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著,原名为《TheChacterintheRye》,于1983引入中国,正式译名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作家塞林格写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以一个青少年的角度深刻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的腐朽的社会状态。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叛逆,对身边人和事都极其不满的16岁男孩。他对于身边发生的是感到迷惑,他心中找不到属于自己的真实存在感。对于他来说,在他的世界里,善与恶,好与坏,好像总是找不到一个固定的支点,使其平衡。因此,他内心极其痛苦,精神以及心灵都饱受摧残。在这种痛苦达到一种饱和状态时,他对自己最信赖的人,他妹妹说出了内心最真实想法:我要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对于主人公霍尔顿来说,就是在一片金灿灿一望无际的麦田里,那里有着成千上万的孩子在奔跑,而麦田的另一头是悬崖,孩子们不停地奔跑,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于是,主人公霍尔顿想当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就可以在孩子们遇到危险时及时守住孩子,把他们带到安全的地方。不论在什么时代,怎样的背景下,我们青少年都会经历一段精神上的困惑时期。而这部小说就是描述青年人的心理状态,并提出了一个关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美好的畅想!就让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永存一个这样的“守望者”并且努力成为一个“守望者”,成为能真正能净化他人心灵的人吧!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此刻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厌恶周围肮脏的世界——他厌恶伪君子,厌恶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光……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我的心事也只能被自我扛着。
霍尔顿一向都期望自我能够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向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能够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必须要躲避着父母。他一向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我,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好处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能够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期望他像哥哥一样能够成为出人头地的人,但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我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完美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我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六月的麦田像是影子般,在我的梦里层见叠出。我可能是一只喜爱麦子的小鸟,或者是一个恋于收获的人,即使已被十月萧瑟的风吹着,但还是徘徊在六月的金色里。直到有一天我决定舍弃。
那是一片涌动着不寻常力量的金色麦田。从近处到远处,若轻若重地涌动。空气中总是充溢着麦子的香,成熟的香,撼动人心的香。六月明媚的阳光,柔柔地笼罩着这金色的海,给我一生都难舍的回忆。金灿灿的`流光中,是我的沉郁,这一地的繁盛,如何能斩得尽?我担心因为荒凉会带来侵蚀的寒冷,从天至地的空虚,而我只是想尽可能地保留这片麦地。对我而言,它已经不是一片等待结束收获的麦地,而是一片让我执著守候的幻境。它的深邃宁静,丰盈旖旎,牵缠着的浓烈麦香,早就侵袭了我的身体,削弱了我的意志,我将一无所获——颗粒无收。最初的期盼陡然毁灭,而我仍是渐行渐远,受着梦魇的牵制,模糊了一切。冥冥之中,我还有一丝理智,幻境终究是假,投入的精力固然有去无回。苦苦的期待与耕作不是为了欣赏,我应对自己的付出予以回报,用双手完成承诺。而我更愿意放弃口中的甘甜醇香,舍弃这金色的海。只是,每一个可爱的麦穗不会很快消逝,我走得很慢……背后,是金子般的麦地,流光溢彩。我纠结这喜悦与哀伤无奈地永远走开。
在图书馆里,我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 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 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 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 机房中学生不断。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 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 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 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明天必定会是金碧辉煌!
麦田的四周长着许多四季常绿的松柏和枫树,松柏就好像是高大的卫士,一年四季都保护着麦田,从不间断。而枫树犹如鼓舞松柏的小姑娘每到秋天它那红的、黄的枫叶,就好像是特别为松柏鼓舞而做的亮光花一点儿,一点儿地洒下来。
我们一家走在麦田边的小路上,向前远眺,只见有许多人都在收割麦子,我虽然看不见他们的表情,但我想他们一定非常高兴,因为今年麦子长的出奇的好,丰收的气息还不时从四面八方飘来。
走进田野里,身边的小麦在微风的`吹拂之下,还不的向我招手,好像要告诉我农民伯伯为了它们付出了多少汗水,多少劳动。我想:“是啊有句话说,春播,夏忙,秋收,冬藏。一年四季,农民伯伯为了庄稼长得好,付出了太多的时间和心血。每当秋天来到时,农民伯伯就非常高兴,看着这些庄稼,就觉得以前的辛苦都没白费。
时光如水,夕阳西下,我马上就要告别麦田了。临走时,我拾起地上的一些落叶,在纸上拼了一幅画,当作纪念,然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一望无际的麦田。
金色的麦田,在我眼里是最美的!我爱金色的麦田!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塞林格带有自传性质的一部小说。小说主人公霍尔顿因5门功课中的4门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由于某些原因,他也不能直接回家,于是不得不在外漂泊流浪了两个多星期,原本,他是打算到西部去的,天天不遂人愿,却因妹妹菲芘的跟随而打消了这个念头。后来,他最大的愿望便是能够是做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就能保护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不掉下悬崖去,但最终,他在大病了一场之后不得不再回到学校继续上课。大病也就意味着霍尔顿的大彻大悟,意味着一个人的生活最终要与现实接轨,意味着我们的叛逆是错误的。
主人公身上充满了叛逆色彩,他打架、逃课、吸烟、酗酒、等等,都是青春期孩子身上典型的叛逆特征,他厌恶学校,以及学校里的老师、同学等一切的人和事,他总是希望逃离现实生活而到自己理想的世界中去,却又一次一次被现实打击的失望彷徨,一次次的提醒着他,理想与现实之间是具有差距的。
的确是这样,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反差,你的理想,往往就是你在现实中无法得到却又渴望得到的东西,现实越糟糕,理想就更美好。而理想只有通过我们的努力才能够得到实现。小说中主人公的理想很美好也很朴素,但对于他来说,依然是很难实现的。他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还没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他不能也不可能离开家离开父母独自一人到西部去生活。小说的最后,也许正因为作者认识到理想的不切实际,才乖乖的回到了家,回到了学校。
现实中的我们也是如此,和主人公霍尔顿有着一样的叛逆,总想着脱离社会规则而按照自己一个人的意愿去生活,然而理想和现实之间存有差距,人本来就是群体动物,成年人也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完全独立的一个人存在,更何况是还没有自立能力的我们呢?但也不要否认理想的存在,正因为有正确的理想鼓励我们,引导我们,我们才能够不断发展、不断进步。
理想和现实之间是有距离的,承认现实是我们实现理想的基础,而美好的理想又是鞭策我们不断进步的动力,只有正确的把握好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以现实为基础,以理想为目标,脚踏实地,我们才能不断前进,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
主人公霍尔顿是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粗话。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持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医院中。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和已故的弟弟,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理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他美好的心灵与现实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要是说到这部作品的背景的话,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每个人心中应该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一片麦田,而现实生活却常常给我们打击,击碎我们的梦想。但我们决不能自暴自弃,要相信自己,相信爱,去面对生活。很多时候,生活并不像我们看起来那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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