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越自卫反击战对我国来说,已经成为历史,但是这场战争给中国人心灵上留下来的创伤,至今在老兵们的心中没有完全愈合 对越自卫反击战是在朝鲜战争之後最大规模的一次战争。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广西、云南边境地区对越A南发起自卫反击战。中国军队先后攻克越南谅山、高平、老街3个省会和17个县市,重创越军4个正规师零10个团,毙敌37300余人,俘敌2200余人,缴获大批武器装备和作战物资,摧毁了越南北部地区针对中国的军事设施。在完成预期目的之后,中国边防部队于3月16日全部撤回中国境内。牵动中国大部分家庭,至今仍是一个隐痛,一种尴尬。
为了国家,在这些老兵们的心目中,战争的性质并不重要虽说历史已经有了公论,是一场正义的自卫反击战但是在那些转战高地、山林、吃尽战场苦头的普通官兵眼中,他们尽了军人的天职。从中我们看到了所没有的批判精神,对于战争的反思,对于战争目的的批判。
资料中显示战斗非常残酷,而且是越来越残酷,没有美国商业片中那种希望与感动。它再现军人的骁勇是宣扬集体主义的,也一样视团体作战和协调作战才是真正的战斗力,这也许是所有国家军队的一个共同点吧,要是没有协同,就很轻松的被上面的高地,山林固守的敌人士兵给打下来了,相当的真实让我们能真实的了解他们的生活。也以到当时战场上的残酷性,资料中还有好多人性的一面,让我看到他们其实也是实实在在的人,而不是魔鬼他们也有爱恨情仇,也有幽默和搞笑,多好的一群人呀让人不得不佩服呀,如果不是为了战争,他们会做什么呢?
反思越南侵略者侵略我国到底是对还是错,明白为什么他们那样恨我们,向我们开枪的道理,但是在资料中显示即便是讲述越南的部队,也是把敌军的军官和士兵塑造的很客观,这也从另一个角度揭露了战争的本质,这并不能说是军人的错,不是军人发动了战争,而是战争选择了军人,身为保卫国家利益的人,无论国籍,无论立场,都会有一份身不由己,这不是身为军人可以左右的。
《士兵突击》里面袁朗说过一句话,很经典,他说"我敬佩一位老军人,他说,他费尽心血却不敢妄谈胜利,他只想他的部下能在战场上少死几个,他说这是军人的人道。"一直以来我都在想有关军人的人道,对待部下的人道不敢说彻底懂得了到底什么应该是一个军人的人道,但是至少对于军人的人道,有了一种更新的认识,这种东西是别人教不来的,也许真的只能自己去体会。所以可以站在这个高度来理解战争并且以此来进行反战的宣传,可以说是来之不易并且值得提倡。
只有优秀的士兵,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完全掌握过人的技巧,他们才会拥有一些别人所没有的素质和胆识,这样才会更好的完成任务的。 战争对于任何一方来说都是残忍的,士兵做为最低级的炮灰,他们才是最伟大,最可爱的人。
老兵,老前辈,血洒战场,值得钦佩,值得尊敬。你们是中华民族的英雄 ,向这些最可爱的人致以最高的敬意!
再深的感情,也抵不住缘分的交错。
就是这么一句独白,让我爱上了这部电影。
孟云决定与夏露结婚,换掉号码,断绝与所有前任的关系,而这时,罗茜失踪。赵明对孟云说,我知道,只有你能找到她。是的.,只有他能找到她。他来到她的房子,迅速按下那串不知道何时就已烂熟于心的房门密码。一进门,轻而易举的感受到来了她的悲伤。顺着那一片狼藉,她的悲伤、她的绝望,毫无保留的在他面前一一呈现。
她是如此爱他。守了十四年,爱了十四年。她矜持着、骄傲着、怯弱着、相信着:他知道,她爱他;也自信着,他是爱她的。于是,她从大学开始就在他身边,看他换了一任又一任的女友,不问不说。可是,十四年的守候一朝崩塌。她在自己的订婚宴上失态至斯。她诉说着,质问着: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爱过,他静静的吐出了这两个字。是的,爱过。他们都彼此爱过对方。可惜,再深的感情,也抵不住缘分的交错。世间最美好,莫过于异性知己;最暧昧,莫过于异性知己;最残酷,也莫过于异性知己——不是每个红颜,都能等到一场迟来的爱情。
影片的末尾,罗茜对孟云说:我在想,之前之所以这么纠结着我们的关系,有可能是我们从来没有好过。如果我们好了,估计会破了你分手的最快速度。有多少自以为是的感情,是因一己执念而误终身?因为得不到而念念不忘,画地为牢。臆想一旦戳破,那也便,云淡风轻。
而又有多少,因为相知而互生好感的,又因为相知,无法携手一生。
影片中,是很喜欢朴恩尚和赵明大叔的。私认为,他们代表了青涩和成熟。
朴恩尚单纯的喜欢着夏露,会为她千里迢迢的送来家乡的一坛泡菜,会因为想见她而跑到夏露的公司,把她召回签下一笔生意,更因为一个不小心拨出的电话而匆匆赶到夏露的身边,守着她。喜欢她,又不敢靠太近。他是如此单纯的喜欢着。可是,伤心的夏露跟他坦白:我只是喜欢被你喜欢的感觉。这句话道出了多少女子的心态!有点小虚荣,享受着被追求被宠溺的感情的。也因此,在爱情的追逐中多了抹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
而赵明大叔,他是成熟稳重的。面对初次见面时,孟云莫名的挑衅的,他不争不辩,含笑接受。大叔跟孟云说,我们这代人认为东西坏了是可以修的,而你们这代人认为东西坏了是需要换的。所以他以一个成熟男子的胸怀包容着他爱的女子最后的任性告别的。所以,当罗茜在婚宴上失态质问时,他按下了身边想上台制止的助手,大方的让她发泄着。他知道她的选择的,更明确的知道自己的选择。
许多爱情,这般的在旋转不停的交错中的,由青涩走向成熟。
直到有一天,一家人去森林中快乐的游玩,我挣脱了爸妈紧握的手,向前飞奔,感受着风的柔和,云的妩媚,太阳的温暖,空气的清新。就这样,跑着,跑着,去和鸟儿比歌喉,去和草儿比顽皮,去和花儿比笑脸,去和小树比挺拔。就这样,唱着,比着,快乐的蹦跳着。突然,眼前一片漆黑,随之而来的是一阵眩晕,仿佛坠入了万丈深渊。
当我再次睁开双眼时,没有了花草树木,没有了草长莺飞,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荒漠,我挣扎着站起,却只看见了似火的骄阳。它一脸坏笑,正在放出恶毒的.巨热;我回头喊着,却早不见了爸妈的踪影。我孤独的行走在沙漠中,多么希望再有树林为我遮阳,再有小鸟陪我歌唱;多么希望还有花草陪我玩耍,还有小溪与我嬉戏。然而,这一切却只是泡影。
过了好久,饥渴难耐的我终于倒在了地上,眼角已被泪水浸湿,我疯狂地追悔着以往那些“不经意间的浪费”,眼泪终于止不住的倾泻,而此刻的我却想把它好好地收集,也许它就是最后的水了吧——我想!
忽然之间,时光仿佛又回到了从前——还是一片郁郁青青,还有那草长莺飞,还有那扑鼻的芳香。我拭去了眼角的泪,笑了,说:“还好你们还在,世界都还在,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你们,节约资源的,请你们不要离开我……”说完,我扑进了自然的怀抱。
也许这一切只是一个梦,但“节约”却是我们每个人的职责,你看,我们正在做……
对越自卫反击战对我国来说,已经成为历史,但是这场战争给中国人心灵上留下来的创伤,至今在老兵们的心中没有完全愈合 对越自卫反击战是在朝鲜战争之後最大规模的一次战争。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广西、云南边境地区对越南发起自卫反击战。中国军队先后攻克越南谅山、高平、老街3个省会和17个县市,重创越军4个正规师零10个团,毙敌37300余人,俘敌2200余人,缴获大批武器装备和作战物资,摧毁了越南北部地区针对中国的军事设施。在完成预期目的之后,中国边防部队于3月16日全部撤回中国境内。牵动中国大部分家庭,至今仍是一个隐痛,一种尴尬。为了国家,在这些老兵们的心目中,战争的性质并不重要虽说历史已经有了公论,是一场正义的自卫反击战但是在那些转战高地、山林、吃尽战场苦头的普通官兵眼中,他们尽了军人的天职。从中我们看到了所没有的批判精神,对于战争的反思,对于战争目的的批判。资料中显示战斗非常残酷,而且是越来越残酷,没有美国商业片中那种希望与感动。它再现军人的骁勇是宣扬集体主义的,也一样视团体作战和协调作战才是真正的战斗力,这也许是所有国家军队的一个共同点吧,要是没有协同,就很轻松的被上面的高地,山林固守的敌人士兵给打下来了,相当的真实让我们能真实的了解他们的生活。也以到当时战场上的残酷性,资料中还有好多人性的一面,让我看到他们其实也是实实在在的人,而不是魔鬼他们也有爱恨情仇,也有幽默和搞笑,多好的一群人呀让人不得不佩服呀,如果不是为了战争,他们会做什么呢?反思越南侵略者侵略我国到底是对还是错,明白为什么他们那样恨我们,向我们开枪的道理,但是在资料中显示即便是讲述越南的部队,也是把敌军的军官和士兵塑造的很客观,这也从另一个角度揭露了战争的本质,这并不能说是军人的错,不是军人发动了战争,而是战争选择了军人,身为保卫国家利益的人,无论国籍,无论立场,都会有一份身不由己,这不是身为军人可以左右的。《士兵突击》里面袁朗说过一句话,很经典,他说“我敬佩一位老军人,他说,他费尽心血却不敢妄谈胜利,他只想他的部下能在战场上少死几个,他说这是军人的`人道。”一直以来我都在想有关军人的人道,对待部下的人道不敢说彻底懂得了到底什么应该是一个军人的人道,但是至少对于军人的人道,有了一种更新的认识,这种东西是别人教不来的,也许真的只能自己去体会。所以可以站在这个高度来理解战争并且以此来进行反战的宣传,可以说是来之不易并且值得提倡。
只有优秀的士兵,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完全掌握过人的技巧,他们才会拥有一些别人所没有的素质和胆识,这样才会更好的完成任务的。 战争对于任何一方来说都是残忍的,士兵做为最低级的炮灰,他们才是最伟大,最可爱的人。
老兵,老前辈,血洒战场,值得钦佩,值得尊敬。你们是中华民族的英雄 ,向这些最可爱的人致以最高的敬意!
为了这个,我常劝外公少喝酒。可是外公却总是红着脸,嘿嘿一笑说:“喝点儿酒壮力气,待会儿下地好干活。”
外公喜欢干农活儿,两只小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即使早在十多年前就搬进城市里,却仍固执的要在这寸土寸金的土地上理出一块儿空闲的地来自己种菜,各式各样:青菜、花菜、西红柿……面对邻里那鄙弃的目光,外公仍是乐呵呵的:“自家种的菜,健康环保,那才会吃得放心呀!”而我听后却弃之如敝,不屑一顾。
正是因为看不起外公,所以我从来不跟外公一起出门,因为我怕他丢我的“脸”。在学校,当我听到同学们炫耀似的说自己外公对自己有多好的时候,我也从来不提起外公。我不想让人知道我的外公不识字、没文化。
我上了一所寄宿学校,是半个月回来一次的那种。外公常常托人给我送来他亲手做的食物,炸鸡腿、红烧肉、卤鸡、卤牛肉什么的。我咬牙切齿地不想吃,可又抵不住美食的.诱惑,只好一边吃一边骂自己没骨气。外公知道了,笑着说:“我的外孙女儿,吃惯了我做的饭,我知道的。”
于是一次放学回来,我涨红着脸,瞪大了眼睛、恶声恶气的告诉外公,不要再送东西给我,送了我也不吃。听后,外公顿了顿脚步,然后拘偻着背向门外走去。像个喝醉酒的酒鬼似的,外公蹒跚地走在坑坑洼洼的水泥路上,踉踉跄跄,稍不留神就有可能摔倒。在昏黄的落日的掩映下,外公头上的几根银丝分外刺眼,背影写满了落寞。而我只是紧紧的咬着下唇,双手不安地绞着衣摆,什么也没说。此后,一连好几天,我都避着外公,不敢多看他一眼,生怕自己会一时心软就弃甲曳兵而走了。后来,外婆悄悄的告诉我,我的话让外公伤心了许久,一连着抽了好几天的闷烟,哮喘病又复发了。
我的了重感冒,昏睡在床上,托同学帮我请了假,迷迷糊糊地,只想喝一碗小米粥。睁开眼睛,就见外公坐在床边,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小米粥:“听说你病了,我急得不行,就熬了一锅小米粥赶紧送过来。路滑,还摔了一跤。还好,我抱在怀里的粥碗没摔着,还热着呢,快喝吧!”外公小声的说着,眼神四下游移,不敢看我的眼睛。那神情,仿佛是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我的眼睛一瞬间湿润了。心中那坚硬的地方像冰雪一般,遇到融融春日,化成温情的溪水。
这就是我的外公。此时,她还怕我训斥他,怕我赶他出去。只是因为他爱我。无论我们怎样对待长辈,而长辈对我们永远只有一种姿态,那就是爱!
喝下那碗浸透着外公的爱的香喷喷的小米粥,我也读懂了外公的心。
这以后,我常常与外公一起出门散步。出门之前,我会仔细地帮外公系好鞋带、整理好衣领。过马路时,我会挽着外公的手小心地走。阳光下,外公的一头银发闪闪发光、鬓角也带上了几分柔和的色彩,他慈祥的笑容显得如此温暖。
我不再计较外公不识字,没文化。也不再理会外公那爱喝酒的嗜好。外公的高喉咙大嗓门我已经习惯了。而这份包容的心境,都源于一个深刻的体悟——不要欺负这世界上最爱你的那个人。
直到有一天,一家人去森林中快乐的游玩,我挣脱了爸妈紧握的手,向前飞奔,感受着风的柔和,云的妩媚,太阳的温暖,空气的清新。就这样,跑着,跑着,去和鸟儿比歌喉,去和草儿比顽皮,去和花儿比笑脸,去和小树比挺拔。就这样,唱着,比着,快乐的蹦跳着。突然,眼前一片漆黑,随之而来的是一阵眩晕,仿佛坠入了万丈深渊。
当我再次睁开双眼时,没有了花草树木,没有了草长莺飞,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荒漠,我挣扎着站起,却只看见了似火的.骄阳。它一脸坏笑,正在放出恶毒的巨热;我回头喊着,却早不见了爸妈的踪影。我孤独的行走在沙漠中,多么希望再有树林为我遮阳,再有小鸟陪我歌唱;多么希望还有花草陪我玩耍,还有小溪与我嬉戏。然而,这一切却只是泡影。
过了好久,饥渴难耐的我终于倒在了地上,眼角已被泪水浸湿,我疯狂地追悔着以往那些“不经意间的浪费”,眼泪终于止不住的倾泻,而此刻的我却想把它好好地收集,也许它就是最后的水了吧——我想!
忽然之间,时光仿佛又回到了从前——还是一片郁郁青青,还有那草长莺飞,还有那扑鼻的芳香。我拭去了眼角的泪,笑了,说:“还好你们还在,世界都还在,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你们,节约资源的,请你们不要离开我……”说完,我扑进了自然的怀抱。
也许这一切只是一个梦,但“节约”却是我们每个人的职责,你看,我们正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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