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经济运行几乎完全凭借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其中价格机制的调节则影响着经济运行的始末,市场在自由竞争的观点主导下蓬勃发展。然而,绝对的自由竞争,只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理想化模式,非完全自由竞争逐渐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常规态势。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入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广泛开展,市场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在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的全球经济大危机中,市场失灵给全世界的社会化大生产带来了重创,价格主导、自由竞争等相继失去了调节作用,市场也无法克服和弥补自身的弱点。此时,“外力”介入市场,拯救日渐萎靡的主要经济体,维持经济运行就成为了必然需求。“需求”决定“供给”,国家以其特有的优势当仁不让地成为介入干预市场失灵的供给主体。然而,如同市场失灵一样,当国家充分介入经济生活调整经济秩序、决定资源分配后,政府同样会出现失灵。政府本身的有限性使其在对市场进行过分干预和指导时,必然导致市场自由和竞争的弱化,加之政府本身不追逐经济利益,当面临公共政策失效时,对市场问题处理不恰当会带来后续诸多严重问题。为此,需在法律的框架内约束政府行为,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并促进和实现市场的经济自由。
一切法律都是基于某种利益而生,依靠维系社会上某种利益而存在的。经济法就是维护社会利益的法的部门。经济法的产生源于市场长期无序竞争导致市场普遍失去活力。伴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崛起, 市场不正当竞争现象愈演愈烈,在传统的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调整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出现困境并失去优势时,经济法以其特有的功能担负起调整其他法律难以克服的“市场失灵”的历史使命,同时经济法通过维护和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价值选择,最大限度地担负起抵减和弥补因政府干预过大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率下降等“政府失灵”的历史使命。因而,经济法的出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经济法是国家根据社会整体的经济发展阶段,针对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更多地强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并以此为基本价值目标,通过对公权和私权的平衡协调,促进社会整体效益的提升。这与民法和行政法的价值取向有着非常明确的差异。国家通过经济法的实施来调节社会资源和利益的分配,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不正当的市场竞争,使市场经济秩序回归自由、公平、合理与安全。
总之,虚拟经济必须通过其对实体经济资源配置、规避风险、提高效率等途径来促进经济增长。尽管虚拟经济系统有其自身的运作规律与成长过程,但是,实体经济始终是其基础,制约其发挥,要系统地分析两个经济系统内部和系统之间的对立和统一,从而协调发展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由于市场长期无序竞争出现了其他法律所不能调整维护的法域,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进行调整、协调、干预所形成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社会关系理论而渐构造出了经济法的雏形。经济法所保护的法益和形成的社会影响在经济法克服市场失灵的干预和调节中必然展现出其他法律所不能及的优势。经济法主张均衡干预, 即在保障私权的同时追求公共利益,维护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和谐一致, 克服市场失灵,使市场达到均衡发展。
(一以公共效益为标准的经济法均衡干预
市场缺陷和市场失灵是国家干预的依据,但国家干预的经济法手段首先要考虑的应是公共效益,公共效益必须具有合目的性和纯粹的公共利益性,并以此为前提,来限制和约束私权与个人利益,从而实现均衡干预。
(二连接内外,增进合作经济的协同发展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每一个国家都置身于全球经济的影响之下,离不开全球经济的竞争与合作,在此背景下经济法能否真正体现出适当调整国内外的经济关系,促进双边经济合作关系的功能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经济法应不断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涉及连接内外和加强经济合作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促进企业掌握先进生产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经济法要求相关企业重视经营效益,逐步建立一套合理高效的经营机制,使企业在提高生产和经营效率的同时, 一方面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对高消耗、高污染、投入多、产出少的粗放式企业进行更为严格的约束和限制;另一方面促进企业与时俱进地掌握先进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四统一国内市场,排除地方势力的干扰
经济法应促进“行政性集权”和“经济性分权”,由于行政分权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地方利益集团比起中央政府,显然更存在阻碍市场流通的可能性,因此中央政府的行政性集权有时候显得非常必要。然而,单单“行政性集权”只能解决地方和中央的关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只有真正实现“经济性分权”,把权力还给市场, 由市场来配置和调节经济活动,才能真正建立起现代市场经济体系。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的经济法,才能在经济自由和国家干预中实现动态平衡;只有选择适合经济发展的路径,坚持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协同发展,才能实现在法律约束下的真正的经济自由;只有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经济法本身,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与现实使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实现“社会本位”及“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取向和最终价值目标。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印在我的脸上,迷迷糊糊的我挣扎着撩开右眼皮,看向闹钟……已经七点半啦!我“噌”一下从床上蹦了起来——今天可是作文比赛的日子,可不能迟到啊。我以光一般的速度冲出了家门,一抹嫩黄出现在我的面前——是“小黄”!“滴”一声,我飞一般的驶向了车站。
到了车站,刚把“小黄”安置下来,一位爷爷就有打开了它不知把他带向何处。我掏出手机,想要看一下几点了。按了一下,没反应,两下,还是没反应。啊!都是我这个马大哈昨天晚上忘记给手机充电了,这不今天早上就馈电了,又翻了翻包,充电宝也没带!诶,怎么今天早上那么不顺利,难道是碰到“水逆”了吗?我一遍垂头丧气,一边等着车。
“囡囡啊,是不是手机没电了啊?”一个苍老又不失韧劲的声音传入我的耳中。转身一看,竟是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奶奶。我心里想:奶奶啊,谢谢您的好心,可是您又怎么帮得了我呢?“是手机没电了吧,你看那里有个充电的地方。”我循着老奶奶值得地方一看,好像是有那么几个人正排队干着什么。我走近一看,竟然有几个充电宝。“这叫共享充电宝,”老奶奶解释道,我不禁有些惭愧,感叹自己都没一位老奶奶跟得上时代的脚步,“这也是我儿子前些天告诉我的。现在过日子真是方便的嘞,我呀平时上菜场去都是骑什么摩拜啊,小黄车啊,到了菜场还有共享菜篮呢。这倒有点像我们小时候在弄堂里的生活,那个时候家里都穷,这家有辆自行车,那家家里有小孩玩的玩具,邻里之间都互相分享着用,那时候啊真是开心啊……”
跟老奶奶聊着聊着,手机已经冲了将近一半的电,车也来了,我连忙向老奶奶道别,向考场进发……
于是我便写下了这篇文章来赞颂如今的共享时代。前些天看了一部纪录片叫《辉煌中国》。其中就有提到说问外国人最想带回国的的中国特产是什么,其中之一就是共享单车。可见中国的共享行业已然影响了全国乃至全世界。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为中国的这一飞跃而感到自豪。让我们一起尽情的共享这个“共享时代”吧!
走出考场,井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没带雨伞?别担心,来把共享雨伞吧!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共享资源正陆续出现,它们也不可避免地与我们每个人产生密切的关联,逐渐地改变着每个人的生活理念。
纵观人类的历史,人们的物品从共享转化为私有,而现在,一个新的时代——共享时代再一次出现。共享单车、共享书店、共享篮球……它们在让人们享受的'同时,也引发了广大人民对此的热议与思考。其中,共享单车无疑是最广为人知的。马路边、车站旁……到处可以看见他们的身影。取出手机,点开APP,对准车身的二维码扫一下,就可以骑车了。各大共享单车公司也常常竞相进行推广活动,很多时候可以免费骑车。这样方便又实惠的共享资源是不是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
其实并不全是。不少人利用共享单车的管理漏洞,进行了许多不文明的行为,有的共享单车被拆掉锁占为私有,有的被推倒损坏,这些都对于共享资源的发展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他们可能是为了一时的利益或为了发泄坏情绪,破坏那些原本为了造福人们生活便利的资源,不为他人着想。那么,如何去改变这种现状呢?
我觉得引起这类现象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人们生活理念的不同,因此要转变人们的生活理念。或许不少人最先使用共享资源时,内心会带着猎奇的心态和占了便宜的窃喜。但当更多的共享资源出现时,随着使用次数的增多,人们更多地感受到共享资源为他们的生活带来的便利,也就渐渐认可了共享模式,也会更自觉地去维护共享资源。这就是一些人生活理念转变的过程。
因为当新事物出现时,它们改变了原有的生活模式,人们的本能会希望生活不被打乱,通常会排斥新事物。但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新事物一定会不断的涌现,并继续推动着时代这个大齿轮。久而久之,人们就会接受新事物,适应新模式,并改变原有的生活理念。人们实际上一直处在一个时代的适应期中,在共享时代亦是如此。
如今,我们已拥有众多的共享资源,它们无一例外地带来了便捷的生活,以及更健康的状态。让我们一起用文明的的言行去维护它吧!
处在共享时代,意味着历史的又一次再现。
拥有共享资源,意味着社会的又一次进步。
改变生活理念,意味着生活的又一次变更。
一、问题的原因分析
第一,农村干部综合素质匮乏。大部分农村干部都是从当地农村选举或举荐出来的,大多文化水平有限,也没有经过正规的合同管理方面的培训,缺乏做好合同管理的思想、信心和能力。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干部较低的文化水平直接限制了他们对相应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接受能力,大部分农村干部都没有相应的法律常识和政策积淀,使得合同管理存在很大的盲目性。第二,缺乏专业的合同常识和知识。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的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有些合同在订立和变更时,并不是以书面的形式出现,而是以口头形式,这使得合同当事人双方在时间较长的合同期限内很容易改变约定,很容易产生合同纠纷,给双方都带来麻烦和损失。很多合同并没有将双方的权责做出明确规定,使得违约、追责等无法解决。有的合同中缺乏相关法律条款的引用,使得合同失去了应有的科学性。而上述几个问题出现的直接原因就是农村干部的文化水平、法律常识较低,从而在经济承包合同内容方面做不到专业化和科学化。第三,自身条件的限制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农村合同管理受到诸多自身条件的限制,比如理论和实践的匮乏、物资的紧缺、专业人员的缺乏、思想意识方面的薄弱等,使得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较于一般的合同管理工作存在很大的特殊性和困难。另外,由于许多外部环境的影响,比如政府和农民的不支持、政策法规的变动、经济承包市场的变化等,使得农村经济承包合同在制度的确立和执行方面得不到理想的效果。
二、对策与建议
根据以上出现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我们提出对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的几点建议。
1.提高农村干部综合素质首先,在广大农村干部中大力宣传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他们树立合同管理意识,从思想上重视对合同的管理;其次要重点培养农村干部的责任心,采用责任制和奖惩制相结合的方式,软硬兼施,提高农村干部的责任心,并且注意在合同管理机构及部门重点选用责任心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人员;第三提高干部员工的文化水平。政府部门应该定时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提供机会鼓励他们继续学习或深造,切实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动态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综合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并坚持中央及本省对于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干部进行法律普及,帮助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和执行工作更顺利地展开。
2.明确规定统一合同形式乡镇政府行政部门要对上交的各种农村经济承包合同进行强力管理,按照同省、同地区或同范围对合同的格式进行统一,对于原有的合同要进行清查和整理,并及时补全相应的手续,尽可能地将农村经济承包合同带入规范、标准的作业道路上来。尤其对于合同中的合同基数问题,要确立以指标为中心的管理方式,对可能影响指标变化的因素进行及时排除,比如为了不使物价上涨对指标产生影响,就可以在条件允许范围内将货币指标改为实物指标,按当年产品的实际价格,换算为实物指标。
3.建立健全的经济承包合同管理体制明确合同管理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可以将县乡两级划分为同一级成立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并办理工商物价准发的县乡两级合同鉴证、仲裁纠纷等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成立县级合同仲裁委员会,委派一名专人专门负责经济承包合同业务,使得各级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具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应该明确规定各类农村经济承包合同都要一式四份,一份由本村合同管理小组保管,一份由当乡合同管理委员会保管,剩下各一份由两个当事人保管。无论是乡还是村都要将合同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相关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定期业务报表的制定和上交,以乡为单位起报各项经济承包合同指标,从而为上级部门宏观决策提供参考。
三、结论
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繁琐、全面的工作,其质量的好坏受到多方面因素的相互影响,仅仅依靠某一问题的解决或某一方面的改善是无法提高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管理质量的,只有在充分结合当地经济特点的前提下,客观、认真分析经济承包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参照管理目标统筹兼顾,寻找出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才能顺利展开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一、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强化市场经济意识
艰苦创业是我国劳动人民的传统美德,山区农村自然条件差,农业生产条件落后,农业生产方式单一,没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是绝对不行的。然而,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仅靠艰苦奋斗的精神是难以实现农民增收的,只有发扬艰苦创业精神,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变传统农业,实现农产品的规模经营,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才能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才能推动山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是新阶段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取向,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山区农村贫穷落后,并不是穷在农业上,而是穷在农业没有形成产业化经营上。因此,必须深化对农业产业化的认识,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路子。一是提高农村工业化水平。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要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要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把国家和省(市)级龙头企业作为重点,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一批有发展前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加以扶持,增强其核心竞争能力。通过这些企业,打造本地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名牌产品,使其成为农业产业化的支柱。对现有经营状况一般但有一定资产的企业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引进有资金实力、较好品牌的企业进行改造,通过注入资金,引进机制,使之尽快壮大起来。要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选择优势项目,引进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通过吸引有较雄厚资金的城市民营企业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增添新鲜活力。二是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把山区农村经济发展与加快城镇化进程结合起来,坚持走大中城市和农村小城镇同步推进,协调发展的路子。城镇化是集聚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扩展农村经济发展空间的主要渠道。发展小城镇的关键是繁荣小城镇经济,把引导乡镇企业合理聚集、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要发挥城市间的经济联系,发挥大中城市对小城镇发展的带动作用。三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农民工资性收入是近几年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要积极创造条件,吸纳农民进城务工,最重要的是对外出务工农民加强组织引导和素质培训。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劳务输出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就业技能、法律等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同时,要健全劳动保护机制,维护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山区农村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
十八大指出,要“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山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落后,主要表现在交通不便,水电不通,信息闭塞、生产工具落后等方面。因此,要建设一批有利于农民直接受益和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把改善山区农村基础设施作为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来抓,为山区的开发和开放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培养高素质农民,实现农民增收
实现农民增收,推动山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对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造就新一代农民才是实现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的治本之策,当务之急要认真抓好两方面工作。首先,要提高认识,在全社会形成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的共识。农村劳动力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农民增收的关键因素,高素质的新型农民队伍是推动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强动力。其次,要整合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力度。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要整合好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要整合好农业内部的各种优质培训资源,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将农业系统内部的力量实行整合,农校、农广校、农民教育培训中心都要努力发挥其整体功能。要借助其他各行业的教育资源为我所用,特别要注重发挥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同时,要加快农民科技教育体系的建设,提升档次,完善功能,提高质量。当前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的重点是提升基层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改善培训条件,完善培训功能,建立和完善一批适应需要、手段先进、灵活高效,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民科技培训基地。
五、加强山区农村领导班子建设
山区农村领导班子是发展山区农村经济的坚强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其好坏直接关系到山区农村的经济发展。因此,要把山区农村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中心任务来抓,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好”的要求突出抓好党支部班子和党支部书记的选配,建立起一个富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群众信任的好班子。同时,注重调动党员发展农村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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