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的夕阳渐渐隐去,散发出生命最后的薄光。那麻雀,那一只,两只麻雀,却掠过黑纱,在浓墨中飞翔。我愿化作一只麻雀,同它们一起前往故乡。——题记
偶的几生鸟叫,将我从重返故乡的梦中唤醒。念念不舍的睁开合了一夜的眼,条件放射似的伸了个懒腰,便爽爽的哼起了曲,伴着鸟鸣,起了床。
风吹飘了帘,迎面扑来,清香的气息,微微的光线,还有依稀的鸣叫,没错,那风已经融合了光,融合了鸟鸣。我已抑制不住好奇,打开窗帘,一抹浓雾,不清晰。仍能看见树梢摇晃,鸟声依旧不断,但不见鸟影。
我们去散步。这儿像个林间小道,来了半年了,但却仍不熟悉,也从未注意到周围的鸟,或许是太少的缘故。我抬起头,四周环顾,几片新发的树叶飘落下来,也正因此那一只,两只鸟便飞了下来,轻啄着树叶,仿佛在说对不起,又如在对这新生树叶柔弱生命的惋惜。仔细看看它们:麻灰的毛,灰黑的嘴。再想认真看一下时,却发现了我们,唧的几声飞走了。大爷说,那是麻雀。抬头仰望,它们已经灵活的飞走了,不见踪影。飞去哪了呢?回家了!仔细寻找,却没能找到过鸟巢。它们的家在哪儿?在遥远的天边嘛?
我的家也在天边,在很远的地方。那里也有鸟,多的数不胜数:青鸟、红色的嘴,甚是妖娆;斑鸠、他是灰色,代表朴素;喜鹊、有黑有白,古灵精怪……最常见的便是麻雀,灰黑双色,神秘质朴。素有偷食专家的“美称”。大人们并不爱它,而小孩子就喜欢它那“贪心”的脾气,抓起来容易多了。将它握在手里,感到了生命的律动……不久,便在爷爷的“命令”下放走了它,看它飞走了,飞向了遥远的天边。
如今,在这离故乡遥远的天边看见了麻雀,稀稀疏疏,却分外亲切。我养成了个习惯,会隔三差五的撒上几颗米粒在窗台,静静地看它啄食。发出熟悉的声音,完后,它唧唧——鸣谢,我多想将他捧在手里,靠近我的心脏。让我听它,让它听我,“怦怦”的心跳。
我愿伴它们飞翔。
我愿化作一只麻雀,前往故乡。
说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们比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体的或者大家已经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较,使读者通过比较得到具体而鲜明的印象。
小时候的你最讨厌被我们洗澡,每次把你按在盆里,你都会挣扎的出来再在地上打滚,又是一身脏。可是后来的你每次到了炎夏不也是自己往水坑里跳吗?
你最喜欢和我妈一起去串门、上街,有时却会被拒之门外, 这样的你还是守在门口。即便有时候让你进去了,只要时间一长你也受不了,可怜兮兮的望着我妈,不时的叫叫提醒该走了。
你总是潇洒的走街串巷,不管你跑到哪里最后都能自己回到家,可是为什么这次你回不来呢?
记得以前每天清晨睡醒,你都会跑进来趴在我或是我爸的面前,让我们狠狠的摸摸的你。好像如此这般,你才能心安理得的去外面疯玩一天,可是你记性一向很好,只要一到饭点又会准时出现,贼得很。
你个头小,却总爱惹事生非,一定有很多死对头。记得你每次见了婶婶家的那条狗,你们两个总是龇牙咧嘴,一副互看不爽的样子。不过你还是很怕那条大黑狗是不是?每次见了他,都会夹起尾巴低着头捏捏的溜墙根,逊毙了。前街你的`死对头最多,所以我们不想让你跟我们去,可是你这家伙每次都会在我们走不远时,收起佯装守家的伪装,探出头偷偷看我们,然后以秒速冲刺跟上我们。等我们再想哄你回去已为时已晚,你呀,心机太重。
你有个行为特招人恨,就是飙车,虽然被打了很多回,但还是死性不改,看来你是速度与激情的死粉。直到最近两年上了年纪,你才收敛一些,其实我知道你就是看不上那些在街上横冲直撞的家伙,因为毕竟你还从来每跟自行车飚过呢,对吧?
你还特别爱耍小性,有次犯错被我爸打了一顿,然后就是说啥也不吃饭了,最后还是解铃还须系铃人,我爸摸摸你之后,你又撒欢的去吃了,没骨气。
说起来和你同辈的差不多都已归西,也只剩下你了吧,不知道你看着那些小狗狗不断的长起变成大狗又生出许多小狗后,会不会也聊发时光匆匆的感慨呢?不过凡是小时候在你的淫爪受过气的小狗狗长大了见到你还是怕得很啊。哎呀,怎么搞得你很厉害似地。
前天你吃完晚饭又出去了,可是你却没有再回来。我们猜测你凶多吉少。可是像你这样的老家伙,谁会要你呢?要你做什么呢?也有人说估计是你觉得自己大限将至,不忍被我们瞧见,就自己悄悄的找个地方自尽了。
想你这十几年来曾经年少风光,最后暮色寥寥。到老了,你还真的会那么潇洒的就抛下我们,任性的走了呢?
空荡的院子不在有你的叫声,安安静静,就连平时嘴里最烦着你的我妈也开始想念你。
虽然结局种种臆测,但我还是希望你是潇洒的离开的,把怀念撒进空气中,吸一口都是你。
为了把复杂的事物说清楚,还可以采用图表法,来弥补单用文字表达的缺欠,对有些事物解说更直接、更具体。 使读者直观,一目了然的了解事物的特征。
家乡的土地不一定是最最富饶的,但它是每个游子想念的港湾;家乡的景色不一定是最美丽的,但它是乡人魂牵梦萦的迷恋,家乡的人不一定是最富有的,但他是质朴无华的平凡!家乡如一杯浓茶,苦涩中散发着无穷的清香,家乡如一壶老酒,甘冽而醇香。乡情是每个人幸福而美好的回忆密码!
我的家乡,虽不富有,但那里却有我最美好的回忆。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唤醒了春天,万物复苏,春暖花开。果园里,梨树、杏树,争奇斗艳,好一派热闹的景象!俗话说“清明前后,种瓜点豆”,这是春种最好的时节,农民们都忙的昏天黑地,播种着自己的希望。路边的小草也正努力着钻出地面,探头探脑的观察着新奇的世界。我赞美小草这种不惧春寒、锲而不舍坚韧的精神,它深深打动了我。
夏天的村景,很迷人。麻雀在枝头欢快的歌唱,黄鹂在枝头愉快地舞蹈。田地里的小麦一片碧绿,玉米挺拔茁壮,这是勤劳的成果,也是丰收的好兆头!路边的小草今非昔比,已变得更加苍翠有力,而朴实农民伯伯则没有休息的时间,正抵着烈日在农田地里,汗流浃背、辛苦并快乐着!
秋天的村庄则是一片丰收的景色。成熟的玉米一个个金灿灿的昂首挺胸,等待着农民伯伯来收获。那玉米枝叶则特别调皮,农民伯伯收玉米时,玉米杆就像在那保护孩子一样保护着玉米棒子,不时的刺一下,刮一下,不让农民伯伯夺走他们的孩子。虽然农人的手刮成了刺刷子,但他们脸上却闪耀着喜悦的笑容。昔日的小草,如今已变得变的枯黄,软绵绵的躺在地上,园子里的树上挂满了金灿灿、红彤彤的果子,你若随便摘一个,张大嘴巴咬一口,味道好极了,甜甜的汁水立刻溢满嘴唇!秋给家乡增添了丰收的色彩!
乡村的冬景更令人难忘。冬日的太阳很慵懒,很晚了才将阳光照在挂在屋檐下的玉米辫子。忙碌了一年的人们可以坐在火炉前,砌一杯热茶,煮上热气腾腾的饭菜,尽情享受属于自己的那种温暖与舒适。冬日的夜晚非常宁静,除了远处深巷几声犬吠,再听不到一丝声息。
哦,浓浓的乡情啊,你如一缕袅袅炊烟,让彷徨者看到冬日的温暖;让漂泊者有了停泊的港湾,即使在遥远的地方也能望见归途的方向!
小时候,吟咏着“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还不能理解诗中所带有的浓浓的乡情;长大后,歌咏着“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已能体会诗人的内心情感及诗中的感情;现在啊,望着月亮,轻声朗诵着“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内心情不自禁地涌上一股思乡的暖流。
在《元修菜》中,苏轼钟情于巢菜,在上面寄予了他的思乡之情。试想,诗人离家已有十五年,而今又遭贬谪,被羁管于他乡异地,连小孩子说出的话都是“楚音“,他怎能不想家呢?而家乡的亲人多已逝世,最能勾起他回忆的便是自小食用的巢菜了。于是,他在巢菜上寄予了他全部的乡情。而从诗中看,其思乡之情深意切,有时竟达到了不能自己的地步。
余光中的《乡愁》中,从内在感情上继承了我国古典诗歌中的民族感情传统,具有浓厚的历史感与民族感。同时,台湾和大陆人的长期隔绝,漂泊在孤岛上的千千万万人思乡情怀,客观上具有以往任何时代的乡愁所不可比拟的特定的广阔内容。我想,这也是余光中内心一种对故乡的强烈思念之情。
《回乡偶书》是唐代诗人贺知章老先生写的一首诗,可谓是唐诗中的极品。贺知章一生仕途顺利,告老还乡时,可以说是“衣锦荣归”,但诗人没有描写那些为世俗所羡的情态,只是刻画一个久客回乡的普通人的真情实感。全诗抒发了山河依旧,人事不同,人生易老,世事沧桑的感慨,诗人回到熟悉而又陌生的故乡,心情难于平静。诗的感情自然、逼真,内容虽平淡,却由表及里透着诗人浓浓的乡情。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乡情,虽然不如苏轼情深意切,不如余光中令人深思,不及贺知章自然逼真……但我们的乡情都是独一无二的,让我们把乡情放入一只只纸船里,让他们随着河流飘到故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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