿子,为了连载漫画,当最高劳累过度被送进医院后,依然手握着笔,为自己的封面上色。那句“你没实现的梦想由我来实现!”不知鼓舞了我多少次,青春,就是要你去跌倒,要不向上爬着,要不烂到最底层,你的人生由自己选择。
我会在几年后,让所有人看到《jump》上看到我的名字,我想,不,是我要成为那本世界销售量最大漫画杂志的支柱,我会去当那么一个傻瓜。
漫画,成为画漫画的漫画家,这两个东西给我源源不断的动力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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