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成语故事是指鹬和蚌争斗,相持不下,最后被捕鱼的人捉住。用来比喻双方相争不下,两败俱伤,第三者从中得利。出自《战国策燕策二》:“蚌方出曝,而鹬啄其肉,蚌合而钳其喙……两者不肯相舍,渔者得而并禽之。”
战国末年,七大诸侯国互相讨伐,战乱频繁。有一次,一个名叫苏代的说客去拜见赵惠王,劝他别进攻燕国。他先给赵王讲了个故事:一天,天气非常晴朗,蚌便把两片硬壳张开,在河滩上晒太阳。一只鹬鸟见了,就迅速地把嘴伸进蚌壳里去啄肉。蚌赶紧合上硬壳,钳住鹬鸟的嘴不放。鹬鸟啄肉不成,嘴反被钳住,便威胁蚌说:“行!你就别松开壳,等着瞧!今天不下雨,明天也不下雨,把你xx!”蚌毫不示弱地回敬道:“好啊!我已经钳住你的嘴。你今天拔不出,明天也拔不出,把你饿死。”蚌和鹬鸟就这样在河滩上相持不下,谁也不想退让一步。时间一长,它们都筋疲力尽。这时刚好有个渔翁路过这儿,见它们缠在一起不能动弹,便毫不费力地把它们一起捉住了。讲完故事后,苏代又说:“如果赵国去攻伐燕国,燕国竭力抵抗,双方必然会长久相持不下。到时候,强大的秦国便会像渔翁那样坐收其利。请大王三思而后行。”赵惠王觉得苏代的话很有道理,便表示不再去攻伐燕国了。
还有一个成语叫做“坐收渔利”,也是从这个故事里得来。
说到法制,它总给人以庄重、严肃和崇高的`感觉,人们总是认为他们离法制很远,其实,它与宗教、信仰和规定一样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因为有了法制,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序;因为有了法制,我们的权利才会得到应有的保障。身为祖国花朵的我们,怎样才能从羽翼未满的小雏鸟变成展翅翱翔的雄鹰呢?我们要做很多很多。
我们身边无时无刻都有违反法制的事,人们会为受害者的悲惨遭遇感到悲伤,也会为罪犯的凶残行为感到愤怒,有时,人们会无法判断到底是谁的错,就像交通事故一样,双方都有责任。但是,不管是什么事,就算人们知道,都不会用罪犯的得到的后果来告诫自己,所以才导致违反法制的事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
我在很早以前,就养成了读报的好习惯,每当看到报纸上有新的大新闻,总是很快地拿起报纸,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其中,有几个故事我仍记忆犹新:
一位三年级的女孩,在班级里成绩很优秀,一天早上,她跟着奶奶上学去,奶奶骑的是电瓶车,在一个十字路口,她们要穿马路了,奶奶确定应该可以过了,就带着孙女过了,当她们刚走到马路中间的时候,一辆被称为“马路上的巨无霸”的工程车飞速地奔驰过来,而车的正前下方是一个盲点,驾驶员看不见那两人,就直接撞了上去,撞上去之后,驾驶员似乎没有感觉到撞到了什么东西,就继续往前开,把祖孙两人推了几十米后,终于有人注意到了汽车轮胎下的人,经过多声大喊大叫,才把汽车喊停,这时的祖孙二人已是鲜血淋淋,女孩的脑浆都被压了出来,路人看到了纷纷感到恶心和难过。由此,人们都不再让老年人接送孩子,这样,既是孩子的出事率降低了,又保障了老年人的安全。还有一件事是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一位司机驾驶大货车行至国道323线,将横穿马路的一名6岁男童碾压致死,一名仅6岁的儿童就这样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这起交通事故只因男童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不可以翻越防护设施”是交通规则中明确规定的,可是,经提醒的人们总是不会改变主意去绕道行走,执意要走自己现在走的,并会想:没事我心里有谱,绝对不会发生事故,再说了,这样不就可以少走几步路了么。他们就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而送了性命,几步路难道还不如人生最宝贵的东西―生命么?这种走捷径丢性命的事故数不胜数。这难道还唤不醒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的心吗?
我们必须开始行动,宣传法律,使人人知法懂法守法,让我们的社会多一份安宁、和谐,少一份威胁和悲剧,让我们的社会充满爱。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
小时侯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守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它的法律,那么就会乱成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因为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但是,有些人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亲人难过,。社会上的一些人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偷窃的路,他们不但违反了法律,而且自己还损毁了自己的形象,家属们知道他们偷窃后,经常提心吊胆的,走路不敢抬头,他们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越偷越多,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些人的行为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的知道我们要遵守法纪。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有人说,我们这样的年华。唤做"花季,雨季",珍贵娆美。人生的花期只此一次,光阴穿梭,便再不回头。若"花"只因无知而一夜夭折,若"雨:"只因一时迷茫而错失一生。支离破碎的青春。谁也拼凑不起。
如同水晶,越美越脆弱危险,在这个自诩"张扬性格的"年代,还有多少年轻的目光,会定格在这个叫做"法律"的词上,一听见"法"的说教,很多同学便会不自觉的皱起眉头,请先收起你早已不耐烦的心,你可以为你的生命选择一切你想要的生活方式,但相信谁也不会选择"嘎然而止"。"法"是一艘为青春护航的舰艇。守法便守住了旖旎炫目的青春。
不管是在学校中,还是在社会上。很多同学仅是为了四个字而筑成大错,便是"争强好胜"。请允许我用一句很老套的话来向你们阐述一个词"谦让",谦让是中华民族五千年遗传下的优秀品德,古语如酒,新酿的不一定差,但珍藏越久的却必定越香。人生岂非儿戏,一时的情感不能代表一生,又何苦一时意气用事而毁了一生。古人云"小不忍,则乱大谋",而我们则是"小不谦则乱一生"啊。"争强好胜"简简单单的四个字,聪明的人会用聪明的方法去看最后的结果,谁"强"谁"胜"一时的倔强和武力又能说明什么
再者便是"刺激"这个诱惑的词,仔细掂量,刺激可以如"莱特兄弟"一样开创飞天史,也可以如罂栗一般,诱惑的外表下,尽是毒烈的种子,我们要以健康正确的目光去看待它。便要用健康正确的思维去看待它。
在这个娇艳夺目的青春年华,面对我们脚下人生的黄金之期,"法制"的光辉,仿若我们青春指挥官中的指挥棒,通过每一个音律的波动,才能奏出最和谐的青春交响,没有水的海洋。就没有鱼的天堂,没有法律意识的青春。就不是最灿烂安宁的青春,莫要等到那冰冷的泪划破旖旎的青春;莫要等到那明灿的花凋零与彻骨的寒夜,才空悲切。知法懂法守法,才能守住最美的青春。
我们大家都是成长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没有了法,那你会想像这个社会还会有“秩序”一词吗?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们有《教师法》。还有许多保护着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这些法保护着我们现在安定、和谐的生活。
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
维护人格尊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第8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儿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们儿童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那我们可以大声说出“不!”在《中国少年报》曾经报道过一件教师侵害学生权利的xx。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塔里木乡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张勇海,因为打扫时有一根扫帚秸秆没有捡干净,被检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师很生气,让全班同学打他3个耳光,轮到第三个同学时,他哭了。挨了90个耳光后,他被打得左脸肿起,右耳鼓膜内陷充血,耳中嗡嗡乱响。在医院里休息了2个月,才重返学校。我希望这个老师以后不再打人,不要太凶了,如果是父母亲或老师打我,那我就会大声说:“不!”
任何游戏,任何赛事都离不开规矩和规则;在我们人类的共同生活中,更离不开规矩和规则。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和法规,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任人遵纪守法,整个社会才会正常运行。
人只有遵纪守法,法律法规才会保护你。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
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今后各项活动中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法制教育学习中,使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法的知识,使我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不断与我的工作结合起来,使我在学法的同时也在用法不断我的法律知识,更好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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