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双眼紧闭,嘴唇乌紫,她中风的脑子迷迷糊糊的,已经3天了。前两天,母亲的床前是没有人的,而今天,她的3个子女破天荒地都到齐了。老大一脸横肉,倚着床,盯着母亲,眼里有一种攫取的光。小弟小妹各有心事,又仿佛等待着什么。
病房的门被推开,一个声音叫道:“3号床,准备记忆移植。”护士的话音刚落,3个人几乎同时一跃而起。
他们3个人将同时移入母亲的记忆,原因很简单,眼看着母亲快不行了,他们私下开始讨论分遗产的问题。但由于母亲突然中风,什么话也没留下,加上3个人以前从未照顾过母亲,对母亲有多少财产谁也不知道底细。
“记忆移植进入程序。”随着医生的话,3个人立即在大脑里开始了搜寻:……一间阴暗的小屋,潮湿,肮脏……沾满油渍的锅台,落灰的橱顶……这不是母亲的 家吗?这样陌生,却又熟悉。老大心想,当自己含冤入狱时,是母亲四处奔走,解救了他;又是在这间屋里,他休养了一年,然后自己找了媚子当老婆。媚子逼着他 抢占了母亲的堂屋,把母亲赶进了这间破房。从此,自己就再没有踏进这破屋门槛。
小妹开始了“回忆”:……腹部的痉挛,巨痛袭来,生下一个血糊糊的孩子。这孩子的双眼被血糊了个严实,睁不开。有人低下头,在孩子眼上一口一口地吮,吮了七七四十九天,血淤散尽后是一双明亮的眼睛……这不是我 吗?妈说过我小时候眼睛睁不开,原来是这样。小妹的心一阵抽搐,正是这双眼睛,给了母亲多少白眼。
小弟脑海中闪出这样一幅图景:在自己家里,媳妇在大桌上吃得有滋有味,母亲却在门边的一张小凳上,手里拿着一个洋铁碗。媳妇不时用刀子般的眼光剜着母亲……这大约是去年冬天,母亲来自己家住 的那些日了。我忙得不着家,原来小蓓是这样对待母亲,难怪有一天回家看见母亲在擦眼睛,我问她,她还说没什么。
3个人都在“记忆”中泪眼模糊。他们都“回忆”到了一个大包裹,土里土气的没见过。他们怀着沉重的心情打开老屋的门,找到那个包裹,令他们大吃一惊的是,包裹是一双双崭新的保暖鞋,大大小小的,红红蓝蓝的。他们用哽咽的声音数着:“一双、两双、三双……”
爱迪生在天堂生活了多年,2013年5月的一天,过中午了,他还坐在自家檐下看小说。自从来到天堂居住以后,他有了许多闲暇读他喜欢的天马行空的幻想小说,以为读小说比搞发明更有趣。黄金做成的漂着小雪的天空无言地看着他,他投入的样子似乎比专心致志做试验更可爱。这时几声看不见影子的鸟啼惊扰了他的梦……许多年过去了,正如小说所揭示的,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埋葬,但他却觉得自己愈来愈怀念从前。
爱迪生重新披上草青色的镶着刺绣的风衣走到餐桌边。无数仆人精心制作的山珍海味还是不能勾起他的胃口。他又站了起来。天堂也不过如此,他想,为什么往事爱一次次自行爬上他的脑海……是不是该回去看看了……那个也住在天堂的作家福克纳不止一次地提醒他,“老兄,你应该发明一种能实现我小说里的东西……最好重新回到人间看看……我猜想,现在人间比天堂还有趣!”
在天堂,爱迪生天才的勤奋和无数发明依然闻名遐迩,受福克纳影响,经过漫长的数百次试验,爱迪生终于发明了一种重回人间的复活术。这是一种由光电和基因复合而成的新型仪器,多少曾经的还惦念着人间的权贵巨贾纷纷争相购买它……爱迪生也想回去了,特别这几年,一想到家族的衰败的荣誉这件事,他弯曲的嘴唇就紧抿着,脸上显出肃穆的痛苦。
爱迪生于是又回到了美国的尘世中,多少年了,他现在看到俄亥俄州米兰镇却并不是他的前生……故乡盖满了高楼,污浊的空气中充满了各种噪音和磁波,哪里也不安静,非常肥胖的人多了起来,人们更加习惯了彼此孤独地相处……他唯一的`的孙子对他的到来先是感到诧异,但很快变得欢天喜地起来,祖父回来了,重振家族的财富与名望又有了希望……
孙子名叫阿尔伯特,一连几天,他先是滔滔不绝地向祖父讲述自己的遭遇,然后没完没了对着一个小小的没有外接设备的机器说话。这倒是一件新鲜玩意,爱迪生不明白为什么千里之外到处购买产品专利的企业机构能瞬间听得清偏远小镇所传出的声音。孙子不能解释手机工作的原理,只想一味博得祖父的同情——他只知道祖父是一座金矿,能使濒于***的家业东山再起。
为了搞清新时代这项发明的原理,爱迪生访问了科研机构中的一些科学家、工程师。每一个受访者都知道他的大名,对他都尊敬有加。
“我们都是站在您的肩膀上走出来的!”他们纷纷谦虚地表示,并请他签名合影。“造福人类,好,好……”爱迪生抚着长须,“我走之后,看来,人类一天也没有停止过思考和创造啊……”
如果说青春需要一种素质,那么就需要一种更广阔的视野去选择,或者运用那些锲而不舍的青春元素,登高望远人生的辽阔。在这些经过的风雨中,活出生活最朴素的意义和价值。
唐代诗人王勃的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世间风景,用一种悲凉去解读,领悟到的只有感伤与灰暗,或者是悲哀与不堪,那心地的滋味,眼前的景色,也都变得不一般,成为生命最沉重的压力、内心和这个世界最遥远的距离。
人生这一场经过,需要在迷茫中突破,本来就不排除,那些泪水背后的思考、觉醒和长大。哪里有不曾曲折的故事,哪里有不曾落泪的青春,那些出现在生命旅途中的故事,早已成为生命风景的映衬,或深或浅的色彩。
青春对梦想的思考,可以说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需要一个更宽的视野,超越这世态炎凉纷纷扰扰。看见生活那些温暖与明亮,在生命的积极中做出抉择;看破那些浮云聚散的灰色与伤感,做的了自己心地的主人。
青春这条路,是一种历练也是一种态度,去承担一种对人生意义的叩问和追求,活出一种充满力量的状态,和多姿多彩的存在。
都说生活不止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人生在哪里出发,目标有多远,归宿在何方,在李商隐的《夜雨寄北》里这么说,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恰似这青春,不是任由那些来势汹汹的烦恼兴师动众,而是活出内心明亮的观照,最适合人生向前的生命力量。
青春也是一种对智慧的锤炼,温和而理性,欣赏与尊重,不可回避青春这条路的艰辛,更需要砥砺前行,更不免泪水伤痛,这青春也就活成了一场不一样的发现,和生命智慧的风采呈现。
人生需要自己去承担的力量,走过一段旅途,创造一片风景,活得出挺身而出,也活得出善良担待。不忘初心,用自己对青春的信念,活出对这个世界最好的赞美与祝愿。
对于青春的理解,不可否认,它是生命中最丰富和精彩的时光,历练着人生迎接未来的勇气和信念,也成就着人生承担压力和突破困惑的能力,当然也告诉着人生的.遗憾,没有谁能在青春中停留,这一幕幕的生活场景,不是活向了一个猜不透的世界,而是在提醒着人生,好好珍惜,好好活着,好好继续。
职责——永不凋零的花
将士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国泰民安时依旧艰苦训练; 白帆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风平浪静时依旧鼓足勇气; 蜜蜂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丰衣足食时依旧辛勤工作。 而当那吃着鲜美的鱼的小猫依旧不忘职责去捕鼠之时,我们是不是也该叩问自己的心灵——我们的职责是否该铭记于心。
职责是一盏明灯,它亮在我们的整个生命中,让我们时刻铭记着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当朋友把幼小的孩子和丢弃给他时,他明了自己身上那份卸不下的职责,从此,他日夜奔波,将汗水汇成了一条长长的河,滋润着朋友家人的心田。然而生命对于他过于苛刻,朋友的妻子患病在床,年幼的孩子又需要照顾,他还要在外打工维持生计,所有的艰难一时间都重重地压在这个并不健壮的男人身上。这时的他就是抛弃他们而寻求自己的生命之美本无可厚非,可这个伟大的男人从未忘记过那份职责,他坚强地承担着,用自己的行为谱写着一首充满仁义的职责之歌。他就是朱邦月,一个感动了千万人的牢记职责的英雄。
职责是一朵芬芳的花,它开在我们人生的各个角落,让我们时刻感受着它的芳香和美丽。在四川地震中,一个中年男子为了自己的职责护住了身下的四名孩子,他似乎微笑着感受着人么用无限的崇敬为其铺就的天路,那路旁的花朵是孩子们的微笑,那芬芳也留在了人们的心中,任时光流逝岁月变迁,他那份为了职责而奉献的精神将成为永恒,在这个世界屹立成一座也不退色的丰碑。谭千秋,这个在危难之时固守职责的人民教师所带给沃恩的感动,将如其名字般千秋永传诵。
职责是一曲悠扬的歌,它回荡在我们生活的不同阶段,传诵着我们不同的生命之美。在封建制度的压迫下,他不得不为自己的忠诚之语付出沉重的代价,宫刑这个折磨着他的灵魂和身体的酷刑,如一把扎在他胸口的刀,让他生不如死,但就在这最痛苦之时,他没有舍弃自己的职责而安度晚年,他忍痛写作,为了“究天人之际,成一家之言”的职责,为了父亲生前的遗愿,他苟且偷生,备受鄙视却著成了“史家之绝唱”。司马迁这个可怜的人啊,在巨大的痛苦中仍坚守职责,这是一种怎样伟大的情怀?
当我们拥有了可以不去捕鼠亦可以生活美满幸福时,别忽略了那朵永不凋谢的花朵——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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