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书,我就像一个非常饥饿的乞丐扑倒食物上一样,它每天补充着我的精神食粮,让我不得不为之疯狂
记得小时候,夏天纳凉的时候,我都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妈妈辛苦了一天很累的,我全然不知,我喜欢在妈怀里,看着天上的星星,听妈妈讲故事。那段子里,我知道了聪明、善良、正义的阿凡提;知道了勇敢、智慧的神笔马良;还知道了狡猾、凶恶的狼外婆。我幼小的心灵模模糊糊地产生了好人与坏蛋的念头。黑猫警长的故事,让我多年来一直向往着有一天能成为一名警察,我要像黑猫警长那样,用自己的勇敢和爱心让那贪婪的“一只耳”没有藏身之处。在妈妈的怀里听故事是我儿时最幸福的一件事,每每在妈妈的怀里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有一次我竟然梦见王子和他的灰姑娘邀请我参加他们的婚礼,我登上了他们的四轮马车,一直飞到天上去,心情甭提有多激动了,醒来才知道原来是一场梦。
后来,我长大了,已经不满足妈妈讲的故事,我开始独自看书,逮着书就看。叔叔他们每逢我的生日会给我送礼物,我总要求他们给我买书,我不再喜欢那些玩具,因为我已开启了一扇通向书的王国的大门,图书、漫画、科幻书……这都使我感到乐趣无穷。对书的***已经让我着迷了,放学的路上我常常边走边看,有一次,我忍不住在课上也偷偷地看了起来,不想被语文老师发现了。我紧张地站起来,想把书藏起来,怕被没收,语文老师看了看书的名字,没有说什么,只轻轻地说,把书收起来,下课了再看。我至今都非常感激。那以后,语文老师隔三差五地会帮我借来许多书,我兴奋得不得了,就跟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差不多,但从那以后我没有在课上偷偷摸摸地看书。因为有书,我觉得很充实,每逢周末,我常常一个人静静地坐着,与书为伴。
再大些,我已经是书店的常客了,我喜欢到书店里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拿起一本书便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往往一站就一两个小时,有时候,书店打烊了,我浑然不知。也就是那个时候起,我开始阅读名着。一个个鲜明的人物,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我发现孙悟空是自己心中完美的偶像,孙悟空因为三打白骨精触犯佛门禁忌,被唐僧误解,让我伤心又难过,后来唐僧遭难被妖怪变成老虎,孙悟空不计前嫌前来搭救,让我感动又流泪。阅读名着,也让我了解到了中华悠久的历史文化,欣赏了祖国的锦绣山河,我为祖国博大的文化而自豪!
现在我已经不再满足于看书,开始写读书笔记,书是我最好的玩伴,我发现在书里我能找到我需要的东西。对书的喜欢,让我宁愿放弃休息的时间,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朋友。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五一那天我和妈妈一起去登泰山,我很高兴!泰山非常高,那里的台阶也很多,但是台阶很陡,登上却是人山人海。
我们开始登泰山了,我们先到了红门,在那里买上票,然后又到了万仙楼,接着我们又到了中天门,在爬到中天门之前,我非常累。虽然我很累,但是我很快乐。
我们在中天门坐着游览车到了南天门,在去往南天门之前,我往下一看,风景太美了,山上长满了树,听说是飞机从天上撒下来的种子,落下来的叶子可以当肥料。我们最后到了玉皇顶,也叫做泰山极顶,那里是烧香拜佛的地方。
今天我们玩儿得非常高兴!
我想,草籽枕头的青春,姨婆的青春和村庄的青春,大概是一起逝去的。
譬如当姨婆掉落第一颗牙齿,村里倒下了第一幢年久失修的老屋;当无人问津的草籽枕头因姨婆的日夜摩挲而终于破裂,村里的人也像枕头里的稗草籽一样哗哗流去,散落四方……
如果我们就把这叫作老去,那什么能被称为青春?
在姨婆一口健壮整齐的牙齿能干净利落地咬断草茎时,我想她是青春的;在她能每天早上四点半利落地爬起,与村庄里的女人们叽叽喳喳热热闹闹地去收草籽时,我想她是青春的;在我每年都换上的新草籽枕头散发出草木与大地干净而辛辣的气息时,我想它是青春的;在村庄还鸡鸣狗吠,热闹非凡时,我想它是青春的……
记忆中最清晰的是姨婆早上出门时的背影。彼时她年轻如斯,活力如斯,蹑手蹑脚地打开那扇老旧的木门。可我每次都会在木门的吱呀声中醒来,然后看到她梳着一个大辫子的挺直的背影和门缝中微露的一条狭长的晨曦。从孟夏到深冬,那天晨曦从微红变作深紫,从二十岁到四十岁,姨婆的背影从挺直变得微躬……
站在姨婆的墓前,我撒下一把清香的草籽。肝癌夺走了她还不算太老的生命。可我知道,当村子里的人都千方百计地奔向城市,奔向羽绒枕头,姨婆就已不可能回到她的青春了。
回望身后,曾经长满稗草的湿润小径上尘土飞扬。宽阔的水泥路上,新建的小洋楼里,新的村里人们,抑或是半个城里人们,开着汽车,枕着羽绒枕头,过着他们不一样的青春。
心中莫名其妙产生一种释然。
没有人永远不会老去,可永远有人正在年轻。我曾经那么固执地想抓住的,不过是我心中姨婆的青春,村庄的青春。他们的青春逝去了,但仍可在我心中不朽;而另一群人,亦在延续属于他们的,村庄新的青春。
再一次枕上姨婆留下的草籽枕头,耳边适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仿佛那些草木仍在枕头中拔节生长。经冬历春,枕中却封存一段岁月,永老去。老旧的棉布轻抚我的脸,一如姨婆温暖的手。外面传来汽车的鸣笛声,新型收割机的轰鸣声,意外地不觉刺耳。
青春逝去,青春不朽。
“祖国啊,我的祖国。我心系你我,你是我的国土。
你开发了许多的地方,滋润了许多的人们,你是我们的“母亲”,你有悠久的历史,你的土地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国土,你为这世界上作出无私的贡献。祖国,我深沉的希望你会得到许多人们给你的荣誉,你那深情的祝福,我们都是你的子女,你有许多美丽的文化,你那心里的血澎湃着中华的声音,我的新依旧是祖国的心,那美丽的身影我永远的回忆在心里,那深情的声音我会依旧的留恋,啊!我的美丽的祖国,你的心声早已告诉我你是我的祖国,你是我的生命之源,没有了你
,我好象没有了心,在那里孤独的活着,我虽然在初中学习,但是我会发挥我的长处,我会时时刻刻的报答我的“母亲”。那美丽的声音和那美丽的祝福,一直在那里鼓励我激起我的勇气,我会生生死死的一生一世的回报我的祖国,在每一天,每一夜,我都会勉励自己要像您一样,在那里一个人在滋润万物,那伟大的心是跟我们一般人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就算身在他乡也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在那新的中国里,我虽然是一颗小草,但是我相信我会长成一棵雄伟美丽的
大树,那无私的爱奉献给那新生命。在祖国的怀抱里,深深的感到那伟大的心灵美丽的心声,我心里流动的热血沸腾起来,我情不自禁的抒发我内心深处。那祖国美丽的心灵始终在那唤醒我,时时刻刻的告诉我:我是中国人,我应该为中国作出贡献。
在那美丽的环境里,我时时刻刻都会想起我那美丽的祖国。无声祝福美丽的人们在那滋润着人们那美丽的动听的音符。那美丽又动听的国歌在每一个中华人民的心里都是美丽的。
啊!我的中国心,在中华民族的儿女们当中我们都在那无私的贡献着美丽的鲜花。以表达
我们对祖国的思念。假如有我的祖国来发扬他的本身那是一件很美的事。祖国的心声是那么美丽动听的音符。那无私的爱在每一个人的饿心里澎湃,他美丽的舞蹈告诉人们他来了。在每次的时光里,我们大家都很开心。祖国的万物都是大地的补养培育出来的。”
读了这篇作文,我感受到作者强烈地爱国之情。同时,我自己也明白了我要爱国。我更为我是一位中国人而骄傲!
我住在一个有些年头的小区里。住在老小区的好处就是——你知道小区里哪个店铺里的东西好。
我知道王大爷卖的早饭最好吃!
王大爷的小店里总是挤了很多人。远远的只能看到雾气把小屋子填得满满的,溢到外面来。也分不清朦胧中哪些是人,哪些是桌。
“王大爷!老样子来一份儿!” 进门的人大多要喊这么一句,就像打招呼一样点一份早饭,然后就坐下来跟经常碰面的“早饭友”开心地交谈。等到王大爷把东西稳稳地放在他面前,他就开始边吹边吃,满脸幸福的样子。不消几分钟,他就要向在座的告别“你们慢吃”,再给王大爷来个预订:“我明儿还来啊,您忙!”然后快步走了——去上班。
王大爷性格特别好,讲话和气还很爱聊天。笑眯眯的,我甚至觉得他的皱纹都特别可爱!他的店面小,装修也比不上别处的快餐店,桌椅因长年的油灰显得发黑,墙也因水汽好些地方脱了墙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爱在这吃粥吃茶叶蛋。好像有了王大爷在,早饭就该好吃,卫生就能保证似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吃客们有周末不肯做饭的,也跑来吃早饭。这时就少不了王大爷爽朗的笑声了。
“王大爷,店面不租大点我们要站外面吃饭啦!”
“哈哈,我给你们搬个小凳坐外边吃!哈哈……钱全给你们做粥吃了,哪有闲钱啊?” 对,王大爷的粥里头有肉,价格还不贵哩!难怪,难怪!
“那你提个五毛一块的价,我们还能不来啊?”
“不行不行,都是好多年在这吃的老邻居了!我老王别的不敢说,良心还是有的啊。多亏你们养着我哩!哈哈,我老头子亏得有你们陪着解解闷呢。”
“那大妈呢?”我这个心直口快的傻孩子没忍住就问了出来。我发现周围似乎过分的安静。我也看到王大爷似乎笑容僵了下来。
“你大妈啊,陪着我呢!可不就是她派你们来陪陪我嘛。我这就够啦!有吃有喝,有人说话,干啥不满足?想这想那,争来争去的人还没我快活哩。小妮子你知道不,人要会知足!你往后长大了还像他们来我这小店陪大爷讲话,我也知足啊,哈哈,你说我这傻不傻?”
我听了,眼睛忍不住眨巴了两下,多亏店里雾气重!“这粥真烫!”我大声地说,
“我以后得等粥冷点再喝!”
周围的人都笑了,王大爷也笑了,这种没有任何做作的笑真好听。
王大爷,你一点也不傻,你就是心里敞亮才过得好啊!我不管长多大,都会时常来看你的,陪你说说话,就像这些陪你的人一样!我心里想。
周末的早上总是让人放松的,阵阵谈笑声从街角这家小小的早餐店里传出……
看见书,我就像一个非常饥饿的乞丐扑倒食物上一样,它每天补充着我的精神食粮,让我不得不为之疯狂
记得小时候,夏天纳凉的时候,我都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妈妈辛苦了一天很累的,我全然不知,我喜欢在妈怀里,看着天上的星星,听妈妈讲故事。那段子里,我知道了聪明、善良、正义的阿凡提;知道了勇敢、智慧的神笔马良;还知道了狡猾、凶恶的狼外婆。我幼小的心灵模模糊糊地产生了好人与坏蛋的念头。黑猫警长的故事,让我多年来一直向往着有一天能成为一名警察,我要像黑猫警长那样,用自己的勇敢和爱心让那贪婪的“一只耳”没有藏身之处。在妈妈的怀里听故事是我儿时最幸福的一件事,每每在妈妈的怀里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有一次我竟然梦见王子和他的灰姑娘邀请我参加他们的婚礼,我登上了他们的四轮马车,一直飞到天上去,心情甭提有多激动了,醒来才知道原来是一场梦。
后来,我长大了,已经不满足妈妈讲的故事,我开始独自看书,逮着书就看。叔叔他们每逢我的生日会给我送礼物,我总要求他们给我买书,我不再喜欢那些玩具,因为我已开启了一扇通向书的王国的大门,图书、漫画、科幻书……这都使我感到乐趣无穷。对书的***已经让我着迷了,放学的路上我常常边走边看,有一次,我忍不住在课上也偷偷地看了起来,不想被语文老师发现了。我紧张地站起来,想把书藏起来,怕被没收,语文老师看了看书的名字,没有说什么,只轻轻地说,把书收起来,下课了再看。我至今都非常感激。那以后,语文老师隔三差五地会帮我借来许多书,我兴奋得不得了,就跟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差不多,但从那以后我没有在课上偷偷摸摸地看书。因为有书,我觉得很充实,每逢周末,我常常一个人静静地坐着,与书为伴。
再大些,我已经是书店的常客了,我喜欢到书店里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拿起一本书便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往往一站就一两个小时,有时候,书店打烊了,我浑然不知。也就是那个时候起,我开始阅读名着。一个个鲜明的人物,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我发现孙悟空是自己心中完美的偶像,孙悟空因为三打白骨精触犯佛门禁忌,被唐僧误解,让我伤心又难过,后来唐僧遭难被妖怪变成老虎,孙悟空不计前嫌前来搭救,让我感动又流泪。阅读名着,也让我了解到了中华悠久的历史文化,欣赏了祖国的锦绣山河,我为祖国博大的文化而自豪!
现在我已经不再满足于看书,开始写,书是我最好的玩伴,我发现在书里我能找到我需要的东西。对书的喜欢,让我宁愿放弃休息的时间,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朋友。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诗经》中曾描写过这样一位年轻女子:她隔着湍急的河流,对着心爱的男子大喊:“你若喜欢我,我便摄衣渡河来找你;你若不喜欢我,我便另寻他人,向我提亲的人排了满大街哩!”文末发出“狂童之狂也且”的感慨。
好一个将青春挥洒到极致,用专属青春的奔放,洒脱地去爱、去恨的.女子!
如此女子,必坚信青春不朽。用年轻人的狂妄、潇洒去践行人生的人,即使到了头童齿豁之日,内心深处必定还珍藏着一段明丽而永不朽蚀的青春。
可现实似乎并不如此。明明是“日出之光”、“日中之阳”,却感叹着青春不再,用理性而僵硬的公式,计算着青春逝去的那一天,嘲笑着坚信青春不朽之人的天真无知。这样的人,色未衰而心已老。以老成持重的视角看待本该绚烂多彩的青春,以至于暮气与戾气过早地染指他们的生命。上世纪的伦敦,曾流行刚毕业的医科大学生蓄起络腮胡、戴上金丝镜的“时尚”,以此来彰显自己的老到医术。然而,与之俱来的是腐败、贿赂之芽的潜滋暗长。
草让青春仆从于暮气。以“青春不朽”的观点看待生命,并不是虚妄地渴求永葆童颜,生命不逝;而是让一颗激越洒脱的,甚至“狂傲”的心永远跳跃。“不朽”与“逝去”其实并不矛盾,外在、表象、肉体可以逝去,内在、精神、灵魂却可以不朽。正如金岳霖先生在独居生活中与孩子们一起斗鸡,正如《射雕英雄传》中洪七公疯疯癫癫顽劣不堪却同时豁达善良。
英谚中的一句“年老而勿衰”。年老之人尚不能衰颓,更何况青年们?青年是时代的晴雨表,是潮流的扬帆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自由则国自由”。那么,少年青春则国青春!若是人人都保持一颗“狂”心,则人人都是少年,时代便朝气蓬勃,生意盎然。
朋友,无论你的年龄,绽放青春之花吧!愿“狂童”之心,去热烈地拥抱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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