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但我最喜欢动物就是我家的小猫了。
这是一只母猫,它睫毛非常大,眼珠也特别大,一身棕色的毛,胡子大约有一分米长。
它的性格非常温柔,记很我第一次抚摸它的时候,它“喵”地一声叫了起来,下了我一大跳,不过,它也没有对我发动攻击,我又抚摸它了几下之后,它就一个劲地用身上的毛蹭我,还一个劲地用舌头舔我的手或脸。
它和我的'关系非常密切,记得我开学的时候,上第一节语文课,老师让我学猫叫,于是,我叫一声,忽然有一只小猫跑到我面前,我马上认出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原来,这小猫一直跟着我呀,我顾不得老师和同学是怎么看我,就赶紧把小猫抱在怀里,吻着它,老师、同学们的目光不止是羡慕,还有好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了,哦,我忘了告诉你们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翠翠。
翠翠,我喜欢你,你永远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赤苞花属于丛生,高低不齐相互拥挤,却盛开的十分热烈。一串串火焰升腾起来,耀的人睁不开眼睛。经植物园朋友介绍我才知道此花从巴西引进,又名巴西红斗篷。这名字潇洒,也名副其实。赤苞花花苗长达数尺,在碧绿的叶子丛中盎然挺立,很有个性。赤苞花花色艳丽、花期持久,据说它的花期通常是初秋至冬季,怪不得我来时,她们正花开正浓,别具风采。
赤苞花的艳丽在于她繁复密集的花朵。其实她的花儿并不大,但花柄长,上面分布着一朵朵花儿,即是独立的个体,又是化散为整的整体。第一眼看到她们的时候,总会认为她气势逼人,充满了一腔火热。实际上,她是娇俏的、迷人的,散发着令人沉醉的芬芳。
这也是一种生存的手段之一。她们汇集在一起,艳红色弥漫开来,便丰盈了一大片空间。整体来看,蔚为壮观夺人双目,细致分辨,确实无数朵花瓣相簇而成。这就是团结的力量吧。花仙子们拧成了一股力量,这是一股由小及大的势不可挡的力量,面对她,会让我们自惭形秽。面对车水马龙、高楼大厦,我们关上了自己的心窗,把自己锁在密不透风的水泥房间里。我们太需要阳光,太需要雨露,太需要春风了,我们需要各自之间一句温暖的祝福。
好在赤苞花给了我们最为纯真的温暖,我们彼此敞开心扉,让春风细雨闯进干涸的内心,推开心窗,我们看到了不一样的春天。
一片荷花
植物带给我们新鲜的空气,而给予世间中的美丽。我是非常喜欢植物的,比如啊娜多姿
的杨柳,高大挺拔的白杨,四季长青的松树,生命力顽强的仙人掌??而我记忆深刻的是一大片荷花。
记得有一次,我在普者黑看到一大片荷花。是因为我听妈妈说现在普者黑的荷花有的已经开花,我就和妈妈说我想去普者黑看一看荷花,想不到妈妈很快的答应了。我和妈妈坐着班车到了普者黑,一下车一片的荷花进入眼帘,池塘里的荷花有白的、黄的、粉的??各形各色。荷花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一层花瓣包着别一层花瓣,中间的花絮有的白有的黄。荷叶是非常厚的,下雨后荷叶上有很多露水,就像一颗颗珍珠。妈妈说,她们小时候一下雨,就用荷叶来躲雨。荷花和荷叶既可以看,又可以做美味佳肴,枯萎的荷花和荷叶也可以做佳肴。藕是在水里生长的,把藕洗干净可以做佳肴,也可以做藕粉,荷花的身上的全部都有用,我们都应该向荷花学习做一个大大方方的人,不应该小气的做人。
一片美丽的荷花,你的大方,带给了人们清新的空气和美丽的环境,不仅时时刻刻告诉人们要做一个大大方方的人,也让我很敬佩。啊!美丽的荷花。
世界上有许多种植物,有人喜欢“一枝开”的冬梅,有人喜欢“卧晓枝”的蔷薇,而我,则最喜欢向日葵。
邻居家的花园里有几棵向日葵。向日葵含苞欲放时最美。花茎刚刚开始粗壮,花苞是半透明的,仔细观察,花朵有些已经亮黄,黄中还微微带有一些花芯的颜色淡红,就好像是半红着脸表情有些羞涩的小女孩。在阳光的照耀下,花瓣中的筋脉是那么清晰,水莹莹的,既显得婀娜柔弱,又让人觉得它是多么富有生命力啊!
向日葵完全开花后,花瓣变得毛绒绒的,也壮实了许多。花朵中间的葵花籽油光光的,在阳光下散发着夺人眼球的光泽。每个夏天,吃邻居家送来的瓜子是一大趣事。奶奶告诉我,葵花籽不仅好吃,还能补充身体所需要的很多营养物质。
但我最喜欢的却不是它的美丽和用途,而是它那顽强的品质。
那是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我的心和这鬼天气一样,沉甸甸的。撩着的卷子已被手中的汗水浸湿,可那鲜红刺眼的分数,却依然清晰可见。五年级第一学期的第一次考试,给了我太大的压力。妈妈刚训完我,把我一个人留在了客厅中。我只想静静地站着。
外面下起了大雨,我转过头,看着窗外。一分钟,二分钟突然,原来全黑的窗外出现了一些黄色,我情不自禁地走过去,想一探究竟。
我透过月色,看见了几株向日葵。风已经吹弯了花茎,叶子也已经有些掉落了,但花朵依然向着太阳最后的方向西!
这是多么坚强的植物,在狂风暴雨中,在闪电雷鸣之间,它依旧高昂着头,似乎在告诉全世界,他们是不会停下向阳的脚步。
我沉思许久,回到书房拿出了教科书,开始了我的向阳之路。我坚信,不怕困难,到最后是不会失败的!
向日葵在那晚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它用自己的行动,生动地诠释了什么叫“顽强”。现在,邻居已经搬走,花园也被修成阳光屋。但那几株向日葵,却一直在我心中。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暑假里,我的表姐来了,我非常的欢迎她,于是,我们去放风筝,来到美丽的公园里,我和姐姐一块冲上山,我们不走楼梯,而是爬山,这样可以锻炼身体,但是要小心点,八岁以下的儿童不能自己爬,到了山顶,姐姐很有的先试风向,然后让我高举风筝迎风跟她跑,姐姐左手握住线轴右手放线,边跑边喊“来风了,放开风筝”我立刻松手,那蝴蝶风筝,扇动着两个美丽翅膀,迎风飘扬,勇敢而美丽,随着姐姐手中的线,有节奏的一拉一放,漫漫的'蝴蝶风筝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小了,瓦蓝的天空,任风筝自由的飞翔,小学三年级《我最喜欢的事“放风筝”》。又有许多风筝飞向天空,也有的始终没有飞起来。,就象学习不仅要努力,更重要的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
天色已晚,我们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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