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洪镇珠从一个落魄且欠债的普通上班族,女朋友还跑了开始,在这样一个人生低谷的曲线里,朋友尹明勋给他介绍了郑会一读书导师,并告诉他郑会一能够帮他改变命运。
一开始见面郑会一仅仅只是与其谈笑风生,走的时候送了洪镇珠两本书,并嘱咐看完后就可以再见面。
这一招真的高啊,通过自己的幽默风趣吸引到洪镇珠,如果想再见面就必须读完两本书,这正是教读书的.第一步,主动阅读。
这一步很难,身边的人谁也不能去要求或命令一个人去形成主动读书的行为,所以,读书的第一关就是自己如何克服去读书。
然后就是定下100天读完33本书的目标,并在这段时间里逐步去掌握一定的读书技巧。定好读书目标就是要培养读书习惯,就是真的去发掘读书中的用处,和咀嚼书中的道理的习惯。然后告诉我们初步读书技巧,就是先封面文案、目录、引言来确定这本书的梗概,明白对这本书的期待,和最后阅读后的期望。
这里偷偷告诉你,读一本书,并不一定全部阅读完,也不要把一本书中的所有精华都吸收掉,只要读到对自己在行动中能实现的那部分,便是这本书的价值。
之所以读这本书是看到精彩想法里有很多人对这本书的评论还不错,就想着说不定能有一些收获。然而,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本书我不觉得那么的好。
整本书读下来让人觉得作者貌似是给那些从来不读书的人写的,用一个青年的逆袭来为读书这件事披上光辉的外衣。可能就我自己而言,我认为读书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很平常,没事读读书,挺好的。总觉没必要拿读书这件事标榜什么。
这本书建议快速阅读,如果有朋友时间紧张,可以看看其他书友对于本书的评论,有的朋友的评论基本已经涵盖了本书中重要的观点。
本书中我觉得比较好的观点:
1、30天读100本书,不论什么原因你自己感兴趣的书都可以读。养成读书的习惯。
2、一年读100本与自己专业相关的书,这个很有必要。毕竟术业有专攻,读自己专业的书肯定是有用的`。
3、注意读书技巧。那自己的经验来说吧,我读书一向很慢,与朋友想约读同一本书,朋友读读完了,我还有三分之一没有读。看过《如何阅读一本书》以后,试着锻炼一下读书技巧,确实有一定的作用。
4、与身边那些读书的朋友交流读书经验。这点我个人觉得还是很重要的。一方面,每个人读书的品味不同,大家读的书可能不同。朋友间分享可以来阔自己的读书视野。另一方面,书也有优劣之分,朋友鉴赏过的书,我们可以有选择的读,以减少自己挑选书籍的时间。最后也是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与朋友交流可能帮助你调整自己的读书观念甚至有助于你提高自己的读书品味。
5、书读多了,也就自成体系了
这篇中篇小说写的是上海某所教会女中一个寝室的两个女生——赵珏和恩娟的成长经历,其中也贯穿了各式各样的小人物的出现。生活始终是又一个方向的,两位女性主角的命运像是安排好了的,路人甲乙丙丁穿场而过,几乎不留丝毫痕迹。
我钟情的不是女主角的命运大结局,也不是人生中的大起大落,却恰恰是那些生活琐事,蛛丝马迹。爱玲的文笔就是犀利,像一把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刀,刺破隐形面具,显露出人性的弱点。伟大谁都会讴歌,而脆弱却有几人能漫不经心地挑破?这或许就是爱玲独特的魅力吧。
两位女主角,从小的玩伴,在世俗的漩涡里,各自被甩到一边。一个荣华富贵了,一个落魄了。由于利益需要,再次见面时,会演出怎样的戏呢?我多么希望会是一个圆满的拥抱亲吻呵,可是爱玲是不会趋于世俗的,更确切地说,人情的缺点也不会允许这样的结局!一见面,仅仅惊鸿一瞥,内心就赤裸裸地展现出来了。看似普通的一句问候,却因人物身份的差异而有了微妙的变化。落魄的人一脸惊羡,腾达的人会心而笑,胜负只在一面之差。然后就是日常简单的对话,几乎每一句话都有不同的含义。问的人问完之后就后悔了,被问的人笑而不答,一脸从容。越往下看,越发的`心寒。
在学校的时候,两人都属于“丑小鸭”类型的,大概也互相怜惜了吧。她们互相倾诉烦恼,一起逛后园,一起为自己喜欢的明星蹦跶,一起度过生命中漫长而又丑陋的时期。而最后一次见面,却如此的凄凉。当纯真的友情被世俗的偏见所掩盖,人性的缺点彻底的暴露,这不是悲剧美,而是一种丑陋!
互通了一张贺卡,从此她们断了音讯。
断了也好,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虽然朴素无名,但是真实。“甘洒迪死了。我还活着,即使不过在洗碗。”最原始的安慰,也是最掏心的真话。
世事沧桑,没有必要去想不开什么。知足常乐,珍惜生命,这才是真理。
一个偶然的机会读了《书都不会读,你还想成功》这本书,读的是电子版,两个小时就读完了。
给我的感觉,这本书就像是一部小说,所以一口气读完,觉得很过瘾。乍一看,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工作、生活一团糟的人通过读书逆袭的故事。但又仔细读了一遍,发现主人公洪镇洙的个人经历里包裹了几个大大的金蛋。原来,这本书是写如何从不习惯读书到爱上读书并且学会读书的。
做过和做对了完全是两码事。你天天刷牙、洗脸、泡脚,但是未必你作对了这些事情。要不,怎么每每有人看到“你会某某吗?”的文章总忍不住点开,经常都会在读完后骂道:“标题党!”
但这本书绝不是糊弄人的标题党。
首先,主人公洪镇洙是一个特别贴近现实的人物。他的身上就有我们大多数人的影子:不爱读书,混日子,但又因自己能力有限得不到提拔,甚至面临着被炒鱿鱼的命运。因为穷,没出息,女朋友也跑了。家里因父亲生意失败,逃离在外。他还要担负起养活母亲和妹妹的重担。
读到这里,你也能说,有那么惨吗?至少我还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至少我还有一帮能听我吐槽的朋友,至少我还有父母的帮衬。
其实这就是作者的智慧了。人生只有跌到低谷,才有触底反弹的决心。只有这样,我们才会不知不觉地被主人公吸引,看看他最后到底怎样了,也只有如此,读书的作用才会深深地嵌进你的脑海中。
其实,我对文中的几个金蛋最感兴趣。
在课堂上,英语老师说:“现在的你们,可以好好努力。最好在上初三之前的那段时间。上初三以后,老师就只会重点培养那些英语比较好的同学了,不会像现在一样谁都一样。所以你们要自己把握好尺度。”
在课间,班主任都会提前来到教室,在还没上课之前,她说:“你们这种年龄,正是好奇心很旺盛的时期,许多事你们都很好奇,都想去尝试,可是这样你们越会撞得头破血流。你们涉世不深,很多事都不知道,所以老师和家长都会给你们建议让你们少走弯路。可是有些同学却不听……”
为什么老师、家长都认为我们什么都不懂?都认为我们还很小,重把自己当小孩子看待?
家里有时遇到问题,每当我询问“出什么事了?”的时候,父母总会一副不耐烦的表情,然后打发我走:“去写作业去。小孩子家,什么都不懂。”我也是这个家的一员啊,为什么家里有了事,我却是以“小孩子”这个词而被剥夺了了解的权利?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很多现实中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事例,已经足够我们来参考,来借鉴。尽管我们的好奇心还是很强,但至少我们不会走“前人”的路。老师家长所讲的,我们都懂:要好好学习,初三是关键时期,在初二、初三努力就可以考上好高中;不要早恋,早恋对学习有害;不要和学校外的不良少年鬼混,影响学习……无数无数的道理,老师和家长们不厌其烦的\'一次又一次的重复,我们也不厌其烦的一次又一次的听着。
其实,我们在岁月的不断变迁中,渐渐长大,我们不再是那个跟在爸爸妈妈后面扯着他们衣服后的小孩子了。我们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理想。虽然有时理想并不能成为我们一直的动力。但是起码,还是有用的。
我们,已经长大了啊。我们已经懂事了呢。
我们,已经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得小孩了。
我们,至少明白了那些基本以及一些其他的道理了。
倦怠期是每个人做每件事都会出现的情况,而我们既然不可避免,就要知道怎么去迎合改变。
书中告诉我们3个方法,分别就是去找些能帮助自己读书的人,比如说书友同行。去帮助刚刚开始读书的人,比如说在公司组织读书会并指导。再有就是找一些成功战胜考验的书,从中获得更有价值的讯息为自己座右铭和榜样,不断进取。这阶段读书目标是1年读100本专业书籍,修炼3000年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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