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定都知道鸽子吧!它是世界上最常见,最普通的鸟类。不过当你了解它后,你会觉得它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鸟。
鸽子的体重一般在八百至一千二百克之间,它身长约十五厘米,披着雪白的羽毛飞起来就像一个雪球在天上飘,一幅呆萌呆萌的样儿。
大家可能也知道里最快的鸟是有游隼,冲下直达约三百二十千米每小时。但鸽子飞行只达约四十五千米每小时。可是鸽子和游隼在一条水平线上飞行,鸽子反而赢了游隼,因为鸽子的翅膀和它的腹部都有肌肉,能把他那厚重的脂肪给撑起,而它那厚重的脂肪就转为能量,如果,鸽子遭到外敌,为了快速起飞,就会排粪,减轻自己的重量。
鸽子在古代可以飞鸽传信,人们把信绑在鸽子的腿上,然后给他说出要去的地方,再把它放飞,回来时鸽子通过地球磁场辨别方向,而回到了家。
那它为什么神奇呢?因为鸟类都是卵生,而鸽子是胎生和卵生相结合,鸽子生出的是蛋,而鸽子宝宝吃的是奶。
怎么样?你相信世界上最普通的鸟,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鸟――鸽子,正因为如此,鸽子成为了我最喜欢的鸟!
白色的毛,短短的尾巴,长长的耳朵,这到底是什么动物呢,没错,它就是兔子,。
兔子虽然不如森林之王老虎凶猛的,狮子威风,但它却很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它平时很安静,也不乱叫,摸起来也很舒服。它的毛软得像一团白缎子,又白又长。它的身上就像穿着雪白皮袄,在灿烂的阳光照耀下,像一堆闪闪发光的白棉团,真是漂亮极了!
圆滚滚的尾巴躲在绒毛里,不仔细看,还不容易被发现,兔子的尾巴不仅小,而且还很圆,就像一个又小又圆的网球。小白兔的头很小,两只长长的耳朵像两把大扇子插在头上,只要有一点动静那对耳朵就会测出是否是危险,如果是,它就会快速地逃走。最有特色的东西就是小白兔的眼睛,它的眼睛特别漂亮,有小玻璃球那么大红光四射,就像一个晶莹剔透的红宝石。
小白兔吃的东西尤其挑剔,一定不能乱吃,除了可以吃干草以外,还可以吃兔粮、萝卜叶子、胡萝卜、人工饲料。小白兔吃的干草一定要是新鲜,最好是春雨过后,湿润时草。如果草很老,会引起小白兔肠胃不通,一般吃完人工饲料或别的很***食物后,也可以喝点水,这样就不会噎着了!
兔爸爸和兔妈妈每两个月会生4至10只兔宝宝,照这样计算,一年大概能生一百到两百只兔宝宝,真是个超级大家庭呢!兔妈妈生兔宝宝前,一定要给它喂点草噢,不然兔妈妈太饿了就没有力气生小宝宝了!
这就是可爱,美丽的兔子,你们想不想也来一只呢?
猫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它乖百巧、驯良,很讨人喜欢。它长着一个小巧玲珑的小面孔,上面有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还有一个红扑扑度的小鼻子,它虽然是食肉动物,可是长得一点都不像凶猛的食肉动物。
猫也是哺乳动物,它是胎生的,小猫靠吃母亲的奶长大。家猫可以在人类的休息常所生活。那野猫呢?野猫一般生活在草原上,靠草原上的草来荫蔽自己,猫身手敏知捷,在野外猫靠敏捷的身手来捕捉在草丛飞鸟,其实家猫也是被野猫训化过来的。
许多人说猫怕水,不敢下水。其实猫也敢下水,也可以游道泳。不过那只是生活在野外的猫。猫是一种非常干净的小专动物,不管去到那里身上都是干干净净的,滑滑的。世界是最小的猫只有钢琴键那麽大,才两厘米。世界是最胖的猫有十五公斤重。在古埃及那里的人把猫奉为最神属圣的东西。哪里有许多的猫的金像,它是最神圣的东西。
每到作文的时候,总会有些同学抱怨无话可说,无事可写,勉强拿起笔来只好搜肠刮肚,东拼西凑,最后成文多半是些空话、套话,不但别人读了索然无味,就连自己读来也觉得意兴全无。
然而,谁不希望自己写起文章来文思泉涌、一挥而就?谁又愿意老是咬着笔杆“挤牙膏”?“写什么”的问题,的确是一般人作文时最先碰到又最感苦恼的问题。那么,解决这个问题比较便捷的途径在哪里呢?我们的建议是:从自己最熟悉、最动情的东西写起。
同学们可能会有这种体会:写作文,但凡碰到一个好题目,涉及的是自己平时熟悉、关心的东西,可写的内容就很多,而且也容易写好;相反,要是碰到自己不熟悉、没什么感受的话题,写起来可就费了劲了。比如老师要求写“我最喜爱的动物”,有的同学平常对动物了解就不多,自然无话可说,只好把从电视和书本中看到听到的知识拼凑起来,这样写出来的动物又怎么会鲜活、可爱呢?而有的同学家里正好养过一些小动物,并且和它们建立了感情。他们对这些小动物非常了解,不仅能绘声绘色地描摹出这些小动物的眼睛、耳朵、尾巴和皮毛等,而且极其熟悉它们的生活习性,甚至有过丢失动物、寻找动物等牵肠挂肚的经历,写起来自然就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可见,写自己熟悉的东西非常重要。
文章不是无情物。一篇为人称道的好文章,往往渗透着作者真挚浓厚的感情。很多人写作,主要是心灵受到了某种情感的冲击,例如遭遇到突如其来的打击,失去了最亲爱的朋友,盼来了苦苦等待的成功,得到了最渴望的回报,愤怒、悲伤、喜悦、激动等等感情自然就会流于笔端。像这样“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的文章,才可能具有震撼读者心灵的力量。我们作文的时候,应该尽量挖掘、捕捉这样动情的一瞬间。例如朱自清与父亲相处,共同经历的事情肯定难以历数,但他在《背影》中只选取车站送别这一幕场景来写,极力渲染父亲臃肿蹒跚的身体攀过月台的背影。就是这个背影,触动了作者心中的感情,使得这种感情像一颗深埋的种子瞬间胀破、发芽、生长开来,充满了强劲的冲击力。一篇文章,只有出现了这样的闪光点,才会对读者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和震撼力。
也许有同学要说:我的生活简单枯燥极了,每天走的都是上学、放学一条路,接触的\'就是父母、老师、同学,实在没有什么让人激动的事情。
诚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生活就是这样平凡。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们生活在一个改革开放的时代,周围的事物在日新月异地变化,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广泛。只要我们不闭目塞听,细心观察,用心感受,总会有让我们动情的东西。我们这个学期学了许多反映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的文章,那些事情看起来都很平常,却非常动人,就是因为作者抓住了令人感动的瞬间。法国雕塑家罗丹说过,生活中间不是没有美,而是缺乏发现美的眼睛。这话是非常有道理的。因此,只要我们做生活的有心人,他们能写出来的东西,相信你也一定能写出来!
熟悉的东西,是我们写作时大脑里现有的“存货”,但光把这些拿出来还是不够的。写作还是一种主观情感的抒发,是一种个性化的精神劳动。因此我们不仅要写最熟悉的东西,而且要写那些打动过我们心灵的东西。心灵,只有经历过颠簸与震荡才能成熟;文章,只有渗透着泪与笑才会获得真的生命!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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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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